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办法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 -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办法 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推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有关制度落到实处,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考核组织考核工作在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若干考核工作组,党委宣传部做好相关组织安排工作。
第二条 考核对象 以各二级党组织为主体,相关部门职能纳入所在二级党组织一并考核。
第三条 考核时间 每年开展 1 次,一般于年底或下一年初进行。
第四条 考核内容依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和当年度《意识形态安全专项工作方案》,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思想理论武装、阵地建设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详见《二级党组织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清单》(附件)。
第五条 考核方法考核工作坚持年度考核和专项检查相结合,自查和上级检查
- 3 - 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六条 考核程序 1.自查自评。各二级党组织对照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自评,逐项打分、得出总分,并按照考核项目顺序整理好相关佐证材料。在此基础上,形成各二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含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要求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言简意赅,篇幅不超过 3000 字。
2.集中检查。程序一般为: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材料、实地查看、考核工作组打分。
第七条 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 90分以上为优秀,70-89 分为合格,69 分以下为不合格。出现一例负面清单,则年终考核直接为“不合格”。
第八条 负面清单 1.意识形态工作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2.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3.对所管理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理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4.管辖范围内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因处置
- 4 - 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编写的教材、课题研究和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处置不力的。
6.丧失对管辖范围内网站等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控制权,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处置不力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处置不力的。
8.对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办学等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政治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9.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九条 考核结果运用 1.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纳入学校对各二级党组织、相关部门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班子成员、相关中层干部个人考评、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该二级党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该年度的评优评先。
3.对各二级党组织、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反馈并督促整改,对存在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 5 - 第十一条 原《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不再施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清单(二级院部党组织)
2.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清单(机关党组织)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参考格式
- 6 - 附件 1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清单(二级院部党组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事项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1.组织领导(30 分)
1.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组成人员;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主体职责。(2 分)
1.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材料;(1 分)
2.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分工。(1 分)
2.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总结。(4 分)
1.二级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各 2 分)
3.年度至少专题研究 1 次意识形态工作。(2 分)
1.党政联席会议记录(2 分)
4.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组织生活会评议内容。(4 分)
1.述职报告;(2 分)
2.组织生活会材料。(2 分)
5.每年对负责领域进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至少 1次。配合学校每季度上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每季度提供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表。(4 分)
1.分析研判报告及相关材料。(2 分)
2.季度风险点排查表。(宣传部提供得分,2 分)
6.对上级巡察中发现的意识形态问题认真落实整改。(4 分)
1.巡察整改报告。(巡察办提供得分,4 分)
7.每半年向学校党委专题汇报 1 次意识形态工作。(4 分)
1.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2 分)
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总结。(2 分)
8.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精神。(2 分)
1.二级党组织工作记录。(2 分)
- 7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事项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9.及时有效处置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完善相关措施。(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4 分)
2.思想理论武装(30 分)
1.二级党组织(联系部门)政治学习情况。(6 分)
1.学习记录本(工作月每月学习一次,少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2.《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6 分)
1.年度学习清单(宣传部提供得分。二级党组织横向排名前 30%,6 分;前 70%,4 分;后 30%,2 分)
3.二级党组织巡学旁听情况。(4 分)
1.巡学旁听相关材料(材料、分数由宣传部提供)
4.将意识形态专题教育纳入师生日常教育。(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二级党组织提供,4 分)
5.将意识形态专题教育纳入学生骨干培训重要内容。(2 分)
1.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二级党组织提供,2 分)
6.“三全育人”实施情况。(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4 分)
7.加强少数民族学生、信教师生、重点人等特殊人群思想政治教育。(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4 分)
1.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制定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6 分)
1.相关教育记录台账;(2 分)
2.落实《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听课制度》情况;(2 分)
3.执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情况。(2 分)
2.严格进行网络课堂意识形态审查,严把教材编写、引进、选用政治关。(4 分)
1.网络课堂意识形态审查情况材料;(2 分)
2.教材选用审批表。(2 分)
3.举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报批报备情况。(4 分)
1.相关 OA 审批流程。(4 分)
- 8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事项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3.阵地建设管理(32 分)
4.校园公共部位宣传横幅、竖幅、大型喷绘、海报张贴、展板、电子屏等使用审批情况。(2 分)
1.相关 OA 审批流程。(2 分)
5.各类展览活动、文艺展演活动等群体性活动提前审批。(2 分)
1.相关审批材料。(2 分)
6.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对自办媒体进行备案、年审和发布前审核。(6 分)
1.有自办媒体(2 分)
2.新媒体备案、年审情况;(2 分)
3.新媒体内部审核流程。(2 分)
7.二级党组织(联系部门)网站建设情况。(2 分)
1.提供网站页面。(2 分)
8.宣传阵地建设情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覆盖情况。(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4 分)
