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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执法办案问题整改报告6篇

时间:2022-09-15 14:15:03 整改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公安执法办案问题整改报告6篇公安执法办案问题整改报告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执法理念更加正确为切入点,以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为根本,以执法民警素质明显提升为抓手,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执法办案问题整改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公安执法办案问题整改报告6篇

篇一:公安执法办案问题整改报告

组织、周密部署,坚持执法理念更加正确为切入点,以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为根本,以执法民警素质明显提升为抓手,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为目标,不断探索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公安执法工作,有力促进了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公安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公安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 x 大、十 x 届 x 中、x 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促进我局“四项建设”,不断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按照公安部、省厅、市局部署要求,从 2xx 年 5 月初至 12 月底,在我局组织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过硬公安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坚持有错必改、违法必究,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整改隐患刚性问责,破解难题服务决策,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果取信于民。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四个决不允许”的重要指示,组织对今年以来我局所有警情进行梳理排查,受理核查群众举报投诉,倒查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案件,坚决整治推诿塞责、有警不接、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乱立、隐案瞒案、统计不实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增强依法打击犯罪能力,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提高我局领导和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

 三、工作重点

 重点查纠整改以下突出问题

 (一)对群众报警置之不理,不按规定处警受案,符合立案条件而未及时依法立案、不破不立,虚假立案、拆分案件、升格降格立案等;

 (二)不按规定录入执法办案系统,隐案、瞒案;

 (三)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在立案之前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符合法定条件而越权管辖、违规立案、借助刑事立案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四)立案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履行告知、送达、书面通知、复议复核等法定

 程序,违规使用立案、管辖、回避、侦查取证等法律文书;

 (五)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不依法进行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违规撤销案件,以刑事和解代替结案、违规中止侦查;

 (六)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不够,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不应当立案意见不认真回复执行;

 (七)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四、实施步骤

 我局要紧密结合实际,有序推进专项治理,立足自查自纠,强化领导责任,全程督导检查,主动接受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动员部署阶段(5 月中旬)。我局制定专项工作总体方案;局属各相关警种部门制定条线治理方案。我局根据统一部署,发动全警参与,加强立案业务培训,细化具体工作方案,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机构、检察机关等部门的支持。

 (二)自查自纠阶段(5 月中旬—7 月底)。我局各警种部门结合实际,全面梳理现行不利于如实立案的考评项目指标,对不科学、不合理的指标予以调整,使考评制度更加科学、合理,从源头上、机制上推动依法如实立案。集中力量组织对今年前 4 个月刑事警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局主要领导挂帅,紧紧抓住基层派出所和治安队、经侦队、刑警队等重点警种,通过调阅 11 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回访当事人等方法,摸清警情及立案的底数,主动发现自行查纠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一列明存在问题、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市公安局将组织对部分县级公安机关立案工作进行重点抽查、蹲点解剖、点评通报。同时,对新发警情的立案情况跟进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边治边犯。对发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针对问题症结,逐一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

 (三)抽查整改阶段(8 月初—1 月底)。我局对局属各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抽查核查,严格督促整改。每个月组织抽查上个月 11 警情不少于 1 起,并结合实际重点抽查侵财、伤害、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黄赌毒等案件的办理情况。对辖区治安复杂,在接处警、受立案环节群众意见大、满意度不高的基层所队,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市公安局对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的县级公安机关落实重点帮扶、蹲点解剖,并组织开展异地互检活动,对已引发信访事项、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责任倒查。我局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疑难复杂问题或重大事项,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要坚持边纠边建,加强对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修订完善受立案方面的相关制度规范,有效解决基层接处警、受立案、侦查办案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市公安局将结合督导检查情况,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调度会,推广先进典型。

 (四)总结提高阶段(11 月初—12 月底)。我局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检验专项治理工作

