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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6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3-07-21 19:45: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条为明确市场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6篇,供大家参考。

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6篇

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第一条 为明确市场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场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与市场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科(室)所和人员都负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按照逐级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网络化管理的要求,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中心领导班子各成员按工作分工负责所联系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导落实。

消防科为中心消防工作职能管理部门。

各市场管理所所长是本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该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 中心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二)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需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组织安排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实施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市场管理所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三)负责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四)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各市场管理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各市场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任务。

第六条 中心消防科为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中心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职责:

(一)在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领导和公安消防机关的指导下,对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二)制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纠正和查处一般性违章行为,督促有关市场及时整改各种火险隐患。

(三)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其防火安全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情况。

(四)负责对员工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防火、灭火、自救、逃生等安全常识的普及工作。

(五)负责对各市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以及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中心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维修与配置工作。

(六)负责向阳市场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操作、养护,确保其功能正常;
负责向阳新市场消防监控室的日常值班,做好向阳各市场夜间消防值班人员的督导检查。

(七)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详实了解掌握中心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置分布等情况。

(八)定期向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事项。

(九)积极协助上级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遇有火情应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关对重特大火灾的扑救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七条 中心基建科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在市场建设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设计、安装规范要求,搞好市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安装、调试。

(二)参与中心对各市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三)指导各市场管理所正确使用市场消防设施、器材。

(四)根据中心领导安排和各市场要求,及时检查、维修市场消防设施、器材,保证市场消防设施的安全。

(五)参与市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市场消防安全隐患。

(六)参与市场内火灾扑救、事故调查。

(七)参与中心对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

(八)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八条 中心市场管理科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参与中心市场消防安全检查,纠正市场消防安全隐患。

(二)参与中心对各市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三)参与中心对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

(四)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九条 公安市场派出所市场消防安全职责。

(一)负责市场安全保卫和夜间看护,加强对治安员和夜间看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和纠正市场内火灾隐患。

(二)独立或会同有关科室进行市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三)参与市场内火灾扑救、事故调查,维护灭火现场秩序。

(四)搞好市场消防安全设施损坏、被盗案件的调查处理。

(五)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十条 中心办公室的市场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时完成中心消防安全文件制发工作。

(二)做好中心消防安全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三)搞好中心消防安全档案整理。

(四)参与中心对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

(五)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第十一条 各市场主要负责人为本市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所在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制定市场内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市场消防安全档案。

(二)根据各市场的特点划分消防安全责任区,明确各责任区市场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负责与市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四)结合各市场特点,定期进行防火知识的宣传和灭火技术的培训,不断增强市场管理人员和市场内经营业户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解决。

(六)管理好市场内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重要设施要定期组织维修、检验,确保完好有效。

(七)制定市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演练。

(八)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会同有关单位搞好火灾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 市场管理人员负责分工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了解本市场的火灾特点,熟悉市场内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整个市场经营区域划分、安全出口位置、重点防火部位、电器线路走向和控制开关及消防器材的位置等基本情况。

(二)搞好本责任区内经营业户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三)保护好责任区内消防设施、器材;
确保市场安全运营。

(四)搞好责任区内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火灾和安全事故隐患,并做好巡查记录,对本人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专(兼)职消防安全负责人或市场负责人。

(五)掌握简易灭火设施的使用方法;
(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及时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六)参与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

(七)市场消防安全负责人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 电工、夜间看护员、卫生保洁员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也要按照岗位特点,负责做好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由各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

第十四条 市场经营人员管理规定。

(一)市场内的各类经营人员,必须接受市场主办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遵守市场消防安全观管理制度,并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市场经营人员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义务,掌握与所在市场相适应的消防、逃生知识与技能。

(三)各市场摊位应根据经营特点,在市场管理所的组织下,配置相应的灭火机具,并掌握其正确使用方法。

(四)工业品市场等消防重点场所要建立市场经营业户档案,及时了解市场经营人员变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第十五条 市场经营商品管理规定。

