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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3年)9篇

时间:2022-08-21 20:20:03 策划方案 来源:网友投稿

《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3年)9篇《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3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25号) 各市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3年)9篇,供大家参考。

《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3年)9篇

篇一:《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3年)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1〕125 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山东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 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显著提升城镇发展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水平,根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新型城镇化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深刻把握新型城镇化丰富内涵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动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有温度的城镇化,必须深刻理解新阶段、新要求、新使命赋予城镇化建设的新内涵。聚焦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聚焦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鲜明导向,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聚焦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形成强大国内统一市场,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增长极;聚焦现代化建设全局,统筹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同步发展,扎实迈向共同富裕;聚焦城乡发展规律,充分尊重人民意愿,遵循自然历史进程,遵从资源生态环境约束,积极探索具有山东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新路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围绕上述“五个聚焦”,突出把握“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要求。

  突出创新驱动,推进智慧城镇化。坚持数字赋能高质量发展,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贯穿城镇化全过程,积极构建创新生态链,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数字应用场景,完善城乡数字治理,构建全国领先、特色鲜明的山东半岛智慧城市群。

  突出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城镇化。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现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打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空间、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突出以人为本,推进均衡城镇化。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用心用力用情保障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劳有所得、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大幅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突出城乡互促,推进双向城镇化。坚持城乡一盘棋理念,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确保进得来、留得住、离得开,促进城乡要

 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二、科学确定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总目标,坚持“六个一”的发展思路和“六个更加注重”的策略方法,以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重点,以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为引领,将未来 3 年作为全省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集中突破期,持续推动路径、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走在前列,更好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让山东省成为人人向往的宜居宜商宜业宜游之地。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 1 个百分点左右,到 2023 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6%以上。

  智慧城镇化全面赋能。初步建成数据开放共享、群众全面感知、活力充分迸发的智慧生态,融合基础设施更加健全,数字惠民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各市和 90%的县(市、区)建成三星级以上新型智慧城市。

  绿色城镇化加快突破。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全面纳入城乡发展布局,生产生活方式加快绿色转型,50%以上的县(市、区)实现建成区市政雨污合流清零,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更加高效,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均衡城镇化扎实推进。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逐步提高,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农民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 2.25,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普惠,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更趋成熟,城乡治理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

  双向城镇化步伐提速。城镇化与逆城镇化协同推进,全省城镇落户“零门槛”,人口自由流动、合理分布,要素双向流动、高效畅通,财政、金融、土地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更加健全完善。

 三、深入实施城镇建设智慧化行动

  1.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 5G 和固定网络“双千兆”工程,加快发展第五代超高速光纤网络,实现千兆入户、万兆入园,打造一批“全光网”城市。发展智慧交通,在路网感知、车路协同、信息化管服等方面取得突破,全面提升交通运行智能协同水平,路口智能信号配时覆盖率提高到 40%。发展智慧能源,在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城市商业区、居民小区等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系统。发展智能化公用设施,建设智慧杆柱、智能化综合管廊,开展济南、青岛、济宁、烟台全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

  2. 提高城市数字治理能力。各市加快建设“城市大脑”,2023 年底前与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和综合指挥平台互联互通。整合升级全省应急通信网络,构建天地一体化应急通信网。高标准建设数字“平安山东”,全面提升公安指挥处置、侦查打击、管控防控、交管监管能力。推动电子证照系统与“爱山东”深度集成,各市全部建成“无证明城市”。

  3. 扩大数字服务场景应用。实施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构建全省一体的“互联网+教育”体系。加快建设智慧医院,普及应用电子健康卡,发展移动端预约诊疗、移动支付、诊间结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服务,持续建设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实施“好客山东·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工程,提升打造“山东公共文化云”平台。

  4. 提升城市产业创新集聚功能。深耕细作“十强”产业,落实主要产业图谱,强化主攻方向,分产业链制定龙头企业、配套企业、核

 心技术清单。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科学装置布局。围绕量子信息、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壮大新型研发机构群。2021 年底前制定未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打造济南、青岛未来产业集聚区。引导开发区聚焦主业做大做强,工业总产值过 1000 亿元的开发区达到 15 家左右。

 四、深入实施城镇建设绿色化行动

  5. 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研究制定全省城市更新实施意见,推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老旧厂区、老旧街区改造更新。摸清全省 2005 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底数,分年度制定全省改造计划,“一区一策”编制改造设计方案,统筹预算内投资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 年改造老旧小区 150 万户。

  6. 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将雨污分流改造纳入各级重点民生工程,建立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清零省级财政资金激励奖补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整建制实施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新建城区全部实行雨污分流,确保城区污水全面收集、雨水高效利用排放。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向周边农村延伸,35%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

  7. 建立全链条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施行全省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在城市城区、具备条件的县城规划建设分拣处理中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适度超前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到 2023 年新增焚烧处理能力 3000 吨/日,焚烧处理率达到 90%以上。各市至少建成 1 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实现应收尽收。

 8. 发展绿色交通网络。推进城市主干道快速化改造,新增城市道路 3600 公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 400 公里以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等低能耗交通方式,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城市公共汽(电)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到 2023 年,全省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占比达到 60%。新建公共领域充换电站 2000 座、充电桩 6 万个、加氢站 50 座。多渠道挖掘利用道路停车位、共享车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错时停车位,在医院、社区、景区等重点区域布局建设停车场,新增公共停车位 10 万个。

  9. 建设韧性城市。健全城市运行安全评估机制,开展城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隐患排查治理。完善极端天气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施桥隧、地铁、地下停车场、低洼社区等重点场所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对城市易涝积水区段实施智能监控、精准预警、快速排险。

  10. 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制定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绿色建筑 2.5 亿平方米。实施国家核能供热商用示范工程,建设核能零碳供暖城市。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及集中供热替代,加快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建筑应用。

  11. 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加强城市自然风貌保护,统筹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廊道建设,开展受损山体、废弃工矿用地修复,实施城市河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构建多层次城市公园体系,2021 年底前建成城市公园 30 个、城市绿道 500 公里。

 五、深入实施城乡发展均衡化行动

  12. 提升核心城市和节点城市功能。创新济青联动发展机制,加快济淄、济泰、青潍、烟威等同城化,沿济青通道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端制造、现代服务轴带,形成以济南、青岛市为中心,分别覆盖 2000 万人口的“1 小时交通圈”。高标准建设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加快贯通“四桥四隧”等跨黄通道,布局重大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高水平发展青岛西海岸新区、上合示范区等国家战略平台,推进胶州湾第二海底隧道等重点工程建设。2021 年底前印发实施省级新区发展规划。

  13. 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出台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导则和城镇化地区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导则,围绕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培育等设施提质增效,每年实施 200 个以上重点项目。整县制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深化 10 个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支持在县城周边和重点镇等人口集聚地区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科技孵化园区、标准厂房等,降低企业开办运营成本。

  14. 增强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实施“创业齐鲁·乐业山东”3 年行动,吸引高校毕业生留鲁来鲁就业 50 万人以上。推进农村劳动力定向定岗培训、跨区域精准对接,吸引 5 万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带动50 万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常态化举办“就选山东”就业服务活动。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作用,每年扶持 2 万名以上大学生创业。拓展小微企业名录(山东)功能,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

  15. 促进城乡教育优质普惠。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新

 建、改扩建普通中小学校 600 所、新增学位 60 万个,基本实现教师编制、学位供给与学龄人口均衡配置。2021 年底前出台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的实施意见。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普惠率稳定在 85%以上。持续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每年新建、改扩建200 所以上幼儿园。

  16.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实施新一轮区域医疗能力“攀登计划”,建设综合、专科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3 年行动,发展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3.6 人。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转换机制,补齐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和实验室病原识别能力短板。在省内“一卡通行”开通运行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医保卡跨省通行。

  17. 扩大养老育幼服务供给。健全养老服务网络,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 100%,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 1 处以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敬老院,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 55%左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每千人口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 3.1 个。

  18.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方式,合理扩大小户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最低标准不低于 300 元/月,累计发放时限不超 36个月。将符合条件的人才住房建设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探索发展面向高层次人才的共有产权住房。支持济南、青岛市深化住房租赁市场建设试点。

 19. 增强社会保障综合能力。完善工资支付相关政策措施,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鼓励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逐步提高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落实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1 年将 9 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再提高 10%。

  20. 建设人文魅力城市。开展城市品牌建设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编制完成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规划,历史建筑全部测绘建档。推动“泉·城文化景观”、青岛老城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提升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水平、覆盖面和利用效率。

 六、深入实施城乡要素流动双向化行动

  21. 促进城乡人口自由流动。推进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无纸化”“免填单”,实现全省“通迁、通...