9.了解掌握学校信教师生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4 分)
4.队伍建设(8 分)
1.组织开展思政课教师培训研修,每学期不少于 1次。组织开展其他专业课教师“课程思政”专题培训。(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4 分)
2.师生信息员(舆情管理员)队伍建设(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4 分)
总
分
- 9 - 附件 2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清单(机关党组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事项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1.组织领导(30 分)
1.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组成人员;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主体职责。(2 分)
1.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材料;(1 分)
2.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分工。(1 分)
2.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总结。(4 分)
1.二级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各 2 分)
3.年度至少专题研究 1 次意识形态工作。(2 分)
1.党政联席会议记录(2 分)
4.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组织生活会评议内容。(4 分)
1.述职报告;(2 分)
2.组织生活会材料。(2 分)
5.每年对负责领域进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至少 1次。配合学校每季度上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每季度提供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表。(4 分)
1.分析研判报告及相关材料。(2 分)
2.季度风险点排查表。(宣传部提供材料、得分,2 分)
6.对上级巡察中发现的意识形态问题认真落实整改。(4 分)
1.巡察整改报告。(巡察办提供得分,4 分)
7.每半年向学校党委专题汇报 1 次意识形态工作。(4 分)
1.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2 分)
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总结。(2 分)
8.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精神。(2 分)
1.二级党组织工作记录。(2 分)
9.及时有效处置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完善相关措施。(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4 分)
- 10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事项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2.思想理论武装(38分)
1.二级党组织(联系部门)政治学习情况。(6 分)
1.学习记录本(工作月每月学习一次,少一次扣1 分,扣完为止)
2.《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6 分)
1.年度学习清单(宣传部提供得分。二级党组织横向排名前 30%,6 分;前 70%,4 分;后 30%,2分)
3.二级党组织巡学旁听情况。(4 分)
1.巡学旁听相关材料(材料、分数由宣传部提供)
4.将意识形态专题教育纳入党校、党员干部培训重要内容。(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组织部提供,4 分)
5.将意识形态专题教育纳入新入职教职工培训重要内容。(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人事处、相关部门提供,4 分)
6.将意识形态专题教育纳入辅导员、团委及学工部门工作人员教育培训重要内容。(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学工处、团委提供,4 分)
7.将意识形态专题教育纳入学生骨干培训重要内容。(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学工处、团委提供,4 分)
8.“三全育人”实施情况。(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4 分)
9.加强信教职工、重点人等特殊人群思想政治教育。(2 分)
1.相关佐证材料(2 分)
- 11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事项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3.阵地建设管理(32分)
1.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制定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6 分)
1.落实《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听课制度》情况;(2分)
2.执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情况。(2分)
3.教学督导相关佐证材料。(2 分)
2.举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报批报备情况。(2 分)
1.相关 OA 审批流程。(2 分)
3.校园公共部位宣传横幅、竖幅、大型喷绘、海报张贴、展板、电子屏等使用审批情况。(2 分)
1.相关 OA 审批流程。(2 分)
4.各类展览活动、文艺展演活动等群体性活动提前审批。(2 分)
1.相关审批材料。(2 分)
5.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对自办媒体进行备案、年审和发布前审核。(6 分)
1.有自办媒体(2 分)
2.新媒体备案、年审情况;(2 分)
3.新媒体内部审核流程。(2 分)
6.二级党组织(联系部门)网站建设情况。(2 分)
1.提供网站页面。(2 分)
7.制定完善学生社团成立审批、年检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指导教师监管责任,特别是明确思想政治类、志愿公益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为中共党员,加强对各类学生活动的指导和管理。(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团委提供,2 分)
- 12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事项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8.了解掌握教工信教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2 分)
9.审核把关科研项目主题内容以及合作方资金来源、合作目的、出版物等。(2 分)
1.相关佐证材料。(2 分)
10.加强出国(境)人员行前教育和境外师生管理,审批外籍学者、外籍教师。(2 分)
1.相关佐证材料。(2 分)
总
分
- 13 - 附件 3
意识形态工 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XXX 学院党支部 XXXX 年 X 月 X 日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具体请对照要检查 几个 方面内容,逐一进行总结梳理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存在的问题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整改措施
(盖
章)
篇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依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平安。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合全局力气,推动信访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显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指责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务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组(支部)分管领导是干脆责任人,帮助党组(书
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依据工作分工,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党组(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信访局党组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支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其次章党组(支部)主要责任
第八条仔细实行党中心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严守组织纪律和宣扬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心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心保持高度一样。
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务、重要状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支配,维护意识形态平安。党组(支部)至少每半年专题探讨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刚好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状况并提出建设性看法。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状况,统一思想相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平安,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党组(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化培训,增加责随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牢牢驾驭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肃穆处理。
第三章监督考核
第十四条局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纳入对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党组(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心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开展思想舆论宣扬和责任追究的状况。
第十五条党组(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
