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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月报总结2篇

时间:2022-10-12 16:20:04 扫黑除恶 来源:网友投稿

扫黑除恶月报总结2篇扫黑除恶月报总结 县某县x20xx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县20xx-20xx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扫黑除恶月报总结2篇,供大家参考。

扫黑除恶月报总结2篇

篇一:扫黑除恶月报总结

某县 x 20xx 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县 20xx-20xx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xx 年度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组织领导。成立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xx 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副县长、公安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扫黑办负责考核。

 二、考核时段。20xx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三、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分类考核、注重实效、综合评定的原则。

 四、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查看资料(影像资料)等方式进行,年度考核结合日常督查情况综合考核。考核设基础分一百分,考核分值按比例折算计入年度综治考评。

 五、考核对象。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单位及省市驻*单位、政法系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绩效,按照其工作性质、工作职能不同,分三类进行考核。

 第二章

 考核内容 (一)领导重视方面(政治站位情况)(37 分) 1、会议安排部署(3 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不折不扣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有会议记录或纪要并附相关会议影像资料,会议记录或影像资料缺一项扣 1 分)。

 2、文件阅办批转(3 分)。有主要负责人批转、阅办扫黑除恶领导组、办文件痕迹,有收发文阅办卡并批示的记 1分,提供批转事项相关跟踪处置印证资料的记 2 分。

 3、召开对照检查会(3 分)。县乡两级党政部门分层次召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全体人员对照检查会(对照检查材料记 2 分,提供全部相关会议记录记 1 分)。

 4、“四包四保一承诺”落实情况(3 分)。有相关包联正式文件记 1 分,提供签订的保证书记 1 分,有“廉洁自律、不做黑恶势力保护伞承诺书”记 1 分。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清单制定(3 分)。结合部门实际和工作职能,分地域、分部门、分领域以清单形式逐条逐项明确扫黑除恶要点工作和具体任务的相关方案办法(需涵盖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处理、反馈整改、追究问责等方面)。

 6、专题会议、主题调研、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建立(3

 分)。对某一地域、部门、领域的多发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主题调研和会商研判的情况,有一类记录记 1 分(会议记录、制度办法、整改方案、会商研判等的相关印证档案)。

 7、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抓落实工作情况月台账建立情况(5 分)。县级“七长”(县委书记、县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司法局长)台账建立情况;按包乡镇或按包部门建立分管领导、成员单位一把手、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副职、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扫黑除恶工作月台账建立情况;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对内建立部门系统、对外建立分管行业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月台账情况(台账内容包括:文件阅办批转卡、会议记录、讲话材料、信息简报、相关文件,附带会议部署、走访调研、新闻报道等影像佐证资料,确保见人见事见影)。

 8、周汇总、半月研判、月总结情况(6 分)。从专题会议召开、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惩治、整改反馈等进展情况方面每周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周小结的情况;对发现的单位内部、行业系统问题和复杂案件线索半月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及针对问题落实相应的整改举措的情况;每月末对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的情况;有一类记录记 2 分(上述三类情况纸质版均应由主要领导审阅、签字)。

 9、扫黑办建立和运行保障情况(6 分)。各乡镇、成员

 单位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成立相关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和加强经费保障,及时足额对相关开支进行报销(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经费保障各占 2 分)。

 10、定期例会工作制度建立情况(2 分)。有每周召开例会情况和相关会议召开印证资料记 1 分;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有工作痕迹档案记 1 分。

 (二)宣传发动方面(16 分)(宣传发动情况) 11、宣传发动情况(9 分)。各乡镇和成员单位落实《交口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情况(季度集中宣传一次记 2 分;分管领域和重点场所宣传一次记 0.5 分,上限3 分;横幅标语刷写悬挂或音视频播放宣传覆盖全部行政村各记 2 分,每缺少一处扣 0.2 分;标语或横幅每覆盖一个自然村加 0.1 分)。

 12、信息简报报送情况(2 分)。各乡镇和成员单位每周按照至少 1 篇的标准报送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有关的信息简报(超额报送一篇加 0.1 分,上限 1 分;未按时按期报送每次扣 0.2 分)。

