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诚明文秘网>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进口冷链食品阳性处置方案9篇

进口冷链食品阳性处置方案9篇

时间:2022-09-12 08:10: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进口冷链食品阳性处置方案9篇进口冷链食品阳性处置方案 某某县区镇街道新冠疫情防控冷链食品阳性样本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人物并防”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进口冷链食品阳性处置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进口冷链食品阳性处置方案9篇

篇一:进口冷链食品阳性处置方案

县区镇街道新冠疫情防控冷链 食品阳性样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人物并防”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冷链食品“物防”工作预防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最大限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县新冠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以下简称“物防”专班)的运行,加强各乡镇以及县级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信息沟通,共同做好冷链食品“物防”工作。

 (二)预防为主,科学应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设备等应急储备工作。对冷链食品及时做好监测、分析和预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依法规范,果断处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开展冷链食品新冠疫情应对工作,根据不同情况、

 不同场所等,运用有效手段,果断进行处置,做到精准施策、科学防控。

 三、编制依据 依据《浙江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应急处置指南》、《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处置指南》和《温州市新冠疫情防控冷链食品阳性样本应急预案》等。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县行政区域内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样本的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或其他省、市协查通报,与上级相关部门、外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样本同一批次或有其他密切关联的进入我县的冷链食品的溯源倒查、确认检测、情况通报、无害化处置,适用本预案。

 五、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县防控领导小组是全县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样本应急处置的领导机构。县“物防”专班是全县冷链食品阳性样本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机构。县“物防”专班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分工,承担冷

 链食品阳性样本应急处置的相应职责。根据冷链食品“物防”工作需要,可适时调整成员单位、设置工作组。

 各乡镇按照属地的原则,切实做好辖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样本应急处置工作。

 六、监测预警 (一)监测 加强我县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的日常运行,常态化开展冷链食品疫情监测。县经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配合县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重点场所、重点食品、直接接触食品的贮存容器、工具、设备及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的日常监测和应急检测;县各部门要做好冷链食品相关数据、监测信息等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二)预警 冷链食品从海关入关直至市场流通各环节的各监管部门在日常监测或卫生健康部门在抽样监测过程中,检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应立即向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并由县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办)报告至市防控领导小组,将初筛阳性标本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开展病毒分离培养、基因测序等分析工作。同时,应立即在县“物防”专班

 内共享相关信息,专班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三)溯源倒查 在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复核结果确认前,县“物防”专班应通过“浙冷链”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的方式快速开展溯源倒查,掌握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属地政府及其疫情防控主管部门对相关接触人员进行及时登记隔离,由行业监管部门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库存的涉事产品予以就地封存,及时对相关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封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不在本辖区的,县“物防”专班应向市“物防”专班报告。在初筛阳性复核确认后,县“物防”专班应立即将溯源倒查情况以及涉事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等材料报送市“物防”专班。同时,应立即组织力量开展确认检测和后续处置工作。

 七、核实处置 (一)核实确认 开展确认检测时,工作人员应佩戴执法记录仪或录像设备并做好自身疫情防护工作,要严格按照采样有关技术指南进行操作,记录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开箱、采样、送样等全过程,确保不会造成交叉污染,如果是进口冷链食品,还要确认入境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相关操作应保留

 可经后续调阅的档案材料,包括视频、照片、原始记录等,整个过程要确保真实、完整、规范。同时,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货查验情况与“浙冷链”系统数据进行核对;若记录数据不一致,市场监管部门应立即开展调查,以案件调查报告形式将情况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二)情况通报 对于确认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县防控办应将采样和检测情况连同确认产品包装完整视频记录等材料一并报送市防控办确认。

 (三)应急处置 1.接触者管理。对于密切接触者应立即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实施核酸检测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同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健康监测等措施。

 2.食品相关管理。对核酸检测呈阳性的食品,要在 48 小时之内处置到位,对食品存放场所进行封锁消毒。

 (1)食品无害化处理。在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和外包装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浸泡消毒30分钟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

 处置单位派医疗废物专运车辆运送到指定地点,按感染性废物进行焚烧处置。

 对污染食品的同批次食品,在分析明确食品污染来源后,根据污染来源不同进行处理,如为本地污染,其他地区同批次食品无需处理;如为食品源头污染,同批次食品均按照污染食品处理;如无法确定污染来源,应当及时向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后采取相应措施。

 (2)环境消毒。消毒处理前,需消防部门对冷库、冰箱、冰柜的电路、电源进行安全检测,确保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食品完全清理后,应及时对原存放环境进行消毒。可用有效氯 1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冰箱、冷库等低温设备设施,消毒前应当断电恢复至室温,再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

 (3)人员防护。工作人员在转运食品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KN95/N95 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罩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完成搬运作业后,应做好人员情况的登记,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并进行 14 天健康状况监测。

 (4)运输车辆消毒。清理转运后,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对货车等运输工具进行喷洒消毒,达到消毒作用时间,用清水冲洗干净。

 3.维护社会稳定。“物防”专班成员要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事发地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秩序,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发布不实疫情相关信息的人员予以处置;必要时,协调相关媒体和网络平台删除不实消息,并在显著位置发布澄清或辟谣信息。

 八、责任追究 发生新冠疫情检测呈阳性的相关食品单位存在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存在散布不实言论,存在妨碍相关监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情况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瞒报、缓报、谎报和漏报新冠疫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工作评估 随时组织开展疫情形势及相关防控工作情况的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核查处置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资源需求、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

 及改进建议等。评估报告上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物防”专班,为调整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XX 县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口冷链食品工 作组 2.本地初筛阳性应急处置流程图 3.外地通报阳性应急处置流程图 4.XX县新冠疫情防控冷链食品阳性样本应急联系名单(部门)

 5.XX县新冠疫情防控冷链食品阳性样本应急联系名单(乡镇)

 附件 1

 文成县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口冷链食品工作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的领导,更加有效地推进冷链食品常态化防控工作,决定增设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口冷链食品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口冷链食品工作组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 牵头人:XXX 组

 长:XXX、XXX 成

 员: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组织协调;全面协调落实冷链食品在冷链运输、仓库贮存、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闭环管理,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做好“浙冷链”系统应用管理;建立健全物防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各乡镇做好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报送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相关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进口冷链食品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督促指导储存文成县储备肉的企业和单位落实人员管控、进货查验、“三证一码”管理、环境全面消杀等“物防”工作制度。

 (二)县经信局 负责冷链食品相关工业企业的行业管理,督促企业强化行业自律,自觉落实冷链食品“三证一码”管理。负责生鲜电商平台、大型商超、冷库、餐饮服务单位的行业管理,督促指导有关经营者落实“三证一码”,使用“物防”信息系统登记上传信息,提供有关基础数据;督促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暂停提供进口冷链生食。

