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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题班会9篇

时间:2022-08-25 09:50:06 主题教育 来源:网友投稿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题班会9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题班会 前言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题班会9篇,供大家参考。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题班会9篇

篇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题班会

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学生欺凌、未成年人吸烟、网络游戏、手机使用等社会突出问题,均在新修订的未保法中有了明确的规定。这些内容都与同学们学习、生活密切相关。

 4 遭受网络暴力怎么办3 学生在校园遇到欺凌怎么办?2 校园周边商店给中学生销售烟酒?1 老师不允许带手机进课堂?目录5我的压岁钱我可以做主吗?

 一、父母限制我使用手机,老师不允许带手机进课堂?相关法条: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法律解析:偷偷带手机进课堂是违法行为

 二、校园周边商店给中学生销售烟酒?法律解析:校园周边设置烟酒销售点,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是违法的摇头丸相关法条: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三、学生在校园遇到欺凌怎么办?法律解析: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受害孩子家长如何做直接与孩子讨论。孩子会因羞耻尴尬不愿谈论。要让他们知道可以信任你,随时可以得到你的协助确认学校是否对欺凌行为有所处置且学校对学校的管教和注意是适当的。如果欺凌情形发生在往返学校的路上,应安排较年长的学生陪同上下学,或亲自接送孩子直到问题解决如果孩子内向害羞而缺乏社交,应多帮他安排兴趣相符的社团活动以用心培养孩子适当的社交技巧并且建立自信心三、学生在校园遇到欺凌怎么办?

 学生如何应对校园欺凌1.保持镇定2.求救。向路人呼叫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3. 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4.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5.如果遭遇校园欺凌时间一定要告诉家长,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三、学生在校园遇到欺凌怎么办?

 三、学生在校园遇到欺凌怎么办?法律解析:

 本次未保法在附则部分明确规定了什么是学生欺凌以后,在“学校保护”一章对学校如何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具体规定了八项内容:(1)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2)学校要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3)学校发现学生欺凌行为后应当立即制止;(4)学校应当通知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双方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学生欺凌行 为 的认定和处理;(5)学校应当对欺凌者和被欺凌者、严重案件的旁观者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6)学校应当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7)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程度,依法加强管教;(8)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 关部门依法处理。相关法条:第三十九条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法律解析: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四、遭受网络暴力怎么办?摇头丸相关法条:第七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第七十八条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便捷、合理、有效的投诉和举报渠道,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投诉、举报。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网络产品、服务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有权向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或者网信、公安等部门投诉、举报。

 法律解析:

 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五、我的压岁钱我可以做主吗?摇头丸相关法条: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附加法条:《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有关部门在指定监护人,以及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时,均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明确指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作出有关被监护人利益的决定时需要考查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这就意味着父母在处置未成年人压岁钱时需要先了解孩子的真实想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采取各种措施营造有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从出台《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处处体现着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家庭是未成年人最先开始生活和学习的地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必须明确和履行好各项家庭监护职责,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场所,必须从“教书育人”方面落实教育、保育职责,从“安全保障”方面强化校园安全的保障机制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大背景大环境,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部充满智慧和关怀的法律一定能守护好民族的未来,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力量。结语

篇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题班会

年人保护法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2006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实行。它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1992年1月1日执行。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

 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附带规定

  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再见!

 

 知识回顾Knowledge Review

 祝您成功!

 

 《课堂教学技巧》心得体会

 为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做一个能读会写的小学教师,我读了很多文章。其中《课堂教学技巧》一书,我认真读后感受很深。书中这样说,“人们普遍认为课堂教学是一门艺术,是教师在课堂上采用优美的语言,和谐的动作,高尚的情操,给学生以美的享受。欲使课堂显示出强大的魅力,让学生和教师都沉浸在艺术的境界之中,就必须要求教师努力追求各个教学环节中的艺术,尤其是教师那循循善诱,独具一格的评价语言。”的确,要想上好一堂课,需要注意的方面有很多。

 一、导入新课:导入新课程的技能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采用各种方式吸引学生注意,唤起学习动机,明确学习方向和建立知识联系的一类教学行为方式。课堂教学的导入,犹如乐曲的“引子”,戏剧的“序幕”,精心设计的导入,能触动学生心弦;立凝激趣,使学生精神振奋地投入学习,可以获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二、讲授:讲授是教师以语言为载体,向学生传输信息、表达感情、指导学习和调控课堂活动的一类教学行为,言语讲授是教师最常用的一种教学行为方式。这学期,学校进行课堂教学改革,要求教师少讲、精讲,这一理论并不违背上述的教学方式,我们教师就是应该用简洁精炼的语言把知识传授清楚。

 三、课堂提问:课堂教学离不开师生之间的交流互动,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师生之间的问答。从教学的实践看,课堂中的问答大致表现为教师提问,学生回答,还有就是学生自发地提问。它是课堂教学中师生相互作用、相互交流的最长用的手段之一。问题问的好,才能引起学生的思考,学生答的好,我们也应该给予好的评价。

