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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宗教四进10篇

时间:2022-09-01 19:20: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重庆宗教四进10篇重庆宗教四进 百年路波澜壮阔新征程扬帆起航中国天主教界举办各种活动,庆祝党的百年华诞2021年,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庆宗教四进10篇,供大家参考。

重庆宗教四进10篇

篇一:重庆宗教四进

路波澜壮阔新征程扬帆起航中国天主教界举办各种活动,庆祝党的百年华诞2021年,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通知》,要求各地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四史”宣传教育,普及党史知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4月9日,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的共同倡议》,以表达全国宗教界对中国共产党的真挚感情,进一步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办公厅的通知和五大宗教的倡议,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各地爱国会、各教区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学习党史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礼赞党的百年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政治基础。3月25日,“一会一团”党史学习专题讲座正式开讲。“一会一团”常务副主席沈斌主教主持。“一会一团”研究室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田悦阳,以“百年沧桑创辉煌:庆党生、学党史、感党恩、守初心、担使命——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题,讲述了中国共产党的创建诞生、曲折坎坷、探索发展、蓬勃壮大的历史过程。4月15日,“一会一团”开展第二次党史学习专题讲座。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刘元龙主持,“一会一团”秘书处周太良主任以“弘扬革命文化 传承红色基因——走近香山双清别墅,感受红色文化印记”为题目,重温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香山运筹帷幄、指点江山、决胜千里外的光辉岁月。5月11至12日,马英林主教、沈斌主教带领“一会一团”干部职工赴石家庄西柏坡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大家参观李家庄村中共中央统战部旧址、西柏坡纪念馆、中共中央旧址所在地、三大战役作战指挥部和五大书记旧居,聆听河北省委党校曹海霞副教授“中共西柏坡时期的光辉实践和现实启示”讲座,寻觅革命先辈的足迹,感受伟大的西柏坡精神,接受革命传统再教育。6月2日,“一会一团”开展“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系列讲座第三讲。沈斌主教主持。“一会一团”出版部杨舜涛主任以“红色歌曲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唱响时代最强音 唱出光明新天地”为题目,阐述红色歌曲的含义、鲜明特点和时代印记。“一会一团”还举办了庆祝建党百年征文活动,邀请广大神长教友讲述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肝胆相照的故事,抒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怀。征文活动得到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4月30日,房兴耀主教出席山东省天主教“四进”活动经验交流会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同与会人员参观了全国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新四军军39中国天主教

 部旧址,重温红色记忆。3月19日,马英林主教出席云南省天主教神职人员培训班,云南民族大学和云南大学的专家学者围绕党史学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及“十四五”规划内容作专题辅导。5月3日,沈斌主教出席海门教区、南通市天主教爱国会举办的“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交流会。5月24日至28日,沈斌主教带领海门教区神父、修女及南通市爱国会骨干人员赴贵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参观了息烽集中营等处,向长眠的红军烈士敬献花篮,表达敬仰与哀思。4月20日,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刘元龙应邀为徐州教区作“坚持我国天主教中国化方向,构建爱国爱教新格局”主题讲座,讲述坚持中国化方向是我国天主教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积极探索推动中国化,每一位天主教人士责无旁贷。5月18日,郭金才主教出席承德教区举办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座谈会,回顾党的百年历程,畅谈党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尊重和保护。6月6日,承德教区主教府组织神父、教友开展主题教育讲座,并赴隆化县董存瑞烈士陵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4月12日至16日,“知党史、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广东省天主教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专题培训班”在广西百色和南宁举行。黄炳章主教、甘俊邱主教带队, 40余名神长教友参加培训。百色市委党校苏进详副教授以《百色起义光照千秋》为题进行教学。培训班前往百色脱贫攻坚展示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领悟百色精神的思想精髓和丰富内涵。“五一”期间,黄炳章主教带领在主教座堂服务的神父、修士、修女,前往汕头八一南昌起义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同时重走习总书记亲临汕头时走过的汕头开埠馆、汕头侨批文物馆、小公园老街区,激励新时代青年奋勇前进。4月13日至16日,江苏省天主教爱国会在昆山举办培训班,邀请昆山市委党校郑斌齐教授讲授党史,参观“昆山之路”展览。沈斌主教讲授“天主教中国化与当前天主教工作”,并要求全省各级爱国组织开展以党史为主的“四史”学习活动。6月9日,江苏省天主教神长教友在无锡举办“礼赞百年 同心向党”文艺汇演,讴歌党的丰功伟绩。40中国天主教

 4月16日,内蒙古天主教“两会”组织开展“学党史、悟思想”主题读书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孟青录主教勉励大家要以史为鉴,温故知新,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6月1日,内蒙古天主教“两会”组织班子成员走进乌兰夫纪念馆,回顾乌兰夫同志和内蒙古老一辈革命家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的不朽业绩。6月4日至8日,内蒙古自治区天主教界代表人士在福建进行专题学习,邀请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教授马建荣等授课,并赴林则徐纪念馆进行红色体验教学。4月20日,山东天主教“两会”向全省天主教界发出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的倡议。5月28日,山东天主教“两会”在淄博举办坚持中国化“百场讲道”启动仪式,杨永强主教出席。刘振学神父围绕着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结合圣经及中国化方向作了精彩的讲道。大家齐声高唱《映山红》,表达广大神长教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情怀。5月29日至30日,杨永强主教和驻会秘书长分别带领部分市天主教爱国会骨干和神长、教友到临沂市孟良崮战役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4月26日,北京市天主教举行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并举办“三爱四史”学习培训班,邀请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陈锦荣讲授《百年恰似风华正茂——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与经验启示》。4月27至28日,北京市天主教举办青年神父学习座谈会,聆听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左鹏教授的“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专题讲座。李山主教要求大家本着大局意识、主动意识,做好服务首都、服务社会的工作;勉励神父们珍惜身份、活出身份。5月1日北京教区在主教府举行升国旗唱国歌暨“四史”进天主教场所赠书仪式。5月27日,李山主教带领部分神长教友前往香山革命纪念馆参观学习,重温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全国胜利的光辉历史。4月27日至30日,云南省天主教“两会”组织全省部分神职人员赴广西湘江战役纪念馆参观学习,把学习历史和观照现实结合起来,弘扬伟大长征精神。4月,宁夏天主教“两会”开展了“五个一”活动。购买配送《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一批图书资料,到教堂和全体神父修女手中;举办一次专题讲座,邀请自治区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成员李淑萍副教授为全体教职人员作了《中国共产党的百年辉煌》专题报告;开展一次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全体教职人员赴宁夏革命老区盐池县革命烈士纪念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全体神父修女开展一次集中讨论交流;每一位教职人员根据参加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的感悟、收获,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撰写一篇心得体会。5月7日至8日,山西省天主教“两会”举办了常委培训班,省统战部十处田星处长讲解了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尚庆红副处长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5月10至13日,安徽省天主教“两会”举行 “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系列活动,赴浙江嘉兴南湖一大会址参观,邀请芜湖市委党校刘金峰副教授以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为题辅导授课。5月14日,陕西省天主教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唱红歌颂党恩”咏唱会在三原教区武官坊举行,传唱党的百年光辉历史,唱出爱党爱国情怀,以实际行动向祖国献礼。41中国天主教

 5月24日,重庆市天主教谢榜勇神父、何泽清主教带队,先后赴重庆红岩革命纪念馆等处参观学习,缅怀革命先烈,体验红岩精神。5月27日,在重庆市天主教“两会”主席办公会议上,市爱国会秘书长蒋胜国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简史》。5月29日,重庆市天主教九龙坡区、江北区、铜梁区、潼南区四地爱国会班子成员和教友代表共80余人在铜罐驿中华圣母堂与当地教友一道,参加了升国旗仪式,并赴周贡植故居现场教学。5月28日,湖北省天主教“两会”在武汉举办党史教育学习班,参观中共五大会址、毛泽东故居等红色教育基地,并邀请湖北省委党校任大立教授以“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和伟大贡献”为题授课。省天主教“两会”指导各地爱国会、各教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神长教友走中国化道路。6月4日,四川省天主教“两会”、四川天主教神哲学院联合开展“三爱”教育学习活动,瞻仰红光广场毛主席塑像,回顾1958年毛主席对红光公社农业发展视察时,对农民生产生活关怀的情景;诵读红色经典《七律·长征》《可爱的中国》,齐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进一步坚定了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决心和信心。6月8日至10日,河北省天主教“两会”举办“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培训班,中共河北省委党校祁刚利教授、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副秘书长谭立铸博士等授课,并赴西柏坡纪念馆和李家庄中央统战部旧址现场教学。深圳、济南、南京、昆明、杭州、保定、温州、无锡、汕尾、鹰潭等地爱国组织、教区、堂区及神哲学院亦积极响应,举办专题学习、红色基地教育实践、音乐会、书画展,观看爱国主义影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广大神长教友全面系统的了解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更好地领会党的初心使命,42中国天主教