 (三)县公安局 负责依法打击冷链食品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严肃处理各类阻碍行政部门落实“物防”工作措施的违法行为。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摸清并有效管控文成境内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的运输车辆,对违法“物防”措施的冷链车辆采取强制措施。

 (四)县交通运输局 对本县取得《营运证》营运货车进行排查。摸排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的家数。负责在文成运输段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和核酸检测证明,督促取得营运证的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实施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不定期设卡检查。对发现捎带进口冷链食品的货车、中巴车、出租车要约谈相关承运单位,落实承运单位的主体责任。协助交警大队做好私家车捎带进口冷链食品行为的查处。

 (五)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畜禽屠宰检疫、屠宰环节肉品品质检验等的监督管理,督促按照国家颁布的畜禽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规程做好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分管领域重点单位(包含屠宰企业)做好场所、环境的核酸采样检测和全面消毒,以及从业人员防护工作。

 (六)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对重点场所、重点食品、直接接触食品的贮存容器、工具、设备及从业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日常监测和应急检测;指导处置“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品”;负责汇总分析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进行研判,开展对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估和检查;负责制定消毒指引、核酸检测指引、应急预案等技术规范标准。

 (七)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进口冷链食品工作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物防”工作;全面落实冷链物防八项工作制度,推进“浙冷链”高风险冷链食品“物防”信息系统应用;对高风险冷链食品的县内重点环节进行管控,做好现场检查和索票索证,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三证一码”(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和冷链食品溯源码)管理,依法查处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与有关部门共同监督市场经营单位做好市场环境消毒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核酸采样相关工作。

 (八)XX 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 选定落实阳性物品(感染性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地点并做好处置指导,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做好阳性物品(感染性废物)无害化处理。

 (九)县大数据管理中心 负责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对“物防”信息系统应用提供支持。

  附件 4 XX 县新冠疫情防控冷链食品阳性样本 应急联系名单(部门)

  序号 单位 牵头领导 联系 科室 姓名 手机(短号)

 1 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 县经信局

  3 县教育局

  4 县公安局

 5 县民政局

  6 县住建局

  7 县交通运输局

  8 县农业农村局

  9 县卫生健康局

  10 县市场监管局

  11 县大数据管理中心

  附件 5

 文成县新冠疫情防控冷链食品阳性样本 应急联系名单(乡镇)

 序号 乡镇 分管领导 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篇二:进口冷链食品阳性处置方案

控中心:日常检测冷链食品外包装初筛阳性将初筛阳性标本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开展病毒分离培养、基因测序等分析工作市防控办县防控办县物防专班尚有涉事产品库存的应就地封存确认结果组织力量开展确认检测工作初 筛 阳 性报告报告送样初筛阳性下达指令确认阳性下达指令确 认 阳 性报告二次检测 报告结果本地初筛阳性应急处置流程图况逐级报市市场监管局。查,以案件调查报告形式将情场监管部门应立即开展调记录的数据不一致的,属地市货物来源 信息与“冷链”系统实确认。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予以核式,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链”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的方快速开展溯源倒查。通过“冷理。查;对检测呈阳性人员及时隔离,并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能接触检测呈阳性物品和环境的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核酸检测呈阳性的环境,应当立即采取消杀等应急处置措施;对可按照《新冠核酸阳性食品处置指南》在 48 小时之内处置到位;对

篇三:进口冷链食品阳性处置方案

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桌面推演脚本

 (定稿)

 大屏幕显示字幕

 某某 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主办单位:

 某某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某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某某 区新冠肺炎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

 承办单位:

 某某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某某 区疫防指挥部冷链食品监管组

 某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 2021 年 年 2 12 月 月 3 3 日

 中国. . 某某

 并定格。

 (进场音乐:迎宾曲)代表和领导先后进场入座。

 男女播音员(主持人)在领导入座后走向主持人位置,做开场语。

 (女):各位领导。

 (男):各位来宾。

 合:大家下午好!

 (女):疫情防控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政治问题。

 (男):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严峻而又复杂,我们要深刻汲取国内个别地区发生进口冷链作业人员感染新冠病毒的经验教训,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落实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建设,坚决杜绝新冠病毒“以物传人”的传播途径,坚持“人物同防”,确保防控不松懈、疫情不反弹、发展不停步。

 (女):为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阳性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高效处置能力,检验政府各部门在处置进口冷链食品突发疫情防控事件时工作程序的衔接,评估各相关部门应急处置的实战水平,今天我们在某某隆重举行某某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 ( 男) ) :本次演练由某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某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某某市疫防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某某区新冠肺炎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联合主办,某某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某某区疫防指挥部冷链食品监管组、某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出席和观摩今天应急演练活动的领导有:

 (女):某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某某市疫防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组长 XXX,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XXX,某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XX 调研员以及某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科室负责人。

 出席和观摩演练活动的还有无为市及其他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分管负责同志及食品监管股负责同志。

 (合):让我们对各位领导亲临指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男):本次演练,模拟一起发生在某某市某某区的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阳性事件。本次事件及其发生地纯属虚构。演练将通过舞台推演方式,全面展示事件的发生、进展、处置情况。

 (女):本次演练总指挥为某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XX副局长,演练副总指挥为某某区人民政府 XX 副区长。

 (男):下面有请演练现场指挥——某某市某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XXX 局长主持演练活动。

 演练现场指挥( XXX ):【站在舞台立麦前】

 【面向(领导席)

 总指挥 X XXX 局长(起立)

 报告】:“报告总指挥,应急演练准备完毕,请指示”。

 总指挥( XXX ):我宣布应急演练现在开始!

 大屏幕显示字幕:

 第一场:事故发生与报告

  播音员(女):2021 年 11 月 4 日上午 9:00,某某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向某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后,购进 5 吨进口巴西牛肉。集中监管仓监管人员经查验、核对物品、物流和进口冷链食品“五证一码”后,进行卸货,并按程序开展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工作人员于 9:20 对该批次牛肉及其外包装进行采样,消杀工作人员对车辆、食品等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装卸人员、司乘人员等留于监管仓留观室进行观察。15:30,区疾控中心对该批次进口牛肉及外包装样本进行核酸检测,初检呈阳性。区疾控中心立即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汇报。

 角色分配及任务:现场执法人员需要向防控应急指挥部汇报哪些内容?请应急处置组回答。准备完毕请示意。

 应急处置组准备完毕后。

 播音员(女):请应急处置组作答。

 参考答案:接到样品核酸初检呈阳性报告结果后,驻仓监管人员立即对相关接触人员和场所进行临时管控,同时应立即向冷链食品监管组汇报该批次牛肉的检测情况和生产经营者名称、进口来源国、批号、数量、运输车辆、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以及目前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播音员(女):请 XXX 评委 对应急处置组做出的回答进行点评。