 1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工作专题学习和培训情况(5 分)。提供学习相关文件的印证资料(主要领导阅办批示记录,文件传阅和学习制度,有一次集中学习记 1 分);召开或邀请政法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工作培训(有一次培训记 2 分);前往本市或本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

 较好的县市进行参观学习(有一次记 2 分)。

 (三)线索摸排方面(17 分)(资料档案建立) 14、“五帐”建立情况(8 分)。提供底情数明的线索搜集摸排台账(1 分);线索摸排登记表中具体线索摸排人员、上报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字盖章情况(1 分);线索移送、转办的处置和办理进度情况(1 分);每一起事(案)件线索的处理反馈结果并就查实问题的部门、环节、漏洞进行问题整改的情况(2 分);对案(事)件调查不明、推诿扯皮、处置不力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责任倒查或使用综治惩戒措施的情况(3 分)。

 15、日上报执行情况(3 分)。日上报是否规范,是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按时上报(日报要素中的相关工作进展、线索摸排核查、查办案件等三项内容是否见人见事及详细记载情况),除节假日外未按时上报每有一次扣 0.1 分,当月均为零报扣 1.5 分。

 16、台账报表报送情况(5 分)。各乡镇和成员单位是否按照县扫黑办下发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底排查和深挖“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完善基础工作台账的通知》( (2018) 12) 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设计制作了本地本部门工作报表台账(相关台账报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专人按时规范.上报),未按时上报一类每有一次扣 1 分。

 17、双人双锁定期开箱和登记工作情况(1 分)。按照保密和效率原则建立了当日双人双锁举报箱线索取用办法。

 18、 线索搜集和登记台账建立情况(个性指标,针对政法机关和组织、纪委监委)。公安部门对 2014 年以来已办结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进行“大起底”情况(开展相关工作记 1 分,旧案查实一件加 2 分);对社会反响较大、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事)件线索成立专班、专案侦查情况(开展相关工作记 1 分,查实一件加 2 分);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已办行政案件全面开展“回头看”和搜集掌握背后“保护伞”和腐败问题线索的情况(开展相关工作记 1 分,查实一件加 2 分)。

 (四)打击深挖方面(18 分)(严打严惩情况) 19、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情况(10 分)。各乡镇及成员单位扫黑办针对本辖区、本系统、本领域的工作督导检查情况(5 分);发现问题的有整改反馈(2 分);进行了明查暗访(3 分)(提供督查整改反馈台账和落实措施印证资料)。

 2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末位问责制度执行情况(8 分)。各乡镇对所有行政村扫黑除恶工作开展进行了一条龙排队,建立了末位问责制度(有排队记 3 分,有问责记 5 分);各成员单位对基层站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进行了-条龙排队,建立了末位问责制度(有排队记 3 分,有问责记5 分)。

 21、“一案双查”机制落实情况(个性指标,针对公安部门和纪委监委)。公安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情况(1 分);涉黑涉恶线索双向移送情况(1.分);对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到位、走过场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倒查、追责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情况(1 分);向社会公示和公布惩处情况(1 分)。

 22、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情况和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个性指标,针对组织部门和各乡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集中分析研判并建立台账情况(1 分);对已经查处的“村霸”、涉黑涉恶村干部调整撤换情况(1 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情况(0.5 分);对目前仍未进行换届选举的、换届选举后问题反映突出的、换届后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的和集体账目尚未正常移交的重点村进行专项整治整改的情况(3 分)。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中结合实际制定了整顿方案(1 分);整顿工作半月报、月报工作台账建立情况(1 分);整顿巩固、跟踪问效情况(1 分)。

 (五)整改反馈方面(12 分)(长效机制建立) 23、跟踪问效和反馈整改机制建立(6 分)。主要领导对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本领域的涉黑涉黑线索和案件亲自过问情况(1 分);针对发生问题的领域、部门、部位和

 环节整改台账建立情况和组织召开反思会议情况(3 分);完善相关机制和开展“回头看”情况(2 分)。

 24、考核机制建立情况(6 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开展、深挖彻查“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工作等纳入成员单位、政法系统重点工作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的情况(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处理、整改落实等日常工作建立了相关考核办法记 3 分;相关办法有执行落实记 3 分)。

