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8篇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调研与建议酒仙桥街道王铁凝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管理重心的不断下移,社区已经成为开展各项社会工作的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调研与建议 酒仙桥街道 王铁凝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城市管理重心的不断下移,社区已经成为开展各项社会工作的主要阵地, 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主战场, 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 。
在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中, 和谐社区建设摆上了 重要议程,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更成为重要课题, 值得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索。
社区工作者在推进经济发展、 社会进步, 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建设一支数量充足、 结构合理、 素质较高、 业务精通、 服务到位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队伍是构建和谐社会、 建设和谐社区的基本要求, 同时也是大力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近日 , 就我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行了 专题调研, 报告如下: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 社区工作者在建设和谐社区、 星级社区, 社区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发挥了 积极的作用, 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和“纽带”, 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党和政府为民服务的形象。因此, 社区工作者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 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是社区建设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 对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到城市最基层具有战略性意义。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核心, 社区工作的本质主要是做人的工作, 强调尊重人的权利和人格、 满足各类人群的需求, 用平等、 友爱、 热情的服务给千家万户 带来温暖。
因此, 社区工作者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文化水平、 广博的知识和多方面的技能, 具有处理日 常琐碎事务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其次,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 建设和谐社区的内在要求。
随着城市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 社会生活也发生了 深刻变化, 这些变化必然要反映和渗透到社区生活中来, 从而使社区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
当前社会转型、 经济调整的关键时期, 社会阶层价值取向的分化,
极易引 发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社区作用发挥好了 , 有助于推动社会和谐文化、 关爱文化的建设和道德秩序的构建, 营造诚信友爱的良好社会氛围, 社区在调处社会矛盾和纠纷中, 能够起到减震器作用, 也可以避免政府与不同利益群体间的直接对立,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 解决在最初的萌芽阶段。
通过社区开展各类服务帮扶困难群体、 边缘群体, 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达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因此, 社区工作者队伍将成为党和政府解决社会问题、 钝化社会矛盾、 增进社会团结、 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依靠力量。
第三,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健全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的积极因素。
二、 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状 酒仙桥街道自 2009 年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以来, 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 街道工委办事处的领导、 支持下, 立足实际, 积极创新, 在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 突出成绩。
( 一)
队伍年纪轻, 综合素质高, 工作能力强。
为了 提高社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促进社区和谐、 发展与稳定, 通过市、 区两级政府公开招聘, 截止到 2010 年 7 月 底, 面向社会新招录大学生 27 名 , 平均年龄只有 25 岁, 社区干部总数达到 201 人, 20%以上为大专学历, 平均年龄 40 岁。
这支复合型的社区干部队伍为建设和谐酒仙桥、 和谐社区配备较强了的组织和干部保障。
( 二)
进入角 色快, 创新意识强, 取得成绩大。
几年来, 酒仙桥街道工委、 办事处充分把握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有利契机, 从干部队伍的基础环节、 组织机构入手, 推动了 社区建设的整体迈进。
依法民主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干部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 积极开展无职党员 设岗定责活动,党组织的凝聚力、 战斗力明显增强, 促进了 居民文明素质的提高。
三、 社区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几年来, 在推动社区和谐发展的过程中, 社区干部队伍的年轻化、 知识化、 专业化的建设取得了 明显进步, 但是与城市快速发展的形势和构建和谐社区工作的需要相比, 社区工作者
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 一)
兼职社区工作者队伍过于松散, 参与志愿服务的意识还不够强。
兼职社区工作者人才济济, 资源丰富, 但是目 前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将之合理地整合, 其作用远远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
现代都市人行为的功利性倾向导致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公益工作热情不高。
( 二)
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 工作任务过重。
社区专职工作者中相当部分是下岗、 失业人员 , 家庭收入拮据, 且正处中年, 家庭经济负担较重。
目 前, 社区居委会为自 治组织,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收入还只能以补贴的形式出现, 其收入水平虽然较过去有所提高, 但横向相比收入仍然偏低。
他们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除了 本职工作之外, 来自 各个层面、 各个部门, 经常性的、 临时性的工作难以计算。
大家形象地比喻:“下面一根针, 上面千条线。
” 这种状况既影响了 社区服务站功能的发挥,对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良性发展也有一定的阻碍作用。
四、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做好社区工作涉及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人文环境、 组织领导、 干部素质等诸多方面, 但关键在人, 关键在社区干部队伍的素质。
为此, 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 一)
全面优化环境, 大力发展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
建设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首先要稳定队伍、 稳定人心。
要认真思考, 积极实践, 采取不同的方式, 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要求, 营造有利于社区工作者发挥作用的环境, 使他们安心本职, 乐于奉献。
1、 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以事业留人。
大力宣传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及紧迫性, 弘扬社区工作者立足岗位、 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及其代表人物的先进事迹, 营造全社会关心、 尊重和爱护社区工作者的良好氛围。
并注重及时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 作风上过得硬、 群众信得过的社区工作者提拔到更重要的岗位, 为其发挥作用搭建舞台。
2、 以人为本, 社区工作者得到关爱。
试行以“五必访” 为主要内容的关爱制度, 即社区工作者生病、 丧事、 家庭出现重
大变故、 重大节日 、 重大政策出台前后“五必访”, 充分调动了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社区工作者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
3、 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补贴收入, 以待遇留人。
尝试建立工资收入自 然增长机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职工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 可每隔三至四年自 然晋升一个档次。
建立多渠道增长机制, 在继续依靠市、 区财政承担社区工作者工资收入主渠道的同时, 按照“费随事转” 的原则, 对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外的社会事务, 其主管部门要求社区工作者协助完成的, 必须相应下拨经费。
同时, 依托区域经济发展、 综合实力的增强,街道要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的投入。
此外, 鼓励法人、 社会团体、中介组织通过不同途径和渠道支持社区工作, 对社区工作者的辛勤劳动给予物质上的奖励, 从而构成“以财政支付为主体、街道投入为追加、 社会捐助为补充” 的社区工作者薪酬结构,切实保障社区工作者的切身利益, 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 二)
培育非政府组织, 大力发展兼职社区工作者队伍。
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壮大不但能有效的承担政府和单位转移出来的社会事务及社会服务职能, 而可以进一步为社区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 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的需求。
要抓住时机, 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 大力推进志愿者队伍的发展。
1、 组建志愿者组织, 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健全社区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 建立公开招募制度、 服务登记制度、 定期会议制度和表彰激励制度。
规范运作管理机制, 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服务阵地, 社区居委会要开展专门的宣传鼓动, 激发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 让每一个居民认识到自 己不但是社区成员 中的一分子, 而且是建设社区的一分子。
2、 贴近社区居民生活实际, 开展生动活泼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在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中, 必须紧密结合社区实际, 把志愿者服务与各项工作结合起来。
如结合法制宣传, 开展维权岗服务活动; 围绕公民道德教育, 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如举办“如何作一名 文明市民” 谈话沙龙活动; 开展“健身大讲堂” 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节、 邻居节等主题活动; 结合创建文明城区和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 开展知识竞赛、 巡回宣传等活动。
