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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发放到金融社保卡3篇

时间:2022-09-21 11:5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补贴发放到金融社保卡3篇补贴发放到金融社保卡 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定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县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补贴发放到金融社保卡3篇,供大家参考。

补贴发放到金融社保卡3篇

篇一:补贴发放到金融社保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定兴 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定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8 日

 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 在定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定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人才来我县就业创业,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领落户奖励 (一)奖励对象

 2021 年 3 月 2 日后,来定兴留定兴就业创业的各类人才,首次落户我县享受落户奖励政策。

 (二)奖励标准

 5000 元/人。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本地社保卡;人才认定所需材料(见相关内容说明);《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定兴落户奖励申请表》。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即时申报。

 (五)办理流程 1. 申请。单位申报。

 2. 受理。县人社局负责人才类别的认定,县公安局负责对是否首次落户我县进行审核。

 3. 公示。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县政府官网集中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

 4. 拨付。县财政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发放给申请人。

 涉税事宜,由各申请人自行申报。

 (六)办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县 人 社 局 :

 0312-5875518

 县 公 安 局 :0312-6925591 。

 二、申领安家费、购房补贴,房租补贴 (一)申领安家费和购房补贴 1. 适用对象

 2021年3月2日后,首次在我县就业创业并落户的各类人才。

 2. 申领条件、标准及方式 在我县主城区购买住房(不含二手房),所购住房属于申请人家庭在我县首套住房的,可申领安家费和购房补贴。

 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分别于办理房屋网签备案和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分两次发放,每次

 发放标准的 50%。购买现售商品住房,安家费和购房补贴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一次性发放。

 所购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 8 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未履行 5 年合同期限,所享受政策折合价款退回(折价计算方法:安家费和购房补贴总数÷60 个月×未履行合同月数)。

 3.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地社保卡;人才认定所需材料(见相关内容说明);《在定兴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安家费、购房补贴申请表》。

 (2)

 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提供劳动(聘用)合同;自主创业的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及正常运营相关材料,共同创业(合伙创业)的还须提供市场监管部门留存备案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3)房屋买卖网签备案合同。

 (4)社保缴费凭证或企业纳税证明。

 (5)《不动产权证书》及完税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 申报时间

 即时申报。

 5.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申报。

 (2)受理。①购买预售商品住房:

 首次申请,县人社局负责对人才类别、就业创业和社保信息进行审核,县医保局负责对医保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县自规局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是否首套住房及不动产信息进行审核,县住建局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是否首套住房及房屋网签备案等信息进行审核。

 第二次申请,县人社局负责对就业创业和社保信息进行审核,县医保局负责对医保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县自规局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是否首套住房及不动产信息进行审核,县住建局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是否首套住房及房屋网签备案等信息进行审核。

 ②购买现售商品住房的:

 县人社局负责对人才类别、就业创业和社保信息进行审核,县医保局负责对医保缴纳情况的审核,县住建局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成员是否首套住房及房屋网签备案等信息进行审核,县自规局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是否首套住房及不动产权等信息进行审核。

 (3)公示。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县政府官网集中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

 (4)拨付。县财政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发放给申请人。

 涉税事宜,由各申请人自行申报。

 6. 办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县 人 社 局 :

 0312-5875518

 县 住 建 局 :0312-6928259 县 自 规 局 :

 0312-6926065

 县 医 保 局 :0312-5871113 。

 (二)申领房租补贴 1. 适用对象

 2021年3月2日后,首次在我县就业创业并落户,以家庭为单位在我县域内无住房的各类人才享受房租补贴。用人单位已提供住房(宿)或给予住房补贴的不再享受房租补贴。

 2. 申领方式

 房租补贴由各单位根据社保缴费凭证或纳税证明,每季度进行申报,享受房租补贴最长不超过 3 年,3 年内购买住房的(自办理房屋网签备案之日起)、安置到公租房的停止享受。

 3.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地社保卡;人才

 认定所需材料(见相关内容说明);《在定兴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房租补贴申请表》。

 (2)在我县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提供劳动(聘用)合同;自主创业的申请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正常运营的相关手续,共同创业(合伙创业)的还须提供市场监管部门留存备案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3)社保缴费凭证或企业纳税证明。享受补贴期间,须在我县连续缴纳社保。

