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2000字1 好像记得听到《雾都孤儿》这个名字,是在上高中的时候,英语老师在课堂上播放的《雾都孤儿》电影,里面有一个情节,让我印象特别深刻。 在奥利弗阴差阳错的逃离了贼窝后,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雾都孤儿》读后感2000字3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雾都孤儿》读后感2000字1
好像记得听到《雾都孤儿》这个名字,是在上高中的时候,英语老师在课堂上播放的《雾都孤儿》电影,里面有一个情节,让我印象特别深刻。
在奥利弗阴差阳错的逃离了贼窝后,却在帮恩人还书的过程中,被盗贼一伙的南希发现了,走在马路上的奥利弗,直接强行被南希抓住。
奥利弗拼命挣扎呼救,周围很多行人都被吸引了过来,本以为奥利弗会因此得救,南希却仅凭一个谎言就将舆论的压力转移到了奥利弗身上。她谎称奥利弗是调皮的离家出走的小坏蛋,而自己是他的姐姐。一个谎言就让周围那些自以为正直的人,成了最可恶的帮凶。
生活在底层社会的盗贼一伙人都深谙人性,南希的这种伎俩不过都是家常便饭罢了。
在这个剧情之前,还有一个情节也深刻的说明盗贼一伙对人性的深刻理解。
在奥利弗被不明就里的带到贼窝之后,第一次出门“干活”,他被任命与其他两个小伙伴一起行动,两个小扒手开始行窃,奥利弗在他们身后观察。直到这时奥利弗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一时间无法接受,而愣在了原地。两个小扒手一小小心失手被发现了,却迅速闪到了人群中,而在身后发呆的奥利弗却被当成了凶手,在明白发生什么了之后,奥利弗本能的开始逃跑。在被追捕的过程中,奥利弗的两个同伴,丝毫没有想要帮忙奥利弗逃跑的意思,而是直接选择加入了追捕的人群中,来洗脱自己的嫌疑。小扒手的这一行为似乎根本无需思考,就像本能一样。
《雾都孤儿》是我读的查尔斯·狄更斯的第一本书,很早之前就买了这本书,但一直放着没有看。我读的是张玲和李卫东译的版本,这一版看的时候发现了一些错别字,有点难受。
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于济贫院,母亲在生下他之后就含恨离世,姓是由教区干事根据字母顺序取的。一个幼小生命的降生,没有人在乎他的死活,脆弱得好像随时都有可能离开这个世界,但他却顽强地活了下来。
奥利弗的出场就带着浓烈的悲剧色彩,但并没有给人快要窒息的感觉。在济贫院处处被欺负,去到棺材店后好不容易得到老板的些许好感,被收为了学徒,本以为他的生活会因此得到好转,却因为受到另一个学徒诺亚·克雷波尔的侮辱,而与其发生了激烈的矛盾,而所有人都偏袒诺亚,奥利弗受到了严重的惩罚。也因为这次事件导致了奥利弗出走伦敦。
在奥利弗出走伦敦后,被骗进了贼窝,好不容被布朗洛先生收留,却又被南希抓回了贼窝。
读到这个情节时,作为读者,觉得南希真的是罪孽深重,如果不是因为她在这里拐走奥利弗,可能这位小主人公早就过了幸福的生活了。
但也正是从这个情节开始,故事开始变得更吸引人了。说实话,故事的前面一部分读起来真的略感乏味。
南希是我觉得这本书中最立体的一个人物。我本以为她只是故事情节的一个小小的推动者,在适当的时候出现,做一些应该做的小事,之后便不会出现在作者的笔下了。却没想到这样的一个人物,最后会让我爱上她。
南希奉命抓回了奥利弗,但在奥利弗被殴打时,却唤醒了她内心深处的善良,她拼尽全力地护住了奥利弗。在这里我开始对南希产生好感。
之后南希意外得知奥利弗可能会受到伤害,而不惜代价地选择了提前通知他们,之后也因此付出了生命了代价。她只是不希望奥利弗受到伤害,她其实并不想出卖信任她的人,就算他们不是什么好人。
在南希好不容易得到了可以过上体面生活的机会时,她没有选择抛弃和她一起生活的亡命徒,就算那个人对她一点都不好,还经常打她,她不想因为她的原因,而导致那个男人被抓或被杀。
在最后的时刻,那个男人知道她告密后,早已动了杀心,她却还傻傻的想要和男人一起逃跑,洗心革面的生活,那个男人最终却还是亲手终结了她的生命,直到死去,南希都不相信他会真的杀了自己。
南希从小就是一个孤儿,和奥利弗相比,她的运气真的差了很多。奥利弗在面对几次选择时,都不假思索的选择了正义,以致没有堕入深渊。而南希没能遇到生命中的贵人,她知道自己早已深陷泥潭,虽然憎恶这种生活,但却也没有任何办法。
在南希去世的那一刻,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掏出了罗斯·梅莱送给她的白色手绢,她将手绢高高的朝天举起,低声地请求上帝宽恕。
手绢对南希来说象征着纯洁,象征着美好,她希望得到宽恕,也希望在来生,能有一个好的归宿。
在南希的身上让我看到了命运的不公,生活的残酷。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出生,没有办法主宰自己的生活。在她的身上底层小人物的无奈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可能我曾经是个坏人,但不是我不想做个好人。