篇二:《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3年)

附件

 毕节市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 年)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加快提升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安排,结合毕节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对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聚焦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升工作主线,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行动,进一步扩大收入存量、培育增量,全面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全国、全省的差距,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夯实产业基础,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就业规模,拓展增收渠道,完善保障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2022-2024 年,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 10%左右和 12%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到 2.8 左右。

  2 三、实施农民增收专项行动 (一)完善就业保障机制,拓展就业渠道,不断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1.提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加快完善与广州、深圳等毕节籍务工人员主要输入地劳务协作机制,充分发挥驻外劳务协作工作站、“山海心连之家”的纽带作用,提升精准服务水平。依托市县两级国有公益性劳务公司和乡村劳务合作社,每年通过“点对点”、东西部劳务协作等有组织输出农民工 1 万人以上,提高农民工工资议价能力和工资待遇。到 2024 年全市以县为单位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提高到 7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各县〔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以下不再列出)

 2.扩大农村项目“以工代赈”实施领域,提高劳务报酬比例。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交通、水利、乡村旅游、林业等农村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领域全面推行以工代赈,将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并将农村劳动力劳务报酬占项目财政资金投入的比例提高到 2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3.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及相关政策法规,

  3 加强欠薪源头监管,强化欠薪预警防范,依托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严格按照“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工作要求,全面抓好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加大欠薪信访、网络舆情案件的处置和执法检查力度,强化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面推动实现“欠薪存量明显减少,欠薪增量有效遏制”的目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4.探索建立农村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工资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适时研究提高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研究制定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激励办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移民局、国家统计局毕节调查队等)

 5.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拨付,对保障不到位县(市、区)进行督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按规定落实农村教师、村医待遇。深入做好农村“特岗计划”教师计划申报和招聘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

 6.制定支持企业使用本地农村劳动力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使用本地农村劳动力,鼓励在毕建筑施工企业优先使用

  4 本地农村劳动力。着力打造“毕节建筑工”等劳务品牌,组织开展“春暖乌蒙”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大力宣传和推介建筑用工岗位,促进更多农村劳动力到建筑行业就业。三年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建筑劳务就业1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7.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扶持机制。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情况的跟踪监测,及时宣传和推荐就业岗位,动态实现一户一人以上就业的目标。着力抓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在岗位开发上对易地扶贫搬迁点给予适度倾斜,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基地)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的作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等)

 8.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使用本村闲置劳动力,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

 (二)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稳定 增加 9.提升农业科技水平,提高种粮农民收入。围绕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油茶、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加大高产优质品种、高产技术推广力度,提高粮食单产水平,按市场价对优质粮油进行收购,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加快山区微型耕作、轨道运输、节水灌溉、植保无人机等适用农机引进、推广、使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等)

 10.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机

  5 耕道配套和农村产业路建设。完善基本农田防洪排涝设施,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同步推进实施高效节水灌溉。(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11.推动山地特色农业产业化。按照一县一特、一乡一业布局,推进农业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做精做优生态种植业,重点推动高山冷凉蔬菜、中药材、高山生态茶、优质马铃薯、食用菌、酒用高粱等特色种植业集约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1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 12 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完善产业链规划布局,各县(区、市)明确一个特色产业实施全产业链招商,全市每年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 50 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等)

 13.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特色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推动农产品由卖“原产品”向卖“制成品”转变,2022 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 57%以上,到 2024 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 65%以上。加快酱醋、辣椒等特色调味品,刺梨汁、核桃乳等特色饮品,火腿、黄粑等特色食品产业规模化发展,对于年纳税额 500 万元以上的地方特色食品加工企业,按照年纳税额 10%予以资金奖励。推进农产品加工规范标准化体系建设,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食品生产许可认证

  6 (SC 认证)的,给予每家 1 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等)

 14.加强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各县(区、市)至少建成 1个综合型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配套建设初加工、产后预冷、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基础设施。各县(区、市)要优化布局,建设农产品销售专业市场 1 个以上,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产值,有效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推动“毕货出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15.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组织开展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每年培育认定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20家以上。各县(区、市)分别培育 2 家以上市级农业龙头企业。鼓励支持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对于符合奖励支持条件的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落实省级资金奖补政策。每年对龙头企业利益联结机制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督办督察局等)

 16.提高农村产业发展组织化水平,落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60%用于发展产业的政策,大力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积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反租倒包、股份合作等模式,稳步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落实将土地出让收益 50%用于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完善农民参与建设发展的组织方式和利益联结机

  7 制,实现农民稳定增收。整合农资供应资源为农民供应平价低价农药、肥料、饲料、种子、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减低投入成本。(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等)

 17.大力推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民族村寨和传统村落保护建设、乡村特色食品开发、娱乐休闲等,每年打造标准级以上乡村旅游村寨、乡村旅游客栈、乡村旅游经营户 30 家以上,同时积极争取省级文化和旅游资金、省级服务业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根据乡村旅游和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合理设置高速公路匝道口。(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18.实施脱贫人口增收专项行动,强化对象监测和政策帮扶, 确保脱贫人口收入年增长 15%以上,2024 年底前力争现有年收入在低保线以上 1 万元以下的脱贫人口收入超过 1 万元。(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三)完善社会保障帮扶救助机制,确保农民转移性收入稳定增加 19.对涉农补贴资金开展全面清查,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生猪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补贴足额及时发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

 20.规范使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补助专项资金,严格按规定及时下达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力度,严禁套

  8 取、挤占、截留、挪用膳食补助资金。严格落实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校财局管”报账制度,学校定期结算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公开资金明细账目,加强资金统筹使用,确保年度内日生均支出资金不低于 5 元/生的基础标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

 21.积极争取省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等资金,支持毕节市青壮年文盲扫盲和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22.提升农民技能培训质量。用好用足上级下达的各类培训资金,不断提升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促进更高质量就业增收。按照省级统一的“证书直补”政策,确保政府培训补助费用及时发放。强化监管和督导力度,对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按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培训生活费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

 23.对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落实新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和在户籍所在县以外首次就业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省外务工人均 1000 元、县外省内务工人均 5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寄带回收入的科学调查和精准统计,确保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人行毕节市中心支行、毕节银保监分

  9 局等)

 24.按照省级要求,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将全市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提高 15 元,人均月基础养老金达到 113 元。结合市、县财政实际,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力争在 2024 年月人均保障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以实现符合条件的适龄人员应保尽保为目标,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按照参保缴费人员当年选择缴费档次金额的 10%给予补贴。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确保特殊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

 25.根据省级安排,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水平,缩小与全国、全省的差距。完善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挂钩机制。健全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福利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残联等)

 26.大力实施“希望工程”升级版、“善行贵州”等慈善公益项目,吸引更多的公益资金资助农村困难学生和困难老人等群体(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

 (四)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持续推动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 27.深化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开展“租改股”利益联结深化试点和家庭经营为主利益联结试点,大力推进“农头企业+

  10 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鼓励群众以土地、实物、资金等资源资产资金入股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有效盘活“三资”,积极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探索按股分红与按劳分红有机结合,拓宽二次分红机制,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28.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农村集体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用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29.深入推进金沙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增加农民收入的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

 30.鼓励县乡村成立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农民可凭农机具入股分红。(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

 31.加快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开展农民以森林资源参股国有林场试点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收购农民森林资产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服务,为收购提供信贷支持。(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金融办等)

 32.盘活闲置低效扶贫资产。加强易地扶贫搬迁资产后续管护运营、规范...

篇三:《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3年)

彻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鲁环委〔2021〕3 号)要求,加快调整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四个结构”调整的重要指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突出新旧动能转换、空气质量改善、“碳达峰”要求多目标协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提升,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

 (二)目标指标。到 2023 年,全市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明显优化,发展质效走在全省前列,新旧动能实现接续转换,产业布局更加合理,绿色转型发展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3 年目标指标表

 目标指标 指标值 产业 结构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51 规模以上六大高耗能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10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53.5 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比例(%)

 9 能源 结构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10 化石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

 4713 以内 煤炭消费总量降低比例(%)

 完成省下达任务 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

 275 以上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

 12 运输 结构 铁路水路货物周转量增长比例(%)

 10 农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2.3

 业投入与用地结构 配方肥应用面积(万公顷)

 39 化肥使用量降低率(%)

 3 农药使用量降低率(%)

 6 商品有机肥使用量(万吨)

 51.5 二、深入调整产业结构 (三)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到 2021 年,完成寿光市联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10 万吨地炼产能淘汰工作。2022年,完成潍坊振兴焦化有限公司 55 万吨产能炼焦装备整合淘汰工作。到 2023 年,继续实施“以煤定产”,根据省下达产量控制目标实施焦炭产量控制。到 2022 年,除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 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最终按照省下达任务要求执行。到 2022 年,直径 3.2 米及以下水泥磨机全部整合退出。逾期未完成整合退出的水泥磨机,直接关停退出。到 2022 年,年产能 120 万条以下的全钢子午胎(工程轮胎、航空轮胎、宽断面无内胎等特种轮胎除外)、500 万条以下的半钢子午胎(缺气保用轮胎、赛车胎高端产品、超低断面轮胎等特种轮胎除外)企业全部整合退