 (4)房屋租赁备案证及租金发票。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 申报时间

 每季度首月 20 日前,申报上一季度符合申领条件的资料。

 5.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申报。

 (2)受理。县人社局负责对人才类别、社保和就业创业信息进行审核,县医保局负责对医保缴纳情况的审核,县自规局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成员中住房及不动产信息进行审核,县住建局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成员中住房及房屋网签备案或是否享受住房优惠政策等情况进行审核。

 (3)公示。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县政府官网集中公示,

 公示期 5 个工作日。

 (4)拨付。县财政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发放给申请人。

 涉税事宜,由各申请人自行申报。

 6 6. 办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0312-5875518

 县住建局:0312-6928259

  县 自 规 局 :

 0312-6926065

 县 医 保 局 :0312-5871113 。

 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定兴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的企业,经县人社部门认定,能够提供见习岗位,有见习管理和服务能力,能垫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与毕业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的见习单位。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对企业补贴 60%,剩余部分均由就业见习单位承担。就业见习补贴期限 3-12 个月,

 同一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青年就业见习活动。

 (三)申请材料 1. 申请认定就业见习单位资料: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承担青年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书、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3. 就业见习单位补贴资料:《就业见习补贴审核认定表》、《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见习人员工资发放情况明细表》、《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见习人员身份证、就业创业电子证、毕业证复印件,以及为见习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

 4. 申报时间

 每季度末月前 15 日内。

 5. 办理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申报。

 (2)受理。县人社局负责受理审核。

 (3)公示。在县政府官网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 个工作日。

 (4)拨付。县财政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发放到用人单位账户。

 ( ( 四)办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0312-6926911 转6128。

 四、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招用毕业 2 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按每人 1000 元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申请材料 1.《吸纳就业补贴审核认定表》、《申请吸纳就业补贴人员名册》,以及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发放工资的凭证材料。

 2.申请吸纳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就业创业电子证。

 (四)办理时间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于劳动合同履行满 12 个月后的 3 个月内提交补贴申请。

 (五)办理流程

 1. 申请。用人单位申报。

 2. 受理。县人社局负责审核。

 3. 公示。在县政府官网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4. 拨付。县财政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发放到用人单位账户。

 ( 六 )

 办 理 部 门 和 联 系 电 话

 县 人 社 局 :0312-6926140。

 五、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招用毕业 2 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3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部分。

 (三)申请材料 1.《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申请社保补贴人

 员名册》、以及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材料。

 2.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就业创业电子证。

 (四)办理时间 每个季度末月前 5 日内(节假日顺延)提交补贴申请。

 (五)办理流程 1. 申请。用人单位申报。

 2. 受理。县人社局负责审核。

 3. 公示。在县政府官网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4. 拨付。县财政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发放到用人单位账户。

 ( 六 )

 办 理 部 门 和 联 系 电 话

 县 人 社 局 :0312-6926140。

 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及毕业 5 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营业

 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登记就业(毕业学年高校生除外)、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的。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按每个创业项目补贴 10000 元(就业补助资金 5000 元、县政府补助 5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请材料 1.《个人创业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就业创业电子证。

 3.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时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取得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 6个月后、12 个月内提交补贴申请。

 (五)办理流程 1. 申请。单位申报。

 2. 受理。县人社局负责审核。

 3. 公示。在县政府官网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4. 拨付。县财政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发放到个人社保卡账户。

 ( 六 )

 办 理 部 门 和 联 系 电 话

 县 人 社 局 :0312-6926140。

 七、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毕业 5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登记就业、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按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 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申请材料 1.《个人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就业创业电子证。

 3.正常经营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时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取得营业执照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6 个月后、12 个月内提交补贴申请。

 (五)办理流程 1. 申请。单位申报。

 2. 受理。县人社局负责审核。

 3. 公示。在县政府官网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4. 拨付。县财政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发放到个人社保卡账户。

 ( 六 )

 办 理 部 门 和 联 系 电 话

 县 人 社 局 :0312-6926140。

 八、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 (一)补贴对象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自创办之日起 3 年内的。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 100 平方米(含本数)以下的给予每年 5000元(就业补助资金3000 元、县政府补助 2000元)的租金补贴,100 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年 10000 元(就业补助资金 5000 元、县政府补助 5000 元)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