 实际成效。对在专项督察治理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一般化、效果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市公安局将进行总结表彰,工作不力的县级公安机关要到市公安局说明情况、作出检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邵阳县公安局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松能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龙明芳和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邓跃明任副组长,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指挥中心、政工室、纪监室、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消防大队、网安大队、监管大队、交警大队、禁毒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警务督察大队,由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陈友良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我局要把专项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及时专题研究落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从相关部门警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加强日常协调指导督办,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坚决打好如实立案、规范立案、依法立案这场攻坚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担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副督察长邓跃明要积极协助督察长申松能履职、勇挑重担,其他班子成员要积极配合抓,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对疑难复杂、长期上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集体研判、集中攻坚。要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四项建设”评估、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严重滞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民警,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密切警种协作。警务督察大队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负责的重要职责,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警种的工作优势,把督促检查贯穿专项治理的始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督促检查、警务评议、网上督察、责任倒查,建立销号挂账、定期通报等制度,督到点子上,抓到要害处,推动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强化刚性执行,提升整体执行力。基层派出所、经侦、治安、刑侦、消防、交管、禁毒等部门要实事求是地清理排查、建立台账,认真自查自纠,如实反映情况,加强条线业务指导、集中抽查,加强协作配合,并把此次专项治理与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非法集资等重点问题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以推进如实立案为切入点提升打击犯罪的整体能力。相关警种要进一步细化明确立案标准,加强立案培训指导,梳理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法制大队要结合案件审核、个案核查、执法质量考评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纠正立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指挥中心要加强接警、布警工作,完善警情流转、统计分析、跟踪指导督办机制。统计部门要加强刑事案件统计月报工作,对相关情况认真进行汇总分析通报,及时把握工作走向,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统计工作机制。宣传、网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加强舆论引导、应急处置,把握宣传口径,严防引发炒作。纪检监察室要对 12389 举报平台受理的涉及立案方面举报投诉以及此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问题,加大交办、督办力度,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责任。法制、经侦、治安、禁毒、刑侦、网安、监管、交警、消防大队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条线督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实行开门治理。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探索建立公安机关立案情况通报工作机制,积极组织联合检查调研,及时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沟通会商、责任倒查。要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协作,及时对移送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决定立案,对不涉嫌犯罪需要行政处理的案件依法处理或及时移送。要有序引导群众积极报案,进一步畅通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

 组织回访走访当事人,借助信息科技手段开展警务评议,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公安信访等部门要及时对立案方面的信访事项进行登记转交督办,定期汇总分析通报。

 (四)落实治理责任。要针对立案问题敏感复杂的情况,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请示汇报,及时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严防引发新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新要求,对违法利用立案职权导致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以及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案件,要及时倒查剖析,导致国家赔偿的,应当依法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要严格把握追责政策,专项治理工作前发生,情节较轻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能够主动说明情况、自查自纠、妥善处理的,一般不再追究有关民警和领导的责任;对工作推诿、自查自纠不认真,执法腐败、顶风违纪的,或者瞒案不查、压案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从严从速查处,不仅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而且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完善制度机制。要针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做法,加强相关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改革受立案制度,健全受案登记制度,完善立案审查制度,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接处警、受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等执法操作流程标准。要优化公安机关办案环境,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取消“拘留数”、“逮捕数”、“破案率”等不科学的考评指标,使考评制度更加科学、合理。要大力推进网上办案、执法公开,健全完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推进警综平台、办案系统等各类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提升受立案工作智能化、公开化水平。

 公安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林区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全面排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有案不受、应立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1 月 27 日 16 时,大海林分局大海林派出所召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会议,会议由副局长姜黎峰主持。

 会上主要传达了《大海林分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会议强调,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开展自检自查,对各项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查摆到位,对于梳理、查摆出的问题,逐人、逐案分析原因,确定整改方式,对于短期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于情况复杂,不能短期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规划,并严格落实执法办案负责制,进一步明晰办案人、所队领导的执法主体责任。