 6月2日,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开展“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系列讲座第三讲。出版部杨舜涛主任以“红色歌曲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唱响时代最强音 唱出光明新天地”为题目主讲。“一会一团”常务副主席沈斌主教主持。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刘元龙、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副主席兼秘书长郭金才主教出席,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杨舜涛主任以经典歌曲《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为例,阐述了红色歌曲的含义和基本特征。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从改革开放到当下的新时代,不同历史时期涌现出的经典红色歌曲不仅有着鲜明特点和时代印记,更唱响了时代主旋律,代表着中华民族的最强音。《义勇军进行曲》《黄河大合唱》是对革命年代的礼赞;《绣红旗》《我的祖国》是对红色岁月的缅怀;《春天的故事》《走进新时代》是对改革开放的颂唱,所有的“一会一团”开展第三次党史学习专题讲座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激发了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增进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广大神长教友深刻认识到,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今天中国天主教健康传承的良好局面和信教群众的幸福生活。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民主办教,深入推进我国天主教中国化,大力弘扬拥党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不断丰富新时代的爱国主义内涵,已经成为天主教界的广泛共识。让我们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切领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主题教育的学习成效转化为践行天主教中国化的实际行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天主教界的智慧和力量!红色情怀在一首首红歌中抒发、再现、还原。唱响红色歌曲的现实意义在于推动先进文化和民族文化的发展,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向心力。沈斌主教对讲座给予很高评价,认为内容生动有趣、图文并茂,通过不同时期红色歌曲的创作背景和由来,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感悟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一堂别开生面的党史学习课。43中国天主教

篇二:重庆宗教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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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主教说 ,听了大家 的讨论发 言,感触很深 。感谢圣 经协会、联合圣经公会和爱德印刷公司对中国天主 教多年来思高《圣经》出版的大力帮助和支持,感谢 八所修院的各位神父积极参与这次会议,你们提出 的期望也正是“一会一团”所想的,我们会尽快成立 中国天主教《圣经》研究机构 ,搭建一个《圣经》学 习、交流的平台。这个平台的搭建 ,要靠在座的各 位,和在国外学习《圣经》回来的神父修女们。“一会 一团”非常重视《圣经》的出版发行和学习研讨 ,我 们会竭力为你们提供《圣经》交流、座谈的机会,为 你们在《圣经》的讲授、辅导创造好的条件。我们计 划明年让在修院讲授《圣经》的老师到圣地朝圣,以 此激励大家对《圣经》讲授的信心和热情。

 杨晓亭在总结讲话中说,今天,我们聚在一起 , 共同回忆50年来思高《圣经》出版的起源、印刷过程 及历史沿革 ,我们应该感谢天主,感谢“一会一团” 领导马英林主教、沈斌主教等对这次会议的大力支 持;感谢多年来为思高《圣经》出版发行的普世天主 教圣经协会、联合圣经公会的赞助,爱德印刷公司、 信德文化研究所的帮助 ,也感谢今天从不同国家 、 地区、修院来参会的专家学者老师们。大家在这里 分享、研讨,为以后的《圣经》研究、教学,提供宝贵经 验。大家站位高、思路广、有深度 、接地气,理论研究与 牧灵福传相结合,问题导向明确 ,建议诚恳,可谓是一 次富有意义和开创《圣经》研究学习新篇章的座谈会。

 我们处在一个新的时代,新的机遇等待着我们前行, 愿我们大家互勉互助,为开创中国教会圣经事工的新 篇章继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而努力。

 郭金才主教主持了闭幕式。

 “一会一团”外事部、修院部、教务部负责人 , 《信德周报》、《中国民族报》有关专栏负责人列席了 会议。

 山东省暨临沂市天主教界隆重 举行“四进"宗教活动场所启动仪式 9月20日上午9时,山东省暨临沂市天主教界在 临沂教区主教府隆重举行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四进” 宗教活动场所启动仪式。来自全省各地的神长教友 约300余人参加活动,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省天 主教爱国会主任房兴耀主教和省、市有关领导应邀 出席 ,启动仪式由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副主席 、省天 主教教务委员会主任杨永强主教主持。

 启动仪式上,首先由省天主教两会副主任张宪 旺主教宣读了《山东省天主教界开展“四进”活动倡 议书》,号召全省天主教界深入推动“四进”活动的 开展 ,使全省天主教活动场所都成为宣传党的大政 方针 、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华传 42 2018年第 5期 统优秀文化的重要阵地 ;成为引导天主教界人士和 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团结和谐、发展进步、正信正行 的重要阵地 ;成 为团结广大信教群众 、坚持独立 自 主自办教会原则和坚持中国化方向的重要阵地。省 宗教局副局长岳富强在讲活中,希望全省天主教界 在新 的历史条件下 ,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的优 良传 统,自觉做引领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先行者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倡导者和传播者,为助推山东 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随后房兴耀主教宣布升旗仪式开始,在庄严的 国歌声中,鲜艳的五星红旗在主教府教堂前冉冉升 起。全体与会人员面向庄严的五星红旗肃立致敬,

 齐唱国歌。

  9月20日,山东省 暨 临沂市天 主教界 在 临沂教 区 教府隆重举行四进”宗教活动场昕启动仪式。来 自 省各 地 的神长 教友 约3O0余 人参加 活动 ,房 兴耀 主 和省、市有关领导应邀 出席。

 五星红旗高高升起 9月2 0日至27日全国天主教修女会长培训班在中 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共有43个修会的会长参加。

 沈斌主教在结业式上讲话 马英林主教在培训班开班式上讲话 修女们手捧结业证

  9月20日,山东省天主教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 方向”座谈会在临沂教区主教府举行,房兴耀主教、 刘柏年教友等参加座谈 研究讨论 “推进山东省天主教坚持 中国化方向五 年工作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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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本教职 况工和修生举 行新字蝴 苇一一 ℃} l}国旗 9月 j

 4日,中 国天主 教 冲哲 学 院举 行新 学期 开学 典 礼 9月1

 7日至1 8日,江苏省天主教 “两会”201

 8年 第二次主任、秘书长联席会议在南京双 门楼 宾馆 召 开。省爱 国 主任沈斌主教对 当前和 今后一个时期 “两会”工作提 出了希望和要求。

 会议学习了 “一会一团” ((推进我国天主教坚持 中国化方 向五年工 作规 划》 ;研 究讨论 “一会 一 团” 民主 办教三 个制 度 中国天 主教教 职人 员认 定 办 法》修改意见等。

篇三:重庆宗教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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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论城| 特别报道凝聚正能量 , 推进宗教中国化走深走实省政协召开月协商座谈会, 建言 “ 深化"四进"活动 , 推进宗教中国化 ”杨佩雷耀勇 _ _十八大以来 ,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

 调 , 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

 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 。开展国旗 、 宪法和法律法规 、 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 、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

 进 ” 宗教活动场所活动 , 是推进我国宗

 教中国化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 。

 如何

 利用宗教活动场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 ? 如何引领宗教与社会主义

 社会相适应 ? "月 21

 H, 省政协围

 绕 “ 深化"四进"活动 , 推进宗教中国

 化 ” 议题 , 召开月协商座谈会 。省政协副主席谢玉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多点发力 , 推动 “ 四进 ”

 深入开展今年是伟大祖国的七十华诞 , 千年

 古刹 、 禅宗祖庭少林寺在十一当天隆重

 举行了升旗仪式 。

 全体僧众合十肃立 ,

 与前来观看升旗仪式的信众 、 游客一起

 祈愿祖国繁荣昌盛 。“ 开展"四进"活动是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 坚持宗教中

 国化方向 , 坚定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 引领宗教界人士和

 信教群众爱国爱教 、 服务社会的有力举

 措 。

 ” 座谈会上 ,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 、

 省佛教协会会长 、 嵩山少林寺方丈释永

 信委员说 。截至去年年底 , "四进 ” 活动基本

 覆盖全省宗教活动场所 。

 但同时也存在

 一些不足 , 比如活动开展不够深入 、 不

 能真正深入人心 , 活动开展不够规范 、

 缺乏统一性 , 相关方面支持不到位等 。对此 , 释永信建议 , 各宗教团体

 要充分发挥作用 , 做好教职人员思想

 上的引导 , 让每位教职人员都认识到

 活动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

 在此基础上 ,

 做好活动的指导与推动 , 真正让 “ 四

 进 ” 活动有形式 、 有内容 、 有成效 。"特别是国旗进宗教场所不能仅仅局

 限于 ’ 进" , 要制定相关的规范标准 ,

 真正将升国旗这一爱国主义教育形式

 常态化 。

 ” 他强调 。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 , 是一

 个涉及社会方方面面 、 需要各领域各部

 门协同合作的全方位的复杂工作 。

 “ 宗

 教界自身固然是发力点 , 但也亟须宗教

 部门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参与 、 积极发力 。

 ”

 全国政协委员 、 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

 杨万里指出 , 应建立基层领导定期联系

 宗教界人士的长效机制 , 便于准确把握

 工作进展情况 , 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进 ” 活动以及宗教中国化 , 既

 是一个 “ 怎样看待 ” 的认识问题 , 更是

 — 个 “ 如何操作 ” 的实践问题 。

 以基督

 教为例 , 在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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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报道 |悻 M ■处 |33院副院长 、 教授韩恒看来 , 深化 “ 四进 ”

 活动 , 推动基督教中国化 , 既需要顶层

 设计 , 也需要基层探索 。"顶层设计主要解决认识问题 、 体制

 机制问题 , 基层探索主要解决活动载体 、

 活动形式问题 。” 韩恒说 , 只有充分调动

 基层教会组织的积极性 , 才能真正找到

 接地气 、 贴近信徒生活的活动形式和活

 动载体 , 才能避免 “ 四进 ” 活动的形式主义,

 真正实现内化于心 、 外化于行 。兼容并蓄 , 增进中华文化

 认同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 , 重在增进中

 华文化认同 。截至目前 , 全省所有天主教堂都做

 到了国旗 、 宪法和法律法规 、 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 、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场所 。