 (三)申请材料 1.《个人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就业创业电子证。

 3.场地或店铺租赁合同复印件、租金缴纳凭证、正常经营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时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取得营业执照 3 年内提交补贴申请。

 (五)办理流程 1. 申请。单位申报。

 2. 受理。县人社局负责审核。

 3. 公示。在县政府官网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4. 拨付。县财政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发放到个人社保卡账户。

 ( 六 )

 办 理 部 门 和 联 系 电 话

 县 人 社 局 :0312-6926140。

 九、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 持《就业创业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人员且入驻孵化基地正常经营满 6 个月以上的创业实体。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房租补贴按照每个创业实体实际租赁场地面积每平方米每天最高不超 2 元(不足 2 元的据实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 3 万元的标准补贴;物业补贴按每平米每天最高不超过0.2 元(不足的据实补贴),创业实体租赁面积...

篇二:补贴发放到金融社保卡

省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第7期状况相匹配,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坚 决避免脱离实际、寅吃卯粮。(二)

 强管控,聚焦精准推进。注重 增强民生工程选择、设计、推进的系统 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提高项目规 划、资金保障、调度实施、运行维护、宣 传引导等关键环节的精准度。在用好财政 资金改善民生的同时,注重调动社会力量 和资本推进民生工程,满足人民群众多样 化多层次需求。(三)

 严考评,突出绩效导向。进一 步构建全方位绩效导向,在实施过程中加 强跟踪问效,健全民意调查,落实特邀监 督员制度,建立绩效评价常态机制,突出正向激励和刚性约束,发挥目标管理绩效 考 评 “指挥棒”作用,确保民生工程建好 用好。(四)明职责,形成强大合力。强化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财政牵头、部门主 管、市县实施责任体系,细化并签订目标 责任状,压实责任传导;力戒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上下贯通、联动互动,切实以 责任落实加快构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 建设民生发展新格局。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的通知皖 政 办 〔2021〕4 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 将 《安徽省居民服务 组织实施。安徽省居民服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合肥主持 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 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 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各项工作, 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一卡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28日-卡通”工作方案实 现 “同城待遇”,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 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 “便民利民 惠民”为宗旨,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含 电子社保卡,下同)覆盖人群广、服务渠 道多、线上线下融合应用的优势,以社会 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 逐步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就业创 业、社会保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财 政补贴、金融服务、交通出行、旅游观 光、文化体验、智慧城市、信用服务等领 域的广泛应用。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省 内居民服务“一卡通”,以及省内跨区域 “同城待遇”。积极对接上海、江苏、浙江 等省市,推进长三角地区一卡通办,在交 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 实 现 “同城待遇”。二 、工 作原则(一)

 统一组织,强化协作。居民服 务 “一卡通”建设遵循全省统一领导、统 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系统平台和统一 组织实施的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 合,各司其职,确保居民服务“一卡通” 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

 以人为本,高效便民。坚持以 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利民惠民 为目标,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 逐步实现通过社会保障卡办理各类居民服 务,提升服务便捷度。(三)

 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以社会 保障卡为载体,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的数 据共享,为省内居民服务信息共享提供支 撑,逐步实现长三角区域居民服务的信息 共享、互联互通。(四)

 整合资源,一卡通用。推进全 省各类民生服务卡整合,不再发行功能重复的各类卡片,通过社会保障卡汇聚各类 民生服务新功能,逐步实现以社会保障卡 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 模式。三、 工 作内容(一)

 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加快推 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电子社保卡签 发,力 争 “十四五”末,全省社会保障卡 (实体卡)持卡人数达6100万人,基本覆盖 全省常住人口,实现一人一卡、应发尽发。(二)

 建设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 服务体系。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 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建设居民服 务 “一卡通”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统一的 发行服务、身份认证、信息交换、接入控 制、应用管理、业务调用、数据分析等服 务管理功能。加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和 服务渠道建设,提升居民服务“一卡通” 支撑能力。(三)

 搭建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 环境。建立健全居民服务“一卡通”标准 规范,加快推进各职能部门信息系统升级 和用卡环境改造,为持卡人提供全方位、 个性化、时效性的公共便民服务。(四)

