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心得体会4篇学习新《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心得体会 纪委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总结纪委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新《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心得体会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学习新《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心得体会
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总结纪委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总结 10 月 21 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为全面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在法律之前划清纪律底线,让纪律要求更加具体化。从严治党,标清“ 界线” 。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修订后的《准则》全文仅 281 字,但是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更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公与私、廉与腐、奢与俭、苦与乐的关系,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并且首次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对从政伦理道德作出规范。《条例》是管党治党和匡正党员行为的尺子。更将旧版《条例》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6 大类,将纪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突出了纪律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会明确标示出来。就新的《准则》和《条例》来说,新《准则》“重在立德”,加强
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新《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纪在法前,执纪更严。众所周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多元化,治党、治国的能力渐显疲态,旧的《准则》和《条例》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如党员收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能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组织推荐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原来的“一年内”变成“一年半”,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行源于心,力源于志”。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对于新《准则》和新《条例》,如果仅仅只是浮于表面的学习或者干脆将其束之高阁,不能将其精髓和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那么一切都是空谈。两项法规的出台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带头
学好《准则》和《条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坚决不触碰党纪法规的“高压线”,自觉避开“负面清单”,推进正风反腐新高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修订颁布《准则》《条例》,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范文二】
前不久,中共中央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我们党面临新的形势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成果的科学转化,更是我们贯彻从严治党战略具体体现和有效抓手,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四个全面”的决心。《准则》旨在立德,强调自律,短短 281个字给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一个看似最基本但却特别高的要求。《条例》重在立规,强调他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开列负面清单,是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戒尺和利器。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一柔一刚,一正一反,对于强化党章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
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是当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我们更要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学习好、落实好、执行好,做到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争做正风肃纪、维护民利的模范,永葆纪检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认真学习,做到思想上自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前提就是要在加强学习上下功夫,提高思想认识。我们要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家辅导和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把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经常教育与专题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将《准则》和《条例》纳入各级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书记讲党课课程,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把《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迅速传达到全体党员,使每一个党员真学实学、学深学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刻领会、自觉遵守,真正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提高尊章守纪意识。我们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做好带头示范,把学习好、理解好《准
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刻把握《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做到思想自觉,不断提升思想认识,争做学习的表率。
勤于思考,做到政治上自觉。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我们要在思想政治、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准则》和《条例》在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到位。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的基础上,长思常思,静下心来仔细想一想《准则》要求我们怎么办,怎么样才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称职的党员干部,《条例》坚决禁止我们干什么,什么不能干,干了有什么样的责任和后果,切实增强政治上敬畏和捍卫这两部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用党纪党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小处着眼、细处着手。要在熟读熟记的基础上,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准则》明确的“八条规范”和《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深入查找自身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消炎灭菌,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做到政治上自觉遵守。
知行统一,做到行动上自觉。全体党员干部要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努力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
卫制度的良好风尚。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有力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各级党政班子成员和其它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示范带动、逐级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切实强化执纪刚性,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尤其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严查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人和事,确保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我们更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把《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重点,使党纪党规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对那些学的不深、贯彻不力、执行不严的问题和现象进行及时问责,以强有力的监督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
篇二:学习新《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心得体会
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100. 加强党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上表述概括的是下列那一项原则?()[单选题] *
A.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B.实事求是原则
C.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原则(正确答案)
D.民主集中制原则
101. 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 )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单选题] *
A.党的纪律
B.党的政策
C.事实(正确答案)
D.宪法
102. 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 )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单选题] *
A.党代会
B.全体党员大会
C.党组织集体(正确答案)
D.党员代表
103. 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 )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单选题] *
A.严查与宽容
B.惩戒与教育(正确答案)
C.教育与处罚
D.惩戒与宣传
104.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 )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单选题] *
A.一年半 半年
B.一年 一年半(正确答案)
C.半年 一年
D.一年 两年
105. 党员受到( )后,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单选题] *
A.严重警告
B. 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正确答案)
D.开除党籍
106.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恢复党员权利后内,( )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单选题] *
A.六个月
B.一年
C.两年(正确答案)
D.三年
107. 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单选题] *
A.一年
B.一年半
C.二年(正确答案)
D.三年
108.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单选题] *