 (六)加分项目(10 分) 1、创建典型、以点带面情况(3 分)。各乡镇及宣传、住建、国土、煤炭、工商、教育、卫生、环保、金融、交通等重点部门和领域树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典型和开展推进会、观摩会情况(每举办一次加 3 分)。

 2、信息简报采编和宣传报道情况。在中央、省、市、县级媒体、报刊等展播节目或刊登信息简报情况,中央展播刊登的加 5 分,省级 3 分,市级 2 分,县级 1 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经验被中央、省、市、县肯定并推广的情况,中央推广的加 30 分, 省级 20 分,市级 10 分,县级 5 分;在宣传发动方面创新宣传方式、取得突出社会效果被中央、省、市、县扫黑办或上级机关肯定的相关情况,中央表彰的加 30 分,省级20 分,市级 10 分,县级 5 分。

 3、微信公众号、QQ 群、微博建立情况(3 分)。各乡镇和成员单位建立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两微一端”平台,不定期发布和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经验、经典案例、工作成效,引导形成良好的舆论宣传环境(微信公众号、QQ 群、微博每开通或设立一项记 1 分)。

 4、月培训工作制度执行情况(2 分)。各乡镇、成员单位或行业领域邀请政法机关法治宣传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或法治宣传方面的专题培训(每有一次加 2 分,月最高加 2 分)。

 5、其他创新举措(2 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处理、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等方面有其他好的工作举措、工作亮点(每认可一项加 2 分)。

 三、工作要求 (一)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把握各乡镇和成员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客观考核相关工作,县扫黑办将根据上述考核项目类别,按照日上报、周汇总、月小结汇总的工作动态及日常督导掌握的工作进度进行综合统计打分,并按乡镇和成员单位分别独立建档。为此,请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准时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日动态和台账报表,并随时将相关印证资料及时报县扫黑办。

 (二)日上报和统计台账、 报表是市县领导了解我县扫黑除恶工作动态和进行准确判断与决策部署的重要依据,

 也是县扫黑办掌握各乡镇及成员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和统计打分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乡镇和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在全面收集、汇总本辖区、单位、行业、领域有关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负责、认真、准确、按时填报,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签字后上报县扫黑办。

篇二:扫黑除恶月报总结

善 工 作 秕 制 拓 觉 联 洛 祟 道 全力推迷代表委员联洛工作创軒发展I 权国麟近年来,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 确领导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武装头脑,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 入学习贯彻张军检察长关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重 要指示精神,自觉把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作为接受人民 监督的重要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联络工作,有力 提升了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同时也对全方 位监督打下了坚实基础。一、主要做法(一)突出顶层设计,从“组织”上发力,在“行动” 上落实。为了更好地发挥代表委员的监督作用和对检 察工作的推动作用,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 张军检察长关于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指示精神 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 与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青海省人民检察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实施 办法》以及海东市院对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具体 要求,将联络工作纳入检察工作大局,列人党组重要 议事日程,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 长 、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 下设了专门的联络办公室,具体负责联络的各项工作 事宜,着力构建了检察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 联络办公室组织协调、其他内设机构共同落实、全体 检察人员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院党组多次召开会*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作者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杜存梅 w议 ,专题研究部署,修订完善了《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 察院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实施方案》《海 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 委员联络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 机构、联络内容、工作方式、人员安排等事项。确定了 向代表委员汇报重点案件及工作、受理代表委员对检 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跟踪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转 交的案件线索,以及邀请、接待代表委员视察、评议检 察工作等重点内容,明确了工作要求,确保联络工作 有重点、有内容、有结果。(二)建立工作机制,从“规范”上着手,在“贯穿” 中推进 。

 一 是建立健全直接联系代表委员工作机制。

 着力构建三级联络模式,对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实行分 级、分工负责制。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为一级, 每人联络人大代表5 名 、政协委员3 名 ;员额检察官 和各部门负责人为一级,每人联络人大代表4 名 、政 协 委 员 3 名 ;一般检察人员为一级,每人联络人大代 表 3 名 、政协委员3 名。同时,联络对象覆盖省、市 、区 三级代表和委员,联络覆盖率达到全区代表委员总人 数 的 85%以上。二是建立健全代表委员信息分析和联 络工作台账制度。严格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代表 委员联络工作档案,及时掌握代表委员职务变动和代 表委员增补变化,制作《代表委员联络登记表》《代表 委员联系记录表》,做好联络登记管理。并按代表委员2020•第5 期 55