3、 依托社区( 含社区共建单位)
各类资源, 广泛建立服务基地。
在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的统一协调下, 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社区市民学校、 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定为社区志愿者的教育、娱乐、 服务、 宣传基地, 由志愿者进行统一管理。
积极协调社区内的单位将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场所、 设施对外开放, 广泛建立小型分散的活动阵地, 形成设施共建、 资源共享、 事务共管的工作机制, 极大地促进和活跃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
( 三)
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规划, 完善相关法规, 科学分类管理。
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规划, 是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实施管理的重要手段, 也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可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规划纳入城市社区建设规划之中, 以保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与社区建设同步发展。
结合朝阳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践, 借鉴国内外经验, 我认为未来社区工作者队伍分成三类人员 :
一是社区居委会成员 , 一般经过社区范围调整后依据居委会组织法选举产生, 必须是本社区居民, 凡年满十八周岁, 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不分民族、 种族、 性别、 职业、 家庭出身、 宗教信仰、 教育程度、 财产状况、 居住期限, 都有被选举权。
二是专业化、 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 从社会公开招聘产生, 具有较高专业水平, 没有地域限制, 人数根据工作的需要而定。
三是社区志愿者, 自 愿从事社区某一方面工作的人, 人数不限。
应根据三支队伍各自 的特点进行科学分类管理。
目 前, 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法规滞后,应完善居委会成员 的选举、 考核等办法; 尽快制定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 建立职业社区工作者上岗标准, 形成社区工作的行业自 律, 为专业社区工作者的培养提供标准。
加强关于志愿者服务方面的相关制度法规建设, 通过法律、 行政法规来规范志愿者培训、 选聘及其服务内容, 合理利用志愿者资源, 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
通过法律法规和社会政策实施对社区工作者的有效管理, 充分发挥三支队伍的优势和整体合力。
( 四)
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 加强绩效考核。
1、 加强培训, 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普遍提高。
建立了 长效的培训机制, 完善了 社区工作者学习制度。
采取专家辅导、 专
题讲座、 现场观摩、 外出参观等方式, 定期对社区干部实施规模化、 正规化、 经常化的教育培训。
组织志愿者培训, 通报社区居民在各个方面的需求情况, 使社区志愿者明确了 自 己的职责和任务。
同时, 在处理热点难点问题上, 要求社区工作者在第一时间了 解情况, 在第一时间畅通社区保障援助体系。
实践表明, 加强培训和工作指导, 对于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有更好的效果。
2、 加强制度建设, 社区工作者队伍逐步规范。
建立和完善选聘结合的任用制度、 社区年度工作目 标责任制度、 民主监督制度, 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协调一致, 规范有序。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任重而道远, 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 相信在市、 区委的正确领导下, 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 社区工作者的努力下, 形成相互沟通、 相互支持、 相互理解、 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成果将日 益凸显出来, 从而大大推进和谐社区、 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为推动朝阳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打开高考作文思路的六把金钥匙不少同学拿到作文题,常常大脑中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这是没有打开作文思路 所致. 其实, 只要我们讲究方法, 审题立意关也就自 然容易攻克, 写作材料也就会纷至沓来, 如此,又怎么会写不好作文呢? 这里,我送给大家迅速打开作文思路的六把金钥匙.为说明这些方法的适用性,我结合 过去的高考题作一解说. 一,置换法 1.如果所给的作文题目, 话题或材料是借喻性质的, 那么这时就可使用本体去置换喻体. 如山东高考作文题: 请以"春来草自青"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 800 字的文章. 要求:①自拟题目.②自定立意.③除诗歌外,文体不限.④文体特征鲜明. 命题人给了 我们比喻的喻体,本体呢,思考可知道"春"的本体可以是信心,可以是毅 力,可以是机遇,也可以是改革,是友谊,是爱心,是互助,是合作,是诚信,等等. "草 自青"的本体可以是欣欣向荣的局面,可以是辉煌的成功,也可以是双赢的结果,等等.我 们展开联想,
用一个又一个的本体去置换喻体,写什么的问题也就立马解决了 . 2.如果所给的作文题目 或话题中的相关词语具有多义性,那么这时可用具有单一语义的 词语置换具有多义的词语.例如重庆高考作文题: 《现代汉语词典》 对"自然"的释义有:①自然界.②自由发展;不经人力干预.③不 勉强;不局促;不呆板.…… 请以"在自然中生活"为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①立意自 定;②除诗歌外,文体不限;③不少于 800 字;④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以"在自然中生活"为题目, "自然"怎么理解?这是立意的关键.命题人想我们之所 想,给了 我们三个义项进行诠释.我们只要...
篇二: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目标,以推进职业体系建设为重点,优化岗位设置,健全薪酬体系,完善考核管理,强化正向激励,力争通过 3至 5 年的努力,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范围对象和岗位职责 (一)范围对象。专职社区工作者主要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从事党建工作和服务管理工作,与县(区)
人社部门签订劳动合同,由街道(乡镇)统一管理的全日制工作人员,包括经组织任命或民主选举、公开选聘产生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专职党务工作者及网格员,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现有在社区工作的各类工作人员,须经过一定程序认定或选聘,纳入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未经认定或选聘的,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
(二)岗位职数。按照精简高效、科学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社区区域面积、社区规模、人口数量、服务功能等因素,科学核定专职社区工作者数量,按每 1000 名居民不少于1 人的比例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居民 5000 名以下的按不少于 5 人配备,居民 5000 名以上的社区,根据实际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岗位设置。原则上设立社区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等岗位,由县(区)人社部门和街道(乡镇)统一管理。实行党委建制和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社区,按程序选配 1 名专职副书记,规模较大的社区应当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
(三)工作职责。专职社区工作者主要承担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基层自治、推进社区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职能,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做好社区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认真落实社区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3.落实社区居委会工作安排,依法依规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监督活动,推进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积极开展社区协商; 4.做好走访社区居民工作,深入了解并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社区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和谐; 5.依法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事务,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便民服务、公益项目、慈善救助和志愿服务活动; 6.发动社区居民依法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培育发展社区文化,提高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满意度,努力构建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 7.依法依规推动驻区单位履行共驻共建责任,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参与治理服务,组织社区居民对街道(乡镇)、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及基层自治工作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监督;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上级党组织、街道(乡镇)依法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选任聘用标准 (一)标准条件。新选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要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
力和群众工作本领,一般在 45 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注重选聘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及法律等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援助、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专业社会人才,持有《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用。
(二)选聘程序。新进专职社区工作者采取选任、招聘两种方式配备,县区要统一规范专职社区工作者选聘程序,由组织部门牵头,人社、民政部门协同负责,具体做好专职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
1.选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符合专职社区工作者纳入条件的,经综合考核考察合格,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范围。
2.招聘。除选任人员外,其他专职社区工作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招聘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有关部门在社区配置的其他工作人员,可通过一定方式逐步纳入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对退役军人可实行计划单列单招,择优聘用。目前在社区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聘。