A.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正确答案)
B.表决权、申诉权和控告权
C.选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
D.选举权、表决权和申诉权
109.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单选题] *
A.五年(正确答案)
B.四年
C.三年
D.六年
110.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 )。()[单选题] *
A.不应当中止其代表资格
B.应当中止其代表资格
C.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正确答案)
D.不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1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多选题] *
A.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正确答案)
B.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正确答案)
C.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
D.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正确答案)
E.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正确答案)
F.有其他立功表现的(正确答案)
112.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只有( )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定。()[单选题] *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正确答案)
113. 一人有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 )给予处分;()[单选题] *
A. 不再加重
B. 加重一档(正确答案)
C. 加重最高档
114.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材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 )处分。()[单选题] *
A.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B.警告、严重警告或者留党察看
C.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正确答案)
115.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 ),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单选题] *
A.刑法规定的行为(正确答案)
B.物权法规定的行为
C.民法规定的行为
D.治安条例规定的行为
116.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应当给予( )处分。()[单选题] *
A.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B.警告、严重警告或者留党察看
C.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正确答案)
117.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 )。()[单选题] *
A.开除党籍(正确答案)
B.留党察看
C.撤销党内职务
D.严重警告
118. 党员依法受到( )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单选题] *
A.刑事责任追究(正确答案)
B.民事责任追究
C.行政责任追究
D.党纪责任追究
119. 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 )。()[单选题] *
A.党纪处分
B.组织处理
C.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正确答案)
D.党纪处分,同时组织处理
120.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 )。()[单选题] *
A.重新作出相应处理(正确答案)
B.不改变原处理
C.从轻处理
D.减轻处理
121.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 )。()[单选题] *
A.终止预备期
B.中止预备期
C.延长预备期(正确答案)
D.取消预备期
122.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下落不明时间超过( )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单选题] *
A.三个月
B.六个月(正确答案)
C.九个月
D.十二个月
123. 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 )。()[单选题] *
A.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B.免于处分
C.予以除名
D.开除其党籍(正确答案)
124. 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 )。()[单选题] *
A. 作出违犯党纪的书面结论和相应处理(正确答案)
B.予以除名
C.免于处分
D.不予追究
125. 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 )经济损失。()[单选题] *
A.直接(正确答案)
B.直接和间接
C.主要
D.重要
126.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 )关系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实际价值。()[单选题] *
A.故意因果
B.重要因果
C.间接因果
D.直接因果(正确答案)
127.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 )或者责令退赔。()[单选题] *
A.没收
B.收缴(正确答案)
C.上交
D.赔偿
128.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 )宣布,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单选题] *
A.本人
B.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
C.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正确答案)
D.所在党组织
129. 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 )办理职务、工资、工作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 )其党外职务。()[单选题] *
A.半个月内 撤销或者调整
B.一个月内 撤销或者调整(正确答案)
C.两个月内 调整
D.三个月内 撤销或者调整
130.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 )报告。()[单选题] *
A.本级纪委
B.上级纪委
C.上级党委
D.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正确答案)
131.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重的,给予给予( )处分。()[单选题] *
A. 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B.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C 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正确答案)
D. 开除党籍
132. 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 )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单选题] *
A.重大事项(正确答案)
B.问题、事项
C.一般问题、一般事项
D.所有问题、所有事项
133. 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单选题] *
A. 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B.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C 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 开除党籍(正确答案)
134. 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 )处分。()[单选题] *
A.警告
B.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正确答案)
135.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 )。()[单选题] *
A.从轻处分
B.给予警告处分
C.减轻处分
D.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正确答案)
136. 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 )处分。()[单选题] *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正确答案)
137. 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 )处分。()[单选题] *
A.警告
B.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
D.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正确答案)
138. 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单选题] *
A.警告或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正确答案)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139. ( )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单选题] *
A.拖延执行
B.消极执行
C.拒不执行(正确答案)
D.变通执行
140.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 )。
()[单选题] *
A.通报批评
B.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正确答案)
141.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单选题] *
A.开除党籍
B.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正确答案)
C.撤销党内职务
D.留党察看
142.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 );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单选题] *
A.开除党籍
B.批评教育
C.组织处理
D.除名(正确答案)
143. 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给予( )。()[单选题] *
A.通报批评
B.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正确答案)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 开除党籍
144.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除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 )处分。()[单选题] *
A.警告
B.严重警告
C.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正确答案)
D.撤销党内职务
145.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单选题] *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正确答案)
146.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 )处分。()[单选题] *
A.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正确答案)
B.留党察看
C.严重警告
D.警告
147.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单选题] *
A.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B.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正确答案)
148.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 )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单选题] *
A.加重或从重(正确答案)
B.加重
C.从重
D.加重一档
149.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 )处分。()[单选题] *
A.警告
B.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正确答...