 今年国庆前夕 , 有条件的教堂还树立了

 旗杆 , 举行隆重的升国旗仪式 ; 暂不具

 备条件的教堂也都悬挂国旗 , 唱响国歌

 和 《 我和我的祖国 》 等爱国歌曲 。“ 通过举行这些活动 , 天主教神长

 教友明显增强了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认同 、 思想

 认同 、 理论认同 、 情感认同 , 更加热爱

 祖国 , 自觉坚持天主教中国化方向 。

 ”

 全国政协委员 、 省天主教爱国会主席王

 跃胜表示 。佛教初入我国 , 从建寺安僧起就开

 始与本土文化相互交融 , 形成了具有中

 国特色的佛教文化 , 并在民众中得到广

 泛接受和传播 。

 全国政协委员 、 中国佛

 教协会副秘书长 、 洛阳白马寺方丈印乐

 提出 , 佛教文化是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

 组成部分 , 要在持守基本信仰 、 核心教义 、

 礼仪制度的同时 , 不断发掘其教义教规

 中利于文明昌盛 、 民族团结 、 社会和谐

 的正能量 , 共筑佛教的价值观 、 中国梦 。杨万里委员也建议 , 应强化"解经 ”

 工作 , 深入挖掘伊斯兰教教义中讲仁爱 、

 重慈善 、 守诚信 、 崇道德 、 求中道等核心

 思想 , 不断深化教规教义阐释 , 加强思想

 建设 , 努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就 “ 四进 ” 活动中个别宗教场所出现

 的 “ 两张皮 ” 现象 , 郑州市委统战部常务

 副部长吴志强建议 , 党委政府要进一步

 加强支持引导 , 同时也需要宗教界在实践

 中不断探索 , 在广度和深度上进一步深化,

 共同推进宗教中国化行稳致远 。创新发展 , 助力文化高地

 建设宗教对人们的影响主要在思想方

 面 。

 要从更广范围 、 更深层次实现中国

 化目标 , 就必须让宗教思想中国化居于

 统领和基础地位 。道教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

 分 , 道教教义思想主张的 “ 道法自然 ”

 的文明原则 、 “ 天道无亲 ” 的公正追求 、

 “ 鲍鹏展翅 ” 的自由精神 、 “ 与人方便 ”

 的友善品德等 , 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高度契合 。

 省道教协会副会长 、 济源

 市阳台宫监院赵嗣一委员建议 , 用时代

 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 , 充分挖掘

 河南道教的优势 、 特点和文化内涵 , 诠

 释道教文化中的优秀思想和理念 , 推行

 道德教化 。

 同时 , 进行创新性继承和创

 造性发展 , 助力河南文化高地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 做好党的宗教

 工作 , 关键在 “ 导 ” 。

 韩恒教授认为 ,“ 导 ”

 一方面体现在党委 、 政府对宗教

 界人士 、 基督教教职人员的引导 ; 另一

 方面还体现在宗教界人士 、 教会传道员

 对普通信徒的引导 。"爱国宗教界人士要以开明 、 开放 、

 包容的心态和与时俱进的精神对宗教思

 想 、 教义教规进行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

 阐释 ,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信教

 群众 , 用中华文化浸润宗教思想 , 使宗

 教同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相适应 , 与时俱

 进 ,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出应有的贡献 。

 ” 王跃胜委员表示 。谈及宗教人才培养 , 省政协委员 、

 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副主席郑

 春时显得忧心忡忡 。

 “ 当前中国基督教领

 域中国化的研究人才严重不足 , 学贯中西

 古今的人才少之又少 !

 ” 她建议 , 要积极

 培养人才 , 提高教职人员的讲道水平 , 更

 好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中华优秀

 传统文化与基督教神学融会贯通 。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 , 与会的职

 能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现场答复 。“ 我们将加强对各地"四进"宗教

 活动场所工作的指导 , 确保此项工作稳

 妥推进 , 不越俎代庖 、 不落空走偏 。

 ”

 省民族宗教委主任贾瑞琴表示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陈照顺也表示 ,

 下一步 , 将研究吸收大家提出的意见和

 建议 , 在培训中适当增加中国传统文化 、

 法律法规等内容 , 继续探讨宗教中国化

 路径 , 创造更多宗教中国化的经验 。“ 要强化党的领导和指导引导 ,不

 断提升我省宗教中国化实践探索的实

 效 。

 ” 在总结讲话中 , 谢玉安强调 , 要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

 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 , 以 “ 四

 进 ” 活动为起点 , 坚持围绕政治引领 、

 宗教思想建设 、 宗教文化建设 、 宗教制

 度建设和宗教人才建设 , 认真推进我省

 宗教中国化进程 。

 編

篇四:重庆宗教四进

高教研究 48

 2015 年 43 期 “ 四进四信 ” 对当代大学生价值观的影响

 董婷婷

 程晓娇 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3 级,重庆 400047

  摘要:由于对社会的不信任、道德滑坡、信仰缺失等原因,当代大学生价值观出现了一定偏差。随着“四进四信”活动在高校的深入开展,大学生在自觉反省已有价值观的过程中,找出自身价值观存在的问题,由此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重塑对社会的信任,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只有这样无数青年大学生的小梦才能汇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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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四进四信”;价值观;信仰;社会信任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861(2015)43-0048-02

 1 “四进四信”活动在高校开展的必要性

 2015 年 3 月 14 日至 16 日,我国首期高校团委书记专题培训班的举行是“四进四信”活动全面启动的标志[1] 。随着活动不断开展,“四进四信”逐渐为大学生熟知[2] 。

 1.1 是最新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最新理论指导,是这代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最新解读[3] 。“四进四信”活动,作为一个宣传载体,能更快地使鲜活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为大学生所认识、了解、学习和实践。

 1.2 是大学生提高思想认识的有力武器

 开展“四进四信”活动是当代大学生改变主观世界,强化思想认识的有力武器[4] 。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大学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自觉性,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共产主义信仰;另一方面,有利于发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大学生实践活动的指导作用,使大学生在实践中出真知,改进和完善自身价值观。在高校开展“四进四信”活动有利于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引导及掌控,引导青年大学生不断成长、进步,投身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伟大事业。

 2 大 学生价值观分析

 2.1 大学生价值观主流

 2.1.1 思想理论 数据显示,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的认知程度达到 94.5%;仅有 2.2%和 5.3%的人排斥或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大多数学生对马克思主义持认可和支持态度。认为在当今社会进行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教育重要和非常重要的共占 64.8%,认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对自己树立人生价值观有所帮助的共占 86.2%[5] 。由此可见大学生对于马克思主义具有很高的认可程度,主流思想是积极正确的。

 2.1.2 政治态度 根据数据,有 87.9%的学生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充满信心,对国家大事件的关注度较高,有近一半的同学认为入党是思想上进的表现。大学生热爱党、热爱国家并且拥护党的领导,关心国家的发展前景,时刻记得维护国家利益和荣誉,努力承担作为公民的义务,政治态度是积极向上的[6] 。

 2.1.3 理想价值观 数据显示,65.8%的大学生认为自己在上大学之前已有理想,也希望自己能够通过努力和奋斗在大学中不断成长,这表明大学生在实现自己人生价值取向上具有强烈的渴望,但愿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自己贡献的仅占 12%,与上一辈人相比,相对于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集体主义精神,当代大学生更注重实现自我价值。

 2.2 大学生价值观的误差

 2.2.1 一切向钱看 在大学生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不谈将来,不谈远大理想,只谈实际。抱着实用主义的观点,不自觉地将钱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以钱判断周围的事物和人际关系,甚至崇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把个人的得失放在首位[7] 。盲目的认为钱是最实际的东西,信奉“钱是万能的”论调,享受金钱带来的所谓的尊严和优越,把追求金钱作为人生的终极目标[8] 。还有一部分学生会不顾自身家庭条件,与人攀比炫耀,穿名牌,背名包。这些奢侈浪费带来的肤浅优越感背后是价值观的扭曲及潜藏的自卑与空虚。

 2.2.2 人情冷漠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提倡“和”的理念,认为“四海之内皆兄弟”,要真诚对待他人,热心帮助他人。而如今,同住一个小区的人们,大多数人却不认识自己的邻居,相互打招呼都是极少的,绝对的“不出事,不交流”,更别提互帮互助[9] 。防盗门不仅阻挡了小偷,也阻挡了热情的心;公交车上,一拥而上,没有人在乎他人的感受,玩手机、睡觉的一大片,给老人让位子的却不多;老人摔倒,大学生的表现更是令人惊讶:或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冷漠的走过,或是做个围观党,议论纷纷,给别人出谋划策,自己却只看不扶。

 3 3

 价值观偏差的原因

 3.1 道德滑坡

 从“老人摔倒了该不该扶”到“小悦悦”事件,无一不是对当代道德观念的真实写照。现今社会,重金钱轻道德的倾向依然存在,“一切向钱看”成为部分人待人处事的衡量标准。个人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的思想滋长,由此引发的坑蒙拐骗、滥竽充数、贪污受贿的现象层出不穷。

 3.2 信任缺失、真相难辨

 信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在大数据库时代,信息冗杂且传播迅速,来自世界各地的各类消息让人目不暇接,媒体的不同报道使事情的真相扑朔迷离,交流平台上的不同声音层出不穷,该相信谁,该如何做,大学生容易迷失。

 3.3 对政府持怀疑态度

 3.3.1 官员的作风不正 “吏者,民之师也。吏者,民之表也。”这说明了官员在社会中的特殊地位,他们发挥的示范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如今,一些官员的违法行为已达到触目惊心的地步。据新华网广州 4 月 13 日电,广东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腐败案中,共 242 名官员均涉嫌收取贿赂,以权谋私,其中立案查处 61 人。该事件被凤凰锐平戏称“破两项世界纪录”,一是涉及人数最多的一起贪污案,二是茂名市“官满为患”,原市委书记疯狂的卖官、包养情妇令人咋舌。据报道,湖北省2014 年 1 至 11 月,仅 11 个月的时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126件,其中已经结案的共8366件,对违反法律的843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处分,向司法机关移送了 546 人。在真实的案例面前,大学生难免怀疑与深思。