 教师的评价在教学过程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书中讲述了在课堂教学中丰富多样的评价方式。如:学生读课文后,我们不妨这样说:“你读得很正确,若是声音能再洪亮点,效果会比现在好很多。”“你读得真好听,老师要感谢你的爸爸妈妈给了你一副好嗓子,不过要是加上表情就更加能传情达意了,不信,试一试。”等,这样的评价准确客观地指出学生的长处及存在的缺点,让学生知道朗读要做到声音洪亮、快慢适度、富有节奏、态度大方、读音准确、语言流畅,同时也明白了只有多练习,朗读水平才会提高。

 由此,我联想到平时自己的教学。同样是在练习的训练中,自己对学生的评价语言就太显单调,“好”、“不错”等简单、随意的话语经常出现,现在想来,这样的方式对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调动的确产生了极大的阻碍。那么是自己不会使用这些丰富的评价语言吗?我想,是坚持给学生鼓励、随时关注学生学习状态的意识不强造成了平时课堂中语言的单调。因此在教学中关注学生学习的状态很重要,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学生那难得表现的机会进行有效的评价,从而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书中还讲到评价的语言要生动巧妙,富有幽默,以此来化解尴尬、保护学生心灵。

 课堂教学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如何提高我们的课堂教学技巧,绝非三言两语就能说的清楚,需要我们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去提高。有位教育家说过“每个优秀的教师,就是一个艺术家。他从事于教学,犹如琴师一样。他和缓地触动人类思想感情上的琴弦,刺激之,安慰之,兴奋之,鼓励之”。让我们捧着一颗火热的心走进课堂,做一名琴师,去拨动学生的心弦,弹奏出动人的乐曲!

 

篇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题班会

年人保护法主题班会班 级:

 二(1)班 班主任:活动时间:

 2012 年 12 月 4 日 周二 活动地点:

 教室活动目标:在全班贯彻 《未成年人保护法》。使全体同学了解此法律, 让同学懂得用法律工具来保护自己。帮助同学了解一些知识,做一个懂法知法的好学生,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活动设计:一、简要介绍一下《未成年人年保护法》 ,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师:同学们,大家好!师:"五好”对于同学们来说已很熟悉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每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让校园更和谐,社会更美好,祖国更昌盛,那就请不断完善自己,一起来做到“五好” !下面我们一起来说说怎样遵纪守法。校园里,有许许多多不同的规定,约束着每一位同学,这是同学们应该遵守的,也是必须遵守的。对每个人而言,学校规定是一样的,一个好的校园,不仅仅是同学们成绩好,素质高低也很重要的,咱们的校园的校训不是人和兴校吗?也就是说只要每一位同学能时刻想到遵守校园的规定,那我们的校园就不是很融洽,更兴旺吗?就校园而言是这样,对于一个国家也是如此。我们是祖国的希望,让我们以国家昌盛为先,人民利益至上,勤奋自勉,奋发有为,创造自己美好的未来,创造祖国美好的明天!那么对于我们同学现在所应该遵守的法律是什么呢?今天就老师带大家走进未成年人保护法。二、诉说故事:家住乡村的李某是一个 9 岁的女孩,因为家里穷,父母一直没有送她去上学。李某有个弟弟,今年刚好 7 岁,父母准时将他送进了学校。李某提出要和弟弟一起读书,父母却说,女孩子读书有什么用,家里也很困难。其实李某知道家里穷只一个借口,最根本的原因是父母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即使家里条件好了,父母也不会赞成李某去学校读书的。当地学校及教育部门发现后,多次做李某父母的工作。但李某父母认为让不让孩子上学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1、请大家猜猜这个故事是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哪个部分?2、大家谈谈对这个小品的感想?3、请同学们谈一谈看完小品后的感想。师:从刚才这个故事中我们知道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学习,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能打孩子,对孩子要绝对尊重。

 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三、讲诉故事涂某是中学初二学生,在班级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可在最近的几次考试中,学习成绩急剧下降;而且出现旷课现象。老师找涂某的父母谈话,希望能够查明原因。后来经父母仔细调查,发现涂某放学后就钻进离学校不远刚开的电子游戏厅打游戏,而且游戏厅二楼还设有通宵影剧放映厅,里面经常放映一些黄色影片,出售一些黄色淫秽书籍。于是涂某的父母将向有关部门反映电子游戏厅的违法行为,认为他们不应将此性质的娱乐场所工在学校附近,不但没有表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而且公然播放黄色影片。因此要求有关部门责成该游戏停业搬迁,并赔偿对涂某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失。1、请同学谈一下自己的感想。2、游戏厅开在学校附近合法吗?是否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呢?3、。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 对于社会保护措施的规定很清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关于建设和完善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如第 21 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②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有益健康的作品。