篇三:学习新《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范文5 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监察法推进社会更加平安稳定和谐《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监察法推进社会更加平安稳定和谐
随着监察法的诞生,今后国家所有部门、所有人员等都将被依法监察,这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平安稳定和谐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是顺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人民的共同呼声。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但要真正遵守,还需要监察法来对国家的部门及人员进行监察,才能够让部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清正廉洁、遵纪守法、认真规范行使职能等,才能让每一个居民认真约束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从而使整个社会风清气正、平安和谐,也才能使国家更加稳定团结、繁荣昌盛。
当前国家的某些少数职能部门人员由于受到奢靡和享乐主义思想影响,从而在行使公权力中为自己谋取私利和钱财,但有了监察法后,每一个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将被这个法规约束,监察部门人员将对存在违法乱纪的人员进行独立监察审核,并最
终将违法乱纪的人员进行严惩,任何人不得进行干涉,这对于所有职能部门将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将会使国家的职能部门严格认真依法行使公权力,从而真正保障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不受损失。监察法对于社会中某些存在违法犯罪的人想通融关系进行脱罪也有很好监督和管控作用,因为一旦发生这类行为,监察部门将配合检察院及法院等部门对该类人员进行严格追查和核实,任何人不得进行干预,这样违法犯罪人员最终会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这就很好维护了法律的威严作用。
监察法是广大人民群众众望所归,以前少数官员贪腐行为深深刺痛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让大家抱怨重重,少数居民甚至对政府失去了信心,但现在有了监察法,大家心里就很踏实,就不怕职能部门乱整了,并且监察法也会减少违法犯罪案件,社会环境更加平安稳定,广大人民群众也会更加安居乐业,对国家的未来就更加充满信心,从而更加积极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
有法可依才能执法必严,有法可依才能违法必究。监察法毕竟才诞生,未来的道路将是漫长而不平的,但终将不断完善和规范,任何人任何部门都在监察的范围内,没有任何特殊可言,将会开启依法反
腐、打击违法犯罪新征程,不断提升社会及群众的安全感,将进一步推进社会更加平安稳定和谐!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开启了国家反腐败立法大踏步向前的新征程,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是依法反腐败的根本保证 我们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中提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的反腐败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要坚持厉行法治,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纪检监察干部必须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
树立法治观念,是依法反腐败的先决条件 一个人的思想决定着他的行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先决条件。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垂范,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反对和自觉抵制一切特权思想,在心理上敬畏法律、崇尚法治,在行为上遵循法则、宣扬法治,确保反腐败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良性运行。要认真贯彻宪法要求和监察法立法思想,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侵占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腐败案件的惩治,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对执纪业务知识烂熟于胸、运用自如,还要系统学习和研究国家法治建设的体系、制度和规定,在实践中自觉运用法治的精神、原则、规范、逻辑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把依法反腐败的理念和要求贯通于工作当中。
严格执行法律,是依法反腐败的行动纲领 法律的权威和生命力在于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履职尽责。要坚持法
治思维和方式反腐败,严格审批程序,用好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权限手段,做到心中有法纪、脚下有红线,实现法纪落地、刚性运行,既不“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也不搞选择性反腐败和运动式反腐败。要主动将责任扛在肩上,继续担起先行先试责任,推动监察向派驻机构、乡镇街道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健全监察工作运行机制,根据监察法,及时修订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等制度;强化纪法贯通,强化工作衔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以“法”察,依“法”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以“法”察,依“法”查
2018 年 3 月 20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的颁布,是国家法治建设史特别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时刻,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新之举,必将为新时代反腐败
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为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十九大报告指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十九届中央二次全会再次强调,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我们知道党对于党员干部信任是十分重要,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是一个不可少的步骤与措施。《监察法》的出台,是党坚定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重要一步。我们俗话常说,“有法可依”,“有法可依”这简简单单的四字,道出了大道理,法律法规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同时法律法规的完善是司法更具公信力的前提。法律制度规范以及保障监察,让“查”有规范,让监察更明朗更有依据。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立“明规矩”、破“潜规则”,这彰显着党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态度坚决。这一巨大进步,让人民群众次才真真切切看到发展的希望与美好的未来。
改革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体系,监察有法可依了,就是按照法律来“查”。以前我们常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现在有了“法”,更要将“法”的精神立在前面,要全面从严治党,就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监察法不仅仅是将廉洁自律与纪律要求
的规范更加具体化,给予监督的法治保障,把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也将进一步扎紧,同时也严格了监督执纪者的要求与措施,让群众放心监察工作,清楚知道监察不是随心所遇,把人民对监察有信心,保证了监察不是让监察也在“阳光”下,确保监察权力不被滥用。