 会议要求,各个警长要负责本班 18 年以来的所有案件,端正态度,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分局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在做好自身自检自查工作的同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做法要及时固化,坚持下去,所有民警要积极进行学习,提高自身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林区公安的良好形象。

 公安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3

 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厅党委“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程度和执法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权力的制约、剃衡从源头上减少、杜绝执法随意性,建立完善规范执法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根据四川省公安厅《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深化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有效解决有案不受、受案不立、立案不办等突出问题;健全防止权力干预司法机制,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综合治理“司法掮客”;严格落实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制度尤其是“四个一律”使用管理要求,坚决杜绝在办案场所内发生自杀、自伤、自残和脱逃等...

篇二:公安执法办案问题整改报告

21 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公安局派出所教育整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优秀例文和情况报告两篇

 2021 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公安局派出所教育整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优秀例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

 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

 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 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 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 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三、重点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 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 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 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 110 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 2018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

 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 2018 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

 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

 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 2018 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

 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 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 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 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

 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

 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推进,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XX(法制大队教导员)

 成员:XX(督察大队副大队长)

 XX(纪检监察室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 XX 兼任。

 五、具体工作步骤 (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

 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旗办案部门 X 年-X 年 X 月 X 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X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 X 年 X 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

 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 X 年 X 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X 年 X 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旗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旗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旗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

 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旗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 25 日前,向旗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三)坚持整体推进。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整治督战,各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推动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活动清仓见底、不留死角;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作用,推动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导检查。旗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战等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要把学习教育、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治全过程,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

 改,对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

篇三:公安执法办案问题整改报告

南派出所关于执法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3 月 26 日, 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对我所的执法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发现了不少执法问题, 并进行通报。

 针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涉案物品漏登记、 未破案件受理后不及时作出立案决定和取证不到位现象, 在侦案件法律条文错误, 询问笔录中民警未签字等问题, 我所高度重视, 制定了专门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实行执法问题“倒查” 制度, 不断加大执法整改力度, 完善执法办案制度, 狠抓执法责任落实, 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落实, 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领导重视, 落实执法问题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整改会议。

 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对我所进行执法检查后, 我所立即组织民警召开执法问题整改专题会议,通报了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要求全所上下要正视市局执法质量考评结果, 在思想上重视, 在行动上落实整改。

 二是成立整改小组。

 以所领导牵头, 分管领导主管, 法制室具体落实的执法整改小组, 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落实整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落实整改责任。

 根据执法检查中的问题, 逐一分类, 逐一整改, 逐一落实, 责任到人, 责任到岗。

 二、 加强培训, 提高执法规范能力。

 加强执法教育培训, 夯实执法根基。

 一是提高执法素养。

 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法规, 结合近期通报的派出所执法办案违规违纪的案例, 提高民警依法执法办案、 规范执法办案的意识和水平, 有效推进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是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继续开展“每周执法讲堂”, 将局主页关于执法办案的《关于印发温岭市公安局未破(结)

 案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温岭市公安局执法巡查制度(试行)》、《关于印发温岭市公安局个案监督工作规定(试行)

 的通知》 等最新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 同时, 由教导员和法制员组织民警结合结合法律法规认真分析在执法办案和接处警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并由兼职法制员对全所民警办理的案件进行小结论述, 分析不足, 不断强化民警的执法程序意识、 证据意识、 权限意识, 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三、 完善奖惩, 确保执法质量。

 严格执法奖惩, 确保执法质量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为了进一步提高民警执法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 严格执法责任追究,不断加大奖惩力度, 确保实现执法整改工作目标。

 一是健全执法办案流程。

 落实

 所领导审核把关制、 倒查制、 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办案质量通报制; 完善《办案功能区使用规定》 、 《规范接处警工作流程》 、 《未结案件催办制度》 、 《涉案物品登记移交制度》 、 《法制室工作制度》 、 《治安案件登记薄》 《刑事案件登记薄》 等规章制度, 规范填写标准, 规范受案、 立案、规范涉案财物登记, 确保不再出现“漏登记、 法律手续不全、 立案不规范” 等现象, 建立健全执法台账, 客观真实地记载全所民警执法活动的全过程, 督促全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自觉做到用语规范、 执法严明、 程序到位。