 如第 24 条规定:“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的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录象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第 25 条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 报刊、音像制品。”③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优化的社会环境,如第 27 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育、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活动的室内吸烟。

 ”听了这些介绍。你们一定知道那个游戏厅的下场吧!它将难以逃避法律规定的责任。四、法律知识竞赛:1、下面有 20 道选择题,我们来比赛。我先来读下参赛规则:每个小组派三人参加比赛,支持人读完题目可抢答,哪个小组回答的多,就可获胜,答对题者可获得精美礼品一份。

 (附:比赛题目)开始比赛 ~~~~ 五、班主任总结发言同学们的这次班会召开得很成功,愿大家在生活能运用好法律这个武器,懂得自我保护,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同时我们也要认真履行好各项义务,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六、结束语:这个国家是属于大家的,而它的和平也得靠每一个人来维护,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国家就像一个大家庭,也得有它的秩序!记得中国一位名人说过:“国家以法制为先, 法制以尊行为为要, 能尊行而后有法制,有法制而后有国家,这句话便告诉我们:一个国家,想要达到繁荣昌盛,必须立下

 法制,而有了法,人人就得遵守。这样人民才会幸福,国家才会安康,那世界会变得更美好!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就像那刚冒出头的小树苗,稍有不慎便会弯曲,从而走向歧路,在校的我们,要用校规来约束自己,让未成年熟的心受到保护,让它健康成长,最后我希望在座的每一位同学,老师以及社会上的每一个公民,能时刻捍卫神圣宪法,维护法律的尊严。附:比赛题目1、 CA 未满 12 周岁的公民 B 未满 14 周岁的公民C 未满 16 周岁的公民 D 未满 20 周岁的公民2、六年级学生王某的妈妈为了解女儿的学习与生活,经常私自拆看王某的信件,王BA 可以理解 B 是违法行为 C 不受法律干涉 D 是母亲的应尽职责3 AA 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 B 监护职责和照管职责C 抚养义务 D 培养义务4、适龄未成年人 CA 在自愿原则下 B 在父母同意后 C 必须 D 可以5 CA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房屋和设施。B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C 中小学校园周边可以设置网吧。D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6、王某偶然得知同学李某有尿床子, 便在同学中广而告之, 王某的做法 A A 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B 侵犯了李某的人格尊严C 侵犯了李某的人身安全 D 没有侵权7 BA 书店给未成年人出售恐怖内容的图书B 商场给未成年人出售战争题材的影碟C 音像店给未成年人出租凶杀内容的光碟D 音像店给未成年人出租赌博内容的光碟8、小马 16 岁,被劳动教养一年后,参加了当年的高考,成绩超过了报考学校的分数线,但学校因其曾被劳动教养过而拒绝录取。该学校的做法违反 A A 未成年人保护法 B 民法通则 C 刑法 D 治安管理处罚法9 BA 14 周岁 B 16 周岁 C 18 周岁 D 20 周岁10 B

 实施体罚、变相体罚的行为。A 个人意愿 B 人格尊严 C 人身自由 D 兴趣爱好11、小张 15 岁,他的父亲经常在家吸烟,小张也常模仿吸几口,父亲未加制止小张BA 不违法 B 违法 C 法律不予过问 D 正当行为12 B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履行监护职责。A 可以 B 应当 C 不可以 D 无需13 DA 优先救护 10 岁以下儿童B 优先救护小学生C 优先救护中学生D 优先救护未成年人14、某学校组织学生到博物馆参观,可这里却不出售学生票,只卖成人票。请问他AA 违背我国法律 B 不应该但不违法C 经营方有自主权 D 由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违法15 AA 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B 欢迎光临C 店名 D 不用任何标志16、某小学组织学生到公园春游,公园( A)按成年人标准对学生收取门票。A.可以 B.不可以 C.根据公园制定的规则17、有的场所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这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要求,以下属于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有 (A) A.营业性的歌星演唱会B.书店C.超市D.饭馆18、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室,人们可以做的是( A)。A.聊天 B.吸烟 C.打麻将 D.酗酒19、对离家出走且无法查明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 C)机构收容教育。A.居委会 B.工读学校 C.儿童福利机构20、小明( 15 岁)的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其随母生活,其父以法院判决为由,对其不管不问。其父的这种行为违反( A)。A.未成年人保护法 B.婚姻法 C.教育法

篇四: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题班会

成年人保护法主题班会教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班会教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班会教案 2016-12-20 浏览:分享人:向园华手机版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好未成年人是我们的义务,下面小编收集整理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班会教案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班会教案

 活动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活动准备:

 1、布置黑板

 2、收集相关的资料

 活动过程:关于未成年人的主题班会

 一.导入:你知道你自己有什么权利吗?