 青海检察 Bimonthly关心关注的不同领域,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分类和 分析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 强化检察产品供给侧改革,针对不同代表不同需求, 积极开展个性化的服务,让代表委员从“要我参与”转 变为“我要参与”。还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政 协办加强沟通联系,建立了联络沟通机制,在法律允 许的范围之内强化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争取人大政 协对我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完善人大代表意见 建议收集、办理机制。经常性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政协 委员,派员旁听“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声音,做 好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听取审议、会后及时归纳整理 意见建议工作,按照《乐都区人民检察院代表委员意 见建议办理流程》,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归纳整理后 报检察长批示,按照批示要求转交承办部门办理,明 确办理人员、时限和措施。对于一些涉及其他单位或 领域的意见建议,我们也积极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 加强沟通,牵线搭桥,如期进行答复。(三)强化曰常联络,从“细微”处用功,在“常态” 中提升。一是常态化开展联络走访。检察人员定期或 不定期与代表委员通过电话、微信联系,或者实地走 访的形式开展联络,通过与代表委员的深入沟通交 流 ,了解掌握社区乡镇群众的烦心事、难心事和关心 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广泛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 议 ,积极争取和发动代表委员发挥作用,讲好检察故 事 ,了解社情民意,为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奠定 基础。二是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活动。从代表 委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在检察开放日、检察 建议的公开送达、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宣告、公开听证 等活动中,邀请代表委员参加,通过参与活动让代表 委员深入了解检察日常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委员参 与检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开展作风建设专项 活 动 、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广泛征求代表委员意见 建 议 ,深人查找问题及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 施 ,不断提高班子领导能力。同时,专门组建代表委员 联络群,在微信群平台开展宣传检察工作,强化与代表委员的互动,搜集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让代表 委员有更多的参与感和荣誉感。2019年以来,共邀请 代表委员参与检察活动130余人次,参与率达50%。

 三是及时推送检察工作相关信息和资料。认真做好各 类参阅资料、工作简报信息的编辑、赠送工作,通过 “两微一端”向代表委员联络群及时通报我院近期工 作动态,检察系统重大部署、专项工作、司法改革、公 益诉讼等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相关信息。向代表委员 赠阅《检察日报》《乐检月报》检察信息等相关宣传资 料。2019年以来,共走访代表委员560余人次,赠阅 《检察日报》《乐检月报》《乐都检苑》等 2600余份,收 集到意见建议520条 、案件线索5 条,梳理归纳为加 强法律宣传、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公益 诉讼力度、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加强未成年人 保护、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以及队伍建设等7 大类。( 四 )

 注重联络实效,从“融合”上推动,在“为民” 上见效。一是认真答复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切实将代 表委员联络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纽带 工作抓实抓细抓好。针对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问题分 门别类进行梳理后认真办理,并通过微信群集中答 复 、上门答复、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公开答复,以及邀请 参加检察开放日、视察调研活动等方式积极回应代表 委员声音,向代表委员汇报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以 来 ,在微信群推送检察信息近500条,举办检察开放 日、公开送达、公开宣告、公开答复等活动15次 ,答复 意见建议218条。二是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重点 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开展检察 监督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 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汇报。2019年以来,先后向区委、 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专报了《乐都区人民检察院适 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捕诉一体化专项工作报告》 《乐都区人民检察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专项报 告》《乐都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项 报告》《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年度分析报5 6 2020 •第 5 期