(三)权益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规定,专职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县(区)人社部门与专职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一般 5 年签订一次。全面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政策,有条件的可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严格落实免费体检、带薪休假、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实行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备制度,选聘后 5 个工作日内,由街道(乡镇)向县(区)组织、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报备。
四、薪酬体系 建立自然晋升动态薪酬体系,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标准。专职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实行“三岗十八级”职级工资制,在社区连续工作 3 年为 1 个等级,工作人员为 1—12 级,副职为 4—15 级,正职为 7—18 级。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工资基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由县区结合实际确定。具有以下情形的,提高等级确定基本工资:
1.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提高 2 级确定; 2.本科学历提高 1 级确定,硕士研究生提高 3 级确定,博士研究生提高 5 级确定; 3.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初级提高 1 级确定,中级提高 2 级确定,高级提高 3 级确定; 同时出现 2 类及以上提高等级情形的,按照就高原则确
定,不叠加计算。
(二)工龄工资标准。专职社区工作者实行工龄工资,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月工资增加一定金额,具体金额根据县区经济发展情况自行确定。
(三)绩效工资标准。专职社区工作者绩效工资包括年度绩效工资和荣誉奖励工资。
1.年度绩效工资。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度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工资总额的 20%,由街道(乡镇)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的,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在全额绩效工资的标准上奖励 20%发放;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绩效工资的 50%发放;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发放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奖励按年度一次性发放。县区可根据各自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对绩效工资基础标准进行调整。
2.特殊荣誉奖励。专职社区工作者在社区连续工作满 20年的,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次性 5000 元特殊荣誉奖励;连续工作满 30 年的,颁发荣誉证书、奖章,给予一次性 10000元特殊荣誉奖励。
五、教育培训和管理考核 (一)加强教育培训。把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纳入市、县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初任培训、岗位培训、日常教育培训、示范培训等各类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岗位交流、实践锻炼等方式,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民主管理、社会治理和服务群众等内容,分级分层分类进行培训。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其他专职社区工作者每两年至少接受一次培训,新选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县区应当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锻炼,有计划地推行跟班学习、轮岗交流、结对帮扶等措施,并支持专职社区工作者创办社会组织,领办民生实事项目,提升能力素质。
(二)强化日常管理。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人一档”建立档案。健全工作、考勤、请销假制度,完善监督措施,实施规范管理。建立职责清单和工作清单,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社区应当减少坐班人员,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专职社区工作者 5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走访服务社区群众。未经街道(乡镇)和组织、民政部门批准,各部门单位不得借调(抽调)专职社区工作者从事其他工作。
(三)实行绩效考核。专职社区工作者考核一般分为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分别占 40%、60%,全面考核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具体考核办法由县(区)制定,街道(乡镇)负责实施。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不得超过总人数的 20%。新聘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在本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未超过半年的,在年
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作为专职社区工作者调整等级、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激励关怀。加大从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人才的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县区在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应通过公开招聘、竞聘、调任等方式,有计划地招录一定比例符合岗位条件、连续工作 5 年以上的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注重把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街道(乡镇)领导岗位。加大关心关爱力度,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生活困难专职社区工作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建立退出机制。专职社区工作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社区提出申请,所在街道(乡镇)批准后,按人员身份依规免职、调离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违法违纪违规或严重违反社区工作规章制度的; 2.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连续 2 年考核不合格的; 3.不履行合同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4.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和恶劣影响的; 5.一年内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 天,或者累计旷工 30 天的; 6.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形。
六、工作保障
(一)靠实工作责任。建立由各级组织部门综合协调,人社部门牵头负责,编制、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指导;民政部门要具体抓好员额核定、相关选聘和培训工作;人社部门要加强对专职社区工作者绩效奖励、用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指导;财政部门要加大财力保障力度,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所需经费列入所在地县级财政预算;街道(乡镇)党(工)委要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切实激发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活力。
(二)坚持统筹推进。县区要结合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际,坚持梯次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有计划地选聘高素质、专业化人员,持续充实社区工作力量。要充分发挥好现有社区工作者的作用,加强教育培养,提升专业能力,对条件成熟的逐步进行认定选聘,确保社区工作的连续性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稳定。
(三)优化工作环境。县区要高度重视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市、县区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社区事务准入制度,清理规范社区办公场所机构牌匾,严格控制和规范面向社区的各项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切实为社区减负。
(四)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培育选树一批政治可靠、组织放心、实绩突出、群众满意的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报道专职社区工作者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充分展现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不断提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社会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社区工作者的良好氛围。
篇三: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志愿者队伍建设方案 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方案(一):社区志愿者建设方案定稿文件 共
青
团
宜
城
市
委
宜组通[2011]53 号 中 共 宜 城 市 委 组 织 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志愿者队伍
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城乡社区作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服务居民群众、加强社会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社区志愿服务是社区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志愿者队伍是构建和谐社区、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有效推进当前社区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的现实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在社区社会管理工作中的突出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社区居民为宗旨,以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加强社区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要求,组织动员社区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各项服务工作,推动社区共驻共建和社会管理有效转型,为把我市城乡社区建设为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社会生活共同体奠定基础,增添动力。
二、工作目标
积极动员社区内党员、团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青少年学生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加入志愿者队伍,不断提升社区志愿者占全体居民的比例,力争达到 10%以上,进一步规范社区志愿者队伍管理和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组织。
三、工作内容
(一)成立社区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组
各地可结合社区建设实际,将志愿者工作组与闲散青少年管理服务小组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按照闲散青少年工作小组的组建标准,由社区的负责人担任组长,社区党组织委员或团组织书记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的开展,小组成员重点由社区、居民小组干部和网格长、楼栋长等组成,成立“社区志愿者之家”、建立社区志愿者 qq 群,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完善社区志愿者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