 二是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

 建立每月执法质量考评制度, 以各案件评判为基础, 对各民警进行每月执法质量排名, 成绩计入各民警执法质量考评成绩。

 根据案件考评情况进行计算积分, 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一分等于 200 元。

 年终考核根据办案积分、 结合办案质量, 对办案优秀的主办人评为办案积极分子, 其中特别优秀的给予奖励。三是完善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

 推进执法活动规范养成每周通报机制, “一案一档一评” 。

 侦办民警、 法制员、 审核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由于漏登记、 法律条文应用错误、 询问笔录未签字等各不规范行为按照错误大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扣分并上墙通报。

 对于扣分较多的民警取消评先资格, 对于扣分较多的协警进行扣分通报, 严重予以辞退。

 四、 强化监督, 规范执法。

 一是分管领导跟踪督办。

 采取随案跟踪督办, 对办案程序是否规范、 法律条文应用是否恰当、 文书开具是否及时到位等环节进行审核, 加大执法问题整改力度, 使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二是疑难案件集体研究。

 由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 业务骨干担任成员, 听取重大、复杂、 疑难、 影响较大等案件的汇报, 研究工作措施、 处理意见, 监督办理、 办结。

 三是办案质量通报。

 每周所务会在办案件落实情况进行了解, 并及时进行倒查, 做到案办到哪里, 监督制约就跟踪到哪里, 发现问题就查究到哪里, 做到问责有人、 查纠到位; 及时通报问题, 解决问题, 有效减少办案差错率, 大大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质量。

篇四:公安执法办案问题整改报告

机关办理行政治安案件常见问题及整改规范

 前

 言

  执法质量的高低主要是通过执法办案卷宗来考量的,如何提高案卷质量?是法制工作者为之努力的目标和任务,经过几年的执法质量考评,我们发现在一些案卷当中出现的问题和错误,往往都是一些枝节、细节上容易避免而又常犯的问题,常言道:“细节决定成败”,办案细节决定执法质量。为些,我们结合执法工作实践,归纳了一些民警在办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中常见、常犯的问题以及对应的措施和方法,供广大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参考。

  1 目 目

  录

 一、受案(受案登记表)

 ····················································· 1

 (一)受案不及时 ··········································································· 1

 (二)受案方式不正确 ····································································· 1

 (三)填写不规范 ··········································································· 1

 (四)接报单位印章处无印章 ···························································· 2

 (五)编号与接报时间矛盾 ······························································· 2

 (六)本末倒置 ·············································································· 2

 (七)空白处未用斜线划去 ······························································· 2

 (八)先调查,后受理 ····································································· 2

 二、传唤(传唤证)

 ··························································· 2

 (一)传唤措施适用错误 ·································································· 2

 (二)传唤不通知家属或通知时间不在传唤时间内 ································· 3

 (三)文书制作不规范 ····································································· 3

 (四)口头传唤违法行为人的,在询问笔录中没有注明 ··························· 3

 (五)传唤时间与询问时间矛盾 ························································· 3

 三、询问 ·········································································· 3

 (一)询问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不详尽 ··················································· 3

 (二)“高度概括”成“总结报告” ···················································· 4

 (三)笔录涂改与漏掉捺印 ······························································· 4

 (四)非执法主体询问并记录材料 ······················································ 4

 (五)询问笔录民警签名 ·································································· 4

 (六)询问未成年 ··········································································· 5

 (七)办案人员不出示工作证件 ························································· 5

 (八)笔录中被询问人姓名不一致 ······················································ 5

 (九)笔录核对不规范 ····································································· 5

 四、告知 ·········································································· 5

 (一)告知不具体 ··········································································· 5