 出,淘汰不能实现密闭式自动投料的炼胶机及不能实现充氮工艺的子午胎行业硫化设备,最终按照省下达任务要求执行。(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等部门配合)

 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边查边改、限期到位、依法依规的原则,“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

 (四)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按照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深入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对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完成上级实施产能总量控制的任务。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合成氨等行业产能控制或产能置换办法。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常规污染物减量等“五个减量”,新建项目要按照规定实施减量替代,推动在建和拟建

 “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提升,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我市。(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碳达峰目标,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省相关工作部署,优化整合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化工等行业产能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实施重点管控,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前提条件,加强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将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纳入省级“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实现编制成果多部门共享和信息化应用,推动“三线一单”与环境质量、排污许可、监测执法等生态环境数据系统及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其他部门业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以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按照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在我市组织能源、冶金、焦化、建材、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积极申报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2023 年年底前,生态工业园区力争达到 4 家以上。(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重点行业完成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鼓励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

 (市工信局牵头)加强燃煤机组、自备电站、锅炉、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运行管控,开展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玻璃、陶瓷、铸造、有色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推动生产、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从源头减少 VOCs 排放。到 2023 年,完成部、省下达的高 VOCs 原辅材料替代示范项目任务,高 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比例达到 9%。(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提升园区集约发展水平。提高化工等行业园区集聚水平,实施建材、化工、铸造、纺织印染、造纸包装等产业集群提升改造,提高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到 2023 年,化工园区(含化工重点监控点)内化工生产企业营业收入占全行业

 比重达到 75%。围绕炼化一体化、新材料、海洋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轮胎制造等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产业链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强化产业链优势,加快补齐补强短板,推动化工园区优化提升。(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组织对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布局情况进行摸底,制定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工作计划。已经明确退城的企业,按计划退出城市建成区;未明确退城的企业,分批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改造,实现“有组织排放稳定达标、无组织排放全流程收集处理、物料运输清洁化”,到 2023 年,对主城区空气质量影响明显降低。(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新兴产业壮大规模、增量崛起,构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大力推动以歌尔股份、共达电声为龙头的消费电子产业链和以华光光电、先进光电芯片研究院为龙头的光电产品产业链发展。加快构建智能制造发展生态,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全面推动我市装备工业高质量发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到 2023 年,新培育 2 个以上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在新

 一代信息技术、医疗等重点行业培育一批重点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行“链长制”,全面梳理制造业产业链,以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为主攻方向,建立“链长制”。开展强链建链补链保链专项行动,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分析,绘制产业链图谱;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梳理短板弱项,实施一批稳链补链强链项目,提高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完善产业链协作配套机制,强化产业链协同创新,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实施“雁阵形”集群提升行动,加大对十强产业领域 11 个“雁阵形”集群和 15 家领军企业的支持力度。(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建设国家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开发电池、电控、电机、电堆、双极板、膜电极等关键零部件,实现技术自主可控,建设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集成基地,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以风电、光伏、储能等装备为重点,布局建设一批重点产业园区。培育壮大“鲁氢经济带”,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推动燃料电池分布式电源和热电联供系统示范应用,培育“光伏+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制氢、加氢站建设、氢能装备制造、燃料电池核心技术研发等方面取得突破,着力打造国内

 领先、国际一流的氢燃料电池生产基地和氢能示范城市。到2023 年,力争我市氢能产业总产值突破 10 亿元。(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配合)

 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做大做强环保装备制造业,积极培育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的环保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实现特色优势环保装备制造领域高端化发展。做新做优环境服务业,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环境治理综合托管服务等模式,提升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做精做专资源综合利用业,加强秸秆等综合利用,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构建协同高效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新格局。依法实施环保产业统计调查报表制度,编制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提升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组织申报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百强企业,打造潍城区、高密市、青州开发区等环保产业园。(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调整能源结构 (七)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民生、重大项目能源需求前提下,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实现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供给。到 2023 年,全市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4713 万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力争达到 275 万吨标准煤

 以上;完成省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压减任务,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 2 个百分点。(市发改委牵头)

 (八)持续压减煤炭使用。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 30 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严格按照减容量“上大压小”政策规划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到 2023 年,关停退出燃煤机组 24 万千瓦以上,其中,2021年关停退出 19 万千瓦以上。到 2023 年,现役煤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力争降至 302 克标准煤/千瓦时。(市发改委牵头)2021 年 10 月底前完成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由于客观原因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最晚延期至2022 年采暖季之前完成淘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加快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扩大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围绕实现城市清洁取暖基本全覆盖的发展目标,制定城市清洁取暖年度计划,建立城市清洁取暖建设进展情况调度通报制度,加强调度,有序推进,确保完成全市年度城市(县城)新增清洁取暖任务目标。在积极发展集中供热为主的基础上,在城市规划新区和热力管网难以覆盖的片区大力发展区域性清洁供暖,在集中供暖难以覆盖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

 等分散清洁取暖。(市城管局牵头)加强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支持跨区联片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开发 30 万千瓦以上大容量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加快华电潍坊发电厂机组热电联产改造。以热水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20 公里供热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抽凝热电联产机组;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10 公里供热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的技术改造,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燃煤小热电。在不具备热电联...

篇四:《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3年)

质性推进的新阶段。1 会议的主题是“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第十三次深化改革于 4 月 27 日启动,一号文件是《关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具有抗击疫情的紧迫性。《四中全会重要改革措施实施方案(2022-2022 年)》具有衔接四中全会精神的意义。

 第十四次深改会是两个月后开的,排在第一位的文件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2 年)》。特别强调的是 2022 年的三项任务:胜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2 年)全文 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2 年)》。深改 委会议明确提出,未来三年将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阶段。要坚持 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突出重点,弥补不足。利与弊,促进 国有经济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 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2022 年,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启动 之年,国企混改、重组整合、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都将进入快速

  程。其中第三项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意味着现代化经济体系任务的提出,当是下一次中央全会的主题。这个信息很重要。

 2

 改革的两个作用:必须发挥好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

 | 依靠改革应对变局、开拓新局,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既善于积势蓄势谋势,又善于识变求变应变。

 形势在变、任务在变、工作要求也在变,必须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制定改革方案的出发点,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改革、涉及重大制度创新的改革、有利于提升群众获得感的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优先抓好落实。突破和先导作用的强调,对深化 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明确了工作重点、提出了鲜明要求、指出了前进方向, 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3

 怎么改革:扭住关键,鼓励探索,突出实效

 就是紧紧扭住关键,积极鼓励探索,突出改革实效,推动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脚点是“实效”。要从 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推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办成几件实实在在的事情,让大家真正感受到改革带来的新气象、新风

 貌。改革任务是实打实的,责任也是实打实的,必须一级抓一级。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2 年)》,就是抓实效的方案。

  4

 突出强调国有企业的地位与作用

 会议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看起来是老话,实有新意。在一段时间内,有人借“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认为放弃“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在理论上造成混乱,在实践上导致动摇。“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意味什么国有资本是物质基础,而国有企业的政治基础不可代替,国家重要支柱,不可代替。特别是 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国有企业勇挑重担, 在应急保供、医疗支援、复工复产、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建筑夜以继日开展工作,仅在短短的 10 天时间里就分别建成了火神ft和雷神ft医院;中国石化和新兴际华集团,在几周内将口罩的日产量从零提高到了近 1000 万套,防护服的日产量提高到了近 20 万套;国药集团、通用技术集团和华润集团,为一线提供了从试剂盒到有效的中药等充足的“弹药”;中央企业在经济和社会复苏中发挥了强大的驱动力,带头复工复产,引领着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复苏。

 在抗疫的过程中出现的一次次奇迹,都有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身影。证明国企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篇五:《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3年)

市制造业强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制造业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制造业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坚定不移推进制造业强市战略,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打造黄河下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产业基地,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制造业强市建设为统领,统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走在前、开新局”,锚定“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发展目标,着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以制造业重点产业为着力点,实施集群提升、助企远航、项目建设、创新驱动、品牌培育、数字转型、绿色制造、要素保障等八大攻坚突破行动,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制造业能级大提升、产业生态更优化、高质量发展步伐更强劲,为实现建设“六个新聊城”目标提供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攻坚,制造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到 2024 年,

 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达到 1800 家,营业收入 5600 亿元、年均增长 10%左右;三年完成技改投资 600 亿元。产业能级显著提升,过千亿级产业 2个、500 亿级产业 3个,过 30亿元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20 个。企业实力显著壮大,营业收入过 1000亿元企业集团 1 家、500 亿元企业集团 2 家,过 100 亿元企业10 家、50 亿元企业 20 家、10 亿元企业 70 家。