(二)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各项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队伍招募制度。根据社区工作情况,设立数量合适的志愿者服务岗位,通过职位招募、临时招募与长期招募等方式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要建立激励机制,动员党团员、国家公务员率先垂范,带头作榜样,积极争当志愿者;要通过辖区内学校与社区共建,鼓励学校师生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要与辖区内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加强联系,鼓励各单位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志愿服务。
2、建立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管理制度。“社区志愿者之家”为各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管理机构,社区志愿者需填写申请表(附后),同时为青年志愿者制作统一标识牌或发放统一服装。
社区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组应专门为志愿者建立档案,规定志愿组织成员的招聘、培训、流动、退出程序。对志愿者的服务时间、项目、捐助物资进行统计、储存,及时掌握志愿服务动态信息,加强督促指导,加快推进志愿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3、建立志愿者培训机制。对新招募的社区志愿者,应进行社区志愿者基本概念、志愿服务宗旨、发展目标等有关政策规定、道德法规的知识培训;同时还要进行文化理念、人际交往能力、专业服务技能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高社区志愿者的服务技能。
4、建立志愿者表彰奖励制度。对于社区每年达到规定的服务时间(一般为每人每年不少于 12 小时)的志愿者,社区颁发荣誉证书确立等级;把提供志愿服务与优先享受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志愿者在自身需要帮助时能优先得到志愿服务,使志愿服务成为“付出、积累、回报”的爱心储蓄,实现“助人自助”;团市委等相关部门每年都要开展社区优秀志愿者表彰活动,树立典型和榜样,营造氛围,提高居民的公共意识,让志愿服务可学、可做,引导吸引更多居民自觉参与到社区志愿者行列中来。
(三)紧密联系实际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
1、结合法制宣传,开展维权岗服务活动。在司法部门的
支持和协作下,在社区青少年中开展模拟法庭、实地参观、法律知识考试、一对一结对帮教等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成人及青少年的法制意识。
2、围绕公民道德教育,开展诚信教育活动。依托社区市民学校,举办“如何作一名文明居民”讲座活动;编写文明礼仪教育小册子,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
3、开展“走进社区大课堂”的社会实践和“爱心伴我成长”等主题活动,鼓励社区居民树立“社区是我家”的主人翁意识,帮助社区孤寡老人、残障人士、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方案】
4、结合“城市环境清洁日”,开展城市综合治理工作。动员社区志愿者清理暴露垃圾、卫生死角、清洗打扫社区公用设施,开展楼栋、庭院社区卫生大扫除。开展社区志愿者环保服务活动,进行无毒和无烟社区宣传、开展环保进家庭,低碳节能等活动。
5、依托社区“社会青少年服务站”、“留守儿童服务站”等,建立社区帮扶志愿服务队,
对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等实行专人帮扶,进行定期走访,接受法律、就业创业、心理健康等各类咨询,掌握闲散青少年的生活和心理状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迅速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各社区要开展专题宣传,宣传的重点放在激发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让每一个居民认识到自己不但是组成社区一分子,而且是建设社区的一分子,树立“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意识。利用社区宣传栏发出倡议书,或面对面征询居民加入志愿者组织的意见等等,不断扩充社区志愿者队伍。
2、整合资源,积极争取支持力量。通过将政府公共服务项目与志愿服务相结合、公益事业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
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同时倡导社会各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支持社区志愿服务事业。
3、依托社区资源,广泛建立服务基地。在“社区志愿者之家”的统一协调下,将社区青少年服务站、社区老年服务中心等作为社区志愿者的培训、服务、宣传基地。积极协调社区内的单位将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场所、设施向志愿服务活动开放,广泛建立小型分散的志愿服务活动阵地,形成资源共享、设施共建、事务共管的工作机制,促进和活跃社区志愿服务工作。
中共宜城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宜城市委
2011 年 10 月 8 日
主题词:社区
志愿者
通知
中共宜城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1 年 10 月 8 日印发
共印 30 份
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方案(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 1
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规划
虹山社区隶属五华区莲花池街道办事处,为涉农社区,下辖莲花池村、莲园村及苏家塘村三个村(居)民小组,有常户 974 户,人口 2126 人。为积极服务,创造社区环境,树立社区形象,弘扬社区“友爱互助、进取奉献”的宗旨。社区组建了党员、共青团、工会、妇女、精神文明、护林防火、科协等 13 支志愿者服务队共计 400 余人。组建全方位多渠道深入志愿服务和谐活动。
一.稳定已有志愿者队伍群体,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
将已有的志愿者队伍名单进行更新和核实,附上较为详尽的个人信息,以便能将各支队伍、各个成员的特色和优势整合利用起来。
二.多渠道、多方式的吸收志愿者,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力量。
社区结合本辖区内无岗待业人员多,资源丰富的实际,加强志愿者招募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其中来。除此之外,我社区将发挥靠近昆明理工大学本部校区和云南民族大学教场校区的地缘优势,通过与其相关负责人交流沟通的情况下,吸纳部分有着做社区志愿者热情,有一定志愿者工作经验的大学生加入到社区志愿者队伍中来,以增强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增加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
的活力。
三.实行一定的奖励机制,鼓励在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队伍和个人。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把一段时期内志愿者工作的活动情况总结后,评出优秀的志愿者队伍和先进个人,让大家向其学习,提升志愿者服务工作的自觉性和热情。
四.定期组织活动,加强社会影响力,并对下一阶段志愿者的吸收和招募工作进行策划。
志愿者活动是志愿者凝结在一起的平台,只有开展相应的活动,各志愿者才能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发挥良好的社会效应。每一个时期和阶段都会有新的情况出现,因此,要对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性的计划。
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方案(三):2015 社区志愿者培训方案
第 1 篇:社区志愿者培训方案
阶段 i:
前期准备阶段(20xx.5.6-20xx.7.20)
活动计划、宣传招纳志愿者、志愿者培训、志愿者手册、便民宣传册、学校媒体的联系确定
①活动地点的调查及确定(20xx.4.28-20xx.5.10)
4.28-4.30 确定要调查的学校及调研计划
5.1-5.3 利用五一假期深入初步选择的活动地点进行调研并与相关负责人取得初步联系并得到一定的支持,初步确定活动地点(济南,泰安,临沂各两个学校)
5.6-5.10 与活动地点相关负责人取得进一步联系,最终确定活动地点,并取得他们对相关活动的支持与帮助
与相关媒体取得联系并得到他们的支持
(7.10 与活动地点及媒体相关负责人进一步沟通联系,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②活动开展计划及相关宣传材料(20xx.5.6-20xx.5.20)
5.6-5.15 活动计划及调研计划的细化和完善(包括调研课题的设计,调研大纲,课程安排大纲以及人员安排)
志愿者招募选拔实施细则(包括招募计划,流程设计,选拔要求,志愿者素质能力要求等)
便民宣传册,志愿者守则,少年成才教育宣传册等文字材料
5.15-5.20 赶制海报、条幅等,联系各个学校的广播站等媒体共同进行宣传,招募志愿者
③志愿者招募及选拔(20xx.5.21-20xx.6.10)
5.21-5.28 开展全方位宣传并接受志愿者报名
海报,条幅,广播站并借助各个学校相关媒体的宣传
志愿者通过发送个人简历及对这项公益活动的见解等进行报名
5.28-5.31 根据报名情况,筛选简历并安排面试、复试等活动
6.1-6.10 志愿者集中面试、复试
备注:试讲及课程设计是必要的考察重点
6.10-6.30 对所有入选志愿者进行全方位的培训
志愿者见面会:完成人员安排及初步的分工、分组,并签订志愿者协议
一期培训:志愿者基本素质、要求培训
二期培训:具体技能培训,包括素质拓展训练活动开展培训,教学能力活动开展培训及调研能力培训
志愿者誓师大会:进一步提升志愿者的服务热情,进一步完善活动计划和安排
④物品的募捐及购买(20xx.7.1-20xx.7.20)
7.1-7.10 志愿者在其所在学校开展募捐活动,募捐物品主要是书籍及文具
7.10-7.20 对募捐物品进行整理、归类、登记
活动开展所需道具、应急药品等物品的购买及车票订购
阶段 ii:活动实施阶段(20xx.7.21-20xx.8.11)
7.21-7.22 志愿者从学校出发,前往活动所在地
7.23-7.25 在活动实施地开展”爱父母,爱自己”大型公益讲座,邀请父母和孩子共同参加;并在活动实施地进行夏令营活动的宣传,以便得到父母的支持和孩子的积极参与,确保受众的数量和范围
在济南市区开展爱心募捐活动,为乡村的孩子募捐书籍和学习用品
7.26-8.8 开展两个周的夏令营活动,并充分利用可以利用的时间进行调研活动,详细活动安排见下文【暑期活动具体计划】
8.9-8.10 成果汇报演出,孩子们和志愿者同台演出,让家长看到孩子的成长与进步
8.11 各个团队对活动进行简单总结后,安排好活动总结要整理的材料后,志愿者由活动所在地直接回家,在家期间整理好所需材料
阶段ⅲ:
后续活动阶段(20xx.8.20-20xx.8.27)
8.20-8.22 长春就读的志愿者在开学前一周回到长春,开展”成果汇报长春行”
活动,将成果展与大型”爱父母,爱自己”公益讲座相结合,让更多的人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阶段ⅳ:
活动总结阶段:(20xx.8.28-201xx.9.30)
8.28-9.15 活动收束、成果总结,对各种活动材料进行整理和完善,以电子档形式存档
9.16-9.30 各团队进行活动总结,成果汇报大会
在校内由优秀志愿者进行”爱 分享 成长”主题报告会【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方案】
在长春与各大高校志愿者组织胡额哦,开展相关的志愿者服务讲座并进行活动成果宣传活动
选择优秀的志愿者与项目组成员进行”爱心书信传递”活动,关注夏令营中的部分孩子的
成长,关注结成对子的孩子们的互助成长情况
第 2 篇:社区志愿者培训方案
为推进社区志愿者活动的深入进展,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提高本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志愿者培训及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区主题,以创建文明社区为契机,以满足居民群众需求、为群众提供服务为宗旨,大力开展社区志愿者活动,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激发社区居民参与志愿者的热情,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健全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进我辖区社区志愿者服务事业蓬勃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四大关爱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活动。
1、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家政培训及阳光月嫂培训活动,开展爱心助老志愿活动。以社区享受居民养老服务的孤寡空巢老人为主要对象,开展精神慰籍、保健指导、家政服务、文化娱乐、权益维护等志愿服务,弘扬敬老助老传统美德,为老年人创造健康优质的生活条件。
2、爱心助残志愿活动。发扬”理解、...