 让学生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与要遵守的义务。

 二.举手发言,说说自己所了解到的。

 关于“未成年人”主题班会关于“未成年人”主题班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

 三. 看看谁是法学小博士,完成题目。

 看看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了解多少? 1.(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

 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几章?分别为?

 一共 8 章:分别为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

 四. 今天我们重点一下了解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一)、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

 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 8 类 6 种

 (二)、 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1、 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良好习惯,

 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 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

 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

 《小学生守则》是小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小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以高尚道德。

 五、班主任总结。

 希望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每一位同学能从中学习到一些有用的东西,努力使自己成为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班会教案

 活动主题:

 法在我心中

  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队会,使学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一定的了解,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生活中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合法的小学生。

 活动准备:1、布置有关节目,指导学生进行练习。

 2、布置会场及准备道具。

 活动过程:

 一、出旗

 1.中队长宣布全体起立,各小队报告人数。

 2.辅导员接受报告,准予活动,并预祝活动成功。

 3.全体起立,出旗、敬礼。

 4.齐唱队歌。

 5.中队长宣布本次《法在我心中》主题队会正式开始。

 二、主要活动:

 1、主持人开场白:

 主持人甲:我们是刚刚出土的嫩芽,

 主持人乙:我们是欣欣然睁开双眼的小鸟,

 主持人甲:我们是那么柔弱,

 主持人乙:我们是那么稚嫩,

 主持人甲:我们需要关心,

 主持人乙:我们需要保护,

 主持人甲:一部关心和保护我们的法律在 2016 年 6 月 1日正式开始实施了。

 主持人乙:你知道这部法规的名称吗?

 主持人合:它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是一部属于我们未成年人自己的法规。

 2、小品表演:《我有这样一个家》

 (1)话题大辩论:小品中的这个孩子的父母这样经常打

 他,对吗?

 (2)主持人甲:我认为打得好,《三字经》里不是说了吗:子不教父之过。谁叫他贪玩不写作业,还骗老师和家长的。

 (3)主持人乙:我认为不对,但我说不出道理来,哪个同学来帮帮我?

 (4)学生自由发言。

 (5)主持人乙:刚才我专门请来了一名大法官,请他来给我们讲讲,为什么小品中的父母做得不对。

 (6)大法官: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二章 家庭保护的第十条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我们由此可以判定小品中的父母这样对待他们的孩子是违法的。

 3、诗歌朗诵:《我不想……》

 主持人甲:诗歌中的这个哥哥真可怜,小小年纪,父母就因车祸去世了。

 主持人乙:那个哥哥的叔叔真坏,他竟然要这个哥哥辍学去镇上的小工厂去打工。

 大法官:你们只知道批评他的叔叔,其实那个工厂的老板也是犯法的。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三十八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快板表演:《如此黑网吧》

 主持人甲:这个黑网吧的老板真可恶,这样下去可把这些学生害惨了。

 主持人乙:连家长都拿他没办法,这可怎么办才好呀?

 大法官:

 不怕,不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三十六条规定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那些家长可以直接向公安局举报他,即可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

 5、集体朗诵:《我们是幸福的新一代》

 三、退旗

 1.中队长:请辅导员讲话。

 首先祝贺同学们,本次“法在我心中”的主题队会圆满完成。通过此次主题队会,同学们对法律有了一个更高的认识。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能知法、懂法,做一个合法的小公民。

 2.呼号: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时刻准备

 着!

 3.中队长宣布全体起立,退旗,敬礼。

 4.宣布活动结束!

篇五: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题班会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班会 活动目的 :

 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学生了解与自己相关的法律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同时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培养他们运用法律的能力。

 活动过程:

 一、 提出班会主题:

 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行行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们准备了这次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题班会,在这次班会上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来了解掌握与我们自己相关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发律法规,预祝班会圆满成功!

 二、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竞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和生效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1991 年 9 月 4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1992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与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3.对未成年人教育的范围是什么?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法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国际主义和共 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4.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那些原则? (1)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3)适应未成年身心发展的特点。(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5.什么是未成年人? 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6.《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方面做了那些规定? 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 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使得使之辍学。

 7.《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不履行法定职责作了那些规定? 对不履行职责或侵权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经教育不改的,撤消监护人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8.《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招用有那些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组织及个人非法招用的,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公布和实行的时间? 1955、3、18 通过公布。1995 年 9 月 1 日实行。

 10.《教育法》共有多少条多少章? 教育法共有十章、84 条。

 11.义条教育法是何时分布和施行的? 1986、4、12 通过并公布,自 1986、7、1 起施行。

 12.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适龄儿童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除教育批评外,对监护人或招用人并处罚,责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三、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自己的行为。

 1.欣赏小品《没事找事》:小组讨论小品中反映了哪些违法行为?想想我们身边有没有其他不文明的行为? 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2)打架斗殴、辱骂他人。(3)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4)偷窃、故意毁坏财物。(5)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6)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四、班主任总结 1.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学生在校一日常规》。