 第二场 :应急响应启动和先期核查

 播音员(男):区冷链食品监管组接到监管仓汇报后,立即将相关情况向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市防疫指挥部冷链食品监管组进行了汇报。15 点 50 分,区冷链食品监管组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批牛肉和监管仓区域进行了临时封存,对接触人员进行控制并临时隔离。

 某某区疫防指挥部接到初检阳性报告后,立即组织召开评估会,对该事件的影响进行了评估。根据初步评判结果,宣布启动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立即开展工作,综合协调、消杀指导与评估、溯源检查、防控监测、应急处置、舆情处置等六个工作组全部到位,做好先期核查处置工作。

 角色分配及任务:在先期核查中,综合协调组应开展哪些工作?请综合协调组回答。准备完毕请示意。

 综合协调组准备完毕。

 播音员(男):请综合协调组进行作答。

 参考答案:

 综合协调组:1、立即组织并召开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组成员单位紧急会议,并将目前已掌握的情况通报给各应急防控小组。2、针对目前掌握情况,立即形成书面报告,报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冷链食品监管组,做好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冷链食品监管组对接沟通联络工作。3、统筹各应急防控小组做好冷链食品“物防”舆情应对工作。

 播音员(男):请 XXX 评委对综合协调组做出的回答进行点评。

 播音员(女):角色分配及任务:在先期核查中,溯源检查组应开展哪些工作?请溯源检查组回答。准备完毕请示意。

  溯源检查组准备完毕。

 播音员(女):请溯源检查组进行作答。

 参考答案:

 溯源检查组:1、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该批牛肉的溯源调查,通过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检索和现场核对的方式,

 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购进情况进行核查。2、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同开展车辆运输、司乘人员信息背景等调查工作。3、卫健部门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播链和危害因素,排查阳性食品接触者。

 播音员(女):请 XXX 评委对溯源检查组的做出的答案进行点评。

 播音员(男):角色分配及任务:在先期核查中,防控监测组应开展哪些工作?请防控监测组回答。准备完毕请示意。

 防控监测组准备完毕。

 播音员(男):请防控监测组进行作答。

 参考答案:

 防控监测组:对食品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样本,检测机构应立即将样本运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核,并逐级送省疾控中心开展阳性复核、病毒分离培养、基因测序等分析工作。

 播音员(男):请 X XXX 评委对防控监测组做出的回答进行点评。

 播音员(女):角色分配及任务:在先期核查中,应急处置组应开展哪些工作?请应急处置组回答。准备完毕请示意。

 应急处置组准备完毕。

 播音员(女):请应急处置组进行作答。

 参考答案:

 应急处置组:1、卫健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对直接接触阳性冷链食品及相关外环境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核酸检测,相关接触人员应立即停止相关活动,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根据溯源调查情况,集中监管仓内的所有涉事产品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检出核酸阳性食品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关闭检出核酸阳性产品所在的集中监管仓,期间禁止任何进口冷链食品进仓。3、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同时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

 播音员(女):请 X XXX 评委对应急处置组做出的回答进行点评。

 第三场复核阳性应急核查

 播音员(男):2021 年 11 月 5 日凌晨 3 点 28 分,应急防控指挥部接到市疾控中心报告,该批牛肉在市疾控中心复核后,显示外包装呈现阳性,防控指挥部立即做出防控指示,扩大封锁区域,并召集综合协调组、消杀指导与评估组、溯源检查组、防控监测组、应急处置组以及新闻宣传组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部署复核阳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播音员(男):角色分配及任务:在接到防控指挥部复核结果呈阳性后,应如何开展消杀工作?请消杀指导与评估组回答。准备完毕请示意。

 消杀指导与评估组准备完毕。

 播音员(男):请消杀指导与评估组进行作答。

 参考答案:

 消杀指导与评估组:1、食品无害化处理。卫健部门迅速组织专业力量对同批(箱)次食品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采用 2000mg/L 含氯消毒液(或 3%过氧化氢、2000mg/L 复合季铵盐、500mg/L 二氧化氯)喷洒(擦拭),作用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消毒完成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由专业运输车辆运送至指定地点,按照感染性废物以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态环境部门协助做好被确认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2、车辆及环境消毒。食品清理后,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对涉疫场所的外环境、交通工具、融冰与污水进行终末消毒,物体表面可采用 2000mg/L 含氯消毒液(或 3%过氧化氢、2000mg/L 复合季铵盐、500mg/L 二氧化氯)喷洒(擦拭)消毒,作用 30 分钟后清水去除残留,融冰与污水可采用漂白粉直接投放的方式,消毒 1.5 小时后,总余氯量 10mg/L,作用 30 分钟后清水冲洗和排放。车辆等运输工具完成清理转运后,驾驶室应加强开窗通风,采用

 2000mg/L 含氯消毒液(或 3%过氧化氢、2000mg/L 复合季铵盐、500mg/L 二氧化氯)喷洒(擦拭)车辆内把手、方向盘等内表面,作用 30 分钟后清水去残留。车辆外表面在可能存在污染风险时使用上述方法进行消毒。

 播音员(男):请 XX 评委对消杀指导与评估组做出的回答进行点评。

 播音员(女):角色分配及任务:在接到防控指挥部复核结果呈阳性后,应如何开展溯源工作?请溯源检查组回答。准备完毕请示意。

 溯源检查组准备完毕。

 播音员(女):请溯源检查组进行作答。

 参考答案:

 溯源检查组:1、确认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与包装标示信息是否相符,并登记产品的进出口商信息及一级经销商信息,对索票索证进行核查,确保货物来源信息准确、登记详实,排除所采样的部位在国内受到新冠病毒的污染。2、将溯源调查情况以及涉事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等材料报区应急防控指挥部,进一步扩大溯源调查范围。3、若阳性样本同批次产品来源或流向涉及区外其他地区的,立即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区应急指挥部将上述材料报市应急指挥部。由市应急指挥部确认并上报。

 播音员(女):请 XXX 评委对溯源检查组做出的回答进行点评。

 播音员(男):角色分配及任务:在接到防控指挥部复核结果呈阳性后,防控监测组应开展哪些工作?请防控监测组回答。准备完毕请示意。

 防控监测组准备完毕。

 播音员(男):请防控监测组进行作答。

 参考答案:

 防控监测组:1、信息确认与报告。卫健部门负责跟踪阳性样本复核情况,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及时报告区应急防控指挥部。2、二次采样检测。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前,首先核对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卫健部门指导采样机构完整记录开箱、采样、送样等过程,并确保不会造成交叉污染。相关操作应保留可经后续调阅的档案材料,包括视频、照片、原始记录等。整个过程要确保真实、完整、规范。3、接触人员防控。相关接触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达到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标准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相关接触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由 120 救护车立即送辖区定点医院排查诊治,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要按照新冠肺炎第八版防控方案开展应急处置。