 推进长三角区域一卡通办。加 强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相关部门对 接,逐步实现长三角地区居民服务一卡通 办。加强政策研究,推进在交通出行、旅 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 待遇”。四、 实施步骤(一)设计卡片规范。202丨年3月底 前,设计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卡面样式 和卡内文件结构,制定居民服务“ 一卡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第7期通”卡片技术等标准规范。(二)

 编报服务目录。2021年4 月底 前 ,各成员单位编制本部门在居民服务 “一卡通”中的服务目录清单,报省居民 服 务 “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 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动态调整 机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目录进行 调整。(三)

 制定推进计划。2021年5 月底 前 ,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应用需求, 制定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社会 保障卡在居民服务中全面应用提供政策、 人员和技术保障。(四)

 完善平台建设。2021年 8月底 前,制定全省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 务平台建设方案,启动平台建设。2022年 2 月底前,初步完成平台建设,实现对居 民服务“一卡通”的统一支撑。(五)

 做好应用推广。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省数据资源局结合业务开展实 际,积极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协商具体对接 方案;各成员单位结合业务需要搭建应用 服务平台,确保信息互通共享。2021年 底,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居民服务各领域的 初步应用。2023年底,开通居民服务“一 卡通”服务目录的50%。2025年底,基本 完成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的开通 应用。(六)

 开展数据分析。2022年6 月底 前,基本形成数据收集、整合、共享及应 用规范机制。依托居民服务“一卡通”管 理服务平台,建立社会保障卡用卡信息档 案和用卡轨迹,按数据共享管理相关要 求,进行大数据分析利用。五、工作要求(一)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以社会 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 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 生、造福大众的系统工程,影响广泛、意 义深远。成立安徽省居民服务“一卡通” 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省居民服务 “一卡通”的整体规划、标准制定、组织 协调、实施调度和工作考核,推进全省居 民服务“一卡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 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居民 服 务 “一卡通”的重要性、紧迫性,转变 观念、创新思维,加强统筹规划,主动担 当作为,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 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资源,确保我省居民服 务 “一卡通”工作有序推进。(二)

 加强组织,强化协作。以社会 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 覆盖人群广,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各 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在各自职能范 围内抓紧推进、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各市 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建立考 核、通报、协调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 题会议,研究解决居民服务“一卡通”推 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三)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 各相关部门要以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为重 点,广泛开展各类居民服务“一卡通”宣 传活动,强化舆论引导,做好各项应用功 能加载至社会保障卡的宣传解释工作,进 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提高群众用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顺利 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营造良好

 氛围。

 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附件:安徽省居民服务“一卡通”工 分工附件安徽省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一、成员名单组 长 :周喜安副省长 副组长:谷剑锋省政府副秘书长徐 建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厅厅长朱诚省数据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夏少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姚小虎省委编办二级巡视员 于德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正厅级)解平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国锋省公安厅副厅长 耿学梅省民政厅副厅长 (正厅级)胡锡萍省财政厅副厅长 季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副厅长方廷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 工程师江宗法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赫璞峰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王靖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 长杜昌智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马旭升省退役军人厅副厅长王荣喜省水利厅副厅长、省 应急厅副厅长(兼)

 张志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大军省体育局副局长 袁之应省医保局副局长 朱永东省扶贫办副主任 叶文卿省数据资源局副局长 沈光继省税务局副局长 、 一

 级巡视员许建清省总工会副主席 何邦扣省残联副理事长 赵永红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副 行长陈勇中国银联安徽分公司 副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由徐建同志兼任,副 主任由季星同志兼任。二、职责分工(一)

 省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新闻媒 体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宣传工作。(二)

 省委编办 。指导编制居民服务 “一卡通”服务目录清单,明确管理服务 主体。(三)

 省发展改革委。保 障居民服务

 “一卡通”相关重大项目立项实施,实现 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查询公民信用信息。(四)

 省教育厅。做好居民服务“一 卡通”涉及教育领域的应用。负责协助做 好各院校在校学生信息采集和发卡工作, 协调各院校将社会保障卡作为校园“一卡 通”载体。(五)