(一)市场内严禁经营烟花、爆竹。

(二)工业品市场内严禁经营酒精、油漆、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经营摩丝、打火机等特殊业户要限制存货数量,并建立专门档案进行重点管理。

第十六条 市场装修管理规定。

(一)市场内严禁私搭乱建。市场管理所统一进行的市场间隔应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

(二)市场装修严禁遮挡、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和用电设施、设备。

(三)室内市场装修必须报经市场管理所批准,填写装修审批表,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施工。装修改造结束要经市场管理人员验收,验收人员要在验收资料上签字。对有可能涉及到用电、消防设施改动的装修,市场管理人员要注意加强现场监督,发现违反市场消防安全规定之处,要立即改正。

(四)市场业户装修审批表、施工方案等资料要存入消防档案,长期保存。

第十七条 市场用火管理规定。

(一)市场生活区和经营区必须分开。工业品市场和全封闭式市场内严禁住宿,其他市场内住宿房内要进行重点管理。

(二)市场内严禁在经营区内或仓库使用明火。市场营业期间在现场禁止动火。

(三)市场内严禁使用电、气焊。确因工作需要动用电、气焊的必须经市场消防责任人批准,备好灭火器,对周围现场进行清理并有市场管理人员现场监督,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结束要向市场消防责任人报告有关施工情况。

(四)市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

(五)工业品市场严禁吸烟。市场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禁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 市场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一)市场供电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施工、改造要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

(二)市场新建工程竣工后有关供配电图纸在中心存档的同时要为市场管理所存复印件。市场用电线路改动后要及时绘制竣工图纸存档备查。

(三)市场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消防用电要分开。有条件的市场经营用电和夜间看护照明用电要分开,市场闭市后要关闭经营电源。

(四)市场要配备专(兼)职电工负责市场用电管理,并要明确其职责,配备必要的"工具,为工作开展提供良好条件。

(五)市场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照明灯(60w以上的白炽灯)和电炉、“小太阳”、“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器;
空调安装要经市场管理所批准,防止超负荷用电。

(六)市场内严禁私自拉接临时用电线路。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电气线路,更换电气设备。市场房屋和经营设施装修改造时要保护好市场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

(七)市场管理所要定期对供电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修,防止线路老化和带故障设施、设备运行,及时消除用电隐患。用电大户、容易出现非正常用电的部位要进行重点巡查。

(八)各市场要建立供电设施设备档案,详细记录市场安全用电情况。

第十九条 市场疏散通道管理规定。

市场内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市场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市场疏散通道。

(二)在消防卷帘下严禁堆积杂物。

(三)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五)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条 市场安全巡查规定。

(一)市场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装修有无违章情况。

2、禁烟市场有无吸烟现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5、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工业品市场在营业期间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其他市场可以根据需要防火巡查频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三)安全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四)坚持做好每日交接制度,及时将当日检查情况同夜间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并填写《消防检查日报表》。

(五)市场管理人员在巡查时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第二十一条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一)市场消防设施是指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疏散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逃生器具、消防广播等专门用于防火、火灾报警、灭火及疏散逃生的设施、器材。

(二)市场设计、建设(包括改建、扩建)时要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做到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中心重要消防设施设备由消防科负责登记。各市场管理所要建立本市场的消防设施设备档案,详细登记消防设施设备的类别、型号、数量、维修保养记录等资料,并确定专人负责保管。

(四)各市场要根据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特点,正确使用、保管、维修、养护消防实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其中灭火器要根据《规范》要求定期检修、充粉。消防报警、消防喷淋等重要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规范进行。

(五)消防管理人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经中心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六)市场内严禁将公共消火栓圈入摊位内。严禁遮挡、私自拆卸、损毁消防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等建筑消防设施。

第二十二条 市场安全隐患整改规定。

(一)各市场要定期检查市场经营设施,全面排查本市场内的安全隐患。

(二)市场管理所发现安全隐患后应立即整改,对整改有难度的要制定出整改方案和应急安全防范措施。受财力所限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中心报告。