篇四: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加强市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则 第一条
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市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市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是指经上级党组织任命、依法选举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在市区城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服务的全日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社区工作者”)。
第三条
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原则:
(一)统一规范。统一选任和招聘录用、统一薪酬福利、统一人员管理。
(二)用管一致。将岗位用人、绩效考核、岗位及级别调整、奖惩激励等人事管理权交给街道一级,人员在社区一线使用,管理在社区一线完成。
(三)分类指导。充分考虑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岗位特点和工作要求,注重岗位差异,加强分类指导。
(四)职业化、专业化。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逐步扩大持证上岗的覆盖面,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第二章
队伍管理 第四条
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管理由各区人民政府统筹负责。
当地民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社区工作者管理细则,人员额度管理、岗位设置和人员培训,指导街道做好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和薪酬管理。
街道负责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经费保障、经费管理和日常管理使用,严禁从社区抽调工作人员。
第三章
职业资格和职责 第五条
社区工作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身体健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三)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具有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第六条
社区工作者的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办理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推动驻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依法组织基层自治,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满意度,努力构建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四)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务。
(五)参与组织社区居民对街道和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及基层自治工作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六)完成上级通过购买服务且在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之内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
配备方式 第七条
社区工作者采用上级党组织任命、依法选举、公开招聘等方式配备。社区居委会一般配置书记 1 名,社区主任 1 名(原则上兼任副书记),专职委员 2-3 名,其他可为兼职委员。社区可设立社区服务站,辖区常住人口在 5000至 10000 人之间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5 名;辖区常住人口在 10000 人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人员人数,但总数不得超过 7 人。
第八条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全日制成员、依法选举产生或被任命的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在就业年龄阶段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范围,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
除选任人员外,其他社区工作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按规定程序择优聘用。对于本社区居民可按规定程序优先选任和录用。
第五章
培
训 第九条
社区工作者享有接受专业培训的权利。在培训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注重技能和分类实施的原则。
第十条
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专业培训、进修培训等。
(一)初任培训。主要进行当地社情教育和应知应会培训。
(二)专业培训。主要进行履职所需的业务知识学习。
(三)进修培训。主要是为适应履职需求,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的培训。
第十一条
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社区工作者的参训情况和学习成绩列为其年度考核内容。
第六章
考
核 第十三条
社区工作者的管理考核工作,由街道具体实施、居民广泛参与,形成科学、规范、合理的管理考核体系。
第十四条
社区工作者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年度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
社区工作者的考核以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社区工作者薪酬,实施奖惩,以及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表彰奖励及惩戒 第十八条
各街道根据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对工作业绩突出、居民群众满意度高的社区工作者可按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
第十九条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要大力宣传报道社区工作者中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展现广大社区工作者的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社会认同度和职业荣誉感,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关心、支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第二十条
社区工作者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社区工作者,应视情给予降职降薪处理。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照档案管理有关法规,各街道建立社区工作者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规范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人事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社区工作者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工作经历、岗位变化、薪酬待遇、考核评议、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情况。
第九章
职业渠道 第二十三条
畅通社区工作者的晋升渠道。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鼓励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根据需要,通过公开招考、招聘和竞聘等方式,有计划吸纳优秀社区工作者;鼓励其参加各类竞争性选拔,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定
期安排社区工作者轮岗交流、实践锻炼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履行职责、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人才的力度,积极推荐其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第十章
薪酬福利 第二十四条
社区工作者实行统一的薪酬福利制度。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各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社区工作者薪酬分配体系。
第二十五条
社区工作者薪酬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十六条
社区工作者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足额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第二十七条
社区工作者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假期。
第十一章
劳动关系 第二十八条
社区工作者由所在区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招聘程序由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 7 个部分组成。
第二十九条
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统一由各街道(以下称用人单
位)与社区工作者签订。选任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与任期一致,实行一届一签。招聘的社区工作者的劳动合同也实行一届一签。
第三十条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应将下列情形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二)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四)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或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三十二条
对于选任的社区工作者,任期届满后,在换届中未能再当选的,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
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纳入社会化管理,按照省、市养老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施行后,如国家和本省另有规定,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调研与建议 酒仙桥街道 王铁凝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城市管理重心的不断下移,社区已经成为开展各项社会工作的主要阵地, 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主战场, 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 。
在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中, 和谐社区建设摆上了 重要议程,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更成为重要课题, 值得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索。
社区工作者在推进经济发展、 社会进步, 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建设一支数量充足、 结构合理、 素质较高、 业务精通、 服务到位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队伍是构建和谐社会、 建设和谐社区的基本要求, 同时也是大力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近日 , 就我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行了 专题调研, 报告如下: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 社区工作者在建设和谐社区、 星级社区, 社区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发挥了 积极的作用, 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和“纽带”, 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党和政府为民服务的形象。因此, 社区工作者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 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是社区建设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 对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到城市最基层具有战略性意义。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核心, 社区工作的本质主要是做人的工作, 强调尊重人的权利和人格、 满足各类人群的需求, 用平等、 友爱、 热情的服务给千家万户 带来温暖。
因此, 社区工作者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文化水平、 广博的知识和多方面的技能, 具有处理日 常琐碎事务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其次,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 建设和谐社区的内在要求。
随着城市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 社会生活也发生了 深刻变化, 这些变化必然要反映和渗透到社区生活中来, 从而使社区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
当前社会转型、 经济调整的关键时期, 社会阶层价值取向的分化,
极易引 发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社区作用发挥好了 , 有助于推动社会和谐文化、 关爱文化的建设和道德秩序的构建, 营造诚信友爱的良好社会氛围, 社区在调处社会矛盾和纠纷中, 能够起到减震器作用, 也可以避免政府与不同利益群体间的直接对立,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 解决在最初的萌芽阶段。