 省公安厅。做好居民服务“一 卡通”载体发行所需的个人基本信息与国 家法定身份证数据库中的权威身份信息之 间的核查比对,探索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 功能在酒店住宿等社会治理领域中的 应用。(六)

 省民政厅。做好居民服务“一 卡通”涉及民政领域的应用,持社会保障 卡办理各项民政事务,将城镇低保金、农 村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等民政补 贴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七 )

 省财政厅。积极配合相关部 门,做好财政资金、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等 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八)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 相关部门统筹规划居民服务“一卡通”建 设和应用工作,制定居民服务“一卡通” 规范和管理办法;负责居民服务“一卡 通”载体信息的采集、清洗、比对、发 放、管理,以及相关个人敏感信息的安全 保护;建设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 平台,加强社会保障卡机构队伍建设,拓 展 12333电话咨询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社会保障卡应用。(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做好居民服 务 “一卡通”涉及的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中身份认证及金融服务,以及工程 — 10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第7期建设等领域中的应用。(十)省交通运输厅。做好居民服务 “一卡通”涉及交通出行领域的应用。(十一)省农业农村厅。做好居民服 务 “一卡通”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 将各项涉农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发放。(十二)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进居民 服 务 “一卡通”在公共文化场馆和国有 A 级旅游景区的应用。(十三)省卫生健康委。推动社会保 障卡与电子健康卡互联互通,指导医疗机 构做好 HIS 等相关系统改造工作,做好居 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应 用,推动社会保障卡查询电子病历和电子 健康档案信息。(十四)省退役军人厅。做好居民服 务 “一卡通”涉及退役军人事务中的应 用,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在退役军人身份 证明、职业技能培训查询、退役军人各类 待遇发放等方面的应用。(十五)省应急厅。做好居民服务 “一卡通”涉及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 等突发事件,以及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灾 害救助工作中的应用。(十六)省市场监管局。做好居民服 务 “一卡通”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方面 的应用。(十七)省体育局。做好居民服务 “一卡通”涉及公共体育场所管理中的应 用,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公共体育场所 入场、缴费以及补贴发放等方面的应用。(十八)省医保局。深化社会保障卡 在医疗保障领域的应用。推动参保人通过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领取手工零星报销的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大病保险报销金、 医疗生育报销金、医疗救助金等医保待 遇。继续支持社会保障卡用于医保结算。(十九)省扶贫办。做好居民服务 “一卡通”涉 及扶贫(乡村振兴)领域的 应用,配合财政部门将补助到户到人的衔 接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二十)省数据资源局。负责协调推 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信息共享,为社会 保障卡跨部门应用和多领域业务协同提供 技术支撑。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 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社会保障卡办 理政务服务事项。将社会保障卡与安康码 深度融合,实现互联互通和融合应用。(二十一)省税务局。做好居民服务 “一卡通”涉及税务领域的应用,推动通 过社会保障卡缴纳个人各项税费、社保 费等。(二十二)省总工会。做好居民服务 “一卡通”涉及工会领域的应用,推动社 会保障卡识别工会会员身份,并享受工会 提供的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 困难帮扶、应急救助、劳动争议调解等普 惠服务。(二十三)省残联。做好居民服务 “一卡通”涉及残联领域的应用,推动社 会保障卡作为个人身份凭证办理各项残联 业务,将各项残联补助资金通过社会保障 卡金融账户发放。(二十四)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负责居 民 服 务 “一卡通”涉及金融应用的协 调、监管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 的发卡技术标准符合性审核...

篇三:补贴发放到金融社保卡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证券代码:

 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

 2022-018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 保证 公告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 内容 提示:

 :

 1.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行《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 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 本集团”或“ 本行”)的合并报表数据。

 3. 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天宇先生,行长申学清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海刚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趁新女士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 本行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 、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 和 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除特殊说明外,本行不需要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2 年1-3 月 2021 年1-3 月 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1)

 3,421,374 3,193,708 7.13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1,166,426 1,125,256 3.66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167,133 1,121,295 4.09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60,535) (2,687,681) 624.06 每股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元 / 股)

 (2)

 (2.35) (0.33) 612.12 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 股)

 (2)

 0.14 0.14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2

 项目 2022 年1-3 月 2021 年1-3 月 比上年同期 增减(%) 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 股)