 播音员(男):请 XX 评委对防控监测组做出的回答进行点评。

 第四场舆情处理

 播音员(女):11 月 6 日,各类媒体对事件高度关注,在抖音及某某论坛上有人发布不实言论,谎称某某区感染人数已有 24 人,在某某区各餐饮街区进行过就餐,并谎称某某商场已经被封锁,密切接触者已有 320 人,微信朋友圈也有很多人进行转发,并有迅速蔓延趋势。

 播音员(女):角色分配及任务:面对上述舆情应如何开展处置?请舆情处置组回答。准备完毕请示意。

 舆情处置组准备完毕。

 播音员(女):请舆情处置组作答。

 参考答案:1、区委宣传部应密切关注、监测、收集网络等媒体舆情,及时分析研判,形成舆情报告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2、公安等职能部门依法严肃处理恶意制造、传播和炒作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行为。3、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组及时通过网络、短信及各种媒体平台发布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警示、警告,解答群众咨询。3、为防止个别人恶意炒作,区广播电视台对事件进行正面、准确、客观的报道,引导舆论,控制谣言传播。4、必要时,区委宣传部应当根据应急指挥部各小组的调查情况,形成新闻通稿,报请区疫

 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召开媒体通气会或新闻发布会,客观通报事件情况、调查处置进程、采取的措施等(快讲事实、诚讲态度、重讲措施、慎讲结果),并可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论坛等媒体发布官方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播音员(女):请 XXX 评委对舆情处置组做出的回答进行点评。

 第五场终止响应与分析评估

 播音员(男):1 11 月 月 5 15 日上午 9 9 点,各工作组向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11 月 25 日,距离事发已经 21 天,隔离人员均未出现发烧等症状,核酸...

篇四:进口冷链食品阳性处置方案

dash; 2 —

  核酸检测阳性进口冷链食品 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高效、依法、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阳性食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 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辖区范围内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情形时,立即按照本预案有关应急措施,确认受新冠病毒污染的

 冷链食品及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保护等防控措施。

 二、组织领导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食品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区防疫指

 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冷链食品监管 组各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三、应急准备 农贸市场、餐馆、超市等生产经营场所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护指南的通知》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同时,按照市疫情防

 — 3 —

  控应急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 告》 (2020 年第 32 号)

 、 《关于严格规范进口冷链食品购进销售

 贮存使用防疫措施的通告》 (2020 年第 33 号)

 、 《关于进一步加

 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的通告》 (2021 年第 2 号)强化对进口冷链

 食品的检测和消杀等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密切关注、依法防范,全面做好常态化防控阶段进口冷链食品管 控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一)溯源调查 各相关部门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测(进口冷链食品、外环境)中检测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样本,区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接到信息的市场监管部门应立即开展溯源调查,通过冷链追溯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方式,对同批次阳性食品的

 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进行核查。

 (二)现场调查和处置 1.相关信息收集。发现阳性样本后,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

 开展该批次冷链食品的溯源调查,核实阳性样本及相关经营者基本信息。包括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场所、经营资质、阳性样本溯源溯证、进货途径、进货数量及销量、销售单位等信息,并及时

 通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追溯及防控。

 2.食品及场所管控。

 (1)根据溯源调查情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尚有同批次阳

 — 4 —

  性产品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与阳性食品直 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关闭同批次阳性产品所在场所(区域)

 ,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并在完成相关样品采集

 后做好全面消杀工作。同时加大对该批次阳性食品的排查力度,

 确保“排查无死角、检测无死角、消毒无死角”。

 (2)对相关物品临时封存、无害化处理,对工作区域进行

 消毒处理。对于核酸检测阳性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置。

 物品在未处理前,应当保持冰箱、冰柜、冷库等冷冻冷藏设备正常运行,以防止物品腐败变质及可能的污染物扩散。相关物品处理时避免运输过程溢洒或泄露。参与相关物品清运工作的人员应当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3)排查阳性食品、环境的直接暴露人员和一般接触人员。

 卫生健康、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 14 天内接触阳性食

 品、环境的直接暴露人员和一般接触人员(包括终端消费者)等

 进行逐一摸排、登记。按照密切接触者的管理要求及时开展核酸

 检测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

 3.防控单元划定。由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公安、

 商务、民政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阳性产品经营场所分析, 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最小防控单元一般为阳性档口,如出现多个售卖同一类型产品的档口阳性,防控单元可以考虑适当扩大,具体范围由区应急处置小组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决定。

 4.加大监测力度,对其它同市场类似产品先行封存,并在

 — 5 —

  全区范围普查并做到“批批查、批批检”。

 5.环境消毒。疾控机构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消杀力量对

 重点场所进行消毒。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以扩大关闭和消毒

 范围,同时要注意市场垃圾场、污水池、公共厕所的消毒。消毒

 后再采集相关样本检测作为消毒效果评估。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清理

 农贸市场卫生死角,科学做好清洁通风消毒,保持各类公共场所

 环境卫生。

 五、结束应急处置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各专家组评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

 阳性食品的应急处置效果,在重点人群隔离结束并连续 14 天扩

 大监测未发现冷链食品及外环境核酸检测阳性,宣布疫情处置结

 束。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冷链食品监管组对冷链食品疫情应对

 有关工作开展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措施效果

 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应

 急体制机制建设存在问题、法律制度的完善。

 六、本预案可根据核酸检测阳性冷链食品应急处置实际情

 况作动态调整。

篇五:进口冷链食品阳性处置方案

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阳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认新冠病毒污染的冷链食品及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更新。

 二、应急处置架构

 在怀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县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协调,冷链食品监管组具体负责,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溯源调查及“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品”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启动

 各乡镇、各单位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的冷链食品,应立即提请县指挥部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初筛阳性的处置。

 1. 。

 阳性复核。对食品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县疾控中心应立即将样本运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阳性复核、病毒分离培养、基因测序等分析工作。同时,县指挥部应将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的情况立即报告至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2. 。

 先行处置。县指挥部协调相关成员单位立即对可疑冷链食品开展以下先行处置工作:

 ( (1。

 )溯源调查。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开展可疑冷链食品的溯源调查,通过冷链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方式,对同批次涉疫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进行核查。县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同开展车辆运输等调查工作。县卫生健康委立即安排流调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全面排查阳性食品接触者。

 ( (2。

 )食品及场所管控。根据溯源调查情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尚有涉疫产品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与检出核酸阳性食品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立即关闭检出核酸阳性产品所在场所(区域),同时根据流行病

 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并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现场处置过程中,遇到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新冠病毒传播的情况,各相关部门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采取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

 ( (3。

 )接触人员防控。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对直接接触阳性食品及相关外环境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核酸检测,管控相关接触人员,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 。

 应急响应结束。根据应急处置的结果以及市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的阴性结果、专家组论证结果不需要作疫情防控处置的情况下,县指挥部可终止本次应急响应。