通过社区开展各类服务帮扶困难群体、 边缘群体, 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达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因此, 社区工作者队伍将成为党和政府解决社会问题、 钝化社会矛盾、 增进社会团结、 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依靠力量。
第三,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健全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的积极因素。
二、 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状 酒仙桥街道自 2009 年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以来, 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 街道工委办事处的领导、 支持下, 立足实际, 积极创新, 在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 突出成绩。
( 一)
队伍年纪轻, 综合素质高, 工作能力强。
为了 提高社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促进社区和谐、 发展与稳定, 通过市、 区两级政府公开招聘, 截止到 2010 年 7 月 底, 面向社会新招录大学生 27 名 , 平均年龄只有 25 岁, 社区干部总数达到 201 人, 20%以上为大专学历, 平均年龄 40 岁。
这支复合型的社区干部队伍为建设和谐酒仙桥、 和谐社区配备较强了的组织和干部保障。
( 二)
进入角 色快, 创新意识强, 取得成绩大。
几年来, 酒仙桥街道工委、 办事处充分把握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有利契机, 从干部队伍的基础环节、 组织机构入手, 推动了 社区建设的整体迈进。
依法民主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干部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 积极开展无职党员 设岗定责活动,党组织的凝聚力、 战斗力明显增强, 促进了 居民文明素质的提高。
三、 社区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几年来, 在推动社区和谐发展的过程中, 社区干部队伍的年轻化、 知识化、 专业化的建设取得了 明显进步, 但是与城市快速发展的形势和构建和谐社区工作的需要相比, 社区工作者
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 一)
兼职社区工作者队伍过于松散, 参与志愿服务的意识还不够强。
兼职社区工作者人才济济, 资源丰富, 但是目 前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将之合理地整合, 其作用远远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
现代都市人行为的功利性倾向导致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公益工作热情不高。
( 二)
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 工作任务过重。
社区专职工作者中相当部分是下岗、 失业人员 , 家庭收入拮据, 且正处中年, 家庭经济负担较重。
目 前, 社区居委会为自 治组织,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收入还只能以补贴的形式出现, 其收入水平虽然较过去有所提高, 但横向相比收入仍然偏低。
他们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除了 本职工作之外, 来自 各个层面、 各个部门, 经常性的、 临时性的工作难以计算。
大家形象地比喻:“下面一根针, 上面千条线。
” 这种状况既影响了 社区服务站功能的发挥,对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良性发展也有一定的阻碍作用。
四、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做好社区工作涉及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人文环境、 组织领导、 干部素质等诸多方面, 但关键在人, 关键在社区干部队伍的素质。
为此, 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 一)
全面优化环境, 大力发展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
建设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首先要稳定队伍、 稳定人心。
要认真思考, 积极实践, 采取不同的方式, 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要求, 营造有利于社区工作者发挥作用的环境, 使他们安心本职, 乐于奉献。
1、 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以事业留人。
大力宣传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及紧迫性, 弘扬社区工作者立足岗位、 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及其代表人物的先进事迹, 营造全社会关心、 尊重和爱护社区工作者的良好氛围。
并注重及时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 作风上过得硬、 群众信得过的社区工作者提拔到更重要的岗位, 为其发挥作用搭建舞台。
2、 以人为本, 社区工作者得到关爱。
试行以“五必访” 为主要内容的关爱制度, 即社区工作者生病、 丧事、 家庭出现重
大变故、 重大节日 、 重大政策出台前后“五必访”, 充分调动了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社区工作者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
3、 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补贴收入, 以待遇留人。
尝试建立工资收入自 然增长机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职工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 可每隔三至四年自 然晋升一个档次。
建立多渠道增长机制, 在继续依靠市、 区财政承担社区工作者工资收入主渠道的同时, 按照“费随事转” 的原则, 对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外的社会事务, 其主管部门要求社区工作者协助完成的, 必须相应下拨经费。
同时, 依托区域经济发展、 综合实力的增强,街道要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的投入。
此外, 鼓励法人、 社会团体、中介组织通过不同途径和渠道支持社区工作, 对社区工作者的辛勤劳动给予物质上的奖励, 从而构成“以财政支付为主体、街道投入为追加、 社会捐助为补充” 的社区工作者薪酬结构,切实保障社区工作者的切身利益, 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 二)
培育非政府组织, 大力发展兼职社区工作者队伍。
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壮大不但能有效的承担政府和单位转移出来的社会事务及社会服务职能, 而可以进一步为社区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 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的需求。
要抓住时机, 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 大力推进志愿者队伍的发展。
1、 组建志愿者组织, 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健全社区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 建立公开招募制度、 服务登记制度、 定期会议制度和表彰激励制度。
规范运作管理机制, 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服务阵地, 社区居委会要开展专门的宣传鼓动, 激发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 让每一个居民认识到自 己不但是社区成员 中的一分子, 而且是建设社区的一分子。
2、 贴近社区居民生活实际, 开展生动活泼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在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中, 必须紧密结合社区实际, 把志愿者服务与各项工作结合起来。
如结合法制宣传, 开展维权岗服务活动; 围绕公民道德教育, 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如举办“如何作一名 文明市民” 谈话沙龙活动; 开展“健身大讲堂” 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节、 邻居节等主题活动; 结合创建文明城区和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 开展知识竞赛、 巡回宣传等活动。
3、 依托社区( 含社区共建单位)
各类资源, 广泛建立服务基地。
在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的统一协调下, 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社区市民学校、 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定为社区志愿者的教育、娱乐、 服务、 宣传基地, 由志愿者进行统一管理。
积极协调社区内的单位将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场所、 设施对外开放, 广泛建立小型分散的活动阵地, 形成设施共建、 资源共享、 事务共管的工作机制, 极大地促进和活跃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
( 三)
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规划, 完善相关法规, 科学分类管理。
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规划, 是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实施管理的重要手段, 也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可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规划纳入城市社区建设规划之中, 以保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与社区建设同步发展。
结合朝阳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践, 借鉴国内外经验, 我认为未来社区工作者队伍分成三类人员 :
一是社区居委会成员 , 一般经过社区范围调整后依据居委会组织法选举产生, 必须是本社区居民, 凡年满十八周岁, 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不分民族、 种族、 性别、 职业、 家庭出身、 宗教信仰、 教育程度、 财产状况、 居住期限, 都有被选举权。
二是专业化、 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 从社会公开招聘产生, 具有较高专业水平, 没有地域限制, 人数根据工作的需要而定。
三是社区志愿者, 自 愿从事社区某一方面工作的人, 人数不限。
应根据三支队伍各自 的特点进行科学分类管理。
目 前, 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法规滞后,应完善居委会成员 的选举、 考核等办法; 尽快制定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 建立职业社区工作者上岗标准, 形成社区工作的行业自 律, 为专业社区工作者的培养提供标准。
加强关于志愿者服务方面的相关制度法规建设, 通过法律、 行政法规来规范志愿者培训、 选聘及其服务内容, 合理利用志愿者资源, 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
通过法律法规和社会政策实施对社区工作者的有效管理, 充分发挥三支队伍的优势和整体合力。
( 四)
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 加强绩效考核。
1、 加强培训, 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普遍提高。
建立了 长效的培训机制, 完善了 社区工作者学习制度。
采取专家辅导、 专
题讲座、 现场观摩、 外出参观等方式, 定期对社区干部实施规模化、 正规化、 经常化的教育培训。
组织志愿者培训, 通报社区居民在各个方面的需求情况, 使社区志愿者明确了 自 己的职责和任务。
同时, 在处理热点难点问题上, 要求社区工作者在第一时间了 解情况, 在第一时间畅通社区保障援助体系。
实践表明, 加强培训和工作指导, 对于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有更好的效果。
2、 加强制度建设, 社区工作者队伍逐步规范。
建立和完善选聘结合的任用制度、 社区年度工作目 标责任制度、 民主监督制度, 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协调一致, 规范有序。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任重而道远, 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 相信在市、 区委的正确领导下, 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 社区工作者的努力下, 形成相互沟通、 相互支持、 相互理解、 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成果将日 益凸显出来, 从而大大推进和谐社区、 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为推动朝阳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打开高考作文思路的六把金钥匙不少同学拿到作文题,常常大脑中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这是没有打开作文思路 所致. 其实, 只要我们讲究方法, 审题立意关也就自 然容易攻克, 写作材料也就会纷至沓来, 如此,又怎么会写不好作文呢? 这里,我送给大家迅速打开作文思路的六把金钥匙.为说明这些方法的适用性,我结合 过去的高考题作一解说. 一,置换法 1.如果所给的作文题目, 话题或材料是借喻性质的, 那么这时就可使用本体去置换喻体. 如山东高考作文题: 请以"春来草自青"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 800 字的文章. 要求:①自拟题目.②自定立意.③除诗歌外,文体不限.④文体特征鲜明. 命题人给了 我们比喻的喻体,本体呢,思考可知道"春"的本体可以是信心,可以是毅 力,可以是机遇,也可以是改革,是友谊,是爱心,是互助,是合作,是诚信,等等. "草 自青"的本体可以是欣欣向荣的局面,可以是辉煌的成功,也可以是双赢的结果,等等.我 们展开联想,
用一个又一个的本体去置换喻体,写什么的问题也就立马解决了 . 2.如果所给的作文题目 或话题中的相关词语具有多义性,那么这时可用具有单一语义的 词语置换具有多义的词语.例如重庆高考作文题: 《现代汉语词典》 对"自然"的释义有:①自然界.②自由发展;不经人力干预.③不 勉强;不局促;不呆板.…… 请以"在自然中生活"为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①立意自 定;②除诗歌外,文体不限;③不少于 800 字;④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以"在自然中生活"为题目, "自然"怎么理解?这是立意的关键.命题人想我们之所 想,给了 我们三个义项进行诠释.我们只要...