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六条每年年底前,局党组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运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状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组(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心或者上级党组织支配部署的重大宣扬教化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务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反党章、党的确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出现严峻问题的。
(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
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制度言论,造成严峻影响和后果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峻后果的。
第十九条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赐予通报指责;情节严峻的,进行调整处理。
其次十条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赐予指责教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赐予通报指责;情节严峻的,赐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其次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干脆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担当主要领导责任,参加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担当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看法而没有被接受的,不担当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确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平安。社区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
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仔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扬、文明创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工作原则
根据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依据工作分工,根据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支部及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的监督检查范围。党支部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探讨意识形态工作。
(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主动发挥社区宣扬优势,整合现有宣扬手段,加强宣扬阵地管理。充分利用党建网、微信公众号、LED 电子宣扬屏,主动开展意识形态宣扬。开展社会主义主流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正面宣扬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仔细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社区支部理论学习,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心
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结、引导、服务党内外群众。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化活动加强对社区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化培训。
(五)加强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扬为主,开展好党中心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宣扬。宣扬好党的路途方针政策,做好实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宣扬。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扬教化,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率。对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要敢于触及、主动引导,刚好发出权威声音,作出有劝服力的回答,防止负面炒作、制造事端,确保在社区队伍不出现与党中心不一样的杂音噪
四、组织领导
充分相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支部成立意识形态领导小组。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显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指责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务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扬的领导是干脆责任人,帮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据工作分工,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各办公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则
要坚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驾驭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加强对意识形态组织的领导
(1)成立以党委书记刘明宇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维护意识形态平安,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扬委员余永福同志详细负责、党委其他成员依据工作分工,合力
抓好各村(居)委及各部门人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党委书记带头仔细履行职责,针对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提出有针对性、有可行性的得力举措。
(3)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 6 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2、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根据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需事先经过本单位党组织批准,报市委宣扬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
(2)做好意识形态宣扬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不是宣扬部门一家之事,不能让宣扬部门单打独斗,必需坚持一盘棋、形成大合唱。党委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指导和推动我镇各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融入各自工作,推动意识形态与实际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条战线各个部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履责。
3、加强意识形态队伍的管理
(1)主动开展自查活动。通过指责与自我指责活动,了解和相识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与教化,仔细贯彻党的理论和路途方针政策,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化培训,并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
(2)主动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学问分子交挚友,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常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学问分子沟通联系的渠道。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督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党委要定期向上级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状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运用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根据中心《实施方法》第十条所列的 10 项情形,严格追查问责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必需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不作为慢作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肃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对党中心或者上级党组织支配部署的重大宣扬教化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众性事务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反党章、党的确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旅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峻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峻错误导向的;
(7)丢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扬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限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出现严峻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讲坛论坛和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峻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峻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