 (二)不应告知听证的告知听证 ························································· 6

 (三)文书制作不规范 ····································································· 6

 (四)权利义务告知 ········································································ 6

 (五)告知在处罚审批或者处罚决定之后 ············································· 6

 五、证据保全 ···································································· 6

 (一)扣押适用对象错误 ·································································· 6

 1、对不属于涉案的财物的物品进行了扣押 ······················································· 7 2、扣押与证据登记保存区分不清 ··································································· 7 (二)扣押财物未及时处理 ······························································· 7

  2 (三)扣押清单填写不规范 ······························································· 8

 (四)扣押未经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 ··················································· 8

 (五)清单混用 ·············································································· 8

 (六)扣押名义 ·············································································· 8

 六、勘验 ·········································································· 8

 七、涉案财物的处理 ··························································· 9

 八、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证)

 ········································· 9

 九、行政处罚决定(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审 批)

 ···················· 9

 (一)审批 ···················································································· 9

 (二)公安处罚决定书 ····································································· 9

 (三)行政处罚实体方面的问题 ······················································· 10

 (四)证据 ·················································································· 11

 十、办理劳动教养案件和吸食毒品案件中存在 的问题 ················ 11

 十一、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 12

 十二、调解 ····································································· 12

 (一)将不属于调解范围的案件调解 ················································· 12

 (二)调解案件无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书 ··········································· 13

 十三、其他事项 ······························································· 13

 (一)不遵守办案时限 ··································································· 13

 (二)对被处罚人的身份未查清 ······················································· 13

 (三)送达不及时 ········································································· 13

 (四)引用法律条款不规范 ····························································· 13

 (五)未按期结案也无情况说明 ······················································· 14

 (六)处罚、调解并存 ··································································· 14

 (七)案卷装订中缺页码、编号重复、页码颠倒 ·································· 14

 (八)程序倒置 ············································································ 14

 第 1 页

 共 14 页 一、受案(受案登记表)

 (一)受案不及时

 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应在案发当日将受案登记表交与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批受案。但个别部门承办民警在案件发生后未在案发当日将受案登记表交与所领导审批,而是事隔几日以后审批,其审批时间与案发时间不一致,从而造成案件受理不及时。

 (二)受案方式不正确

 《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此条是对一时难以确定的案件性质,到底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可以先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但个别部门对一时难以辩明的案件按照刑事案件的程序进行了受理。

 (三...

篇五:公安执法办案问题整改报告

民警整治突出执法问题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自查自纠报告 公安民警整治突出执法问题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自查自纠报告

  通过“整治突出执法问题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活动的开展,认真学习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李建中在执法会议上讲话精神,在活动中,全局上下领导做表率,民警热情高,方法措施新,学习学习氛围浓厚,我本人受益匪浅,感受很深。“整治突出执法问题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活动,着力解决广大干警工作不实和执法不知规范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营造安定和谐的良好环境。由于局党委的高度重视,我们顺利完成了此次专项活动,认真查找出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认真加以整改。

  一、充分认识到了“整治突出执法问题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

  在整个“整治突出执法问题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活动中,本人找准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广大民警在加强服务与执法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形成原因,分析思想根源,从中汲取教训。并要做到查摆问题准确全面、分析原因深刻透彻、意见反馈客观真实。在活动中,必须要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征求意见要诚心诚意,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带头查摆,不怕丑,不怕丢面子,为下一阶段整改提高打下基础。

 二、积极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

 通过学习,在局党委和同志们的帮助下,我通过召开全体民警、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问卷等形式,对照自身工作差距和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群众和民警的意见,切实找准了我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不足,查找了在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执法作风、工作作风等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了查摆不含糊、不走过场。

  一是我作为局领导,分管交警工作,在要求全体民警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善于用和谐思维来化解矛盾方面做得不到位、不深刻。