篇六: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1 页 共 3 页 吉林日报/2020 年/5 月/6 日/第 006 版 要闻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能力建设的总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30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部署,紧紧围绕提高基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能力,拓宽社区人才来源,完善培养选拔机制,优化社区队伍结构,健全科学薪酬体系,提升职业归属感,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的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基层政权,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社工岗”人员范围。设立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以下简称“社工岗”),将城市(含县政府所在地的乡镇)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的专职成员以及专职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的人员(不含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社工岗”管理。
(二)合理配备人数。综合考虑社区规模、人口数量、工作任务等因素,合理配备“社工岗”数量。3000 户以下社区,可按 10 至 15 人左右设立“社工岗”,对超过 3000 户的社区,每增加300-500 户可增设 1 个“社工岗”,坚持按需配备,防止人浮于事。“社工岗”人员由各县(市、区)实行总量控制,进行员额管理。原则上在每个城市社区设立 2 个以上专职党建“社工岗”(不含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确保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有专人负责。
(三)规范选任招聘。依法选举产生或被任命的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专职人员,可通过明确资格条件、规范程序转入“社工岗”。其他进入“社工岗”人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上招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人员,现有社区工作者(含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取社工师人员、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招聘工作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组织实施。
(四)完善薪酬体系。“社工岗”岗位分为社区正职、其他“两委”成员和普通工作人员三类,按照岗位职责、工作年限、文化程度、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建立与三类岗位相适应的等级绩效薪酬制度。薪酬平均标准参照当地上年度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核定(现高于此标准的保持不降),由基础报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报酬占 70%,与本人岗位等级相对应;绩效奖金占 30%,按核定的总量一并下达给街道(乡镇),由街道(乡镇)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奖勤罚懒、优绩优酬。对获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资格的,可按照每月不低于 2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并拉开档次。
(五)落实相应待遇。将“社工岗”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落实“五险一金”、免费体检、带薪休假等待遇,建立应急补贴发放制度。对“社工岗”实行服务协议管理,协议期限与社区“两委”届期一致,实行一届一签。“社工岗”人员服务协议从 2021 年社区“两委”换届后开始签订。同时,建立健全“社工岗”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六)拓宽发展空间。加大从“社工岗”人员中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各地
第 2 页 共 3 页 街道(乡镇)机关每年根据公务员队伍结构和职位需要,可面向本县(市、区)所属街道(乡镇)优秀的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居(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定向招录公务员,定向招录比例根据年度招录计划科学确定。注重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街道领导干部。县(市、区)行政和事业单位招聘从事社区相关工作的岗位,可根据岗位需求,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设置户籍、社区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街道(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从事社区相关工作的岗位,允许从本地区优秀“社工岗”人员专项招聘,对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以及具有中级及以上社工师职称的人员,允许通过直接考察等方式招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工岗”人员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七)加强教育培训。各地应将“社工岗”人员培训纳入本地人才发展规划,根据社区治理需要,按照岗位职责和不同层次,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每年培训一遍,其他“社工岗”人员每 2 年轮训一遍;支持鼓励“社工岗”人员参加社会学专业学历教育、考取社工师,力争通过 3 年左右的努力,使每个社区有 3 名以上社工师。
(八)提升服务能力。建立社区工作者服务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坚持完善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一站式”大厅日常办公人员保持 2-3人,其他人员下沉到网格,做到“一日两巡,月全覆盖”。全面推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协同办理”,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九)建立考核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社工岗”人员考核办法,由街道(乡镇)组织实施。考核实行群众评议与组织考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薪酬等级、绩效奖金发放、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业绩突出、居民群众满意的“社工岗”人员要大力宣传,可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奖励政策进行奖励。规范“社工岗”管理,严格控制借调、抽调“社工岗”人员到上级机关工作。
(十)建立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社工岗”,依法依规解除服务协议,属于社区“两委”成员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退出程序:⑴连续 2 年或累计 3 年考核不合格的;⑵有违纪违法行为或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章制度的;⑶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⑷不履行服务协议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的;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退出的其他情形。各地应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工岗”退出机制,在退出年龄、退出程序、退出标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进一步摸清底数,细化实化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研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积极稳妥有序推进。2020 年 9 月底前,要将现有社区“两委”成员依规转入“社工岗”,其他“社工岗”人员不能一次招聘到位的,可分三年组织实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将“社工岗”人员的薪酬待遇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大对“社工岗”薪酬体系实施后的新增支出保障力度,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注重减负增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准入制度,对确需纳入清单的其他工作事项,须向县(市、区)社区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切实减轻社区负担。对确需社区协助的工作事项,按照“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原则,为其提供必要经费和工作条件。
(四)加强队伍统筹。本意见印发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或民政部门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可按规定转入“社工岗”管理。其他部门招聘的、目前仍在社区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符合“社工岗”人员条件的,在规定数额内,可按一定程序纳入“社工岗”管理。本意见印发后,其他部门不得随意招聘人员(公益性岗
第 3 页 共 3 页 位人员除外)到社区工作。对在社区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员、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要区别情况,完善管理,关心关爱,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篇七: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温州市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提高专职社区工作者履职尽责能力,优化社区干部收入,保障社区队伍的稳定性,加快“扩中”步伐,推进共同富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共富的基层治理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 年制定,2018 年修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18〕20 号)等文件的规定,现结合我市城乡社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提高基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能力,拓宽社区人才来源,稳定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完善培养选拔机制,健全科学薪酬体系,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政权,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共富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二、主要内容
2 (一)明确人员配置。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和党建工作,与乡镇(街道)等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专职社区工作者原则上不承担网格员等其他岗位的工作任务。综合考虑社区规模、人口数量管理幅度等因素,每个社区应配备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原则上不少于 6 名,社区户数超过 2000 户的,每增加 500 户应增配 1 名;商住社区、老旧社区等工作任务特别繁重的社区可适当增加人数。农村社区根据工作需要可通过招聘等方式配备 1-2 名专职社区工作者,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配备比例。专职社区工作者数量由各县(市、区)实行总量控制,进行员额管理。
(二)明确岗位设置。根据基层组织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事务,原则上每个社区设社区正职岗位 1 个,聘任党支部书记担任,有特殊情况的,经县(市、区)组织、民政部门联合审批后可增设 1 个居委会主任岗位;设社区副职岗位 1-2 个,聘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或者社区服务中心主任担任;设工作人员若干名承担党务、社会事务、文教体育、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劳动和就业保障等职责。
(三)规范选聘任用。采取选任和招聘两种方式招录新进专职社区工作者。各县(市、区)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统一规范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选任办法,由各县(市、
3 区)民政部门会同组织、人力社保等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可根据社区工作实际需要,采取分年龄段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同年龄层的人员。社区“两委”成员,可由县(市、区)组织、民政部门组织定向招录考试,经录取公示后,由乡镇(街道)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探索建立健全社区后备人才库,将参加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未被录取的人员,视情按照一定比例(不高于 1:1)纳入后备人才库,储备时间自确定为储备对象之日起至下一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乡镇(街道)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与专职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为新进专职社区工作者设置 6 个月试用期。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四)规范薪酬体系。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因素确定专职社区工作者收入水平。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不含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2 倍确定,且不低于上一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提高至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8 倍水平。坚持“按岗取酬、岗薪相随”,按照岗位级别、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等因素确定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在岗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从任职当月起不再享受其他薪酬待遇(包含村社干部薪酬待遇),及时取消离职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按离职日期折
4 算离职当月薪酬)。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水平调档机制,在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的情况下,专职社区工作者年限达到上个等级规定年限的(一般为 3 年),可提升工资等级。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 70%,按照“三岗十八级”的对应岗位等级确定;绩效奖金占 30%,按规定核定总量下达给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奖勤罚懒、优绩优酬,具体考核分配办法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五)规范福利待遇。要为全体专职社区工作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严格落实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年度体检、带薪年休假等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依申请加入所在乡镇(街道)工会管理,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工会经费。落实专职社区工作者疗休养待遇,疗休养经费可按不超过 2000 元/人·年的标准(按每人每天不超过 400 元测算,以实际疗休养天数核定总额报销,核算天数最多不超过 5 天),由同级财政支付。社区疗休养活动可分批次分时段灵活组织,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疗休养活动。
(六)推动专业发展。各县(市、区)要将专职社区工作者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组织、民政及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需按照岗位级别和治理需要,分层分类开展培训,确保每人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 5 天(40 课时)。录用后,专职社区工作者每人每年需撰写一篇工作案例或典型经验总结,由所在乡镇(街道)统一审核。鼓励支持专职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
5 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等,对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并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后聘用在相应岗位的,可视情每月给予不超过 600 元、400元、200 元职业津贴。对录用后符合报考条件的 3 年内未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各县(市、区)可有计划地选派专职社区工作者到党建、社会事务、信访维稳、重点工程建设等岗位进行不超过一年的跟岗实践锻炼,鼓励通过上挂、轮岗等形式,开展跨地域交流。