 告》等,主动接受监督,同时也为区委决策提供必要的 依据。三是着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聚焦主责主 业,坚持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 面面,围绕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 法 ,着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特别是在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公益诉讼检察、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 康成长、检察宣传等方面,广泛吸纳群众意见建议,并 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监督活动,有力推动检察工作创 新发展。如,针对部分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未成年人 保护及法治进校园等意见建议,我们认真贯彻落实 “一号检察建议”,今年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全区中 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以及教育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共 60余人作了 “加强校园安全建设、持续推进‘一号 检察建议’落实”为主题的法治讲座。全体检察官结合 “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进校园”“检察官进校园”等 活动,深入乐都二中等10所学校开展法治讲座20余 次 ,利用检校师生互动、答疑解惑等方式普及法律常 识 ,通过开展以上活动增强了中、小学生自我保护、防 范不法侵害、抵御套路贷等风险的能力。又如,代表提 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对执行《关于在乐 都区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不严格、工作 不到位、疏于监管的有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 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建议”,我院高度重视,在 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向乐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 出了检察建议书,该局加大了执法力度,使存在的问 题得到了整改。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我院也根据代表 建议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监督活动,并邀请代表委员参 与办案过程,提高了办案透明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取得的初步成效一是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有了很大提升。代 表委员来自各行业各领域,而且很大一部分来自最基 层,他们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和利益。通过“请 进来”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案件公开送达等活动,近 距离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走出去”主动登门拜访, 面对面交流,积极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运用“两微.作思一端”等新媒体矩阵推送检察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向 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乐检月报》等形式向代表 委员汇报、宣传检察工作,可以在第一时间随时向代 表委员传递检察声音,并通过他们向更广泛的群众讲 好检察故事,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得到了有效提 升 ,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检察宣传“最后一公里”的难题。二是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更加精准有力。

 坚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通过真诚、优质、高效的联 络服务,及时向代表委员汇报检察工作,特别是群众 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民生民利方面的工 作开展情况,使代表委员更加了解检察职能,也可以 随时对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通过意见建议的办 理答复掌握检察职能是否有效发挥、法律监督是否到 位 ,使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更加精准,也更能 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三是检察人员为民服务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

 通过走访代表委员,听取群众心声和关心关注的问 题 ,使检察人员对老百姓的烦心事、揪心事更加了解, 同时也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理情况及其中存 在的问题有了更加直观和深人的了解,对开展检察业 务和办案中如何更加精确地把握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督促检察 人员依法办案、提升办案质效。四是有力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 展。我们紧紧围绕检察环节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 战”“一优两高”战略实施,结合上级院重大工作部署,

 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专项调研等活 动 ,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并坚持依法规范、务求实效, 认真听取、研究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通过意见建 议的转办,促进检察工作不断强弱项、补短板,有力促 进了检察人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廉政意识,不断 提高了队伍建设水平,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强 有力的动力源泉。同时,海东市院将此项工作确定为 我院的特色亮点工作,也对我院开展联络工作高度关 注 ,给予了有力指导、促进了此项工作创新发展。2020•第 5 期 5 7

 三、 存在的问题一是检察人员对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重要性的认 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检察人员认为联络工作与 办案关系不密切,因此在联络过程中有时存在流于形 式的问题,为了联络而联络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常 态化联络还需进一步走深走实。代表委员来自各行各 业 ,在充分调动代表委员参与检察工作的积极性、共 同深化联络成效方面还需久久为功。三是联络工作的 时效性和系统性方面还需持续用力。部分检察人员对 检察整体工作掌握不全面,了解本部门工作多,了解 其他部门工作不够,导致在联络工作中没有客观全面 反映检察工作,有时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一些问题也 没有能力及时给予答复。四是检察人员用群众语言讲 好检察故事的能力不足,联络过程中有的基层代表委 员感觉枯燥无味、不易理解 ,一 定程度上影响了联络 工作效果。四、 下一步工作打算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始终牢记最高人民检察院张 军检察长的重要指示,“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既是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不忘初心、牢 记使命”的一项重要举措;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是一项 政治工作,也是一项专业工作,必须始终走心、来不得 半点虚功、半点敷衍。”采取以下措施加强联络工作。(一)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加重视代表委员联 络工作,在开展“你需要啥我来服务”主题活动的基础 上 ,不断深化联络工作,院党组和全体检察人员要进 一步强化政治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代表委 员联络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学习贯 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 表联络工作的实施办法》,把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当成 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推进,与业务工作有机衔接,确保 取得实效。(二) 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 。

 一 是方式上创新。继 续坚持常态化联络,根据代表委员的经历、专业背景 等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联络工作。紧扣全区中心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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