 1.黑色金属产业。聚焦钢管、板材等细分产业链,不断推动产品多样化,提高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打造国内外重要的钢管、板材产业基地。到 2024 年规上企业达 185 家,营业收入 900 亿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农机及高端装备产业。聚焦农业机械、高端装备等细分产业链,培育特色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到 2024 年规上企业达 250 家,营业收入 350 亿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农副产品加工产业。聚焦粮油加工、畜禽加工等细分产业链,推进蔬菜精加工、灵芝深加工、阿胶保健食品开发、肉鸡肉鸭养殖加工等优势农产品做大做强,打造响当当的区域品牌。到 2024 年规上企业达 680 家,营业收入 1100 亿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有色金属产业。聚焦铜冶炼及加工、铝冶炼及加工等细分产业链,发展高性能金属合金、高精度铜 (铝)箔、高强高导线材、高纯氧化铝等金属新材料,提升精深加工比重,打造国内外重要的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到 2024 年规上企业达

 70 家,营业收入 1600 亿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新能源汽车产业。聚焦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客车、纯电动专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燃料电池客车、智能网联客车等新能源汽车发展前沿领域,构建竞争优势突出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到 2024 年规上企业达 30 家,营业收入200 亿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6.汽车及基础零部件产业。聚焦轴承、汽车及零部件等产业,以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为主攻方向,推动汽车及基础零部件产业向高端、智能、绿色发展,打造聊城特色品牌。到 2024 年规上企业达 180 家,营业收入 300 亿元。(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7.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数字经济)。聚焦光通信、半导体集成电路、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数字经济),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化数字化。到 2024 年规上企业达 20 家,营业收入 30 亿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8.造纸印刷产业。聚焦造纸印刷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提升制浆和造纸效率,发展多类型纸产品,推进产业配套与合作。到 2024 年规上企业达 40 家,营业收入 100 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绿色建材产业。聚焦装配式建筑、水泥、橡塑管材等

 绿色建材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工艺革新,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和产业品牌。到 2024 年规上企业达 180 家,营业收入550 亿元。(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生物医药产业。聚焦医药领域前沿技术,围绕生物医药、中医新药、医疗器械等,打造全国生物医药产业高地。到 2024 年规上企业达 75 家,营业收入 100 亿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纺织服装产业。聚焦纺纱、织布、印染、服装于一体的纺织服装产业链条,发展中高支纱线、高档面料、产业用纺织品、高档家纺及服装等,壮大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到2024年规上企业达220家,营业收入30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绿色化工产业。聚焦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等绿色化工细分产业链,做强做优 3 家化工园区和 4个化工企业监控点,大幅提升高端、绿色、安全发展水平,打造全省重要的绿色化工产业集群。到2024年规上企业达120家,营业收入 900 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主要任务 13.集群提升攻坚突破行动。高点定位,把各产业集群放到全国的位置定位、寻标对标,全面提升传统产业,强力突破新兴产业,集中做强先进制造业,培育壮大数字动能。围绕产业链建设,分析现有产业链的短板弱项,完善 20 个核心

 产业链图谱,持续细化“1 张图谱+N 张清单”,实现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融合发展。加大力度招引本地龙头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补齐产业链短板,进一步拉伸本地产业链条,形成一批产品链条长、产业聚集性强的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4.助企远航攻坚突破行动。从市县选派干部,担任助企专员,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及人才团队,通过深入企业、解读政策、破解难题,助力企业实现远航目标。开展新兴支柱企业培优行动,重点扶持 15 家优质企业,着力打造产业发展“第二梯队”。实施“育苗扶壮”行动,分类培育 1000 家中小企业,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00家、瞪羚企业20家、单项冠军 20 家。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每年组织各类企业培训活动 100 期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5.项目建设攻坚突破行动。狠抓重大产业项目。全力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全力以赴抓好鲁西化工双酚 A、时风锦纶工业布智能化生产线等省市县重大制造业项目建设,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省级盘子,储备一批重点项目。狠抓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打造高质量“双招双引”平台,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

 能疏解和长三角、珠三角产业转移;围绕“延链、补链、强链”, 盯准产业集群、重点客商、重要领域,突出“以企招商”和“产业链招商”,持续开展“小分队”招商,按产业分别策划招引重大产业项目。实施投资过 10 亿元的新建项目15个,1-10亿元的新建项目100个,完成投资7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6.创新驱动攻坚突破行动。加快构筑高能级创新平台,引进院士等人才团队,引导各平台、团队把工作重心聚焦到服务产业集群、各核心产业链上,精准对接产业、企业需求,畅通沟通对接渠道,加快研究成果转化,形成双向互动良性循环。各产业建立“专利数据库”,运用专业技术手段进行专利检索分析,引导企业主动到平台上找专利、找团队。持续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企业主动向科技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提出研发需求、人才需求,主动与大学、科研院所、行业院士、知名专家等高端人才对接。采用“揭榜挂帅”方式,着力突破一批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推出一批市场前景好的新产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支撑作用。根据产业需求,办好产学研对接活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到 2024 年,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超过 500 家,新增市级以上创新平台 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

 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品牌培育攻坚突破行动。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打造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等各级标准制修订。支持制造业优势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实施系统化质量管理,提升工业产品质量。选择一批创新能力强、品牌价值高、具有一定规模的制造业企业进行优先培育,打造“好品山东·品质聊城”区域品牌,力争培育各类质量品牌企业 60 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8.数字转型攻坚突破行动。谋划编制新一轮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案,每年滚动实施一批数字化、智能化技改项目,推动装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培育20家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加快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加强两化融合路径研究,强化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关键共性技术在智能制造中的典型应用,推动企业应用ERP、MES、SCM等数字化软件,培育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抢夺标识解析市场先机,依托阿胶、轴承、纺织等产业优势,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落地建设,力争实现新突破。加快5G基站建设,累计达到1万个。围绕“5G+工业互联网”和重点工业园区,打造更多“千场千面”的 5G 应用示范场景。(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9.绿色制造攻坚突破行动。统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

 质量发展,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落实“双碳”行动,制定我市碳达峰方案,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有色、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严格落实“两高”行业“五个减量替代”。推动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改造升级,发挥能效基准水平倒逼和标杆水平引领作用,推动重点用能行业节能降碳绿色转型。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以铸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以绿色工厂为重点,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和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新增 50 家市级以上绿色制造示范。强化工业节水,加快推广先进成熟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培育一批节水型企业和水效领跑者。(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

 20.要素保障攻坚突破行动。对省确定优先发展、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 70%执行。落实电力市场改革政策,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探索通过各级各类平台,采取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探索制定更加科学的“亩产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分行业“亩产效益”领跑

 者行动,支持引导县市区在产业政策、要素配置、竞争评选等方面给予倾斜。盘活土地资源,用于建设好项目、优质项目,挖掘产业增长潜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电网聊城供电公司)

 四、保障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造业强市和“链长制”推进工作机制,实体化运作链长制专班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统筹制造业强市建设和链长制推进。各牵头部门分别组建链长制工作推进组和要素保障组,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为链长制推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保障。县市区也组建相应机构,建立相应机制,市县联动、一体推动。

 22.细化责任目标。牵头部门每年制定攻坚突破行动计划,将各行动任务分解到县市区,落实到部门,具体到企业,建立台账,列出重点项目,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三年攻坚突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23.强化市县联动。强化产业联动,各县市区要按照制造业重点产业,根据自身基础和优势,明确主导产业、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形成全市统一的良好产业生态。强化政策联动,在全市制造业专项资金等有关政策支持的重点领域,各

 县市区要积极匹配政策,突出政策协同叠加效果,促进项目落地建设。强化招商联动,发挥各县市区招商工作主观能动性,形成全市招商引资“一盘棋”的良好格局。强化载体打造联动,引导各县市区高标准培育一批、认定一批、储备一批,积极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各县市区招引项目,市域统筹入园。

 24.狠抓政策落实。优化整合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和兑现落实精准度,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公开各项政策责任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政策措施,实现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快速兑现。加大对企业的褒奖力度,每年评选一批功勋企业和明星企业,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企业、崇尚企业家的浓厚氛围,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

 25.严格督导考核。完善考核方案,市链长制专班办公室每月梳理汇总县市区、市直部门、要素保障组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一次会议调度,对县市区、市直部门和要素保障组工作进行通报排名,依据季通报排名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情况纳入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通过切实有效的考核评价,真正形成全市凝神聚力抓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附件:1.2022-2024 年制造业重点产业攻坚目标

 2.2022-2024 年制造业重点推进项目

 附件 1:

 2022-2024 年制造业重点产业攻坚目标

 产业类别 2021 年 2024 年 规上企业数(家)

 营业收入 (亿元)

 规上企业数 (家)

 营业收入 (亿元)

 黑色金属 131 660.2 185 900 农机及高端 装备 165 245.3 250 350 农副产品加工 482 842.52 680 1100 有色金属 50 1205.9 70 1600 新能源汽车 20 158.44 30 200...