 《守则》和《常规》具体地告诉我们同学怎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同学们应该经常对照《守则》和《常规》来反思自 己的行为,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如果同学们都能够按照《守则》和《常规》的来做,那么同学们隔违法犯罪就一定很远很远的。

 2.慎重交友。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这个道理,通过案例可以看出,不少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原因之一就是交友不慎,在所谓的“哥们”“朋友”的一步步带 领下使他们不知不觉的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希望每一位

 同学都能够擦亮眼睛,寻找对自己真正有帮助的朋友,多结交道德品质高尚的同学。

 3.三思而后行。

 常为一句话,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互不相让,最终酿成悲剧。通过案例可以看出,青少年违法犯罪突发性强充分说明了他们做事冲动,不考虑后果,因此同 学们在做任何事情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想想这样做会给他人带来什么后果,又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因为每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要承担责任的。

 4.正确地使用网络。

 网络确实给我们带来了高信息的快捷方式,但同时不可避免地给我们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网络的确是一把双刃剑,网络犯罪现日益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同学要正确地使用网络。我认为《全国青少年文明上网公约》说得非常好,希望同学们在上网时能够做到以下几点: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我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做人的最底线,希望通过这次班会能够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人人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三严三实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研读了中央、区、市、县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和资料。我对个人“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查摆和剖析,找出了自身存在的诸多差距和不足,理出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学习深度广度不够。学习上存在形式主义,学习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不强,在抽

 时间和挤时间学习上还不够自觉,致使自己的学习无论从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些欠缺。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多,有时不耐心、不耐烦、不耐久,实则是缺乏学习的钻劲和恒心。学用结合的关系处理的不够好,写文章、搞材料有时上网拼凑,求全求美求好看,结合本单位和实际工作的实质内容少,实用性不强。比如,每天对各级各类报纸很少及时去阅读。因而,使自己的知识水平跟不上新形势的需要,工作标准不高,唱功好,做功差,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二是服务不深入不主动。工作上有时习惯于按部就班,习惯于常规思维,习惯于凭老观念想新问题,在统筹全局、分工协作、围绕中心、协调方方面面上还不够好。存在着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不够到位的问题,参谋和助手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比如,到乡镇、部门、企业了解情况,有时浮皮潦草,不够全面系统。与基层群众谈心交流少,没有真正深入到群众当中了解一线情况,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不全不深,“书到用时方恨少”,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是工作执行力不强。日常工作中与办公室同志谈心谈话少,对干部思想状态了解不深,疏于管理。办公室虽然制定出台了公文办理、工作守则等规章制度,但执行的意识不强,有时流于形式。比如,办公场所禁止吸烟,这一点我没有严格执行,有时还在办公室吸烟。

 四是工作创新力不高。有时工作上习惯于照猫画虎,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存在着求稳怕乱的思想和患得患失心理,导致工作上不能完全放开手脚、甩开膀子去干,缺少一种敢于负责的担当和气魄。比如,做协调工作,有时真成了“传话筒”和“二传手”,只传达领导交办的事项,缺乏与有关领导和同志共同商讨如何把事情做得更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工作中,有时忙于具体事务,到基层一线调研不多,针对性不强,有时为了完成任务而调研,多了一些“官气”、少了一些“士气”。往往是听汇报的多,直接倾听群众意见的少;了解面上情况多,发现深层次问题少。比如,对县委提出的用三分之一时间下基层搞调研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却没有做到。即使下基层,有时也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让看什么看什么,让听什么听什么。在基层帮扶工作上,有时只注重出谋划策,抓落实、抓具体的少,对群众身边的一些小事情、小问题关心少、关注不够。

 六是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自认为在办公室工作多年,已经能够胜任工作,有自满情绪,缺乏俯下身子、虚心请教、不耻下问的态度。对待新问题、新情况,习惯于根据简单经验提出解决办法,创新不足,主观上存在满足现状,不思进取思想,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

 七是对工作细节重视不够。作为办公室负责人,存在抓大放小,不能做到知上、知下、知左、知右、知里、知外,有时在一些小的问题上、细节上没有做好,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偏差。