  二是作为分管领导,对民警执勤执法纪律、着装佩戴、警容风纪、指挥手势、执法程序规范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纪律要求和规定方面要求不严,不得罪人、做老好人的思想。

  三是学习热情不高,缺乏学习积极性。有时认为自己是领导,放松了对学习的认识和要求,认为领导只是讲讲、说说的事,没有认识到领导的政治理论、业务技能表率作用,有时遇到业务问题才去学习。

  四是有吃、请现象。面前亲戚、朋友、同事的吃、请,不能打开情面。

 三、对症下药,积极采取整改措施。

  通过查摆剖析,认真整改,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机关的政治思想、作风、制度建设。

  一是对照执法为民的要求,检查自己和分管单位执法为

 民的思想基础树的牢不牢,执法思想端正不端正,是否存在特权思想、滥用职权,作风粗暴,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等。

  二是对照树立大局观念的要求,检查自己和分管单位民警是否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精神,能否做到时时处处维护集体形象,珍惜队伍声誉。

  三是对照遵纪守法的要求,查摆自己是否存在违反内务条令、五条禁令,以及从严治警各项规定的行为,是否有为警不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

  四是对执法规范的要求,善于用和谐思维来化解矛盾,用和谐态度来对待群众,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群众通过案件的办理、事情的处理,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温情。

  五是深入开展执法教育活动,对民警执勤执法纪律、着装佩戴、警容风纪、指挥手势、执法程序规范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纪律要求和规定,用铁的纪律和刚性规定来维护民警良好的执法形象。

  总之,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最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按照实战、实用、实效的原则,以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为重点,进一步细化

 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高公安队伍的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树立我市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新形象,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篇六:公安执法办案问题整改报告

安局开展执法质量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公安局开展执法质量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厅法制处:

  为了切实扭转执法落后状态,摘掉全省执法质量重点整改单位的帽子,力争进入执法优秀行列,局党委高度重视执法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全局上下齐心协力,不断加大执法整改力度,完善执法办案制度,狠抓执法责任落实,全力以赴抓好执法质量整改工作,确保执法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端正思想态度,正确对待执法质量问题整改工作。我局被省厅评为执法工作重点整改单位后,全局高度重视,摆正自身位置,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充分认识到开展执法质量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执法整改工作。年初,专题召开党委会分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工作措施,规定局党委每季度定期听取与研究执法工作;并成立以县委常委、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执法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其他局领导分线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全面部署执法整改工作。3 月 28 日,全县公安机关召开法制工作暨执法整改动员大会,对执法整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分别与各执法单位签定了责

 任状,同时,对四个单位进行重点挂牌整改;充分表明开展执法整改工作的态度和决心。三是制定执法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整改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措施和要求。

  二、强化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执法质量问题整改工作。为了切实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制度,规范公正严格执法。一是建立案件“二审二评一复核”制度。办案单位领导或兼职法制员对案件进行先期审核、评判,把好案件质量的第一关,法制科对案件进行再审核、评判,对存在问题的案件要求办案单位在 5 日内作出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法制科进行复核,对案件的每个环节进行层层把关。二是建立评选相对较差案件和相对较差办案单位制度。每月召开劣质案件剖析会,根据案件评分情况,选出 1-2 个相对较差办案单位和 1-2 件相对较差案件进行通报,对评为相对较差办案单位的,在年度执法质量考核时给予扣分,对评为相对较差案件的主办人一律给予评判记分。三是建立五级工作责任制度。严格落实主办人、单位法制员、单位审签领导、法制科审核人员、审批局领导的五级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与处罚措施,把办案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环节与每个人,做到责权统一。四是建立执法工作例会制度。各办案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执法工作例会,分析每月的执法状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阶段的执法工作任务。继续推行跟班学习制度,组织办案民警到法制科跟班学习,组织法定代表人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和民警参与庭审旁听。五是优化执法队伍警力配置,完善执法机制。当前我局正在积极筹建“法制预审大队”和全面推广行政案件单轨制