篇六:《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3年)

1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方案 (2022-2024 年)

  为全面推动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升造价咨询行业从业人员文明素养,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和经济效益双提升,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科学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根据《山东省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软实力,推动全省工程造价事业全面发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造价咨询行业新风,营造昂扬向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行

 业发展氛围,打造服务优质、人员优秀、秩序优良的行业形象,全面激发我省造价咨询行业从业人员干事创业的活力,加快企业转型升级的步伐,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创建任务 (一)坚持党建统领,着力增强行业发展的凝聚力。充分发挥造价咨询行业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文明创建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规范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企业一线,指导企业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力争 2023 年底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推出一批发展强、党建强的“两新”组织五星级党组织,扶持 20 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党组织列入“十百千提升工程”培育对象,进一步凝聚行业干部职工的思想共识,自觉为行业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形成推动行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树立行风正气,着力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诚信服务、规范发展”的道德风尚,培育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奉献社会的职业精神。加快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加大《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的宣贯落实,将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承接、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AAA 级企业数量占比提高 10%。

 (三)狠抓服务质量,着力提升行业社会满意度。做好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培训,重点完成造价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标准规范、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行业队伍素质。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控制标准》等行业 指 导 标 准 , 加 大 《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服 务 规 范 》(DB37/T5130-2018)宣贯力度,做到服务操作流程规范化、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化,强化服务质量管理。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提高。

 (四)打造典型榜样,着力深化文明创建的“学树”工作。广泛开展岗位建功、志愿服务、讲文明树新风、社会公益等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建立行业“精神文明企业”“诚信服务明星”等典型培育体系。选树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文明创建标兵,提高行业社会知名度、美誉度。引导全行业积极参与“时代楷模”“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系列群众性典型选树,不断开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五)厚植行业文化,着力实施品牌塑造工程。加强新时代行业文化、企业文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图书阅览室、文化展览室、文化长廊等文化展示阵地。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作用,定期开展文艺作品评选、展播活动,展示造

 价行业形象和干部职工精神风貌。开展“诚信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明确品牌名称、内涵、目标、任务,做好品牌标识设计、运用和宣传,全力打造服务优质、特色鲜明的行业服务品牌。全面梳理行业文化品牌,推出全省造价咨询行业十大服务品牌,逐步形成一批代表山东造价形象、在全省和全国同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服务和文化品牌集群。

 四、创建步骤 创建工作常年推进。本轮创建工作从2022年1月到2024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 年 1-3 月,发布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印发《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方案》,在全行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形成人人知晓的浓厚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2022 年 4 月—2023 年 12 月,深入推进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定全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精神文明企业、诚信服务明星的选树办法和细则。各造价咨询企业根据创建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积极参与行业文明创建工作。

 (三)总结验收。2024 年 1-6 月,对创建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发现和推广好的典型和经验做法,推出一批文明单位、服务明星和企业品牌。

 (四)巩固提高。2024 年 7—12 月,全面总结创建活动经验,适时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探索研究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开展长期创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形成一批可长期应用推广的创建成果。

 五、创建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程造价咨询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是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文明行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织统一领导,明确任务目标、人员责任、方法步骤,加大落实力度,做到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力争在全省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走在前列。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加强与各类媒体联系,大力宣传文明行业创建工作。通过文明创建工作简报、省住建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手段,及时通报工作举措及经验成效。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形成全行业参与、全员参与的创建格局,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三)协调配合,注重整体推进。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强调研,注重业务工作与文明创建协调推进,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加强同当地文明办等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和相互支持,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他们到现场

 指导、改进本单位的工作,形成工程造价咨询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篇七:《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3年)

二 )

 积极稳妥推进 。

 各市医疗保障

 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 , 2022 年 5 月底

 前制定本地实施细则 , 进一步细化政策措

 施规定 , 明确完成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 。

 各市实施细则出台前报省医保局备案 。

 妥

 善处理好改革前后的政策衔接 , 确保参保

 职工待遇平稳过渡 , 并统筹做好城乡居民

 门诊统筹保障工作 。( 三 )

 强化部门协同 。

 各相关部门要

 密切配合 , 形成合力 , 确保改革有序推

 进 。

 医保部门牵头做好建立健全职工医保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工作 ; 财政部门配合做

 好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 卫生健康部-----------------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门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管考核 , 促进定点医

 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 ; 药监部门加强药品

 生产 、 流通环节监管 , 严厉打击倒卖药品

 等违法行为 。( 四 )

 做好宣传引导 。

 创新宣传方式,

 用群众 “ 听得懂 ” 的语言宣传好改革的目

 的意义 , 增强群众获得感 、 幸福感 、 安全

 感 。

 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 针对改革中的

 热点和敏感问题 , 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监

 测 , 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 营造良好的

 改革舆论氛围 。(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 《 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

 扩容提质行动方案 》 的通知鲁政办字 〔 2021 〕 137 号各市人民政府 , 各县 ( 市 、 区 )

 人民政府 , 省政府各部门 、 各直属机构 , 各大企业 , 各

 高等院校 :《 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 》 已经省委 、 省政府同意 , 现印发给你

 们 , 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12 月 11 日19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 年第 1 期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

 扩容提质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

 稳定和扩大就业 、 扩大就业容量 、 扩大公

 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 , 积极消纳农村

 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 , 着力提

 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 , 巩固拓展脱贫攻

 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全力打造乡

 村振兴齐鲁样板 , 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

 径 , 经研究 , 确定组织实施山东省城乡公

 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 现制定如下行动

 方案 。一 、 总体要求( 一 )

 指导思想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 三中 、 四中 、 五

 中 、 六中全会精神 , 紧紧围绕 “ 走在前

 列 、 全面开创 ”

 “ 三个走在前 ” 总目标 ,

 聚焦 “ 六个一 ” 发展思路 、 “ 六个更加注

 重 ” 策略方法 、 “ 十二个着力 ” 重点任务,

 完整 、 准确 、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 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 ,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 强化

 就业优先政策 , 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

 职责 , 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 、 大龄人

 员 , 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 , 促进充分

 就业 、 有效增收 ,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

 得感 、 幸福感 、 安全感 。( 二 )

 工作原则 。1.

 坚持城乡统筹 、 系统谋划 。

 树立

 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 , 立足乡村振兴 、 社

 会治理等现实需求 , 抓好顶层设计和统筹

 整合 , 改变公益性岗位开发条块分割 、 多

 头管理的局面 , 形成城乡 “ 一盘棋 ” 的工

 作格局 。2.

 坚持需求导向 、 精准施策 。

 实施

 精准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 , 按需设

 岗 、 分步推进 , 做到安置对象精准 、 岗位

 类型精准 、 资金使用精准 、 安置成效精

 准 。3.

 坚持尽力而为 、 量力而行 。

 注重

 效率和公平 , 把握好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

 和进度 , 注重实际效果 , 扎实推进 。4.

 坚持因地制宜 、 分类指导 。

 根据

 基层需求和群众期盼 , 合理确定公益性岗

 位开发数量 、 岗位类型 、 待遇标准 , 及时

 动态调整 , 防止 “ 一刀切 ”

 “ 大呼隆 ” 。( 三 )

 任务目标 。

 “ 十四五 ” 期间 , 在

 全省创设 120 万个左右城乡公益性岗位 ,

 其中 , 乡村公益性岗位创设 100 万个左

 右 , 城镇公益性岗位创设 20 万个左右 。

 年度开发计划为 :

 2022 年 、 2023 年每年

 分别安排公益性岗位 40 万个左右 , 2024

 年 、 2025 年每年分别安排公益性岗位 20

 万个左右 , 每年开发计划中乡村公益性岗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 年第 1 期20

 位约占 80% 、 城镇公益性岗位约占 20%,

 视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动态调整年度

 计划 。

 2022 年 16 市岗位计划分配表见附

 件 。二 、 组织实施( - )

 明确安置对象 。

 城乡公益性岗

 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 , 其中 , 乡

 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

 ( 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

 、 农村低收入

 人口 、 农村残疾人 、 农村大龄人员 ( 45 —

 65 周岁 )

 等群体 ;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

 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 城镇大龄失业

 人员 ( 女性 45 周岁以上 、 男性 55 周岁以

 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

 等群体 。

 ( 省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 省民政厅 、 省卫生健

 康委 、 省残联 、 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 )( 二 )