 3.3.2 舆论导向 无法否认党内存在一部分思想不纯、作风不正的官员,但是党的本质依然是纯洁的。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媒体的报道可谓铺天盖地,无孔不入,让人们无法忽视。

 2010 年 10 月 16 日晚,李启铭在学校中开车撞倒两名女生导致 1 死 1 伤,被学校保安拦下后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李刚,纵容其子在外打着他的名号横行霸道,实属失职。此事一出,“我爸是李刚”案件迅速在网络中蹿红,该事件也得到了公众的极大关注。此事处理后,对于处理结果,人们众说纷纭,部分网友表示不能忍受处理结果,认为不公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

 3 3 .4 大学生信仰缺失

 因为存在敬畏之心,所以遵循法规,这种被人们所敬畏、心甘情愿信奉的就是信仰。如果说,外国存在的敬畏来源于

 中国科技经济新闻数据库

 教育 2015 年 43 期

 49 宗教,那么中国人的信仰大概来源于伦理道德。从古至今,人们都认同仁、义、礼、智、信的观念,崇尚修身、治国、平天下的理想,秉持先义后利,牺牲小家为大家的集体主义信念。但是今日,独生子女的大学生较多,自我意识较强,容易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在全球化迅速推进的过程中,国外思想凭借网络、电影、电视剧为载体流入中国,拜金主义、功利主义、利己主义对大学生的信仰产生了不小的冲击。

 数据显示,海口市检察系统在 2010 年至 2013 年 6 月共办理 45 件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犯罪类型多样化。据海口市检察院检察员陈政介绍,大学生非贫困化的作案动机愈发严重,有因为追求享受,爱慕虚荣;有为了报复,泄私愤;还有为了寻求刺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竟成为大学生无所敬畏、造成犯罪多样化的根源。

 4 四进四信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影响

 4.1 播种高校,坚定信仰

 “四进四信”活动通过进支部、进社团、进网络、进团课,全方位在高校开展,突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题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线,以“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八字真经”为原则,以“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为目标,全面展示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9] 有利于更好地宣传我国政策法规,让大学生更深入的了解党的执政理念、工作思路。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知识,有利于大学生探索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内化知识,提升本领,坚定共铸“中国梦”的信念,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动摇。

 4.2 滋润网络,重建信任

 网络是把双刃剑。“四进四信”活动通过紧握网络话语权,掌握网络主动权,占领网络主流媒体阵地,鲜明、系统、全面地呈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在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与措施,我国的反腐力度持续加强。“四进四信”的推进有利于大学生重拾对社会和政府的信任,遏制社会道德滑坡问题,改变大学生人情冷漠现状。

 参考文献

 [1]任景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指导下的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探析[J].河北联合大学社科部,2014(3). [2]龙小平,张华波.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研究的几点思考[J].思想教育研究,2013(3):18-21. [3]赵正永.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各项部署落到实处[J].理论导刊,2014(5):4-8. [4]谷峰,王华玲,汤敏.当代大学生价值观现状调查分析[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6(3):137-141. [5]崔美玉.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状调查[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3,21(12):1854-1857. [6]彭安玉.溯源道德滑坡的社会因素:认识偏差与信仰缺失[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5(4):67-73 [7]广东纪委通报违法案件,罗荫国案涉省管干部 214 人[EB/OL].[2012-04-04].http://news.sohu.com/ 20120413 n340505578.shtml. [8]杨宏斌,张烈红.我省查办腐败案件数居全国前列[N].湖北日报,2014-12-18. [9] 刘 晓 东 . 用 习 大 大 讲 话 滋 润 网 络 心 田 [EB/OL].(2015-03-30).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 blog_14555aead0102veec.html 作者简介:董婷婷,女,1995 年 9 月生,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3 级思想政治教育本科生;程晓娇,女,1994年 8 月生,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3 级思想政治教育本科生。

 (上接第 47 页)

 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创新设计思维,并从中了解实际设计工作中所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从而逐步完善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职业能力。

 3.2 注重文化融入

 转变了原来侧重专业知识介绍与专业技能传授为主的教学模式,重点构建“素质育化与专业教学”、 “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交叉融合的课程体系。引入拓展课程,通过讲座、工作坊等形式,将“文化”理念导入主题项目,探索跨界课程教学。寻求素质教育与专业教学之间的融通与融合。形成与专业课程体系相融合的素质育化课程体系,着力从思想、职业、文化、科技等方面,通过引导、浸润等柔性方式,潜移默化地塑造大学生的文化品格、专业风格、职业素养及健全人格,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真正实现“全面育人、全科育人、全员育人、育全面人”。

 4 社会服务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在注重教学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工作室教学团队的技术技能和创造力,加速教学成果的转化,实现了社会服务。另外,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也是服务社会与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

 校企合作共同培养企业适用人才是高职教育的发展方向,为进一步深化改革,通过与企业共同进行调研,分析企业岗位人才需要,制订岗位能力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合作开发课程,联合进行产品设计和研发。

 校企合作实训中心的一个重要职能是进行项目实践教学。校企合作中心的建立为项目教学创造了真实的企业环境,使教学过程与企业的工作过程相对接,学生在过程学习中掌握设计工作的流程方法。实训工作室通过专业技能的分解,使学生在实践操作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指导、组织、管理设计工作过程,把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和职业综合素养。真正形成了企业、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项目与实践教学、设计项目孵化、设计成果转化平台。

 以上是我作为专业教学建设的参与人员,在进行教学改革实践时对高职数字媒体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一点探索和归纳总结,还完善之处还有待于在教学实践和产业发展中不断修正补充,并希望得到更多的批评指正和宝贵建议。

 参考文献

 [1]周长根.论数字媒体时代高职新闻人才的培养模式[J].中国报业,2011(12):17-18. [2]王健,姚多忠,张舒予.高职院校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建设与教学模式探讨[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2(15):15-17. [3]袁剑侠.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讨[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154-156. 作者简介:孙一帆(1974-),男,汉,江苏省苏州市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交互设计;陈珏(1972-),男,汉,江苏省苏州市人,讲师/工程师,本科,研究方向为交互设计。

篇五:重庆宗教四进

总结范文大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四进"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 XX 市委统战部、XX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 XX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四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陇统发[2020]24 号)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法律、报刊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以下简称四进活动),依法推进我县宗教事务规范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宗教事务

 计划总结范文大全条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规范管理,支持宗教界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更好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工作目标

 从 2020 年开始,在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广泛开展四进活动,到2020 年实现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全覆盖,把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成为党的大政方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学习贯彻的重要场所,创建成为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团结和谐、发展进步、正信正行的重要阵地,创建成为团结广大信教群众贯彻落实市委 433 发展战略,致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新成县的重要阵地。

 计划总结范文大全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推进原则。把四进活动同当前全县宗教界开展的三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政策法规六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五普法等活动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坚持分类实施原则.根据各宗教的不同特点和各乡镇实际情况,讲求方式方法,因地因教制宜,分类有序实施,确保活动实效。坚持规范管理原则。把加强管理贯穿于四进活动全过程,各乡镇统战暨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基层党政组织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坚持深化引导原则.以四进活动为载体抓手,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不断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传播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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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任务  1.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因地制宜,制作用宗教教义教规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墙报专栏,结合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查漏补缺,在宗教场所较为醒目的位置装框上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 字内容,力争 2020 年6月底前完成,各宗教团体指导宗教活动场所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鼓励教职人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讲经布道的重要内容,利用重要节点、重大活动等时机进行宣讲,每年不少于 6 次。各乡镇统战暨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活动场所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教职人员政治安排,年度考核等工作挂钩,着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场所活动做细做实.

 计划总结范文大全  2。把三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场所的重要载体,引导宗教界认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增进文化认同,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历史观.支持宗教界紧扣时代要求吸收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精髓,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阐释和激发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更好地促进宗教文化与中华文化有机结合,努力实现宗教优秀文化成分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3.要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全省法律八进活动指导标准,建立法治宣传栏,设立法律知识角(图书柜),将《宪法》、《反国家分裂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等读本免费发放宗教活动场所,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习

 计划总结范文大全掌握。定期组织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法治培训等活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培养遵法守法意识,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严守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不得干预基层政权干涉社会生活、干扰困难群众脱贫攻坚等行为底线。要引导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成员和教职人员订阅微言宗教(国家宗教局微信公众号)、甘肃宗教等公众号,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  4.向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免费发放《甘肃日报》《XX日报》和《中国宗教》、《甘肃宗教》等报刊、杂志,及时把政策法规、时事政治、党和政府工作动态及声音传达到宗教活动场所、传达到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

 计划总结范文大全  五、工作要求  1。四进动由县民宗局牵头组织开展,宣传,统战,司法,文体广等部门和宗教团体参与,乡镇统战暨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工作。  2.要把四进活动纳入年度宗教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列入民族宗教部门、宗教团体,有效保障活动开展。在活动中要注意发现培育典型,及时总结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形成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计划总结范文大全  3。要因地因教创新进场所的方法途径和工作载体,既要采取制作宣传专栏、开展宣讲培训等传统方式,规范活动开展,打好工作基础,又要探索运用网络新媒体、专家学者解读讲解、宗教团体自编诠释资料等新途径,灵活多样的开展好活动,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篇六:重庆宗教四进

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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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日期:

 2014-08-10

  于 2006 年 9 月 29 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6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 年 9 月 29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 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 (以下称信教公民)

 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

  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 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 和睦相处。

  第三条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宗教团体、 宗教活动场所合法使用的土地, 合法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 构筑物、设施, 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收益, 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宗教团体、 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 法律、 法规, 维护国家统一、 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违法活动。

  第六条 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宗教团体、 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七条 市、 区县(自治县、 市)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按照各自管理权限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行政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听取宗教团体、 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意见, 协调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 宗教团体

 第八条 宗教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佛教协会、 道教协会、 伊斯兰教协会、 天主教爱国会、天主教教务委员会、 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基督教协会等宗教组织。

  第九条 宗教团体的成立、 变更和注销应当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的规定, 经市或区县(自治县、 市)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 向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天主教教区经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 向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并由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申请成立第八条规定的区县(自治县、 市)

 宗教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名称、 场所和团体负责人;

  (二)

 有不违反宪法、 法律、 法规的章程;

  (三)

 有合法的经济来源;

  (四)

 有可考证的、 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 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 教义、教规;

  (五)

 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有广泛的代表性。

  第十一条 市或区县(自治县、 市)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宗教团体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 并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不同意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宗教团体应当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 维护宗教活动场所、 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协助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搞好宗教事务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市宗教团体可以申请设立宗教院校。

 宗教院校的设立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 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

 第十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是指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 宫观、 清真寺、 教堂(以下简称寺观教堂)

 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第十五条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设立宗旨不违背本条例第五条、 第六条的规定;

  (二)

 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

  (三)

 有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

 有设立该场所必需的资金;

  (五)

 布局合理, 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 生活。

  第十六条 宗教活动场所中具备下列条件的为寺观教堂:

  (一)

 有符合本宗教传统规制的、 相对独立的建筑物和相关设施;

  (二)

 有经宗教团体认定和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主持宗教活动。

  第十七条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应当由区县(自治县、 市)

 宗教团体向拟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 市)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区县(自治县、 市)无宗教团体的, 可由市宗教团体向拟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 市)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区县(自治县、 市)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对拟同意设立寺观教堂的, 提出审核意见, 报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对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 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区县(自治县、 市)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拟同意设立寺观教堂的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 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十八条 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 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 (自治县、 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

 区县(自治县、 市)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 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第十九条 宗教活动场所合并、 分立、 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 应当到其所在地的市或区县(自治县、 市)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管理组织, 实行民主管理, 并接受信教公民、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部门的监督。

  管理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和信教公民代表等组成; 管理组织成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经民主协商推选产生, 并报该场所的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一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 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建立健全人员、 财务、 会计、 治安、 消防、 环保、 文物保护、 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 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 监督、 检查。

  第二十二条 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习惯接受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献, 但不得强迫或者摊派。

  第二十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内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销宗教用品、 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

  第二十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建筑中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 在城市规划中应当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

 在保护和控制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 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第二十五条 以宗教活动场所为主要游览内容的风景名胜区, 其所在地的区县 (自治县、市)

 人民政府应当协调、 处理宗教活动场所与园林、 文物、 旅游等方面的利益关系, 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以宗教活动场所为主要游览内容的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 应当与宗教活动场所的风格、环境相协调。

  第二十六条 因城市规划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www. 30lawyer. com)、 构筑物的, 拆迁人应当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协商, 并征求有关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

 经各方协商同意拆迁的,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的房屋、 构筑物予以重建, 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按照被拆迁房屋、 构筑物的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第二十七条 公民进入宗教活动场所, 应当尊重宗教习俗, 遵守该场所的管理制度。

  第四章 宗教活动

 第二十八条 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 确需在场所外举行的, 应当事先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同意, 并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集体宗教活动应当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

  第二十九条 信教公民可以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按照本宗教的教义、 教规进行宗教活动,也可以按照本宗教的习惯, 在自己的住所进行主要由家庭信教成员参加的正常宗教活动。

  第三十条 非宗教团体、 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组织、 举行宗教活动, 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献。

  第三十一条 宗教团体、 寺观教堂拟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应当由市宗教团体向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意见, 拟同意的, 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不同意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宗教团体、 寺观教堂以外的组织以及个人不得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第五章 宗教教职人员

 第三十二条 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由宗教团体依据本宗教的全国性宗教团体制定的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办法认定, 在认定后的二十日内, 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天主教的主教由天主教的全国性宗教团体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宗教团体依照本宗教的有关规定解除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职身份的, 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 应当经本宗教的宗教团体同意后, 于十日内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六章 宗教出版物

 第三十五条 出版公开发行的宗教出版物, 按照国家出版管理的规定办理。

  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由宗教团体、 寺观教堂申请, 经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 并持审核同意文件向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经批准并办理准印手续后方可编印。

  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只限于宗教团体、 宗教活动场所内部发送。

  第三十六条 涉及宗教内容的出版物, 应当符合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 的规定, 并不得含有破坏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和睦相处, 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和睦以及宗教内部和睦, 歧视、 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 宣扬宗教极端主义, 违背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内容。

  第三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复制、 运送和散发非法入境的宗教出版物和其他宗教宣传品。

  第七章 涉外宗教事务

 第三十八条 宗教团体、 宗教活动场所、 宗教教职人员在与国外宗教组织和宗教人士开展友好往来和文化学术交流活动中, 应当坚持独立自主、 相互尊重、 互不干涉、 平等友好的原则;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对外经济、 文化等合作、 交流活动中不得接受附加的宗教条件。

  第三十九条 宗教团体邀请国外宗教组织和人员来访或应邀出访, 应当报请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 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 有关部门和非宗教团体在对外交往中涉及宗教事务时, 应当事前向宗教事务部门通报, 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外国人可以在本市宗教活动场所内参加宗教活动。

 外国人在本市集体进行宗教活动的, 应当在依法登记的寺观教堂内进行, 也可以在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指定的临时地点进行。

 外国人在临时地点集体进行宗教活动时, 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 市)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负责管理, 保障其合法的宗教活动。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在未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或未经宗教事务部门同意或指定的场所内进行宗教活动的, 由区县(自治县、 市)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及用于非法活动的物品; 情节严重的,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强迫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献或者向其摊派的, 由区县(自治县、 市)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 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其中情节严重的, 责令其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或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

  第四十五条 外国人违反本条例, 宗教事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违反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规定或者治安管理规定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行为的处罚, 法律、 法规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对宗教事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可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交往活动涉及宗教事务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 2006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1997 年 10 月 17 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7 年 11 月 1 日施行的 《重庆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全文仅供参考, 请以发文单位正式文本为准。)

篇七:重庆宗教四进

dquo;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倡议书与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感合集

  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感

 中国共产党 97 年的历史,就是一部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历史。在一个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背景下,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下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历史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广泛深刻的社会革命,也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才能建立一个新中国。新中国成立后,在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新社会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坚持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也就是推进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党带领人民开始了一场改革开发新的伟大革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社会革命。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去年召开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做了3 小时 26 分钟的重要报告,详细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精粹的部分,作为提纲、主干、核心内容的是精炼的“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

  作为一名基层公职人员,学习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心不免波澜产生自己的心得体会。一方面我是激动并自豪的,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重要变化,从原来讲的“物质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从解决“落后的社会生产”问题到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的巨大进步。另一方面我又心感负重致远,因为本身在基层工作,在这个离党最近的地方,只有更加认真努力学习十九大精神,自觉自主加强自我管理与监督,切实紧密联系群众,才能在思想上与党的宗旨保持一致,紧随党的脚步,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投身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洪流中,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倡议书

  全省宗教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坚定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场所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引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服务社会重要阵地的作用,现倡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具体倡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进宗教活动场所

 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是伟大祖国的象征,是中华民族大团结的集中体现。宗教活动场所是信教群众过集体宗教生活的场所,也是宗教教职人员联系、服务信教群众的场所。在宗教活动场所升

 挂国旗,是在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行动,有助于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激发爱国热情,培养爱国情操,弘扬爱国精神,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国家荣誉感,增强参与和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尊重爱护国旗,增强国旗意识,维护国旗尊严。

 (二)认真组织学习《宪法》、《国旗法》等相关规定,学习国旗知识和礼仪,学习国旗所承载的英雄先烈事迹,学习国旗所蕴含的爱国和奋斗精神,深刻理解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的重要意义。

 (三)有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要升挂国旗,在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及各宗教重要节日或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

 (四)举行升旗仪式时,参加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面向国旗肃立致敬、举止庄重,并可以奏国歌或唱国歌。

 (五)升挂国旗要选择场所适当位置,国旗与宗教标识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位置。列队举持国旗与宗教标识旗帜行进时,

 国旗应当在宗教标识旗帜之前。

 (六)依法正确使用国旗,不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有不尊重国旗的行为。

 (七)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要履行升挂国旗的神圣职责,接受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要把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作为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价指标。

 (九)有条件的宗教团体要升挂国旗,各宗教院校要继续完善和执行升挂国旗制度。

 二、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

 宪法和法律法规是全国人民的公约,让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入宗教活动场所不仅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社会良好秩序的要求,也是进一步普法,使全省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做到懂法、守法、依法的有效途径。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更加自觉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

 (一)宗教活动场所要组织学习《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

 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

 (二)宗教活动场所可举办法律讲座和咨询,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同时,有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可聘请有资质的律师作为场所法律顾问,依法维护场所合法权益。

 (三)宗教活动场所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教务活动及财产管理,维护宗教正常秩序,提高教务管理水平。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活动场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流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与各宗教教义教规有许多相近、相通和契合之处,在全省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推动宗教道德与中华传统美德的相促相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规章制度,坚持中国化方向,使之更加符合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和公民价值准则。

  (一)宗教活动场所内应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供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习。

 (二)宗教活动场所应通过讲经讲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阐释和宣传,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三)有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可组织公益慈善、社会服务等相关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信教群众的日常生活。

 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

 中国宗教根植于中华大地这片沃土,经过千百年发展,中国宗教文化已成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引导信教群众积极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形成于家为国、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

 (一)宗教教职人员应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籍,从中汲取营养,融会贯通,作为讲经讲道的重要

 内容。

 (二)各宗教院校要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重视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的学习。

 希望全省宗教界积极响应号召,根据各地实际开展活动,坚持中国化方向,促进各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爱国爱教,团结进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让中原更加出彩贡献力量!