 (二)复核阳性的处置。

 1. 。

 信息确认和报告。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跟踪阳性样本复核情况,市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报告县、市指挥部。各部门将溯源调查情况以及涉疫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等材料汇总上报县指挥部,进一步开展溯源调查工作。

 2. 。

 二次采样检测。县指挥部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以**程组织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复核阳性的确认检测工作:

 ( (1。

 )确认货物来源。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前,首先由县市场监管局核对确认产品包装完整,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并登记产品的进出口商信息及一级经销商信息,并核查索票索证情况,确保货物来源信息准确、登记详实,排除所采样的部位在国内受到新冠病毒的污染。

 ( (2。

 )确保采样规范。县疾控中心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采样,指导采样人员完整记录开箱、采样、送样等过程,并确保不会造成交叉污染。

 ( (3。

 )确保结果准确。县疾控中心将采集的样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指南进行操作,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3. 。

 污染源确认和通告。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县卫生健康委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将采样和检测情况连同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图片等佐证记录材料报县指挥部,由县指挥部发布通告并报告市指挥部。同时,根据溯源调查情况,阳性样本同批次冷冻产品流向其他地区的,应及时通报相关地区。

 4. 。

 食品及场所管控。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扩大溯源调查范围,相关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视情况就地封存同场所、同冷库、同批次产品。检出阳性样品的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县卫生健康委

 同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产品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最小防控单元一般为出现涉疫产品场所,如出现多个生产经营存放同一类型产品的场所阳性,防控单元可以考虑适当扩大,具体范围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确定。

 5. 。

 接触人员防控。相关接触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 天,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达到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标准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相关接触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由 120 救护车立即送至定点医院排查诊治,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要按照新冠肺炎第七版防控方案开展应急处置。

 6. 。

 食品无害化处理。县卫生健康委迅速组织专业人员指导消毒人员对同批(箱)次食品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可采用 2000mg/L 含氯消毒液(或 3%过氧化氢、2000mg/L 复合季铵盐、500mg/L 二氧化氯)喷洒(擦拭),作用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消毒完成后装入双层**医疗废物收集袋,由专业运输车辆运送至指定地点,按照感染性废物以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县生态环境局协助做好被确认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7. 。

 环境及车辆消毒。食品清理后,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对涉疫场所的外环境、交通

 工具、融冰与污水进行终末消毒,物体表面可采用 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二氧化氯)喷洒(擦拭)消毒,作用 30 分钟后清水去除残留,融冰与污水可采用漂**直接投放的方式,剂量达到最终有效氯浓度不低于 10mg/L,作用 30 分钟后清水冲洗和排放。车辆等运输工具完成清理转运后,驾驶室应加强开窗通风,可采用 2000mg/L 含氯消毒液(或 3%过氧化氢、2000mg/L 复合季铵盐、500mg/L 二氧化氯)喷洒(擦拭)车辆内把手、方向盘等内表面,作用 30 分钟后清水去残留。车辆外表面在可能存在污染风险时使用上述方法进行消毒。

 消毒效果评价可参考新冠肺炎第七版防控方案中《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指南》要求,以消毒前后采样的消毒效果进行评价。以消毒前后自然菌的杀灭率≥90.00%为消毒合格。

 8. 。

 医疗机构应急监测。在开展相关接触人员隔离医学观察的基础上,同时在涉疫产品冷链物流环节生产经营者附近的医疗机构调查发热门诊、门急诊病例就诊情况,分析近期发热、咳嗽病例就诊趋势,询问有无冷链物流环节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就诊。

 五、处置效果评估

 县指挥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防控效果等因素,及时开展处置效果评估,指导现场调查、人群监测、场所管控等工作实施,适时组织专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评判疫情防控效

 果。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人员、产品、场所核酸检测状况以及涉疫产品排查、追溯、处置情况,进一步部署相关防控工作。

 六、应急响应终止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阳性物品完成处置,病例已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终末消毒,14 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根据专家组对我县疫情的风险评估情况,认为可以终止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的情况下,由县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做好冷链食品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对现场处理、溯源倒查、接触者隔离观察、医疗救治、全面消杀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篇六:进口冷链食品阳性处置方案

3外地通报阳性应急处置流程图县疾控中心接协查或通报:某批次进口冷链食品或外包装检测新冠病毒阳性(以防控办为主信息渠道,其他来源不做应急响应)信息评估:风险等级评估,确定响应级别调查核实:浙冷链查询、电话追踪,确认所属乡镇信息接收:某批次进口冷链食品或外包装检测新冠病毒阳性启动响应:通知县物防专班成员单位启动响应:组织现场核查冷链食品数量位置状态、索证索票等应急处置:组织联合进驻现场县市场监管局物品取样上下追溯排查运输车辆、人员、上下级经销商、消费者等物品检测环境检测人员检测环境取样人员取样封存物品封闭场所排查人员食品无害化处理,环境设施消毒阳性解除封存物品、封闭场所,人员放行阴性按疫情防控规定处置上报防控办 县物防专班阳性县物防专班上报市物防专班解除物防应急响应评估调整跨县信息上报市物防专班(经上级疾控中心复核)县防控办

篇七:进口冷链食品阳性处置方案

1 -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现阶段,防范进口冷冻食品输入新冠,已经成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进一步防范进口食品污染输入风险,确保疫情及时发现,防止疫情通过冷库、冷链物流企业等进口冷冻食品贮藏、运输、加工和销售场所传播,根据市进一步加强进口冷冻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 XX 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严防与冷链食品相关疫情发生,切实扛起保安全、保发展的政治责任,严防死守、全力以赴,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居民家庭及个人的自我防护责任,按照“人物同防”的要求,实行全过程、全链条管控,实现对物的排查、对人的排查和核酸检测三个全履盖、无遗漏,形成严密闭环管理。

 二、组织机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三、具体措施

  - 2 - (一)强化环节管控 1.严把冷链物流关。落实属地排查责任,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健全辖区内冷链运输企业、冷库和冷藏车等的底数台账。落实主体管理责任,物流仓储单位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验视、可疑物品报告三项制度,查验《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或者《XX 市进口冷冻食品出库证明》。在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每批次食品运输完毕后,卫生院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食品外包装、车辆和冷藏箱内外壁进行全面消杀。(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把生产加工关。严把进货来源,从事冷链食品加工的企业要严格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对进口水产品和肉品还应查验《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严控生产环境,要加强食品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杀,持续开展生产车间、仓库等重点区域和公共区域的风险排查、清洁和消杀,做好人员宿舍、餐饮、作业、出入等方面的管理,严格做好冷链食品垃圾的消毒和处理。严格消杀检测,对从 XX 关区入关和省外购进、在我镇企业生产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企业在入库前要对外包装实施全面消杀并进行核酸检测。企业在进货前应提前报告市场监督管理所,及时动态报告冷链食品、环境和人员的变动情况。(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把市场流通关。建立进口报备机制。购进进口的冷