 统筹岗位设置 。

 城乡公益性岗

 位坚持需求导向 、 公益属性的原则 , 在统

 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 , 设立公共

 管理类 、 公共服务类 、 社会事业类 、 设施

 维护类 、 社会治理类等岗位 。

 县 ( 市 、

 区 )

 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

 型 , 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 。

 2022 年岗位

 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 、 卫生防疫 、 齐

 长城巡护 、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 所 )

 管理

 服务 、 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等领

 域 。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

 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 )

 统一岗位待遇 。

 城乡公益性岗

 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 , 按照不低于当地小----------------- 省"

 政府办公 )

 r 文件

 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 , 由县

 ( 市 、 区 )

 依据岗位类型 、 劳动时间等因

 素确定 , 按月发放 。

 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

 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 , 乡村公益性岗位到

 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 , 城镇公益性岗位距

 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

 休年龄 ( 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

 准 )

 。

 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

 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 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

 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对退出公益性岗位

 后生活困难人员 , 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

 围 , 做到政策有效衔接 、 帮扶不断 。

 ( 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省民政厅按职责分

 工负责 )( 四 )

 规范组织上岗 。

 县 ( 市 、 区 )

 按年度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 , 采

 取个人申请 、 民主评议 、 审核公示 、 县级

 审批的方式组织上岗 。

 城乡公益性岗位的

 管理由乡镇 ( 街道 )

 统一负责 , 村 ( 社

 区 )

 参与做好需求摸排 、 人员组织 、 日常

 管理等工作 。

 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

 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

 理 。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 五 )

 全程精准管理 。

 搭建全省统一

 的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 , 运用大数

 据 、 信息化手段 , 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

 制 , 做到岗位和人员 “ 双实名 ” 管理 , 防

 止 “ 虚报冒领 ” “ 吃空饷 ” 等情况 。

 ( 省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省大数据局按职责分

 工负责 )三 、 资金保障21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 年第 1 期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加强资金统筹 , 各级将城乡公益性岗

 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 统筹用好各项

 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 。

 乡村公益性岗位

 根据年度开发计划 , 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

 每年 1 万元标准 , 省级对各地 ( 不含青

 岛 )

 分档给予补助 , 其中 :

 省财政困难县

 补助 60%, 济南市 、 东营市 、 烟台市 、

 威海市所属县 ( 市 、 区 , 不含省财政困难

 县 )

 补助 20%, 其他市所属县 ( 市 、 区 ,

 不含省财政困难县 )

 补助 40% 。

 市县分

 担比例由设区的市确定 , 市级对省财政困

 难县补助比例不得低于对其他县 ( 市 、

 区 )

 的平均补助比例 。

 城镇公益性岗位所

 需资金按现有资金渠道列支 。

 多方筹集资

 金 , 鼓励支持社会资金 、 公益基金参与 ,

 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

 ( 省财政厅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 保障措施( 一 )

 加强组织领导 。

 着力构建责任

 清晰 、 各负其责 、 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体

 制 , 实行省级统筹 , 市 、 县 ( 市 、 区 )

 负

 总责 , 乡镇 ( 街道 )

 具体落实 , 村 ( 社

 区 )

 参与做好日常管理使用 。

 充分利用各

 类媒体 , 深入宣传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

 质政策措施 , 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 , 使

 就业增收 、 劳动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 , 营

 造良好社会氛围 。( 二 )

 明确部门责任 。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牵头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开

 发 , 会同农业农村 、 乡村振兴等部门做好

 政策制定 、 人员认定 、 待遇兑付 、 监督管

 理等工作 ; 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筹集等工

 作 ; 教育 、 公安 、 民政 、 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 、 自然资源 、 生态环境 、 交通运输 、 水

 利 、 农业农村 、 卫生健康 、 应急管理 、 残

 联 、 乡村振兴等部门最大力度挖掘岗位资

 源 , 做好所涉及岗位的职责明晰 、 待遇保

 障等工作 。( 三 )

 严格督导落实 。

 把城乡公益性

 岗位开发的组织实施和计划进展情况作为

 就业督导的重要内容 , 重点督导资金配

 套 、 岗位开发 、 人员管理等情况 , 确保把

 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

 规定执行 。附件 :

 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

 质行动 16 市岗位计划分配表

 ( 2022

 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 年第 1 期22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附件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16 市岗位计划分配表 ( 2022 年 )各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数量 ( 单位 :

 个 )总数城镇 乡

 村济南市 27900 6900 21000青岛市 37000 17000 20000淄博市 16300 5300 11000, 其中 :

 博山区 900, 高青县 1400, 沂源县 2200枣庄市 15400 2400 13000, 其中 :

 峰城区 1600, 台儿庄区 1200, 山亭区 2200东营市 7700 2200 5500烟台市 25300 5300 20000, 其中 :

 栖霞市 2500潍坊市 34300 5300 29000, 其中 :

 安丘市 3700, 临胸县 3500济宁市 34400 640028000, 其中 :

 泗水县 2300, 微山县 2500, 鱼台县 1500, 金乡

 县 2500, 嘉祥县 3700, 汶上县 2600, 梁山县 2900泰安市 21200 4200 17000, 其中 :

 岱岳区 2100, 宁阳县 2500. 东平县 260023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 年第 1 期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注 :

 各市单列计划的县 ( 市 、 区 )

 为省财政困难县 。各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数量 ( 单位 :

 个 )总数城镇 乡

 村威海市 9800 1800 8000, 其中 :

 乳山市 2100日照市 11000 1500 9500, 其中 :

 莒县 3800, 五莲县 1700临沂市 47300 530042000, 其中 :

 郑城县 4000, 兰陵县 5500, 沂水县 4000, 沂南

 县 4000, 平邑县 4400, 蒙阴县 2300, 临沐县 2600德州市 25300 330022000, 其中 :

 陵城区 2100, 宁津县 1700, 庆云县 1300, 临邑

 县 2500, 平原县 2000, 夏津县 2300, 武城县 1500, 乐陵市

 3200聊城市 27600 360024000, 其中 :

 临清市 3100, 阳谷县 3400, 莘县 5000, 东阿县

 1500, 冠县 3100, 高唐县 1700滨州市 19300 530014000, 其中 :

 沾化区 1500, 惠民县 3200, 阳信县 2000, 无棣

 县

 1500荷泽市 40200 420036000, 其中 :

 牡丹区 3500, 定陶区 2700, 曹县 6400, 成武县

 2300, 单县 4700, 巨野县 4300, 郛城县 4000, 郵城县 3700,

 东明县 2600合计 400000 80000 320000( 2021 年 12 月 11 日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 年第 1 期24

篇八:《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3年)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机械加工、铸造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淄博超硕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

 2021 年 年 1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

  1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机械加工、铸造迁建项目 项目代码 2106-370304-89-01-693912 建设单位联系人 孙斌 联系方式 18678219999 建设地点 博山区经济开发区张博路附线 116 号(淄博纳西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博山分公司院内)

 地理坐标 DA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391 黑色金属铸造 C3392有色金属铸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30-68 铸造及其他金属制造制造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总投资(万元)

 1000.00 环保投资(万元)

 100.0 环保投资占比(%)

 10.0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 2 )

 55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博山经济开发区核心区的批复》(博政字[2021]33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根据《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博山经济开发区核心区的批复》(博政字[2021]33号),博山经济开发区核心区范围为东至域城、白塔镇界,西至张博附线,南至规划工业三路,北至博山、淄川区界,本项目位于张博附线东侧,该区域范围内。

 其他符合 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机械加工、铸造迁建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属于“允许类”。不属于《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及淄博市产业政策的要求。

 (2)“三线一单”符合性 根据《淄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淄环办[2021]24 号),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情况见表 1。

  —

  2

  —

  其他符合 性分析

 表 表 1

 “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管控单元 序号 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是否满足要求 域城镇 1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鼓励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淘汰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

 本项目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

 满足 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严禁开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原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博山风景名胜区、原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的指导意见》(2019 年 11 月)、《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17〕33号)等相关要求管控。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鲁政字〔2016〕173 号),淄博市博山区内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包括:原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4-07)、五阳湖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4-08)、鲁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4-09)、太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1-09)。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经济开发区张博路附线116 号,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主要为原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红线区范围为黑峪村以南,淄博与莱芜市界以东,田庄水库以北,丁家峪-峨峪以西。面积 110.77km 2 。本项目位于红线区北侧约 600m,未在红线保护区内。

 满足 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依法依规以保护为主,严格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区域开发,并根据其主导生态功能进行分类管控。

 本项目不新增占地,不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区域开发。

 满足 按《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管理: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本项目不属于以上行业,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

 满足

  —

  3

  —

 其他符合 性分析

 占用。

 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未正常运行或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地区,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不得建设。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满足 2 污染物排放管控 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确需建设的需严格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