篇八:重庆宗教四进

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十二五” 重点文化建设项目 滕新才

 陈兴贵

 主编 重庆民族乡 概况丛书 太和土家族乡

 本卷主编

 毛

 伟

  赵

 滟

  《重庆民族乡 概况丛书》 编委会 主

 任:

 谭建祥

 许亚非

 孙芳城 副主任:

 向远道

 王云生

 周晓波

 喻柏炎

 陈

 振

 崔广平 杨季冬 委

 员:

 任

 华

 孔

 刚

 夏龙江

 吴

 涛

 杨胜华

 何松涛 蒋

 明

 曾留全

 李

 波

 韩

 龙

 张立新

 黄宗武 黄

 勇

 胡

 枫

 谭建容

 谭连军

 宋安全

 赵

 荣 康和宝

 王海浪

 陈群根

 唐春浪

 万

 奎

 彭永国 聂志刚

 李广兵

 贾先富

 王见付

 伍先和

 陈

 勇 王文培

 邓

 红

 代乾波

 邓国胜

 雷

 波

 李忠季 安朝树

 刘加海

 文

 静

 汪胜明

 滕新才

 韩红宇 赵翔宇

 陈兴贵

 李

 霞

 李

 虎

 谭晓静

 袁

 瑛 王

 蓉

 周永健

 董素云

 陈永碧

 杜

 毅

 田晓波 赵亮亮

 赵

 滟

 毛

 伟

 曾

 毅

 叶礼群

 孙晓锦 傅国群 主

 编:

 滕新才

 陈兴贵 本卷主编:

 毛

 伟

 赵

 滟 参与本卷调研和初稿撰写:

 (排名不分先后)

 毛

 伟

 卢尉平

 台永霞

 刘一楠

 吴早琴

 杨

 霜 杨

 旸

 赵

 强

 赵

 滟

 柴丽娜

 翁

 柳

 袁路兮 覃

 贝

 谢永媚

 目

 录 总

 序………………………………………………………………………………向远道(7)

 前

 言………………………………………………………………………………………(9)

 第一章

 乡 情概述 ………………………………………………………………………(12)

 一、 民族渊源………………………………………………………………………… (12)

 二、 历史沿革………………………………………………………………………… (13)

 三、 地理环境………………………………………………………………………… (14)

 四、 自然与人文资源………………………………………………………………… (14)

 五、 社会经济与文化………………………………………………………………… (17)

 第二章

 经济发展 ………………………………………………………………………(24)

 一、 经济发展简介…………………………………………………………………… (24)

 二、 种植业…………………………………………………………………………… (25)

 三、 养殖业…………………………………………………………………………… (29)

 四、 商业贸易………………………………………………………………………… (30)

 五、 林业……………………………………………………………………………… (30)

 六、 传统手工业……………………………………………………………………… (32)

 七、 通讯运输业……………………………………………………………………… (34)

 八、 劳务经济………………………………………………………………………… (35)

 九、 民生工程建设…………………………………………………………………… (35)

 第三章

 社会发展 ………………………………………………………………………(37)

 一、 解放前的社会组织……………………………………………………………… (37)

 二、 现金的社会组织………………………………………………………………… (39)

 三、 主要社会问题…………………………………………………………………… (40)

 四、 社会保障………………………………………………………………………… (45)

 五、 社会关系………………………………………………………………………… (51)

  六、 移民安置问题…………………………………………………………………… (52)

 七、 和谐社会建设…………………………………………………………………… (53)

 八、 城乡 统筹………………………………………………………………………… (54)

 九、 新农村建设 ……………………………………………………………………(55)

 附 录…………………………………………………………………………………(57)

 第四章

 政治建设 ………………………………………………………………………(74)

 一、 政治历史变迁…………………………………………………………………… (74)

 二、 基层民主建设 …………………………………………………………………(81)

 三、 村建调整与村级干部 …………………………………………………………(83)

 四、 政府工作与行政职能 …………………………………………………………(87)

 五、 场镇建设与村务管理…………………………………………………………… (91)

 六、 民族乡 成立前后的一些问题反思……………………………………………… (95)

 附 录…………………………………………………………………………………(98)

 第五章

 风俗习惯………………………………………………………………………(100)

 一、 饮食……………………………………………………………………………(100)

 二、 住行……………………………………………………………………………(104)

 三、 服饰……………………………………………………………………………(107)

 四、 岁时节庆………………………………………………………………………(109)

 五、 婚姻家庭………………………………………………………………………(113)

 六、 人生礼仪………………………………………………………………………(118)

 第六章

 文化艺术………………………………………………………………………(133)

 一、 民间文学………………………………………………………………………(133)

 二、 民间歌舞………………………………………………………………………(142)

 三、 民间工艺………………………………………………………………………(151)

 四、 群众文化生活…………………………………………………………………(153)

 五、 文物古迹………………………………………………………………………(155)

 第七章

 科教卫生………………………………………………………………………(157)

 一、 教育……………………………………………………………………………(157)

  二、 传统科技………………………………………………………………………(162)

 三、 现代科技………………………………………………………………………(168)

 四、 医疗卫生………………………………………………………………………(169)

 附 录 ………………………………………………………………………………(171)

 第八章

 宗教信仰………………………………………………………………………(176)

 一、 自然崇拜………………………………………………………………………(176)

 二、 祖先崇拜………………………………………………………………………(179)

 三、 宗教活动场所…………………………………………………………………(181)

 四、 偶像崇拜………………………………………………………………………(185)

 五、 宗教神职人员…………………………………………………………………(186)

 六、 结

 语…………………………………………………………………………(192)

 附 录 ………………………………………………………………………………(192)

 第十章

 太和土家族乡 科学发展对策…………………………………………………(197)

 一、 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优势……………………………………………………(197)

 二、 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劣势……………………………………………………(199)

 三、 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对策……………………………………………………(201)

 后

 记……………………………………………………………………………………(204)

 总

 序 向远道 我国自古就是多民族统一国家, 五十六个民族共同缔造了伟大祖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

 重庆是中国西部唯一直辖市、 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和西南历史文化名城, 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 居住着土家族、 苗族、 蒙古族、回族等 55 个少数民族, 现有常住少数民族人口 1937109 人, 占全市总人口的 6.42%。

 辖秀山、 酉阳、 彭水、 石柱 4 个自治县和 1 个按民族自治地方对待的黔江区及 14 个民族乡。

 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 勤劳勇敢、 自强不息、 开拓创新的重庆各族人民和睦相处, 辛勤劳动, 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巴渝文化、 抗战文化、 民族文化和非物质文化, 而在渝东南民族地区“一区四县”和散居区 14 个民族乡的土家族、 苗族文化独具特色。

 根据国家民委关于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和“十二五” 发展规划和 《关于开展民族乡科学发展专题调研的通知》 的精神, 重庆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在先后组织编撰出版《重庆民族文化研究》、《重庆少数民族文化丛书》、《重庆世居少数民族•土家族卷》、《重庆世居少数民族•苗族卷》 等重点文化书籍的基础上, 把对重庆民族乡现状进行调查的工作委托给重庆三峡学院,学院组织专家学者们参酌国家民委出版的“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经典著作,经多方论证准备、 缜密组织实施和三易寒暑, 不辱使命地撰成《重庆民族乡概况丛书》 。

 在深入广泛调研的基础上, 他们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和认真负

  责的态度, 图文并茂地展示了重庆民族乡的资源环境、 经济发展、 社会现状、 科教卫生、 风土人情和文化艺术, 就民族乡的科学发展提出了实事求是的对策建议, 其中的真知灼见可助推民族地区和各族群众脱贫致富, 也能为和谐社会构建、 新农村建设和民族文化创新提供历史借鉴和智力支持,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没有研究就没有新出路。

 摸清历史与现状、总结成就与经验、 探索道路与未来成为当下解决重庆民族乡发展问题的关键, 也是促进民族地区社会文化事业进步的必然要求。《重庆民族乡概况丛书》 是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重庆三峡学院共同落实《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 的重要实践, 是政府部门和地方高校加强合作, 积极推动“十二五”文化建设的有力举措。

 作为先睹为快者, 我对推出此类成果甚为高兴。

 作为民族宗教工作者, 我对专家学者进行这样的调查研究十分支持,因为这与重庆市民宗委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扶持民族文化建设的目 标是“同归而殊途”。

 我们相信:《重庆民族乡概况丛书》 能重倡理论联系实际、 经世务须实用的学风和作风, 能为政府机关的政策制定和专家学者的学术研究提供资料和参考, 能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关注重庆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宗教工作。

 重庆少数民族的调查研究只是系统工程的一小步, 我们吁请民族工作者和研究者能更多关注社会和民生, 积极投身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大发展、 民族大团结、 民族文化大繁荣的事业中来, 共同促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于此识之, 是为序。

