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商务区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工作实施方案0518 中心商务区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大中心商务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力度,规范政策兑现程序,更好地服务和扶持入区企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心商务区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工作实施方案0518 ,供大家参考。
中心商务区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大中心商务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力度,规范政策兑现程序,更好地服务和扶持入区企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津财金〔2012〕24号)和《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政山
副组长:史继平、孙津
成员单位:投促局、经发局、财政局、人社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召集成员单位例会,研究和处理兑现工作的相关事宜。
2、负责兑现项目的收集、登记、审核、建档、报批、统计等工作。
3、对主任办公会会议确定的重点兑现项目进行跟踪督办。
4、对有关入区补助、财政扶持、财政奖励、财政补贴、购房、人才、户口等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5、对项目投资者违约情况进行核查和处理。
二、职责分工和报批程序
(一)投促局牵头会同经发局、财政局,负责按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和协议约定对企业申报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进行初步审查(附件1),提出具体意见,投促局认定,经发局复核,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投促局牵头会同经发局、财政局,负责按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和协议约定对企业申报的一次性资金补助和办公用房补贴优惠政策申请(附件2)进行联审复核,并将复核意见(附件3)提报领导小组审批,经党组讨论通过,由财政局落实政策兑现。
(三)户籍政策兑现由人社局牵头办理。企业根据优惠政策规定和协议约定报投促局进件,由投促局初审后报人社局,人社局依据市公安局进津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四)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提供上一年度企业缴税的详细情况。
(五)相关部门负责办理企业人才住房、户口、子女入学等有关事宜。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1、受理时间:
优惠政策兑现原则上每年进行两次。企业于每年6月份和12月份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优惠政策兑现事项。
2、受理部门:
投促局负责受理企业申报材料,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
附件1:税收奖励政策兑现申请审核表
附件2:一次性政策补贴兑现申请表
附件3:政策兑现评估表
附件4:企业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