  - 3 - 链食品,须于购进食品到达我镇前 24 小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备。建立全程追溯机制。凡在我镇从事冷链肉类、水产品进口、屠宰加工、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注册并使用“XX 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及时上传冷链食品信息。除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要求外,还应当查验《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或者《XX 市进口冷冻食品出库证明》,确保冷链食品批批可追溯。(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工负责) 4.明确各环节消杀检测流程。销往我镇的进口冷冻水产品、肉品按以下原则组织消杀检测。(1)销往来料加工企业及其他生产加工企业的,在加工企业处开箱对外包装消杀、检测后入库。其中需要分装转运的,在首次开箱的加工企业处消杀、检测,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消杀、检测证明后再转运。(2)拟直接进入我镇批发、零售环节的,到集中监管仓对外包装消杀检测,取得《XX 市进口冷冻食品出库证明》后方可入市。(3)暂未确定销售渠道,需要在本市物流仓储企业开箱存贮的,应当到集中监管仓消杀检测,物流仓储企业应当查验《XX 市进口冷冻食品出库证明》后方能入库。(4)不带外包装的,进入生产加工企业、批发零售环节、物流仓储企业前,相关经营单位应当主动申报,在开箱地点进行核酸检测。(5)对新冠疫情期间进口的已经通关、开箱存放在保税仓库,拟销往生产加工企业的,到

  - 4 - 企业进行消杀检测;拟直接进入批发、零售环节的,出库前消杀检测,并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消杀检测证明后方能入市销售。(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工负责)

 (二)强化核酸检测 1.落实“应检尽检”。针对冷链食品相关产业经营不稳定、流动性强等特点,市场监督管理所、管区要开展不间断持续摸排,对发生变动的单位和人员及时进行增补核减,要将新增单位和人员及时纳入当轮检测范围,坚决防止漏检。要改进完善排查信息通报、检测结果反馈、未检原因调查、漏检风险排除等工作闭环机制。对于应检人员,由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通知其按要求到指定检测点主动接受核酸检测,卫生院安排检测点做好检测工作,时间截止后第一时间汇总接受检测人员及检测结果及时反馈,推送单位对应检未检人员迅速查明原因,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置,确保迎检尽检;对于应检点位的冷链食品和环境采样检测,由卫生院安排采样人员到现场采样,市场监督管理所派人予以指引配合。

 (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管区予以支持配合) 2.把握时间节点。在食品及环境检测方面,对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要“随到随检”,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进入销售环节。存量冷链食品坚持每 14 天组织一次,对来自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冷链食品,要加大抽检量并按照相关规程

  - 5 - 延长留样时间。在人员检测方面,对在冷库等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作业的人员,要在暴露后 3-5 天内进行 1 次核酸检测,连续作业超过 5 天的每 5 天检测 1 次,完成本次作业及暴露后检测结果出具前实行闭环管理;对其他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每 7 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其余接触冷链从业人员,每 14 天检测 1 次。相关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主动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申报检测。(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检测流程。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提高采样检测效率。要统筹调度实验室检测资源,合理使用快速检测技术,对定期常规检测,要在 12 小时内反馈实验室检测结果;对预警信号应急处置的紧急检测,要在3-6 小时内报告反馈检测结果。要严格落实实验室操作规范和生物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检测质量。(卫生院负责) (三)强化防护管理 1.加强环境卫生消杀工作。各相关经营单位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消杀工作,坚持“五要”“七不”原则,采取科学消毒措施,同时避免过度消杀,防止对食品产生二次污染。涉冷链相关企业要建立完善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毒通风制度,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清洁消毒;加强室内环境通风,密闭区域正确使用空调等机械通风;加强重点场所风险排查,

  - 6 - 建立环境监测档案。(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制度,持续开展员工 14 天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严禁“带疫”上岗。要督促从业人员在岗时根据岗位需要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对全镇居民进行防护提示 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公告全镇居民做好自我防护。购物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到人多的地方购物要保持安全距离,尽量采购新鲜的食材。在处理冷冻食品时要佩戴手套、口罩,整个过程中要避免用不干净的手来触摸口、眼、鼻等部位,处理完以后要将案板、刀具等进行清洗消毒。食品要做熟煮透、生熟分开。

 (五)建立健康异常报告程序 进口冷链食品从业者一旦发现自身以及共同生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应当及时上报生产经营者的最高管理者,可视情况采用逐级上报或直报的方式。生产经营者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上述健康异常症状,无论其呈现出的健康状况如何,均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将其及与其密切接

  - 7 - 触的员工迅速排除在食品工作环境之外。

 四、应急措施 一旦发现新冠核酸检测呈阳标本,立即按照预案规定,迅速启动应急处置,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对物品临时封存、场所消毒和接触人员排查检测等措施。相关物品按照医疗废弃物集中转运处理,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发现人员出现可疑症状,立即安排专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有效防范处置进口冷链食品新冠传播,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处置原则,快速地处置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紧急事件,有效应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和扩散。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XX 市范围内边境口岸、集中监管仓、生产加工、运输储存、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现进口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呈呈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边境口岸

  - 8 - 环节处置工作,由海关、商务、边检等部门负责。

 三、启动预案

 我市在边境口岸、集中监管仓、生产加工、运输储存、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现进口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呈呈阳事件,或是 XX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部门接到上级、市外涉疫食品流入我市的信息,属地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报后立即触发应急处置响应,统一领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首次接到呈阳报告信息为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第一时间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四、信息报告

 市内发现核酸检测呈呈阳事件或市外通报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流入事件,XX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相关部门接报后,立即通知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置,同时向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五、处置流程

 (一)启动应急响应 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触发应急处置响应,统一领导部署安排相关部门前往涉疫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产品封控、人员管控、溯源排查、核酸检测和全面消杀等工作。

  - 9 - (二)应急响应措施 1.现场管控。公安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产经营场所内外交通管制、人员管控和秩序维护,保障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2.人员管控。采用边流调边处理的原则,参照国家最新版《关于印发新冠性肺炎防控方案》,由卫生健康、海关、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开展人员排查,对排查出的本地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力量在 8 小时以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当感染者人数较多时,优先安排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转运工作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用负压救护车转运,转运工作人员及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要做好个人防护,隔离点管理由当地指挥部集中隔离专项工作小组负责。要加强隔离管控,安排公安、医护人员等工作人员 24 小时值守,规范隔离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严格落实消毒、个人防护措施。各县(市、区)要做好集中隔离准备工作,按照每万人口不少于 20 间的标准,改变储备一批集中隔离场所,建立备用集中隔离场所清单。原则上每个集中隔离点规模在 100 间房以上(XX 城区按 40 万城市人口计算,需要储备 800 间),确保辖区有 1 个以上符合条件且即时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管控工作按照就地隔离管控的措施,严禁以户籍等为由推诿、扯皮造成管控漏洞。