 2012 年 8 月 20 日

 前

  言

 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位于长江南岸的渝鄂边界, 距离县城永安镇 105 公里, 距离恩施市区 90 多公里, 东与兴隆镇、 龙桥土家族乡 毗邻, 南与湖北省鄂西土家族自治州恩施市板桥镇接壤, 西与云雾土家乡 相邻, 北与吐祥镇相接, 地理位置相对较偏。

 太和土家族乡 辖太和村、 太平村、 高桥村、尖山村、 良家村、 石板村、 石盘村、 金子村, 共 8 个村, 36 个村民小组, 乡政府驻太和村 3 组。

 1949 年以前, 太和地区属包子乡, 该乡 治所驻于搭伙坪。

 1949 年 12 月 3 日奉节县和平解放,12 月 19 日奉节县人民政府成立。

 太和乡在建国初期属朝阳区, 该区于 1949 年 12 月建立区公所,时辖吐祥、 朝阳、 永兴、 含瑞、 兴隆五个乡 。

 1961 年 6 月, 太和公社设立(由朝阳公社分出)。

 从1961 年 6 月太和公社由朝阳公社分出, 到 1992 年 8 月金子乡 并入太和乡与吐祥镇的 32 年里, 太和与朝阳一直被分隔为不同的行政区划。

 1962 年左右, 太和公社约有 5000 余人, 分为梭山、 太和、公平、 太平、 高桥、 岩坪、 尖山、 双梁八个村; 朝阳公社约有 1. 3 万余人, 分为谢坪、 良家、 松山、夔峡、 石板、 金子、 响水、 七山、 石盘、 中堂、 石笋、 黄林十个村。

 1968 年 5 月至 1978 年太和一直属于吐祥区革命委员会管辖。

 1978 年 7 月恢复吐祥区公所。

 太和公社管理委员会亦于 1980 年 12月成立, 太和乡 人民政府于 1984 年 4 月成立。

 1992 年 8 月建制调整前, 吐祥区公所辖白腊、 青龙、上庄、 范家、 马驿、 梅魁、 阳和、 云雾、 金子、 太和十个乡 政府和吐祥镇政府。

 建制调整时, 撤销金子乡并入太和乡 与吐祥镇。

 1992 年 8 月, 原金子乡 的金子、 七山、 石盘、 中堂、 旋风、 石板、 夔峡、 谢坪、 良家、 松山十个村并入太和乡 。

 至此, 现今太和乡 的管辖范围正式厘定, 太和乡 政府驻于太和坪。

 2003 年 4 月, 太和乡进行了行政村建制调整, 行政村被合并为四:

 太和行政村、 太平行政村、 高桥行政村、 尖山行政村。

 2009 年 3 月, 太和土家族乡正式成立。

 2011 年底, 我接到同学陈兴贵的电话, 谈及重庆三峡学院民族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正在组织老师和学生参与《重庆民族乡 概况丛书》 的田野调查和报告写作, 询问我是否有时间在 2012 年的暑假参加某一民族乡 的调查和报告写作工作。

 作为一个人类学的学习与研究者, 笔者自然倍感欣喜。其间经过多次协商, 笔者...

篇九:重庆宗教四进

04 年重庆市政府工作报告

  2004 年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

  ——2004 年 1 月 6 日在重庆市络和处置场。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 2 级及其以上标准的天数占全年 70%以上。

  加强防灾救灾工作。做好库区地质灾害治理三、四期项目前期工作,建成工程治理项目监测预警系统。加强三峡库区气象灾害监测。健全自然灾害群防群治和应急防灾预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实施地方清洁生产法规。鼓励采用节能、节水、节材的新工艺、新技术,减少污染,回收利用废水废气废物。开展生态型城镇、生态农业示范区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试点,建设农村家用沼气池 5 万户。

  坚持计划生育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查处人为破坏人口性别结构的违法行为。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申报,严禁乱占、滥用耕地,加强非农用地管理和调控。

  (六)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抓住全球科技进步和国际产业转移加快的有利时机,发展开放型经济,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力争利用外资实现突破性进展,全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 3.7 亿美元。优化引资环境,特别要在软环境建设上下更大的功夫。进一步实施“三个一百”引资工程。抓好香港瑞安集团改造化龙桥片区等重大引资项

 目。选择部分优势制造业、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城区改造等项目进行整体策划招商。吸引跨国公司来我市设立研发机构、地区总部、制造基地。注重发挥境内外招商代理作用。扩大金融、教育、物流、旅游等领域对外开放。继续办好“投资贸易洽谈会”、“高交会”等重大活动。

  力争外经外贸达到新水平,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 28 亿美元。实施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调动企业出口积极性。主动适应国家出口退税机制改革,落实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免、抵、退”税政策。加大对汽车、农产品出口支持力度。提高我市出口主打产品摩托车的科技含量,开发新品,稳定出口规模。提高资源性产品出口附加值。加强口岸建设,构建通畅、协调、高效的“大通关”环境。赋予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积极培育区县出口产业,促进重点出口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全面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以工程带动成套设备和劳务人员输出。办好中国重庆全球采购会,鼓励本地企业进入跨国公司全球采购体系。

  加强国内区域合作。抓住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机遇,跟踪落实渝港“9+1”、渝澳“8+1”合作计划。继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多方推介、联络和对接活动,加强与港澳台的合资合作与交流。尽快启动台商工业园区建设。巩固发展西南六省区市七方、长江沿岸城市经济联合与协作。全年引进内资 63 亿元。

  承办 2005’亚太城市市长峰会是我们“内聚人心促发展、外树形象交朋友”的一次重要机会。今年抓紧筹备工作,推动对外交往、市

 政建设,提高市民素质和政府城市管理能力,把“礼仪重庆、诚信重庆、知识重庆、魅力重庆”活动引向深入。

  四、力求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改革是发展的根本动力。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任务,勇于探索,敢于创新,以体制和机制上的比较优势赢得发展上的竞争优势。重点领域的改革要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深化以产权制度为重点的国有企业改革。大力推进国有独资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积极引导外资、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实施兼并破产,完成 20 户企业破产终结或职工安置,力争 20 户企业进入国家和市里破产计划。对已经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采取多种方式逐步降低国有股比例,按照现代企 0 业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四联、重钢等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步伐。支持在渝军工企业实施军民品分线经营。继续分离重点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

  加快垄断行业改革。推进电力、铁路、邮政、烟草等行业体制改革。完善江北机场属地化管理。加快水利体制改革,率先在渝西地区实行水务一体化。实行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经营。积极探索社会公益性项目市场化建设经营的新途径和新机制。

  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规范国有控股公司和大型国有企业授权经营制度。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企业经营考核体系和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扩大年薪制和期权奖励试点,采用市场化方式选聘企业管理者,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坚定不移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着力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使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法律未禁入的其他领域。认真落实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维权投诉工作,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建立技术、人才、信息、培训、法律等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市场原则设立投资担保基金,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有竞争力的私营企业做大做强。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 20%以上。

  (三)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征用办法,依法对农民给予补偿。逐年降低农业税税率,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严格实行村级报刊“限额制”和涉农收费“公示制”。继续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选择部分区县开展粮食风险基金由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试点。改革林业体制和林权制度,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继续推进供销社“两社两化”建设,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四)加快构建新型投融资体制。改革投资审批制度,分类实行审批、核准、备案制。继续培植和壮大交通、电力、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建设性投资主体,通过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划转、授权和专项资金拨付注入以及资产运作等多种方式,提高建设性投资公司的信用等级。要从政府层面举债为主,转变为以建设性投资集团作为企业向社

 会融资为主,从根本上改变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最终形成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领域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投资格局。努力改善工商企业投融资体制,建立和完善出资人自主决策机制,引导企业改善资本结构,提高信用等级,增强资产重组和融资能力。打造投融资金融平台,利用重庆对外资金融机构开放人民币业务等政策优势,争取外资金融机构来渝设立分支机构、外资银行入股市商业银行,争取组建重庆发展银行,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改组成果。大力发展银行卡业务。加快组建法人机构设立在渝保险公司,组建融资租赁公司。

  (五)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建设。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不断提高对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的保障能力。规范市与区县财政管理体制,调动区县发展经济和增收节支积极性。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财政支持力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进一步深化涵盖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财政各项改革。加强审计监督,逐步建立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机制,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六)构建与中心城市功能相适应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资本、土地、技术、信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建设,逐步形成以主城区为轴心、辐射长江上游地区的要素市场网络。重组市产权交易中心,促进企业产权流转和资产重组。加快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发展。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诚信社会,政府要率先垂范,

 从决策、执行、监督三大环节入手,建设诚信机关。加强企业信用建设,严厉打击恶意逃避银行债务、制假贩假和商业欺诈等行为,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欠税费等问题。继续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促进增加“三农”信贷投放。倡导市民遵纪守法,做诚信公民。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失信企业名单。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交易、正当竞争、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市场环境。

  五、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以更大的力度推进“科教兴渝”和“人才强市”战略,以更扎实的措施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以的精力解决好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千方百计为市民谋福利,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

  (一)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把科技创新工作重点放在科技成果产业化上。立足于解决行业和产业关键技术,构建技术创新平台、资源共享平台和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实施一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境保护、现代农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重视和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建设。

  (二)发展多层次教育。教育是现代文明的基石。推进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增强市民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实施“八大重点教育工程”。坚持把普及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加快酉阳、城口、巫溪等县“两基”

 攻坚;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改造中小学危房 50 万平方米。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加强重点中学和示范高中建设。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加快大学城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设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的职业学校。积极发展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各级财政要增加对教育的投入。结合城镇低保和农村扶贫,完善对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提供助学金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扩大教育国际合作,建立重庆教育国际交流中心和外籍教师服务中心。