 满足 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新(改、扩)建工业项目生产工艺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治理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等量或倍量替代。

 本项目落实淄博市相关总量等量或倍量替代。

 满足 废水应当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进行预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或是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本项目雨污水分流,雨水经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满足 禁止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环境;原则上除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外不得新建入河排污口。

 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不新建入河口。

 满足 玻璃、表面涂装、机械制造、塑料加工等严格按照淄博市行业环境管控要求,实施源头替代,建立健全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到持证排污。

 本项目不属于以上行业。

 满足 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100%。通过管网截污、小型污水处理站和氧化塘、人工湿地等方式因地制宜处理处置农村生活污水,解决农村污水直排问题。

 本项目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项目。

 满足 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交通运输、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存、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的扬尘管理。

 本项目严格采取措施控制扬尘。

 满足 3 环境风险防控 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日常巡护。

 本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

 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潜势等级高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紧邻环境敏感点。

 满足 加强农田土壤、灌溉水的监测,对周边区域环境风险源进行评估。

 本项目不排水,且无液体物料,对水环境及土壤基本无影响。

 满足 重点企业应采取防腐防渗等有效措施,建立完善三级防护体系,防止因渗漏污染土壤、地下水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本项目不属于重点企业。

 满足

  —

  4

  —

  其他符合 性分析

 污染地表水。

 企业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依法依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本企业建设完成后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满足 建立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及处置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危废相应活动的全程监管和环境安全保障。

 本项目建成后,该企业建立危险废物贮存、申报、转移与处置管理制度。

 满足 4 资源开放效率要求

 严格执行淄博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范围及管控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

 满足 加强农业节水,提高水资源使用效 率。

 本项目不涉及农业用水。

 满足 提升土地集约化水平。

 本项目不占用农田,林地等。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淄环办[2021]24 号关于“三线一单”的要求。

 (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博山区经济开发区张博路附线 116 号(淄博纳西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博山分公司院内),该项目厂址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与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选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项目选址合理。

 (4)规划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博山区经济开发区张博路附线 116 号(淄博纳西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博山分公司院内)。项目选址不属于《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附件录(2012 年本)〉的通知》(2012.5.23)中的“禁批”和“限批”,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用地规划。

 (5)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符合性分析 表 表 2 与 与 《山东省新一轮“ 四减四增” 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 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分析 淘汰低效落后产能。

 本项目不属于低效落后产能。

 符合 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不新增产能 符合 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

 本项目属于污染物减少的技改项目。

 符合 严控化石能源消费。

 本项目能源消耗降低。

 符合 持续压减煤炭使用。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

 符合

  —

  5

  —

 其他符合 性分析

  壮大清洁能源规模。

 本项目使用能源均为清洁能源。

 符合 提升综合运输效能。

 本项目不涉及长距离运输。

 符合 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

 本项目不使用淘汰、限制类运输车辆。

 符合

 ( (6 )与《山东省“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方案》符合性分析 表 表 3 与《山东省“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方案》符合情况一览表 分类 山东省“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方案 案 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1、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针对涉 VOCs 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行业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在落实《2017 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要求基础上,坚持边整治、边摸排,对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坚持“先停后治”的原则。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排查和整改责任。

 本项目属于新建(搬迁)项目,属于黑色金属铸造和有色金属铸造,位于博山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内,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符合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各市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逐步提高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控制措施。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禁止建设。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本新建项目涉及VOCs排放,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 1 根15 米高排气筒排放。从源头加强控制,加强废气收集。

 符合

  —

  6

  —

 其他符合 性分析

 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 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 (7 )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 治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 〔2019 〕146 号)符合性分析 表 表 4 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19〕 〕146 号)符合情况一览表 分类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推进源头替代 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

 本项目使用低VOCs 含量的涂料 符合 (二)加强过程 控制。

 1.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涉及 VOCs排放,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 1 根15 米高排气筒排放,通过采取设备与车间密闭,加强管理的措施削减无组织 VOCs 的排放。从源头加强控制,加强废气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

 符合 2、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 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

 本项目涂料位于密闭桶内。

 符合 3、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

篇九:《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3年)

, 做到克己奉公 、 清正廉洁 。

 坚持过紧

 日子 , 严肃财经纪律 , 严控 “ 三公 ” 经

 费 。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

 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 、 完善制度 、

 促进治理 、 推动发展贯通起来 , 持续深化

 不敢腐 、 不能腐 、 不想腐一体推进 , 推动

 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 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文件各位代表 !

 实干成就梦想 , 奋斗铸就

 辉煌 。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 在中共山东省

 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 、 牢记使命 , 攻

 坚克难 、 勇毅前行 , 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

 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 , 以优异成绩

 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山东省 2021 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 2022 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 2022 年 1 月 23 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 , 现将 2021 年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2

 年计划草案的安排意见 , 提请省十三届人

 大七次会议审议 , 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

 见 。一 、 202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执行情况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

 是全面迈入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起步之

 年和 “ 十四五 ” 开局之年 。

 站在 “ 两个一

 百年 ” 历史交汇点 , 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

 神 ,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

 重要指示要求 , 立足新发展阶段 , 完整 、

 准确 、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 主动服务和

 融入新发展格局 , 以更大力度统筹疫情防

 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 加快 “ 六稳 ” “ 六保 ”

 落地 , 有效应对多重困难挑战 , 全省经济19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 4 期

 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文件稳中向好 、 进中提质 , 新旧动能加快转

 换 , 高质量发展加力提速 , 人民生活持续

 改善 , “ 十四五 ” 实现良好开局 , 省十三

 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较好

 完成 , 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迈

 出坚实步伐 。( 一 )

 “ 六稳 ” “ 六保 ” 加快落地 , 经

 济运行稳中向好 。

 初步核算 , 全年实现生

 产总值 8.

 3 万亿元 , 同比增长 8.3%, 两

 年平均增长 5.9% , 增速分别好于全国

 0.2 个和 0.8 个百分点 。

 一是供给质量提

 升 。

 粮食总产超过 1100 亿斤 , 连续 8 年

 稳定在千亿斤以上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增长 9.6% ; 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

 比重达到 52.8% 。

 二是需求协调均衡 。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6%, 社会消费品零售

 总额增长 15.

 3%, 外贸进出口增长

 32.4%, 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

 三是效益

 不断改善 。

 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284.

 5 亿元 、 增长 11%, 税收占比达到

 75.2% 。

 1

 — 11 月 , 规模以上工业 、 服务

 业利润同比分别增长 36.3% 和 21.4% 。

 四是就业物价稳定 。

 城镇新增就业 124.

 2

 万人 , 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

 居民消费

 价格上涨 1-2%, 处于温和上涨区间 。( 二 )

 内需潜力加快释放 , 需求拉动

 明显增强 。

 一是重大项目支撑有力 。

 谋划

 推进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 12929 个 , 实施

 类项目完成投资 2.6 万亿元 , 1860 个省

 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 8721 亿元 。

 组织 4

 批 1818 个支撑性项目集中开工 。

 发行政

 府专项债券 3017 亿元 , 支持 2185 个重点

 项目建设 。

 开展省市土地要素 “ 一对一 ”

 对接 , 集中梳理解决重点项目用地堵点难

 点问题 270 余个 。

 二是 “ 两新一重 ” 建设

 提速 。

 大力发展 5G 、 大数据 、 工业互联

 网 , 充电桩达到 11.8 万个 , 建成并开通

 5G 基站超过 10 万个 ; 建设省级工业互联

 网平台 115 个 , “ 上云用云 ” 企业超过 35

 万家 。

 全面推进整县制雨污合流清零 、 城

 镇黑臭水体清零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

 程 , 新建改造城市雨水管网 1350 公里 、

 污水管网 1593 公里 , 开工改造城镇老旧

 小区 65.56 万户 、 棚户区 12.95 万套 , 超

 额完成年度计划 。

 建成通车鲁南高铁曲阜

 至荷泽段 、 荷泽至庄寨段 2 条高铁和京台

 高速德州至齐河 ( 鲁冀界 )

 段改扩建等 4

 条高速公路 , 高铁 、 高速公路里程分别达

 到 2319 公里和 7477 公里 。

 新开工济南轨

 道交通 3 号线二期 、 4 号线一期 、 6 号线

 和青岛 2 号线二期 、 5 号线 、 7 号线二期

 工程 。

 荷泽机场正式通航 , 青岛胶东国际

 机场转场运营 , 济南遥墙国际机场二期改

 扩建工程预可研报告获批 。

 青岛港董家口

 港区液体化工码头等 6 个泊位竣工验收 。

 加快推进老岚水库工程建设 , 小清河防洪

 综合治理主体工程基本完成 , 383 座小型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入运行 。

 全年分

 别完成交通 、 水利基础设施投资 2655 亿

 元和 405.7 亿元 。

 三是市场消费强劲复

 苏 。

 开展惠享山东消费年 、 文旅惠民消费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 年第 4 期20

 季等系列主题活动 , 成功举办旅游发展大

 会 , 预计实现旅游总收入 7750 亿元 、 接

 待游客 7 亿人次 。

 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

 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 , 出台服务业数字化

 转型行动方案 , 制定银发经济发展 、 养老

 托育服务 、 新能源补贴等政策 , 举办全国

 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

 消费现场会 , 加快国家物流枢纽和骨干冷

 链物流基地建设 , 建制村快递网络覆盖率

 达到 100% 。( 三 )