  - 10 - 3.涉疫企业管控。市场监管、商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职责,督促指导涉及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运输车辆所在企业暂停生产经营活动、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4.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公安、交通等部门协同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全链条、全流程开展排查,判定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对于在外地的密切接触者,除去函处置外,应对其进行流调,排查其活动轨迹,判定密接的密接。

 5.核酸检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会同市场监管、交通、商务等部门组织检测机构,对涉疫生产经营场所内其他食品及其包装、从业人员、场所环境、运输车辆等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任何处置环节过程中发现人员新冠核酸检测呈呈阳时,按最新版的《XX 新冠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XX 市新冠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等,启动相关应急处置程序。

 6.货物处置。按照《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新冠疫情防控冷链食品分级分类处置技术指南的通知》要求,涉疫食品按感染性废物处理。卫生健康牵头,市场监管、公安、商务、交通等部门负责封存相关食品、包装容器、仓储设备、运输设备物品,对

  - 11 - 未销售的货物进行登记(品名、批次、集装箱号、产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数量)。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已销售的货物进行追查,开展涉疫冷链食品溯源排查,检查核实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现场或借助“XX 冷链通”平台查验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进销以及入境报关等信息。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信息,对涉疫食品进行下架、封存处理。溯源信息涉及外地的,要及时向涉疫食品流入流出地通报涉疫食品名称、批号、数量、销售日期、销售者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核酸检测呈呈阳的货物,在做好全面消杀的前提下,卫生健康部门按《关于印发新冠疫情防控冷链食品分级分类处置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45 号)要求,安排专业处置机构按照感染性废物无害化处置。

 7.全面消杀。海关部门负责会同商务等部门落实出口方安全防护责任。开展口岸检测、监测和消毒工作,根据相应政策实施紧急预防性措施。交通部门负责路面运输车辆、高速路服务站等交通运输环节全面消杀工作,负责协同排查涉疫司机、运输车辆等信息。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等单位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

篇八:进口冷链食品阳性处置方案

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两篇

 篇一 为落实全国和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委主要负责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X 疫控办〔2020〕XXX 号)要求,现就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对进口冷链食品形成闭环管理,严防进口冷链食品游离于监管之外,斩断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途径,最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和集中检测消毒工作。

 1.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制度。凡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必须于食品到达 24 小时前,如实向目的地市场监管所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含报备人信息、食品相关信息、承运单位信息、货物流向信息(上游批发商、贮存信息)等。报备可采取纸质或者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工作群等方式,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上线后将纳入平台报备。县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站等媒介,召开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会议、上门宣传、

 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宣传报备要求和接受报备的方式,督促指导辖区所有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第三方冷库,严格落实报备制度,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和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工作,未经检测和消毒的进口冷链食 品,一律不得销售和使用,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工作有效执行。

 2.实行冷库(监管仓)检测消毒制度。市场监管所收到进口冷链食品备案信息后要及时汇总报备信息,由县市场监管部门推送到县疾控部门。县疾控部门根据县市场监管部门的通报,按照“批批覆盖、抽样检测”的原则,迅速组织力量到进口冷链食品贮存地(包括第三方冷库、监管仓以及冷链食品经营者自建冷库),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开展采样、核酸检测工作,相关环境、食品、人员要做到“应检尽检”,同时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核酸检测必须在货物到达后 24 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检测结果。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方能进入销售、加工环节。一旦检测出阳性样本,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

 3.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毒。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县由县市场监管局在城区组织设立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

 管仓,对进入到辖区的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在贮存、销售、加工前必须进入指定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毒。

 县疫控指挥部统筹县内或第三方核酸检测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对入仓的进口冷链食品表面、内外包装以及运输工具等进行采样、核酸检测,按批次及时出具核酸检测报告;一旦检测出阳性样本,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

 县集中监管仓要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组织消毒机构对核酸检测阴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以及运输工具等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并出具业经消毒证明。消毒作业相关资料和记录应保留 2 年。

 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由集中监管仓出具《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并附《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允许出仓流通。县集中监管仓要及时将出仓流通的相关产品信息报送县疫防指挥部并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示。

 (二)加强市场排查和执法办案工作。

 1.风险排查,信息推送。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不间断、全方位的排查,将排查到的无法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相关追溯证明、本地《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信息每天推送县疾控部门,相关食品

 一律不准上市销售,来源不明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信息每天推送一次,每周全覆盖。

 2.核酸检测,结果反馈。疾控部门对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排查信息,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采样、核酸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出来后及时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户出具《核酸检测报告》并向县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每周与县市场监管部门核对一次推送信息和核酸检测情况,确保做到无缝对接。

 县市场监管部门每天要将推送县疾控部门的信息以及疾控部门反馈的核酸检测结果上报市局,市市场监管局将在门户网站上每周公示一次排查信息推送和核酸检测结果反馈情况。

 3.严格管控物流运输。县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冷链食品车辆和相关司乘人员的监管,督促指导冷链物流企业落实运输车辆、船舶等装载运输装备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各承运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企业在承运进口冷链食品前,必须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和消毒证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承接货物运输。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食品包装直接接触食品。严禁非冷链车辆承运、夹带冷链食品,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4.加强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下设市场巡查小组。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交

 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县经信局(商务局)、县公安局各安排一名固定工作人员参加,专职从事市场巡查工作。以卤菜加工、餐饮服务、冷库、商场超市、农批市场以及夹带进口冷链食品车辆为重点巡查对象,以相关追溯证明、本地《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为重点巡查内容,凡是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对巡查出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移交执法办案小组依法查处。

 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下设执法办案小组。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县经信局(商务局)、县公安局各安排一名固定工作人员参加,对市场排查小组移交的违法违规案件线 索依法进行查处,涉刑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必要时进行媒体曝光,形成威慑。

 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县经信局(商务局)、县公安局于 2020 年 12 月 XX 日下午 X 点前将市场巡查小组和执法办案小组人员名单报送县市场监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把防范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作为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单位责任。

 二要压实各方责任。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把输入关。各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重点工作。

 三要积极协同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县疫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把上级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风险。

 附件:进口冷链食品冷库(集中监管仓)工作流程 附件 进口冷链食品冷库(集中监管仓)工作流程 一、提前报备。

 凡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必须于食品到达 24 小时前,如实向目的地市场监管所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含报备人信息、食品相关信息、承运单位信息、货物流向信息(上游批发商、贮存信息)等。报备可采取纸质或者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工作群等方式,省 “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上线后将纳入平台报备。辖区市场监管所收到进口冷链食品备案信息后,及时汇总报备信息由县市场监管部门推送当地疾控部门为其进行检测消毒。

