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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制度管理制度集锦7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3-07-24 14:25:06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制度管理的制度第1篇一、服从1、严格遵守学校及生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推诿、不敷衍。2、对上级领导交代的工作,积极主动,按时无条件地完成。二、责任1、尽职尽责,把自己辖区的每一间宿舍按照准军事化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制度管理制度集锦7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制度管理制度集锦7篇

关于制度管理的制度 第1篇

一、服从

1、严格遵守学校及生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推诿、不敷衍。

2、对上级领导交代的工作,积极主动,按时无条件地完成。

二、责任

1、尽职尽责,把自己辖区的每一间宿舍按照准军事化管理的标准真完成,达到全天迎接检查和参观的标准。

2、有效地进行学生宿舍管理指导工作,工作中不断创新,不断总结,主动自觉,不等不靠,百分之百地完成好本职工作。

3在作息时间内,不脱岗,睡岗,学生午休、冲凉、晚寝时逐室巡视,并认真写值班、交接班记录。

4、安排、组织好学生的就餐、就寝、冲凉等学生的日常工作。善于管理、敢于管理,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就餐、就寝及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服务

1、对每一位学生奉献出爱心,了解掌握每一位学生的具体情况(如学习情况、家庭情况、身体情况、思想情况等)

2精心照顾幼儿一日生活,及时提供给幼儿足够足量的水、饭、菜。

3做好宿舍卫生的清洁、整理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学生宿舍内的学生日常生活用品及学生服装的换洗、晾晒工作。

4、做好学生的分餐,消毒工作。工作认真、细致、不漏项。

5、注重纠正幼儿挑食、偏食现象。教育幼儿吃饭不说话不打逗,注意力集中、不撒饭,保持桌面、地面、身上干净。

6、让幼儿养成良好的习惯饭前饭后要洗手。

7、户外活动前后,注意提醒幼儿并帮助能力差的幼儿穿脱衣服、鞋子、扣好纽扣、系好鞋带,保持幼儿仪表整洁。

8、及时清洗被幼儿大小便污染的衣物,并及时与家长联系或是学校备用的衣服,为幼儿换上干净的衣服。

9、根据天气的变化,注意每一位幼儿的情况,如有身体不适、发烧的情况及时处理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10、要随时保持教室内外以及所负责管辖的卫生区内的卫生。

四、物品管理

1、要保管好教室内的所有物品,并摆放整齐、卫生保持好。

2、对幼儿实行一人一巾一杯制,妥善保管,幼儿巾杯要做好记号。

3、保管好幼儿玩具、文具及衣物防止用错或丢失。

4、每天下班前,管好门、窗、水、电,发现不安全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5、带领幼儿管理好本班内的各种物品。

6、清扫卫生区时所用的水碱净,消毒液,用时注意安全,用后及时交回教室。

五、育人

1、注意培养学生的自律、自理能力,鼓励、支持学生参与宿舍的管理。

2、指导、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纪律、卫生、生活习惯。

3、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为祖国而学习的远大理想。

六、安全

1、生活老师要认真负责学生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行为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健康安全)

2、学生早晨到校后、中午就餐、及下午放学时生活教师逐室清点人数并认真记录。

3、每日清查辖区各教师、寝室的水电,设备,如有不安全隐患,及时登记、上报。

4、对患病学生及时送校医处就诊,并登记上报。

5、教育学生不攀爬楼梯扶手、阳台护栏,不在楼道、宿舍内追逐、打闹。

6、对外来人员进入生活区应主动询问,禁止外来人员进入生活区.。

关于制度管理的制度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克莱斯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可由会计兼任。在没有专职审计人员之前,审计员可由总经理兼任。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八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九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二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
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六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七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
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一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二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三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五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七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八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九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章、处罚办法

第四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制度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关于制度管理的制度 第3篇

为了工地食堂能够充分保障全体职工用餐的质量,减少浪费以及方便食堂日常管理,制定如下办法:

1、食堂将采取储存卡充值,就餐时刷卡计费方式。

2、由于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故采取定费购买、人员有调动(离场或进场)必须到食堂进行登记。

3、实行每人一卡,实名登记,为确保食堂准备用餐数量以免造成浪费(比如,施工人员100人,食堂做的饭菜量只有60人,给施工人员就餐带来不便)充值后每人每天限最低刷卡数额为每人每天20元。