 (2)

 0.14 0.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股)

 (2)

 0.14 0.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

 (2)

 11.50 12.08 下降0.5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

 (2)

 11.51 12.04 下降0.53个百分点 注:

 (1) 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汇兑净收益、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收益。

 (2)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

 2021 年 12 月,本行以资本公积向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股份转增 1 股股份,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本行普通股股数由 7,514,125,090 股增加为 8,265,537,599 股,比较期的每股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均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其他权益工具。

 单位:人民币千元 规模指标

 2022 年3 月31日 日

 2021 年12 月31日 日

 比上年末增减 (%)

  资产总额 575,109,347 574,979,662 0.02 发放贷款及垫款

  公司贷款 207,150,308 199,784,576 3.69 个人贷款 77,022,076 76,138,099 1.16 票据贴现 22,372,512 13,104,993 70.72 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 306,544,896 289,027,668 6.06 加:应计利息 1,546,402 1,439,787 7.40 减:减值准备 (1)

 9,193,569 8,068,364 13.95

 发放贷款及垫款账面价值 298,897,729 282,399,091 5.84 负债总额 514,406,358 515,568,122 (0.23) 吸收 存款

  公司存款 161,277,469 163,370,197 (1.28) 个人存款 126,487,487 121,680,427 3.95 其他存款 (2)

 34,402,353 33,762,827 1.89 吸收存款本金总额 322,167,309 318,813,451 1.05 加:应计利息 2,993,926 2,760,764 8.45 吸收存款账面价值 325,161,235 321,574,215 1.12 股本 8,265,538 8,265,538 - 股东权益 60,702,989 59,411,540 2.17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 58,999,932 57,766,182 2.14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 41,175,569 39,941,819 3.09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人民币元/股)

 4.98 4.83 3.1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3

 注:

 (1) 减值准备不包含福费廷、票据贴现的减值准备,福费廷、票据贴现的减值准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其他存款含保证金存款、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等。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和 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2022 年1- -3 月金额

 政府补助 1,705 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31) 赔偿金和罚款支出 (2,70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32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85 减:以上各项对所得税的影响 749 合计

 (464) 其中: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707) 影响少数股东损益的非经常性损益 243 注:

 (1)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年修订)规定计算。本行报告期内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2) 政府补助主要为本集团自各级地方政府机关收到的奖励补贴和返还扶持资金等,此类政府补助项目主要与收益相关。

 (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会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中,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 四 )补充财务指标 监管指标 监管 标准 2022 年 3 月31 日 2021 年 12 月31 日 2020 年 12 月31 日 2019 年 12 月31 日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

 ≥7.5 9.36 9.49 8.92 7.98 一级资本充足率(%) (1)

 ≥8.5 13.44 13.76 10.87 10.05 资本充足率(%) (1)

 ≥10.5 14.55 15.00 12.86 12.11 杠杆率(%) (2)

 ≥4 8.93 8.72 6.63 6.34 流动性比例(%) (2)

 ≥25 60.87 63.72 70.41 56.44 流动性覆盖率(%) (2)

 ≥100 253.97 339.61 353.94 300.37 不良贷款率(%) (3)

 ≤5 1.80

 1.85 2.08 2.37 拨备覆盖率(%) (3)

 ≥150 171.62

 156.58 160.44 159.85 贷款拨备率(%) (3)

 ≥2.5 3.10

 2.90 3.33 3.79 总资产收益率(%)(年化)

 0.85 0.61 0.63 0.70 成本收入比(%) (4)

 15.44 22.98 22.40 26.46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4

 注:

 (1) 本行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法定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资本充足率及相关数据。

 (2) 上表监管指标中,杠杆率、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均为上报监管部门数据。

 (3) 不良贷款率按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拨备覆盖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贷款拨备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4) 按照业务及管理费与其他业务成本合计数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 五 )资本充足率 和 杠杆率 分析 资本 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2 年3 月31日 日

 2021 年12 月31日 日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41,280,484 39,949,166 一级资本净额 59,275,893 57,931,340 二级资本净额 4,914,199 5,235,294 总资本净额 64,190,092 63,166,634 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441,048,591 421,013,820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 )