(七)提升服务水平。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社区工作者服务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制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推行“一窗式受理、全科式服务”,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坚持完善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制度,专职社区工作者 50%以上的工作时间要用于走访居民群众,遵循“三清四及时六必访”要求,即居民家庭基本情况清、重点管理服务对象清、重点工作依靠对象清,居民有意见时要及时回访、居民有急难事时要及时相帮、邻里有纠纷时要及时化解、辖区内有重大事件发生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及时上报,新迁入居民必访、有重大变故居民家庭必访、特殊困难居民家庭必访、下岗失业人员必访、归正人员必访、入伍退伍家庭必访。
(八)拓宽发展渠道。各县(市、区)要通过竞争性选拔等方式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鼓励
6 县(市、区)在招录(招聘)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市直单位在招聘与基层关系密切的事业编制人员时,拿出一定名额向辖区内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定向招录,实行有计划地吸纳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在考录事业单位后,应继续在社区有关岗位上至少工作 3 年,方可转岗。拓宽社区干部职业发展通道,连续任职社区正职岗位满 6 年、表现优秀、群众拥护的就业年龄段的专职社区干部,经考试、考察等规定程序,在乡镇(街道)有空编的情况下,可招录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在使用事业编制后,应在书记岗位上至少工作 3 年,方可转岗;因不适宜担任社区党委书记或个人原因中途离开书记岗位的人走编留,不再保留事业身份。加大从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优秀人才的力度,鼓励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时拿出一定名额面向专职社区工作者。
(九)规范考核管理。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考核由各县(市、区)组织部门牵头,民政及人社等相关部门配合,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通过组织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形式,依托“智慧村社”,建立日常工作、应急工作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由社区书记、街道干部、党员、群众、居民代表等共同参加,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专职社区工作者调整等级、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违反社区管理制度、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构
7 成犯罪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再保有专职社区工作者身份。各部门、乡镇(街道)不得随意借用专职社区工作者,确实需要借用的,须经县(市、区)组织、民政部门同意,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6 个月。鼓励各县(市、区)探索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服务期限制度,要求新录用专职社区工作者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 2 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得转岗。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支持保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制定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及时研究解决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内拨款项目,由县(市、区)财政承担。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工作指导、政策支持和督促检查。
(二)注重减负增效。严格执行社区工作“六清单一流程一平台”,对确需纳入清单的其他工作事项,按照“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原则,需申请准入,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理清乡镇(街道)与社区工作职责,严禁乡镇(街道)以行政命令转移工作任务到社区。
(三)加强队伍统筹。本指导意见印发前,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通过统一公开招聘、选任等方式聘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按规定重新与乡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严格控制社区工作人员进口,自本指
8 导意见印发之日起,县(市、区)其他部门不得随意招聘人员到社区工作。对在社区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员、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要区别情况、完善管理、关心关爱,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要大力选树宣传优秀社区工作者典型,展示社区工作者的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社区工作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社会认同度和职业荣誉感。
篇八: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基层治理需要,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成长路径,全面提升社区专职工作者综合素质和为民服务能力,培养造就一批优秀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现就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聚力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拓宽社区人才来源,完善培养选拔机制,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健全科学薪酬体系,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政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合理职数配备 1.适用范围。本意见所称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第 XX 届社区“两委”届期内在职数限额内选任、任命的城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以及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部门公开招聘的职数限额内从事社区服务的其他专职工作人员。本文所指城市社区是指 XX 街道和 XX 街道所辖社区。
2.职数配备 原则上,常住人口 5000 人以下的设 5 职;5000 人以上的,每增加 5000 人可增设 1 职,最高不超过 9 职。一般以“3+X”方式设置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其中“3”包括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等职数限额内的专职人员,其他“X”岗用于招聘职数限额内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岗。各社区原则上按不少于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职数 1/3 开发社区专业社工岗位。社区专职工作者职数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研究确定。
(二)规范选拔聘用,优化队伍结构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采取“选”“任”“聘”相结合的方式配备。
1.选任。是指通过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的专职人员。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
2.任命。非换届期间任命产生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3.招聘。除选任和任命的社区“两委”专职人员外,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各街道根据社区专职工作者编制职数限额范围内岗位缺额与实际工作需求,向市委组织部
和市民政局上报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需求。新聘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岁,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优先招录。注重从大学毕业生(尤其是社工专业)、退役军人、优秀返乡人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持证社工、社区现聘的社区专职网格员、社区在聘的临时工作人员等人员中招考招聘。
在本《方案》印发前,对现任的除选任和任命的社区“两委”其他专职人员,采取考核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过渡,符合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超出职数限额配备范围内的由各街道妥善解决。
(三)落实待遇保障,激发干事动力 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以岗位等级序列为主的动态薪酬体系。
1.岗位等级。搭建“3 岗 7 级”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分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其他专职工作者3 岗,工作每满 5 年且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晋升一级,最低为 7 级,最高为 1 级。
2.薪酬体系。结合岗位职责、相关专业水平、工作年限等因素,实行“固定报酬+职业津贴+绩效报酬”的薪酬体系。
(1)固定报酬标准是: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主任)3800 元/月/人,未“一肩挑”的主任、副书记(副主任)3000元/月/人,其他专职工作者 2700 元/月/人。
(2)职业津贴标准是:按照助理社会工作师 200 元/月/人、社会工作师 300 元/月/人、高级社会工作师 500 元/月/人的标准发放。新取得证书的按取得证书年份的下一年度开始发放。
(3)绩效报酬标准是:固定绩效+年限补贴,由街道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固定绩效按不低于固定报酬的 10%确定,即: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主任)380 元/月/人,未“一肩挑”的主任、副书记(副主任)300 元/月/人,其他专职工作者 270 元/月/人。年限补贴标准是:7 级按 30 元/月/人标准发放,每晋升一级增发补贴 30 元/月(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年限是指在原社区“三职”工作岗位上工作并领取报酬的连续时间,村改居后,原村“常职干部”继续担任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其在村的连续工作年限可计算为在社区的工作年限)。具体认定由各街道组织实施。
(4)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个人总报酬中代扣代缴,单位缴纳部分由县级财政纳入保障。各街道要应适时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体检制度。
集镇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职数设置和薪酬待遇,按照 XX 省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建制调整和治理优化的实施意见》(X 村改发〔2020〕X 号)要求,专职工作
者职数原则上按 3-5 职配备,薪酬待遇参照村干部标准执行,其中固定报酬按高出同职级 300 元/月·人标准,绩效报酬按400 元/月·人标准确定,由镇(街道)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四)突出教育培训,加强能力提升 1.加强业务培训。将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健全以初任培训、岗位培训、进修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体系,构建市、街道分层负责、各有侧重的培训培养机制,使培训工作与入职、在职等各环节紧密衔接。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应采取理论讲授、案例解读、现场教学及线上学习等方式,助力提升社区工作实际能力。
2.加强能力提升。支持鼓励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专业学历教育、考取社工师。力争用 3 年时间,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学历全部提升到大专以上;力争通过 5 年左右的努力,使每个社区专职工作者均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筑牢城乡基层人才基础。
(五)加强干部管理,稳定干部队伍 1.规范劳动合同。正式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与街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五年,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社区专职工作者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
更、解除或终止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实行动态管理。相关社区要及时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中做好新进专职社区工作者的人员信息录入与更新;须在与新进人员建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将人员增减变化情况报组织和民政部门。
3.规范档案管理。由街道对社区专职工作者人事档案进行属地化实物管理,负责适时收集移交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基本情况和招聘选任文件、劳动合同、工作经历、岗位变化、薪酬待遇、考核评议、教育培训、奖励惩处等情况材料,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提升档案管理、查询等服务。各街道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做好档案保存移交等工作,原则上各类人事档案永久保存。
(六)强化考核奖惩,确保工作实效 1.加强日常考核机制。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由各街道组织实施。考核实行群众评议与组织考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绩效奖励、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搭建成长平台机制。通过社区自荐、街道和民政部门推选、组织部门审批的程序,从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中选派年纪
较轻、勤学上进、务实肯干、作风正派的干部到街道或部门、先进发达地区的社区进行跟班学习。建立“全岗通”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流程,提高便民服务效率。
3.完善有效激励机制。加大面向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定向招录公务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街道领导岗位。探索将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街道党工委兼职委员。加大从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中推荐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和评先评优力度。
4.严格考核退出机制。社区专职工作者出现以下情形的:涉嫌违法违纪犯罪、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章制度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整改的;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转岗仍不能胜任的;上级党组织根据需要调整的;其他法律法规或文件政策相关规定的,对选任工作者依法采取罢免、撤销职务等方式按程序办理,对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劳动合同处理。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台《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管理办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支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
建设的具体办法,及时研究解决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财政局要加大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体系实施后新增财力支出部分的保障力度。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工作指导、政策支持和督促检查。
(二)加强队伍统筹。统筹整合社区工作力量,注重发挥社区专职工作者作用。严格控制社区工作人员进口,自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其他部门不得随意招聘人员到社区工作。对在社区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员、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要区别情况,完善管理,关心关爱,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三)营造良好氛围。大力选树宣传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典型,展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社会认同度和职业荣誉感。
从 2021 年 2 月 1 日执行本标准。新聘、新任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从聘任当月起执行。若上级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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