  (三)加快构筑人才高地。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突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多层次、多形式、大规模开展人才培训,建设规模较大、结构合理、质量较高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广泛吸引海内外智力和优秀人才来渝创业。继续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活动,鼓励人才到少数民族地区、三峡库区、贫困地区工作。

  (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促进文化创新,多出文化精品,提供优质文化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增加文化事业投入,提高公益性文化事业面向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完善文化产业政策,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以转换机制、面向市场为重点增强经营性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

 力。加快重庆大剧院、科技馆、图书馆、会展中心等十大社会文化事业项目建设,确保三峡博物馆建成并布展。继续抓好基层文化队伍和“两馆一站”、区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设施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地方传统文化资源,加大文物保护特别是三峡库区文物保护工作力度。

  (五)推进卫生和体育发展。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目标管理,以非典型肺炎等重大传染病、地方性多发病、库区水源性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药品卫生监督为重点,加大投入,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切实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实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保障工程,开展对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提高卡介苗、麻疹疫苗等“五苗”接种率,加大结核、地氟病等防治力度。加强对艾滋病知识宣传、防治和监控,对家庭困难的患者实行财政资助。注重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西医结合治疗的研究及应用。促进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确保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建成并投入使用。承办好“中国亚洲杯”足球赛重庆赛区比赛。实施“两江四岸健身长廊工程”。推进体育设施投资、经营主体多元化。

  (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思想道德建设为中心环节,弘扬“红岩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更加富有成效地开展“四进”社区、职业道德标兵、“美德在农家”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功能,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搞好科普工作,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

 方式。

  增强民族团结,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扩大对台交流,加强海外联谊。搞好国防教育,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活动。继续关心和重视老龄、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工作。做好人防、统计、档案、保密、修志、气象、地震等各项工作。

  (七)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各级政府一号“民心工程”,力争当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略多于新增劳动力和新增失业人员。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财政对就业和再就业投入,全面落实再就业小额贷款、税费减免、专项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坚持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增长,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第三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政府出资开发的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解决“4050”人员就业难问题。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加强再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动力市场建设。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力争大、中专毕业生当年就业率分别达到 90%和 95%以上。做好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工作。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

篇十:重庆宗教四进

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宗教活动场所 第三章 宗教教人员第四章 宗教团体 第五章 宗教活动 第六章 宗教出版物 第七章 宗教对外交往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根据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结合重庆市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宗教事务管理适用本条例。

 国家机关、 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公民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维护宗教团体、 宗教活动场所、

  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禁止利用宗教进行违法活动。

  第五条 市和区(市)

 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宗教事务的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有关部门按其职责范围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二章 宗教活动场所

  第六条 本条例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 宫观、 清真寺、 教堂及其他固定处所。

 第七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按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 的规定, 向市或区(市)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

 第八条 宗教活动场所由该场所的民主管理组织自主管理, 其合法权益和该场所内的正常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预。

 第九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成立管理组织, 其成员由民主选举产生, 实行任期制。

 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实行民主管理, 接受信教公民、 宗教团体和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监督。

 第十条 公民进入宗教活动场所, 应尊重宗教习俗, 遵守该场所的管理制度。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进行卜卦、 算命、 看相、 求签、 驱鬼等活动。

 第十一条 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接信教公民自愿捐献的布施、 乜贴、 奉献。

 第十二条 宗教活动场所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营销售宗教用品、 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 可依法兴办经济实体。

 第十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常住和暂住人员, 应按户籍管理规定办理户籍登记, 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使用的土地、 山林、 房屋等, 根据权属由该场所或者其隶属的宗教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证书, 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因国家建设需征用或拆迁宗教活动场所场所管理使用的土地、 山林、 房屋等, 应征得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和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 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范围内建筑施工, 设立商业、 服务网点或举办陈列、 展览, 拍摄电影、 电视片等活动, 必须征得该场所管理组织和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 再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六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改建和扩建, 应条例国家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及有关法律、 法规, 并报市或区(市)

 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或者位于风景名胜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 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管理、 保护文物和环境, 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 监督。

 第十八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终止、 合并, 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 其财产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宗教人员

  第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宗教教职人员是指天主教的主教、 神甫、 修士、 修女, 基督教的牧师、 副牧师、 长老、 传道员, 佛教的比丘、 比丘尼, 道教的道士、 道姑, 伊斯兰教的阿訇,以及宗教团体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条 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须经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考查, 按各宗教团体的规定认定, 由市或区(市)

 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登记发证。

 第二十一条 宗教教职人员放弃或被市宗教团体取消宗教教职人员身份时, 由原登记发证部门收回并注销宗教教职人员证书。

 第二十二条 宗教教职人员证书不得涂改、 转记、 伪造、 销售。

 无有效的宗教教职人员证书的人员, 不得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进行宗教活动和教务活动。

 第二十三条 宗教教职人员有下列权利:

 (一)

 依法从事宗教活动和教务活动;

 (二)

 参与所在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

 (三)

 接受宗教教育, 从事宗教学术研究和交流。

 第二十四条 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

 (二)

 接受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管理;

 (三)

 保护寺观教堂的建筑、 文物、 设施和自然环境。

 第二十五条 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第四章 宗教团体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宗教团体是指信教公民依法组建的天主教爱国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佛教协会、 道教协会和伊斯兰教协会等宗教组织。

 第二十七条 宗教团体依照国务院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向市或区 (市)县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并报上一级人民政论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宗教团体备法人资格的应进行法人登记。

 第二十八条 宗教团体有下列权利:

 (一)

 维护信教公民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指导和监督所属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活动;

 (二)

 认定和管理本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及其他人员;

 (三)

 依法对所属房屋、 财产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自主支配经济收入;

 (四)

 依法兴办经济实体;

 (五)

 按照本宗教团体规章收取会费。

 第二十九条 宗教团体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 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

 宣传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三)

 教育信教公民爱国守法, 和睦相处;

 (四)

 开展培训活动, 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素质;

 (五)

 协助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搞好宗教事务管理。

 第五章 宗教活动

  第三十条 本条例所称宗教活动是指信教公民按照宗教传统和仪轨进行的正常宗教活动。

 第三十一条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以及按宗教习惯在教徒自己家里进行的拜佛、 诵经、 烧香、 礼拜、 祈祷、 讲经、 讲道、 弥撒、 受洗、 受戒、 过宗教节日、 终傅、 追思和应邀进行传统的宗教礼仪性服务等下沉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 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 群众性宗教活动必须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 由宗教教职人员或宗教团体认可的人员主持。

 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团体以外不得传教布道、 化缘募捐、 散发宗教宣传品, 不得设置佛像、 神像、 功德箱收取供奉和布施以及其他借教敛财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一切宗教活动必须在国家法律、 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国家统一、 民族团结、 社会安定, 损害公民身体健康, 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六章 宗教出版物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所称宗教出版物是指经国家批准出版的宗教经典以及阐释经典、教规、 教义的专著, 宗教活动专用的音像制品、 电子出版物和宗教团体、 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编印的经像书刊。

 第三十六条 宗教经典以及单释经典、 教规、 教义的专著和宗教活动专用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必须经国家批准的有关专业出版社出版, 由国家批准的书刊印刷企业印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发行和销售。

 第三十七条 宗教团体、 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编印经像书刊, 由宗教团体、 宗教活动场所申请, 经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 报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定, 并按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内部准印手续。

 第三十八条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内部使用和编印的经像书刊只限于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内部发送, 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和销售。

 第三十九条 涉及宗教经书、 曲籍、 教规、 教义内容的出版物的出版、 印刷、 发行,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出版、 印刷、 复制、 转运和散发非法入境的宗教出版物和其他宗教宣传品。

 第七章 宗教对外交往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宗教对外交往是指本市宗教界与国外宗教界的交往和宗教文化学术交流活动。

 第四十二条 宗教团体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 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

 第四十三条 外国人在本市参加宗教活动, 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 。

 第四十四条 宗教团体、 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外国宗教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 宗教团体邀请国外宗教组织和人员来访或应邀出访, 应报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 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 经贸、 科技、 文化、 教育、 卫生、 体育、 旅游等部门和非宗教团体在对外交往中涉及宗教事务时, 应与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联系,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犯信教公民、 宗教教职人员、 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合法权益的, 受到侵犯的当事人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依法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机关应依法对侵权单位和个人予以制止和处罚。

 第四十八条 未经依法登记, 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 由乡 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或区(市)

 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其停止活动, 拒不停止活动的, 由区(市)

 县人民政府予以取缔。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由区 (市)

 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其停止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及用于非法活动的物品, 并可处以其非法所得 5 倍以下的罚款:

 (一)

 在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外传教布道、 化缘募捐、 散发宗教宣传品的;

 (二)

 无有效的宗教教职人员证书, 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进行宗教活动和教务活动的;

 (三)

 涂改、 转让、 伪造、 销售宗教教职人员证书的;

 (四)

 在非宗教活动场所收取供奉、 布施或进行其他借教敛财活动的。

 第五十条 非法出版、 印刷、 发行和销售宗教出版物的, 由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复制、 转运和散发非法入境的宗教出版物和其他宗教出版物和其他宗教宣传品的, 由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十一条 外国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 和本条例规定的, 由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造成经济损失的, 须依法予以赔偿; 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对当事人追究行政责任;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有关规定处罚; 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可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市宗教界与台湾、 香港、 澳门宗教界的交往活动, 参照第七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宗教事务管理人的罚没收入按《重庆市罚款和没收财物管理条例》 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自 1 99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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