 9.36 9.49 一级资本充足率 ( % )

 13.44 13.76 资本充足率 ( % )

 14.55 15.00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31 日 2021 年 12 月31 日 2021 年 9 月30 日 2021 年 6 月30 日 一级资本净额 60,807,166 59,551,505 50,258,453 49,359,419 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 681,162,861 683,259,572 681,804,329 706,962,293 杠杆率(%) 8.93 8.72 7.37 6.98 注:

 本报告期末、2021年年末、2021年第三季度末及2021年半年度末的杠杆率相关指标,均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算,与上报监管部门数据一致。

 ( 六 )流动性覆盖率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2 年3 月31日 日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62,842,556 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 24,744,314 流动性覆盖率 ( % )

 253.97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5

 ( 七 )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五级分类 2022 年 年 3 月 月 31 日 2021 年 年 12 月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正常 294,451,291 96.06 277,294,011 95.94 6.19 关注 6,560,854 2.14 6,388,575 2.21 2.70 次级 4,870,959 1.59 4,593,529 1.59 6.04 可疑 624,196 0.20 711,808 0.25 (12.31) 损失 37,596 0.01 39,745 0.01 (5.41) 合计 306,544,896 100.00 289,027,668 100.00 6.06 (八)主要 会计 数据 和 财务指标 发生 变动 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2年 年

 1- -3月 月

 2021年 年

 1- -3月 月

 比 上年同期

 增减 (%)

  主要原因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68,611 384,396 (30.12)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响应监管减费让利政策及资金管理业务规模减少综合所致。

 投资收益 131,904 27,163 385.60 由于报告期内交易性债券的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变动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 (35,270) 3,092 (1,240.69) 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汇兑净收益 10,543 70,101 (84.96) 由于报告期内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变动所致。

 其他业务收入 854 311 174.60 由于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其他收益 1,705 13,664 (87.5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减少。

 营业外收入 1,392 3,607 (61.41) 罚没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

 营业外支出 (2,812) (7,558) (62.79) 捐赠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

 少数股东损益 57,699 39,788 45.02 由于报告期内子公司盈利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67,324 35,711 88.52 主要由于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较上期增加所致。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7,699 39,788 45.02 由于报告期内子公司盈利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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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31 日 2021 年 12 月31 日 比上年末 增减(%) 主要原因 衍生金融资产 5,597 173,981 (96.78) 由于部分衍生金融工具于报告期末到期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580,178 908,965 (36.17) 报告期内支付部分上年度年终奖。

 应交税费 590,137 359,712 64.06 报告期末应交所得税增加。

 二、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在董事会领导下攻坚克难,沉着应对疫情考验,坚定高质量发展道路,稳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指标保持稳定。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规模人民币5,751.09亿元,与年初基本持平;贷款总额人民币3,065.45亿元,较年初增长6.06%;存款总额人民币3,221.67亿元,较年初增长1.05%。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4.21亿元,同比增长7.13%;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24亿元,同比增长5.07%。不良贷款率1.80%,较年初下降0.0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71.62%,较年初上升15.04个百分点,主要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深入推进“五四战略”。报告期内,本行将零售“四新金融”和对公“五朵云”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科创金融方面,举办银企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与17家科创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被河南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河南省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主体。小微企业园金融方面,扎实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实现河南省内重点建设小微企业园全面对接。乡村金融方面,加速乡村金融惠农站点建设,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市民金融方面,围绕居民日常消费场景建设和社保卡业务,集中打造特色生态场景,拓宽获客渠道,壮大客群基础。“五朵云”运营提质增效,围绕系统建设及场景拓展工作,实现分支机构交易银行业务全覆盖,云商平台同业合作零突破。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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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报告期内,本行以数字化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客群数据系统建设,对CRM+平台客群数据进行全面数字化改造,搭建对公营销“客群建设可视化”面板,完善过程积分制管理;健全小微企业客户360视图管理体系,对零售、渠道、信用卡重点客群分析画像,持续推进数字化网点和全渠道转型工作;提升数字风控能力,加强风险模型优化与风险分析,建立模型风险指标库,对各类营销产品模型进行日常风险分析检测,提升风险防控精准度。

 三 、 股东 信息 前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及前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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