 八是工作效率不是很高。面对比较繁重的工作任务,工作有时拈轻怕重、拖拉应付、不够认真。存在不推不动、不够主动,推一推动一动、有些被动。比如,文稿材料的撰写,有时东拼西凑、生搬硬套、缺乏深入思考。有时也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不能及时完成,质量也难以保证。对于领导交办的事项,有时跟踪、督导的不够,不能及时协调办理,缺乏应有的紧迫感,缺乏开拓创新精神,致使工作效率不高。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认真反思和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是自己没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不注重提高自身修养,同时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在具体应对上没有很好地把握自己,碍于情面随波逐流。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自身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在处理工作与学习关系方面,把工作当成硬任务,把学习当作软指标,对政治理论学习投入的心思和精力不足,缺乏自觉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宗旨意识有所淡化。由于乡镇工作比较辛苦,从基层回到机关工作后,产生了松口气的念头,有时不自觉产生了优越感和骄傲自满的情绪。听惯了来自各方面的赞誉之声,深入基层少,对群众的呼声、疾苦、困难了解不够,没有树立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得自己有时会片面地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就行了,而未能完全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缺乏做好工作应有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三)忧患意识不强。只是片面看到了自身工作生活环境的变化,吃苦耐劳的精神有些缺乏,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敢于冲锋、勇于担当的锐气有所弱化。有做“太平官”的意识,身处领导岗位,求新、求发展意识薄弱,表率作用发挥得不够好,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勤政廉洁意识有所弱化。随着自身经济条件的改善,降低了约束标准,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有些淡化,对奢靡之风的极端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诚然,造成自身存 在问题的原因远不止这些,还有很多,如自身的固化思维方式,缺乏居安思危的深层次思考等。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关键在于“洗澡治病”、解决问题。本人决心从党性原则出发,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强有力措施,立行立改,取得实效。

 (一)求真务实 办公室主任作为承上启下、协调全局、沟通内外的重要角色,要立足发展、改革的新形势、新情况,以务实的作风和良好的品质做出表率。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要站在全局高度想问题,立足本职岗位做工作。要注重换位思考,真正做到想领导之所想、谋领导之所谋,及早提出比较成熟的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二是增强超前意识。要认真研究领会组织意图和领导思路,围绕领导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情况和可靠依据。要广泛搜集资料,研究各乡镇、机关单位的新情况、新经验、新做法,借“他山之石”来攻玉,为领导提出决策预案。因此,在想问题、办事情时,要赶前不赶后,尽可能早半拍、快半拍,提高敏感性,增强主动性。唯其如此,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参谋”才能参在点子上,“助手”才能助到关键处。

 三是增强创新意识。要强化服务理念,做深、做透、做好服务工作;要以协调、配合作为服务的主要手段和方法,做到服务不越位;要围绕解决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服务,切实通过服务和协调把大家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解决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二)勤政为民

 办公室既是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决议的执行部门,也是督促落实县委、政府决议的监督部门。破除官僚主义,勤政为民应当做好“四件事”。

 一是善于走进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各项工作能够取得成功的一

 大法宝。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破解“官僚主义”,依靠的依然是人民群众。工作中,要力戒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官老爷”做派,多与群众接触,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养成问计于民的好习惯。

 二是勇于解难事。务实从严,是每个党员干部对待工作的正确态度。要把这种态度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去,要戒除贪图淫逸、讲求舒适、怕吃苦、饱食终日、碌碌无为的不良作风,承担起肩上的责任,做到为官一任,作为一方。

 三是简化办事程序。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尽最大可能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事速度,一切从实际出发,勤俭从政,效率为先。

 四是接受监督。联系群众更要相信群众,加强民主更要多听民声。工作中时时处处应该考虑到群众利益,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工作开展得更有人气和活力。

 (三)艰苦奋斗

 要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公务接待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规定,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要结合“治治病”的要求,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边学边查边整改,对照镜子,深挖思想根源,净化心灵,摒弃享乐主义,坚持艰苦奋斗,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奋发有为的面貌赢取人民群众信任。

 (四)廉洁自律 作为党员干部,无论什么时候,群众本色不能变,群众情怀不能淡。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净化思想、洗涤灵魂、增强党性、明确航向。在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中追求高雅的生活情趣、锻造健全和谐的心理状态、

篇六: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题班会

年人保护法

 4.1 未成年人保护法4.1.1 保护未成年人及应当遵循的原则4.1.2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

 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案例1. 生日那天为未满18周岁 不能适用死刑2002年9月17日,某市公安局抓获了一个杀人抢劫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在近一年时间内作案频繁,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其中共抢劫9次,杀死7人,重伤5人,当地民愤极大.但在审理时,发现该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王某(1984.9.2出生)最后作案的时间为2002.9.2晚上10点,即为王某18周岁生日当天的晚上10点,还差2个小时王某才满18周岁。所以法院对死有余辜的王某,依法只判处了无期徒刑。《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未成年人保护法具体实施中必须贯彻的原则:案例:披露审理中的未成年人的资料构成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某中学有一位15岁的学生因父母离异,缺少家庭温暖,走上了犯罪道路。在该学生正在接受法院审理过程中,当地某新闻媒体为了教育广大未成年人,增加宣传效果,便将这个学生的犯罪行为及过程进行了报道,并对这个学生的姓名、照片及其家庭情况等资料进行了披露。《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判断下列行为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的哪些权?一.中学生小张到照相馆照了一张艺术相,相馆人员没有征得小张同意就把她的相片放大到橱窗里让人欣赏。(肖像权)二.小江放在书包里的20元不见了,他怀疑是本班的特困生小强偷的,就在班上说小强是小偷,小江的行为侵犯了小(名誉权 )三.李明最近表现不佳,因此,班主任要求收回李明以前获得的“三好学生”荣誉证书,班主任侵犯李明的(荣誉权)四.王刚由于贪玩,上学迟到了,在校警室的记录本上签上陈梅的名字,王刚侵犯了陈梅的(姓名权 )

