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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4篇

时间:2022-11-21 12:5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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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4篇

篇一: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对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1(总3页)

  对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1

  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案11

  根据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中共xx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切实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x教党〔20xx〕x号)精神,为落实中央第x巡视组关于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反馈意见和省委的整改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提升认识,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高校“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人才”。因此,高校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负重要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领域中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

  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要落实定期研究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在重大敏感时点、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需要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要随时分析研判,及时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对师生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确保高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

  二、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

  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全校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育教学是立德树人的主渠道。教师是课堂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教育教学内容负直接责任。教师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的原则,自觉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红线”,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的现象出现,把课堂建设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牵头部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二)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使用教材要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对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新闻学、社会学、法学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同时,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xxx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三)严格讲座、论坛等审查把关。按照《xx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xx〔20xx〕x号)、《xx大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x发〔20x〕x号)、《xx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x发[20x]x号)等有关规定,依据“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党委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教育事务办公室)、研究生处、学生处、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批,强化督查机制,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单位、学术团体、学生社团不得擅自举办。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问题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要依法依纪及时上报处理。严格执行国际会议报批程序。

  牵头部门: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校团

  委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各基层单位

  (四)加强涉外办学、交流合作、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

  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合作处

  配合部门: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各基层单位

  (五)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

  牵头部门:网络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宣传统战部、各基层单位

  (六)加强各类学生社团管理。

  牵头部门:校团委

  配合部门:各基层单位

  (七)加强校园新闻媒体宣传阵地管理。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宣传阵地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管理,加强把关和审查。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学报编辑部、基教中心、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戏剧艺术学院、各基层单位

  (八)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各基层单位

  (九)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各基层单位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维护校园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

  (三)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工作。

  

篇二: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ff0000;">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根据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中共xx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切实落实党委意识

  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x教党〔20xx〕x号)精神,为落实中央第x巡视组关于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反馈意见和省委的整改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提升认识,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高校“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人才”。因此,高校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负重要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领域中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

  各个领域。要落实定期研究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在重大敏感时点、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需要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要随时分析研判,及时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对师生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确保高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

  二、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全校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育教学是立德树人的主渠道。教师是课堂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教育教学内容负直接责任。教师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的原则,自觉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红线”,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的现象出现,把课堂建设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牵头部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二)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使用教材要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对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新闻学、社会学、法学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同时,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xxx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三)严格讲座、论坛等审查把关。按照《xx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xx〔20xx〕x号)、《xx大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x发〔20x〕x号)、《xx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x发[20x]x号)等有关规定,依据“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党委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教育事务办公室)、研究生处、学生处、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批,强化督查机制,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单位、学术团体、学生社团不得擅自举办。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问题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要依法依纪及时上报处理。严格执行国际会议报批程序。

  牵头部门: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校团委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各基层单位(四)加强涉外办学、交流合作、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合作处配合部门: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各基层单位(五)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牵头部门:网络信息中心配合部门:宣传统战部、各基层单位(六)加强各类学生社团管理。牵头部门:校团委配合部门:各基层单位(七)加强校园新闻媒体宣传阵地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宣传阵地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管理,加强把关和审查。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配合部门:学报编辑部、基教中心、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戏剧艺术学院、各基层单位(八)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各基层单位(九)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配合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各基层单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维护校园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

  (三)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工作。

  

  

篇三: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精品整理

  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中心工

  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

  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中心各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

  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第三条中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委员兼任。第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辖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第五条党支部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支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

  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页脚内容

  精品整理

  第六条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

  一同考核。第七条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第八条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

  目标。第九条中心党建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

  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条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中心党委书记对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

  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页脚内容

  精品整理

  第十一条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

  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第十二条中心纪委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第十三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和问责情况报中心党委、

  纪委备案。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领导班子、各分管科室(管

  理部)负责人的责任:(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

  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

  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重

  大舆情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四)对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不予重视、

  不予处置的;

  页脚内容

  精品整理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六)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七)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八)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或分场领导个人存在上述所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

  班子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第十五条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

  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页脚内容

  

  

篇四: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中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包括网站、微博、微信的网络宣传舆论,并进行登记备案,自觉接受相关上级部门的统一管理调度。

  第三条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遇到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坚决抵制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

  第四条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对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

  第五条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本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理论学习,组织统筹协调本部门在行政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六条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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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意识形态相关的工作一律履行“先自查,后审批”由下至上的审批手续,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里先自查,后上报部门领导主体责任人复核审批。有必要的必须事先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报宣传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七条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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