 的实施等项工作,在优化执法警力方面,配足配强法制职能部门警力和兼职法制员队伍,进一步理顺刑事、行政案件执法机制。

  三、严格执法奖惩,确保执法质量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为了进一步提高民警执法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严格执法责任追究,不断加大奖惩力度,确保实现执法整改工作目标。一是完善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在案件评判中发现重大执法过错的,一律予以记分,在保障人权方面发生错误以及被省厅、市局扣 0.5 分以上的案件,根据市局、县局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在月度评出的相对较差案件的主办民警,一律按规定记分。

 二是建立扣分连带责任制。法制员、审核人员、监督人员在案件审核中由于工作疏忽等行为造成案件审核不到位等情况要进行相应处罚,办案单位领导、兼职法制员工作不到位的由法制科进行扣分,法制科人员工作不到位报纪委督察部门进行扣分。三是完善办案积分奖励制度。根据案件考评情况进行计算积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年终考核根据办案积分、结合办案质量,对办案优秀的主办人评为办案积极分子,其中特别优秀的给予嘉奖等表彰。四是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建立每月对各执法单位执法质量考评制度,以各单位的案件评判为基础,对各执法单位进行每月执法质量网上排名,成绩计入各单位半年度的执法质量考评成绩。半年度的执法质量考评成绩计入年度的执法质量考评成绩。连续两年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结果为不达标的,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免职或者降职、对分管法制领导予以采取组织措施。县局连续两年被上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不合格的,对法制科长进行免职。

  五、全力以赴,全面开展“三考”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三考”工作,专门召开执法工作会议,明确抓“三考”就是抓执法质量的提高,把“三考”作为当前主要中心工作来抓;二是出台《文成公安局“三考”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三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奖惩制度,分阶段,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三考”工作,县局还出重金,对这次在“三考”工作取得好成绩的民警进行奖励,并对不认真成绩不好的民警进行相应的处罚。各执法单位在县局党委的领导下,掀起了开展“三考”工作的热潮;三是局长李维中分别在 6 月 29 日局长办公会议上和 7 月23 日全体中层干部会议上再次动员部署“三考”工作。要求各单位“背水一战”争取“三考”取得好成绩。四是法制部门根据县局的统一部署与政治处、后勤、信访、110 指挥中心等职能部门一起形成合力,把我局的“三考”工作推上了新的高潮。首先印刷“三考”法律知识考试复习题库,在职民警人手一册,组织全局在职民警进行“三考”法律知识考试。其次抽调各执法单位骨干对全局 2006 年 10 月 21 日至 2007 年 6 月 20 日,所有的刑事、行政案卷共 324 个案卷进行全面的检查,结合法制部门平时对案卷的评判情况,对检查的结果,由法制科审核人员进行逐一核对。办案单位督促主办人进行必要的整改。同时法制科和 110 指挥中心派出精干力量,到各执法单位核查办案单位对案卷的整改情况及接处警情况,县局把这次三考检查的情况列入上半年各执法单位执法质量成绩,对在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文成县公安局案件评判监督规定》进行逐个执法过错追究。五是全面检查涉法信访案件案卷及信访机

 制、制度,组织各派出所和职能部门领导开展集中接待信访,解决信访遗留问题,迎接信访工作的检查。六是做好参加市法律知识考试人员的复习迎考工作。7 月 18 日下午,局党委对参加考试的人员专门进行动员,法制部门搜集各种复习资料,集中全体参考人员,进行集中复习,政治处和法制科还专门出试卷,分两次对参考人员进行摸底和模拟考试,并派人当场讲解试卷,帮助大家进行知识巩固。为了保证参考人员复习的时间,县局专门决定在最后 5 天时间里,安排参考人员脱产复习。

  通过以上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我局的执法面貌得到了根本上的转变,在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已经得到了彻底杜绝,各级领导和民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制意识,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执法责任心进一步增强,目前我局的执法工作已经进入了规范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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