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镇供销合作社改造重组的实施意见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镇供销合作社改造重组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19?【字号】玉政发[2008]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镇供销合作社改造重组的实施意见 ,供大家参考。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镇供销合作社改造重组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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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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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08.06.19?
【字
号】玉政发[2008]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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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2008.06.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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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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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镇供销合作社改造重组的实施意见
(玉政发〔2008〕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镇供销合作社改造重组的意见》(桂政发〔2007〕50号)精神,加快我市乡镇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基层供销社)改造重组步伐,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在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现结合玉林实际,就加快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重组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贯彻桂政发〔2007〕50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重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桂政发〔2007〕50号文件是继桂政发〔2005〕46号文件之后出台的又一个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进一步发挥基层供销社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作用的重要文件。基层供销社扎根于农村,是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基层、最庞大、最直接的服务组织,群众基础深厚,组织体系完整,经营网络覆盖城乡。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在为“三农”服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是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作为供销合作社系统直接面向“三农”的经营实体的基层供销社,机制不活,历史包袱沉重,经营效益不高,与服务“三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相适应;传统经营网络之间联系松散,经营方式落后,经营设施老化,与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重组,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沟通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流通,引领农民进入市场的职能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重组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重组步伐
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重组,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出发,围绕把基层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根本目标,以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主线,以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为重点,整体推进基层供销社组织体制创新和经营机制转换,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流通现代化的主导力量、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动力量,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玉林做出更大贡献。
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重组,要高举合作制旗帜,坚持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原则,建立赢利为民、让利于民、返利富民的机制,保障农民在合作社活动中的应有权利;坚持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坚持开放办社,加强与各类为农服务组织和个人的合作与联合,使基
层供销社的组织资源和经营网络为广大农民所用;坚持新建和改造并举,因地制宜、分类改造,扩大并夯实基层供销社的组织基础;坚持市场化运作,通过清产核资和明晰产权,组建经济联合体,实现产权多元化。
当前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重组的目标是,到2009年年底,在全市改造和重组96个基层供销社,建设15个中心社,领办150个规范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600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其经营服务区域基本覆盖全市100%的乡镇、60%的行政村。改造和重组后的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功能和效果明显增强,社会形象显著提升,成为当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柱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中坚力量。
围绕基层供销社改造重组的目标,必须整合组织资源和网络资源,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拓宽发展空间,使基层供销社焕发生机与活力。
(一)大力推进基层供销社体制创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明确指出“供销合作社要加快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要以体制创新为动力促进基层供销社改造重组,在基层供销社本身坚持合作制的情况下,其所办实体和门店可以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承包制、租赁制等多种形式,真正成为具有合作经济组织性质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积极推进以资产重组和人员身份置换为核心的产权制度改革,采取经济补偿办法妥善安置基层供销社职工,离退休人员可由县级供销合作联社统一纳入当地社会保险部门统一管理。加大资产处置力度,通过以资抵债、资产变现等方式卸掉经济包袱,减轻基层供销社负担,使其轻装上阵。
(二)分类调整基层供销社组织架构。要通过明晰产权,把优秀人才和优势资产集中起来,推进基层供销社的分类改造。对实力较强且净资产较多的基层供销社,要增强辐射带动功能,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中心社;对实力一般并具有一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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