4、为满足就餐人员工作需要,做好服务,确保午餐和晚餐荤素搭配,至少六个菜以上,考虑工地施工作业人员来自不同地域,各个班组及时与食堂管理人员沟通,可按南北差异和民族习俗提供适当的菜品。

5、每天早晨食堂将午餐和晚餐的菜单张贴在公示栏上,就餐人员可及时查询餐卡中余额并及时充值,如餐卡丢失请到食堂进行挂失并补发,保证每人一卡实名登记,不允许转让。

关于制度管理的制度 第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鉴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鉴。

第五章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账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账。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账,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账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关于制度管理的制度 第5篇

1、及时了解当天的餐桌预订情况及餐厅服务任务单,并落实安排好餐桌。

2、接受客人的临时订座。

3、负责来餐厅用餐客人的带位和迎送接待工作。

4、仪容整洁,不擅离岗位。

5、根据不同对象的客人,合理安排他们喜欢的`餐位。

6、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饭店设施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餐厅主管反映。

7、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餐厅参观和衣着不整的客人进餐厅就餐。

8、保证地段卫生,做好一切准备。

9、在餐厅客满时,礼貌地向客人解释清楚。并热情替客人联系或介绍到本酒店其他餐厅就餐。

服务员岗位职责:

1、按照规格标准,布置餐厅和餐桌,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

2、确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

3、按服务程序迎接客人入座就席,协助客人点菜,向客人介绍特色或时令菜点。

4、仪容整洁,不擅自离岗。

5、勤巡台,按程序提供各种服务,及时收撤餐具,勤换烟盅。擅于推销酒水饮料。

6、开餐后,搞好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内容,如:食品的制作方法等。

8、做好餐后收尾工作。

跑菜员岗位职责:

1、做好营业前洁净餐具、用具的卫生入柜工作,保证开餐时使用方便。

2、准备好开餐前各种菜式的配料及走菜用具,并主动配合厨师出菜前的工作。

3、了解菜式的特点、名称和服务方式,根据前台的时间要求、准确、迅速地将各种菜肴送至前台。

4、了解结帐方式,妥善保管好订单,以便复核。

5、协助前台服务员做好餐前准备、餐后服务和餐后收尾工作。

6、协助厨师长把好质量关,如装盘造型、菜的冷热程度等。

7、协助前台服务员,沟通前后台的信息。

一、扣分制度: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

2分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

2分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

2分

4、不注意卫生,随地吐痰,丢弃杂物者。

2分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2分

6、当班时打盹睡觉者。

4分

7、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

2分

8、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

4分

9、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

2分

10、对客人服务礼貌不到位者。

3分

11、对个人仪容、仪表不认真对待。

2分

12、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

2分

13、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

5分

14、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

3分

15、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

5分

16、当班时间看杂志或无故串岗而怠工者。

2分

17、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

2分

18、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

1分

19、在营业场所奔跑者。

2分

20、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5分

21、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

2分

22、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

3分

23、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

2分

24、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

2分

25、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

2分

26、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

1分

27、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分

28、当班时间聚堆聊天。

2分

29、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

3分

30、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

2分

二、有下列过失之一者,视情节严重,将受到10分以上罚款。

1、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2、酗酒、赌博、打架者。

3、擅自张贴或涂改酒店通告或指示者。

4、蓄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者。

5、工作差或服务欠佳,受到客人投诉者。

6、发表虚假或诽谤性言论,从而影响客人或酒店同事的声誉者。

7、营业期间无正当理由早退者。

8、私自领用客人存酒据为己有者。

三、奖励制度:

1、忠于职守,对工作认真负责,为本部门树立良好信誉,在每月总结中突出的优秀者。

10分

2、努力工作为本部门的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者。

20分

3、为保护本部门的财产及人员安全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者。

40分

4、讲诚信,拾金不昧者。

5—10分

5、工作出色经常得到客人、同事、上司表扬者。

5分

以上所有条例按当时情况酌情处理,每扣1分为人民币5元,望各位同事认真对待,如有补充或更改之处将另以书面通知。

关于制度管理的制度 第6篇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关于制度管理的制度 第7篇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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