 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第三十六条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即使犯法也不能抓”对吗?未成年犯罪法律相关规定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四、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

 家庭保护的含义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

 幼女: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20XX年X月,河北省某县北部山区某村一名叫刘思才的父亲,贪图钱财,在收受5000元礼金后,使用暴力迫使自己年仅13岁的女儿萍萍嫁给邻村20岁男子小虎做老婆。萍萍和小虎的关系持续了一年,最终萍萍不愿与小虎发生性关系,终于鼓起勇气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XX年X月,小虎被某县法院以强奸幼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学校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

 据山东媒体报道,20XX年XX月XX日晚,XX县14岁男生张纪鑫被老师罚站在宿舍外面,之后老师去喝酒忘记了这回事,这个老实的孩子冻死在寒冷的夜里。

 原告张某在一次平时测验中,当老师发现少了一张考卷,就对已经答题的张某说:“你成绩差,考不起来让别人做。“然后将试卷拿给了其他同学,事后,张某受到同学讥笑,感到委屈,遂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学校、老师赔礼道歉、退还本学期学费400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在法庭的主持下,被告学校和老师向原告张某赔礼道歉,原告张某表示谅解,当庭撤诉。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社会保护要知道:哪些场所和设施能够面向中小学生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

 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保障“司法机关”指的是哪些部门?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 司法行政部门等 (公、检、法、司)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取的措施设立专门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不公开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判决前,不许进行新闻报道未成年人罪犯与成年人分开关押、看管

 小结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各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只是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城长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要使自己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还要求未成年人自身的配合,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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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题班会

年人保护法演讲人:王老师1

 4.1 未成年人保护法4.1.1 保护未成年人及应当遵循的原则4.1.2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2

 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3

 案例1. 生日那天为未满18周岁 不能适用死刑2002年9月17日,某市公安局抓获了一个杀人抢劫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在近一年时间内作案频繁,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其中共抢劫9次,杀死7人,重伤5人,当地民愤极大.但在审理时,发现该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王某(1984.9.2出生)最后作案的时间为2002.9.2晚上10点,即为王某18周岁生日当天的晚上10点,还差2个小时王某才满18周岁。所以法院对死有余辜的王某,依法只判处了无期徒刑。《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4

 未成年人保护法具体实施中必须贯彻的原则:案例:披露审理中的未成年人的资料构成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某中学有一位15岁的学生因父母离异,缺少家庭温暖,走上了犯罪道路。在该学生正在接受法院审理过程中,当地某新闻媒体为了教育广大未成年人,增加宣传效果,便将这个学生的犯罪行为及过程进行了报道,并对这个学生的姓名、照片及其家庭情况等资料进行了披露。《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5

 判断下列行为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的哪些权?一.中学生小张到照相馆照了一张艺术相,相馆人员没有征得小张同意就把她的相片放大到橱窗里让人欣赏。(肖像权)二.小江放在书包里的20元不见了,他怀疑是本班的特困生小强偷的,就在班上说小强是小偷,小江的行为侵犯了小(名誉权 )三.李明最近表现不佳,因此,班主任要求收回李明以前获得的“三好学生”荣誉证书,班主任侵犯李明的(荣誉权)四.王刚由于贪玩,上学迟到了,在校警室的记录本上签上陈梅的名字,王刚侵犯了陈梅的(姓名权 )6

 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7

 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第三十六条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8

 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9

 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即使犯法也不能抓”对吗?未成年犯罪法律相关规定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四、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10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11

 家庭保护的含义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12

 幼女: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20XX年X月,河北省某县北部山区某村一名叫刘思才的父亲,贪图钱财,在收受5000元礼金后,使用暴力迫使自己年仅13岁的女儿萍萍嫁给邻村20岁男子小虎做老婆。萍萍和小虎的关系持续了一年,最终萍萍不愿与小虎发生性关系,终于鼓起勇气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XX年X月,小虎被某县法院以强奸幼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13

 学校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14

 据山东媒体报道,20XX年XX月XX日晚,XX县14岁男生张纪鑫被老师罚站在宿舍外面,之后老师去喝酒忘记了这回事,这个老实的孩子冻死在寒冷的夜里。15

 原告张某在一次平时测验中,当老师发现少了一张考卷,就对已经答题的张某说:“你成绩差,考不起来让别人做。“然后将试卷拿给了其他同学,事后,张某受到同学讥笑,感到委屈,遂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学校、老师赔礼道歉、退还本学期学费400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在法庭的主持下,被告学校和老师向原告张某赔礼道歉,原告张某表示谅解,当庭撤诉。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16