 二、入仓登记。

 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冷库(集中监管仓)时,需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提供进口冷链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报备材料,冷库(集中监管仓)负责人对报备材料进行复核,并留存纸质复印件。

 三、核酸检测。

 县疫控指挥部统筹各类核酸检测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对冷库(集中监管仓)入仓的进口冷链食品表面、内外包装以及运输工具等进行采样、核酸检测,按批次及时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四、全面消毒。

 冷库(集中监管仓)负责人要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组织消毒机构对核酸检测阴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以及运输工具等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并出具业经消毒证明。消毒作业相关资料和记录应保留 2 年。

 五、分区存放。

 在冷库(集中监管仓)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分区管理,设立消毒作业区、已消毒存放区和问题物品暂存区。不同货主的进口冷链食品消毒后要分开、隔离存放。

 六、问题处置。

 一旦检测出阳性样本,冷库(集中监管仓)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同时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七、合格放行。

 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允

 许出仓流通,由冷库(集中监管仓)出具《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并附《核酸检测报告》和《业经消毒证明》。

 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冷链食品各环节管理工作,实现精准防控,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溯源监管,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查验全程监督,有效降低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现结合我县商贸流通领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坚持思想不松,措施不减,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麻痹、不松劲,细化工作举措,不断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各商贸流通企业、各中心要深刻认识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经营主体和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冷链食品企业、储藏登记制度,全面加强企业管理规范作业与消杀制度相结合,多措并举,强化冷链食品的运输、存储、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风险防控与处置。坚决将冷链打造成放心链,冷链食品打造为放心食品,严防与冷链食品相关的疫情发生。

 (二)加强溯源管理力度。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冷链食品溯源管理,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市场主体冷链海鲜、肉类食品的品种、规格、批次、数量、产地、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上游企业提供)和*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检查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快完善从“食品产地—加工场所—流通渠道—消费者”的全链条追溯体系。

 以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营户、物流快递为重点,督促、指导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营户、物流快递严格落实冷链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记录制度,切实把好冷链食品进货关,确保食品可追溯,发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依法查处。严防来源不明及存在被*病毒污染风险的食品流入市场及学校、机关、企业、家庭等。探索建立消费端冷链食品溯源机制,督促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营户、物流快递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店扫健康码、信息登记制度,支持消费者购买商品电子支付,实现冷链食品销售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三)加强重点环节监管。

 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定期组织对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营户、物流快递等各类市场主体(包括附设冷库)以及冷冻冷藏库开展市场摸底检查,协调县疾控中心对国产和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存储、运输设施进行*病毒核酸检测,重点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和来自外地生鲜、肉制品的监测检测力度。

 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样本及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分析研判不同冷链食品来源地区的防疫形势,综合考虑疫情发生地、病毒检测呈阳性产品溯源等情况。根据商贸流通企业进货来源所在地区及时提出产地预警信息和禁止、限制采购相关地区问题冷链食品。

 (四)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指导商贸流通领域涉及冷链食品的主体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各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要及时开展健康宣传,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提高员工卫生修养。经营主体要建立持证上岗和定期体检制度,实行“绿码”上岗制,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要求采取佩戴口罩、手套等自我防护措施,每天上岗前进行体温监测。

 加强对发热等异常症状员工的管理,一旦发现发热等相关症状人员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专车转运至县发热门诊排查,及时上报情况,严禁出现发热等相关症状人员带病上岗。

 (五)加大市场经营监督检查力度。

 县商务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对冷链食品尤其是进口水产品及生鲜产品的市场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加强对大型农贸市场、商超、大型餐饮、水产经营户、物流快递等经营单位和冷库等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实现相关行业全产业链、全要素风险管控。要督促、指导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物流快递和餐饮单位压实市场主体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国

 家对摊位清洗、公共区域消毒,特别是对操作工具、冷柜、排水排风系统以及卫生间等重点部位消杀的规定和规范。

 (六)做好市场应急管理机制。

 各商贸流通企业、各中心在对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的检测中,如发现阳性结果,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告各部门,坚决禁止隐报、瞒报,并采取停止销售、下架封存等相关措施,并对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消毒,必要是暂停经营。如实告知问题冷链食品的溯源,追查食品的来源和去向,防止再次传染*病毒。

 (七)强化食品及从业人员核酸检测。

 各商贸流通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对冷链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冷链食品,要向县疾控中心申请加大检测频次,并延长留样时间。加大对贮存、运输、经营场所环境的采样和...

篇九:进口冷链食品阳性处置方案

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阳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根据《XX 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购进、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认新冠病毒污染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更新。

 二、应急处置架构

 本预案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区防控指挥部冷链组牵头协调,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溯源调查及“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

 品”的应急处置工作,各镇、经开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启动

 相关检测机构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立即启动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并将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的生产经营者、食品名称、进口来源国、批号、数量、运输车辆等情况报告给区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和市防控指挥部冷链组。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初筛阳性的处置

 1.阳性复核。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区疾控部门进行复核。

 2.先行处置。各镇、经开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可疑冷链食品开展以下先行处置工作:

 (1)溯源调查。立即开展可疑冷链食品的溯源调查,对同批次涉疫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进行核查。公安、交通、疾控部门开展交通运输、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全面排查阳性食品接触者。

 (2)食品及场所管控。根据溯源调查情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尚有涉及产品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与检出核酸阳性食品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立即关闭检出核酸阳性产品所在场所(区域),同时根据流行

 病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并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现场处置过程中,对于可能导致新冠病毒传播的食品及相关物品,可采取封存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

 (3)接触人员防控。疾控、公安等部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对直接接触阳性食品及相关外环境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核酸检测,管控相关接触人员,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应急响应结束。根据复核检测的阴性结果、专家组论证结果和疾控部门认为不需要作疫情防控处置的,终止应急响应。

 (二)复核阳性的处置

 1.食品管控和溯源。区疾控部门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溯源调查范围,视情就地封存同场所、同冷库、同批次产品。检出阳性样品的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市场、公安、疾控、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产品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最小防控单元一般为出现涉及产品场所,如出现多个生产经营存放同一类型产品的场所阳性,防控单元可以考虑适当扩大,具体范围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确定。

 2.食品无害化处理。做好被确认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环境及车辆消毒。食品清理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企业及时对涉疫场所的外环境、交通工具进行消毒。

 4.接触人员防控。相关接触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 天,达到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标准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相关接触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由120 救护车立即送辖区定点医院排查诊治,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要按照相关新冠肺炎防控方案开展应急处置。

 5.应急响应终止。根据疾控部门的风险评估情况和属地防控办应急响应终止意见。做好冷链食品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对现场处理、溯源倒查、全面消杀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推荐访问:进口冷链食品阳性处置方案 阳性 处置 进口

版权所有:诚明文秘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诚明文秘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诚明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京ICP备100263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