《雾都孤儿》读后感2000字2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Oliver 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O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当局,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最高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读后感2000字3
狄更斯太会讲故事了,他的故事里有用极端的描写能震撼人的心灵,像《双城记》里面,嗜杀的场面,文字有极强的画面感,眼里的文字早早映成的脑子里的图像;他的故事里美丽的女子总能温暖人心,像一轮发光发热的太阳,让你看后知道女子应该拥有什么样的德质,如《双城记》里的马内特小姐、《雾都孤儿》中的露梓小姐;这两部作品,我的小小的偏好,更喜欢后者。
奥力弗能活下来,我归功与上帝的恩典。生病虚弱的母亲,未及来得及多看孩子一眼,含着种种的遗憾归于黄土。无姓无名无身世来源的孩子成了习艺所的孤儿。习艺所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书上一句话做了概括:“要么在习艺所里慢慢地饿死;要么在习艺所外很快的饿死。”第一次有离开习艺所的机会去做扫烟囱的学徒,他死命挣扎,这次抗争,几乎算是为他赢得了生命,第二次被棺材铺的老板领走,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泥潭。“人的本性有时实在美妙;同样可爱的品质可以在最煊赫的显贵身上,也可以在最肮脏的慈善学校少年身上得到发展,决不厚此薄彼。”在无数次被相同地位的大孩子欺负并因对方辱骂他没有记忆的母亲时,大打出手,受到毒打,而逃走。人生开始拉开起伏跌宕的天堂与地狱的序幕。
“同其他大多数人的思想一样,奥力弗的思想在给他指出困难方面极其敏捷、活跃,但在提供任何可行的克服办法方面却一筹莫展。”我想说因着上帝的指引,奥力弗一步步向伦敦走去。给他提供餐食和住宿的机灵鬼,也带给了他魔鬼的化身费根,刚一读,就想起葛朗台,对财富的贪婪了无之境。他对孩子们提供的衣食住行,代价就是毁灭,对灵魂的践踏,对正直美好生活的剥夺。年龄大些的南茜,到小些的逮不着,都因在饿死与存活的挣扎下渴求生命,在偷窃的路上,一去不返。
布朗劳先生,凭着对已逝老友的缅怀,在奥力弗脸上看到似曾相识的面孔,而发了恻隐之心,将一个来历不明,有可能是盗贼的孩子从死神的手里抢了回来。读到这里,我庆幸地想,这个可怜的孩子总算过上了人的生活。一霎那,从天堂梦醒着回到地狱。原本费根只是在培养一个小盗贼,当一个更大的阴谋出现时,他的贪婪,给了这个孩子生命的转折点。“一旦让他感觉到他跟我们是一伙的,一旦往他的头脑里装进这样一个想法:他已经做了贼—他就是我们的了!一辈子都是我们的了。在奥力弗得以集中思想的顷刻之间,他下决心设法从前厅跑到楼上去向这户人家发出警报,哪怕这个企图将使他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人性的光辉,在生死之间,更显耀眼。
天使般的露梓,善良母亲般的梅里太太,有着炽热情感和爱冲动的洛斯本医生,相信了奥力弗的话,展开了拯救他的行动。所幸,上帝大大的回馈了奥力弗的善良,他开始过上了生命中第二段幸福快乐的日子。胸怀仇恨的人,无法忍受没有结果的结局,奥力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又幽灵般的靠过来。南茜,人性的光辉在她的身上是多么的冲突,一个最卑微的女孩,用最美的祝福救助一个孩子,拯救他的一生。而她又因为爱情,甘愿与爱着的人同陷泥潭,书前自序中说:“没有必要争论那姑娘的行为和性格是否合乎情理,是否可能,是否正确。反正这事真实的。任何人只要注意到生活中这些阴暗面,一定知道这是真实的。从这个可怜虫第一次出场到她把血淋淋的脑袋偎依在那强盗怀里为止,没有一句话是张大其词或故作惊人之笔。这是不折不扣的事实,上帝可以作证,因为这是上帝留在这种堕落和不幸的人胸臆中的真情实感,这是还残存在哪里的一线希望,这是杂草蔓生的井底的最后一滴清水。”幸福的结局抚慰读者的心灵。
生活本身就是一种恩典。“对人宽恕、相亲相爱、至诚感谢护卫并保全了他们的上帝”;“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信条、以博爱一切生灵为其伟大特性的上帝不知感恩,决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木心在《文学回忆录》说:“正统文学批评说他艺术水*不够,认为是通俗小说作家。我以为这种批评煞风景。我喜欢他,在他的书中,仁慈的心灵,柔和的感情,源源流出。说他浅薄,其实他另有深意。他的人物,好有好报,恶有恶报,但和*式的因果报应不同。他的这种(报应法)是一种很好的心灵滋补。托尔斯泰说:忧来无方,窗外下雨,做沙发,吃巧克力,读狄更斯,心情又会好起来,和世界妥协”我读狄更斯,读出上帝的爱和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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