 社会保护要知道:哪些场所和设施能够面向中小学生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17

 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保障“司法机关”指的是哪些部门?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 司法行政部门等 (公、检、法、司)18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取的措施设立专门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不公开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判决前,不许进行新闻报道未成年人罪犯与成年人分开关押、看管19

 小结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各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只是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城长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要使自己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还要求未成年人自身的配合,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20

 感谢观看演讲人:王老师21

篇八: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题班会

成年人保护法》 教案

 教学 目标 :

 1、通过本次教学,使学生初步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和法律规定。使学生们对即将实施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2、在初步了解的基础上,使学生明确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从而树立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的观念,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教学重点:

 1、《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内容。

 2、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教学难点:

 未成年人应怎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教学内容 一、新课引入

 观察课件图片和新闻播报,思考:看到这些小朋友们人身生命受到威胁,你有何感受?由此,你想发出怎样的呼吁?

 二、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内容

 (一)、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四大亮点; 亮点一:关爱呵护“留守儿童”细化监护人监护职责

 亮点二: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加强监管防止沉迷 亮点三:不做“沉默的羔羊”强化各方报告义务 亮点四:强化学校“防线”向性侵和欺凌说不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对象为未满 18 周岁的公民。实施保护的内容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1、家庭保护 提问:什么是家庭保护? (学生回答后,教师再归纳)

 所谓家庭保护是指《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的义务、职责,以及不应当、不允许进行活动的规定。在第二章(家庭保护)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要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2、学校保护 提问:什么是学校保护? 在第三章(学校保护)中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尊重未成年人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好了,现在请大家结合自己的亲身体会,谈谈我们学校在学校保护方面所作的工作。

 同学们从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谈了我们学校采取的保护措施,从中可以看到,我们学校在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学校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3、社会保护 提问:什么是社会保护? (学生回答后教师再复述)社会保护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各方面,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培养四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等方面责任的规定。在第四章(社会保护)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任何组织和个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例如,我们武汉市规定,像游戏机室

 这样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严禁未成年人进入,从而从社会方面创造优良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司法保护 所谓司法保护,主要是关于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教育感化方面和服刑期间的保护规定。在第五章(司法保护)中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家庭和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先犯管教所等单位,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人女子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学习了以上四个保护后,我们还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 增强 自我保护意识

  1、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2、自觉遵守法律 3、抵制不良影响,自觉保护自己 四、课堂小结

 这节课你有什么收获?

篇九: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题班会

未成年人的重要法律

 我国的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等法律都有关于____________的条文。其中______________ 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性法律。未成年人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认识未成年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年1月1日起施行,经2006年、2012年两次修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我国________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部专门性法律

 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六大保护家庭保护方面:新未保法详细列举了监护人行为的“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从法律角度帮助家长认识到物质满足绝不是监护的全部,还要关注孩子的安全、心理、爱好等,确保孩子得到有效的关怀照顾。“过去有些地区推行儿童安全座椅强制要求,但由于相关规定法律效力位阶低,执行效果往往不理想,这次新未保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监护人应当为孩子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采取配备安全座椅等方式保障安全、消除危险隐患,这种全国性的强制规定必将更加有效保护孩子们的安全。”

 学校保护方面:采取的是“大学校”的概念,强调各类教育、培训、托管等机构均应当参照执行,做好教育和保护工作。教育方面,要做好更全面、更健康的身心教育,做到劳逸结合;保护方面,除了完善相应制度、人员、设施外,在校车安全、学生欺凌防治、性侵害预防等方面更是提出了明确的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恢复要求。在过去的学生欺凌事件中,往往存在一系列“由谁认定”等各种问题,导致无法及时、有效的公正处理;但在新未保法及相关配套规定中,明确了学校主体责任、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职责权限等具体、有效、可操作性的内容,使得今后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将更加合理、规范、公正。

 社会保护方面:增加了居委会、村委会的保护责任,拓宽了未成年人享受福利的范围,对净化社会提出了更高要求,强调了各类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特别是各类宾馆酒店,在未成年人独自或与他人共同入住时,经营者必须询问监护人联系方式、入住人员身份关系等,一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相关监护人。另外,新法还要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各类教育、培训、监护、救助、看护、医疗机构对于招录员工是否存在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必须进行入职查询和定期查询,一旦发现,坚决不得录用。

 网络保护方面:从网络环境净化等多方面作出全面的规定,再一次明确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比如,在过去孩子们可能会躲在被子里玩手机游戏,但这次明确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等规定,更有利于孩子们适度娱乐,健康成长。

 政府保护方面:新未保法在整合了原有相关规定增设“政府保护”专章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责以及国家监护制度,强调了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司法保护方面:要求司法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既包括总体上的共性要求,也包含了在具体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中对相关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要求。

 这部法律在动员、组织各种社会力量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儿童和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作用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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