以“法”察,依“法”查,社会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监察给予权利正能量阳光,党的领导是离不开严的纪律和良好的规范,让党和国家更好发展,监察是不可或缺的,监察法治化,让党把思想和行动的规矩都能正常运行,让每一个党员心与行动统一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最大化发挥最大“热”在新时代的建设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不断筑牢反腐的“篱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不断筑牢反腐的“篱笆”
曾几何时,我国的反腐败制度建设滞后于工作的实际需要,一些新兴的腐败手段没有纳入制度的约束性范围,已经建立的一些制度,也因为大而不当,缺乏操作性而被称为“牛栏关猫”,让腐败分子有空可
钻,有机可乘。监察法是中国反腐道路上的里程碑,可以从根本上塑造规范、健康、常态化的反腐体系。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接下来,我们期待着监察法在落实的过程中焕发出强劲的反腐力度,让腐败无处藏匿。监察法不仅仅规定了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还进一步明确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惩防体系实质上是构建完备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随着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战略目标的确定和实施,我国反腐败各项制度大踏步前进,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反腐败的网越织越密,留给掌权者的自由裁量空间越来越小,制度建设的成绩有目共睹。为切实抓好各项法规和制度落实,从上到下开展了大规模的制度宣传学习教育活动,让党员领导干部掌握,自觉遵守执行;让社会大众掌握,有力有效监督。制度的衔接配套性也得到有力提高,各项禁止性规定与党纪处分条例有效衔接,不仅有原则性的“不准这么干”的要求,而且有“这么干受何种处分”的责任与后果,制度的刚性和执行力得到有效提升,反腐的防线也将更加坚固。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纪检干部莫做赏景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纪检干部莫做赏景人
新时代孕育新征程。3 月 23 日,在监察法通过的第三天,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揭牌,成为纪检监察发展史的重要里程碑。这一刻,注定非同寻常;这一笔,必将载入史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猛药去疴,重拳出击,“老虎”相应落马,“苍蝇”纷纷拍灭……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持续增强,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新征程,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当“看风景的人”,更不能当看热闹的“吃瓜群众”,当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坚定扛起使命,重整行装,冲锋在前,以“再出发”的精神投入到神圣而光荣的纪检监察工作中。
“看风景的人”游离于“风景”之外,看风景“怡然自得”。“吃瓜群众”游离于“真相”之外,看热闹“谈笑风生”。纪检干部纪检干部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光荣使命,一定不能当这两种人,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党员干部的
违纪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新时代,纪检干部还肩负着监督调查处置的特殊使命,手握惩治腐败的“尚方宝剑”,如果甘当“看风景的人”,甚至乐当“吃瓜群众”,不敢唱“黑脸”,不敢当“包公”,不愿得罪人,不愿“管闲事”,对违纪违法行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看见了当没看见,发生了当没发生,实质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党和人民的不负责,是 “不作为”,更是失职、渎职。
纪检干部不仅不能当“看风景的人”,也不能当“别人的风景”。当前,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尤其是监察委员会的成立,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空前关注,各级党委寄予厚望,广大群众更是“翘首以盼”,甚至有少数违纪干部“冷眼旁观”。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面对各界目光,广大纪检干部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树立“凭实绩进步、靠素质立身”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到纪检监察事业上。要拿出“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和查处“微腐败”,积极当好新时代“护林员”,踏踏实实干出一番业绩,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回应社会期待和人民期望。
只有全面从严,方能海晏河清。新时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习近平总书记这一国家的掌舵者、人民的领路人身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更深入,让风更清气更正,让改革红利惠及全体人民。
篇四:学习新《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心得体会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两条例一规则学习心得体会 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三项法规,为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提供了标尺和利器。《条例》划明了纪律底线和监督手段,《规则》明确了执纪方法。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条例规则为戒尺,严格执纪监督问责。一、要熟读书记了如胸。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使每个党员清楚了底线,明白了规矩。我们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
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二、要慎言慎行贵坚持。俗话说,慎言慎行一身正气清正廉洁两袖清风。《条例》是约束,是底线,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带头树立“高线”,带头守住“底线”,做到知行合一,打铁还需自身硬。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细。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切实对单位负责做到把好关、守好门、种好田。
三、要坚持知纪问责不留情。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两条例一规则”的内涵,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六大纪律”查找自身在工作、生活等
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不但要把规矩挺在前面,而且必须坚持知纪问责不留情,要依规执纪、严格执纪,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执行到位,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严明纪律中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切实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透学实,并正确运用到监督执纪实际工作中来,真正做到以法律为武器,以纪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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