 动能转换加快突破 , 发展质量

 提档升级 。

 一是 “ 五年取得突破 ” 加力推

 进 。

 出台 “ 五年取得突破 ” 工作方案 、 落

 实 “ 三个坚决 ” 行动方案 、 “ 十强 ” 产业

 高质量发展突破行动计划 , 具化实施优良

 产业生态 、 创新驱动 、 重点领域改革等八

 大行动 , 确定 119 项具体任务.明确聚力

 突破的时间表 、 路线图和任务书 , “ 四新 ”

 经济投资占比达到 51.2% 。

 济南新旧动

 能转换起步区成功获批 , 编制起步区发展

 规划 、 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规划 , 47 个

 项目集中开工 、 总投资 443 亿元 , “ 四桥

 四隧 ” 跨河通道 、 中科新经济科创园 、数

 字经济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 。

 二是

 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壮大 。

 制定 9 大产

 业 、 42 条产业链优化提升方案 , 105 个 “ 雁阵形 ” 产业集群规模达到 5.7 万亿,

 154 家领军企业总产值突破 2.1 万亿 ; 4

 个产业集群纳入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

 点 , 培育认定首批 12 个省级战略性新兴

 产业集群 , 集群规模达 9000 亿元 。

 制造---------- n

 1"

 Olli 人大七次会议文件

 业单项冠军 、 国家级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企业分别达到 145 家和 362 家 。

 裕龙岛炼

 化一体化 、 世界高端铝业基地 、 山东重工

 绿色智造产业城等重大制造业项目建设加

 速推进 , “ 十强 ” 产业增加值增长 15% 左

 右 。

 三是科技创新动力增强 。

 组织实施

 100 项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 省级科技创新

 发展资金增长 10% 。

 加快建设青岛海洋

 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 、 国家高速列

 车技术创新中心等高层次创新平台 , 2 项

 大科学装置纳入国家 “ 十四五 ” 重大科技

 基础设施布局 , 潍柴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

 新中心获批建设 。

 新组建 2 家创新创业共

 同体 、 6 家省实验室 、 40 家省技术创新中

 心 、 85 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

 全省入库

 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 2.

 8 万家 , 高新技术

 企业达到 2 万家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

 预计达到 46.

 8% 、 比上年提高约 1.

 7 个

 百分点 。

 启动实施新一期泰山人才工程,

 新增国家级领军人才 219 人 , 住鲁两院院

 士和海外学术机构院士达到 111 位 。( 四 )

 重大战略加快实施 , 特色优势

 更加彰显 。

 一是黄河国家战略扎实落地 。

 出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精神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

 发展的决定 、 “ 十四五 ” 实施方案以及生

 态保护 、 水利 、 文化等专项规划 , 编制实

 施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 , 390 个年度

 重大项目完成投资 2100 亿元 。

 制定 “ 三

 线一单 ” , 划定沿黄 9 市陆域生态红线,

 累计修复湿地 2.

 3 万亩 , 生态补水 6.

 3721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 年第 4 期

 i-"T 「 三届人大 L: 次会议文件 -------亿立方 , 黄河口国家公园获批创建 。

 完成

 黄河下游及东平湖蓄滞洪区防洪工程建

 设 , 建成黄河河道标准化堤防 。

 黄河流域

 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取得重要成效 。

 组

 织举办黄河流域要素市场化配置 ( 山东 )

 高峰论坛 , 签订鲁豫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

 偿协议 , 102 个跨省合作事项加快落地 。

 省会 、 胶东 、 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和省

 级新区建设扎实推进 。

 二是乡村振兴成效

 突出 。

 出台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

 见 , 开展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五年行

 动 , 新创建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

 园 8 个 、 现代农业产业园 3 个 , 家庭农

 场 、 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分别达到

 10.

 47 万家和 24.5 万家 , 建成高标准农

 田 6778 万亩 , 地方储备粮保障能力进一

 步增强 。

 出台支持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政

 策措施 , 抓好国家种质库山东分中心 、 省

 小麦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建设 。

 新改

 建 “ 四好 ” 农村路 1 万公里 , 新增生活污

 水治理行政村 4000 个 。

 推进巩固拓展脱

 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健全防

 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 累计将

 5.

 17 万人纳入监测帮扶范围 。

 全面完成

 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任务 。

 三是海

 洋强省建设推进有力 。

 深入实施海洋强省

 建设行动方案 , 加快推动 276 个海洋重点

 项目落地达效 , 海洋装备 、 海洋运输 、 滨

 海旅游等行业产值大幅增长 , 预计海洋生

 产总值同比增长 15% 左右 。

 沿海港口货

 物吞吐量增长 5.5%, 获批全国首个交通

 强国 “ 智慧港口建设试点单位 ” 。

 持续推

 进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 , 建

 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 , 实施海洋生态保护

 修复工程 , 分类整治入海排污口

 1.5 万

 个 。( 五 )

 改革开放深入推进 , 内生动力

 夯实塑强 。

 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 。

 制定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 、 建立健全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 。

 连续两年

 入选营商环境最好十大省份 , 位列全国第

 五名 、 比上年前移 1 个位次 。

 实施政务服

 务 “ 双全双百 ” 工程 , 针对 106 项涉企服

 务事项 、 115 项个人事项 , 推行极简办 、

 集成办 、 全域办 , 全省实有市场主体达到

 1328 万户 。

 制定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

 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方案 , 深入推进

 电价市场化改革 。

 岀台国有经济布局优化

 和结构调整若干措施 , 22 户省属控股上

 市公司和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

 励 。

 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提升 。

 举办第二届

 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 、 山东与世界

 500 强连线暨深化与欧盟合作推进会 、

 “ 对话商协会 • 齐鲁之约 ” 等系列活动,

 签约重点外资项目 311 个 , 总投资 351.2

 亿美元 ; 自贸试验区形成 189 项制度创新

 成果.发布中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贸易指

 数 , “ 选择山东 ” 品牌效应持续放大 ,济

 青烟国际招商产业园引进世界 500 强项目

 13 个 、 行业领军企业和产业链引擎性项

 目 45 个 。

 全年实际使用外资 215.

 2 亿美

 元 、 增长 21.9% 。

 加力实施外贸新业态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 年第 4 期22

 提升行动 , 认定 35 家跨境电商平台 、 产 业园和公共海外仓 , 跨境电商进出口 、 市

 场采购贸易出口实现 “ 双过千亿元 ” 。

 加

 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 , 对 “ 一带一路 ” 沿 线国家和 RCEP 成员国进出口分别增长

 40.8% 和 32.9% ; 新增集装箱航线 35

 条 、 外贸航线 25 条 , 海铁联运班列线路

 达到 76 条 ; 出台支持 “ 齐鲁号 ” 中欧班

 列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 争取国家新增

 图定线路 2 条 , 累计开行 1825 列 、 同比

 增长 21.2% 。( 六)

 生态短板加快补齐 , 绿色发展

 成效显著 。

 一是源头治理精准有力 。

 强化

 “ 两高 ” 项目监管 , 出台坚决遏制 “ 两高 ”

 项目盲目发展 22 条措施 , 按照 “ 四个区

 分 ” 的要求 , 加大违规项目处置力度 。

 研

 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 、 碳达峰实

 施方案 。

 实施新一轮 “ 四减四增 ” 三年行

 动方案 , 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 。

 二是能源结构加快优化 。

 制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

 代管理办法 、 能耗 “ 双控 ” 工作总体方

 案 。

 出台能源发展 、 能源科技创新等重大

 规划 , 加快推进风光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建

 设 , 70 个县 ( 市 、 区 )

 纳入国家整县分

 布式光伏发电开发试点 、 数量居全国首

 位 ; 世界首个高温气冷堆核电站在荣成并

 网发电 、 首个核能 “ 水热同产同送 ” 科技

 示范工程在海阳核电建成投用 ; 半岛南 3

 号 、 4 号海上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 ,

 实现海上风电 “ 零突破 ” 。

 新能源和可再-------

 省十一屈人大七次会议文件

 生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 35%, 占全社会

 用电量比重达到 15%, 同比提高 3.2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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