(三)中心建立市场安全隐患月度报告制度。各市场管理所要按要求报送本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对各市场管理所提报的安全隐患,中心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报送消防管理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消防科、基建科和有关市场管理所按中心负责人批示抓好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中心消防管理人要跟踪督导。

第二十三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管理。

(一)各市场应根据本市场的实际,参照《青岛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规范》等规范要求制定本市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要经各市场消防责任人批准实施并报送消防科备案。向阳市场等重要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应急预案按要经中心消防管理人批准。

(四)《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制定后应组织全员学习并定期演练。一般市场每12个月至少演练一次,工业品市场每6个月至少演练一次。通过演练,使市场管理人员、市场经营者熟练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安全疏散的方式、方法。

(五)《市场初起火灾及应急疏散方案》应定期修订。市场消防责任人变更和市场管理、市场经营人员变更时要及时组织学习、演练。

第二十四条 消防安全制度建设。

(一)各市场应根据本市场实际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二)各市场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确保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

(三)各市场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定期修订。

(四)各市场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要送消防科备案。重点市场和重要岗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要经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市场值班规定。

(一)中心所有设有经营房屋和经营设施的市场要全部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各市场应科学安排值班人员,在市场开市到闭市前时间内,必须始终有管理人员在岗,确保市场突发情况得到及时处置。

(二)常规时间段的市场工作人员履行正常的工作职责,特殊时间段的值班人员重点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紧急事件,做好联络沟通和值班记录。

(三)星期天、节假日等消防安全重点管理时间段,市场负责人要坚持带班。市场主要负责人、消防管理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值班期间发生重大事件,值班人员在采取紧急有效措施的同时,要及时报告所负责人,必要时要报中心办公室和中心负责人。

(五)消防监控室等重要岗位要保持24小时双岗值班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第二十六条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定。

(一)市场发现火警、火灾时,要按预案处置的同时,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报告。

(二)对发生的火警和火灾要及时填写值班记录和报表。

(三)对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各市场分管负责人负责调查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对重大、特大火灾事故,要保护好火灾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搞好火灾现场责任认定。

(四)火灾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就发生火灾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善后工作处理情况做好总结,并分类归档。

第二十七条 消防安全培训规定。

(一)中心定期组织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二)各市场管理所负责对本市场员工和市场经营业户的培训。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三)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经营业户、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四)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为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特殊岗位消防安全疑难问题处置能力,在消防科、向阳市场监控室和有关重点场所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技术岗位。

第二十八条 消防档案管理规定。

(一)各市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其具体内容包括本市场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本市场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且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

(二)各市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和文件资料。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防火安全检查记录和文件资料,灭火器材与义务消防队员等情况,重点工种人员情况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书面资料。

(三)中心消防档案由办公室会同消防科整理、保管。

第二十九条 消防安全考核奖惩规定。

(一)为切实增强各市场消防负责人的责任,中心与各市场管理所每年年初签定一次《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消防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二)对各市场管理所执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情况,中心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每年至少四次)。未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书》规定内容的市场管理所不能评为年度综合先进。

(三)对在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所)和个人,由中心予以表彰及奖励。

(四)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或因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经济惩处(扣除奖金、补助和工资等);
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或辞退等处分;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2篇

在施工现场上,班组工人经常接触的或经常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有:防护栏杆、孔洞盖板、安全网、速差自控器、安全自锁器、手扶水平安全绳等。要求每个作业者都会使用,并会检查和维护,任何人不得擅自损坏或拆除。

一、防护栏杆

施工现场上的任何部位,当作业人员的作业边沿无围护设施,使人或物有各种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均属于临边作业。对于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以设置防护栏杆为主。

1、防护栏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栏杆制作要统一标准,色标要醒目,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2)栏杆材料表面光滑,无破损,无毛刺,无变形。

3)栏杆高度为,设上、下道横杆,立杆间距不大于2m,并在下部设置18cm高的挡脚板。

2、楼板、平台、走台、屋面等临边部位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3、大的预留孔洞,大的吊装口,井口的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4、楼梯、电梯各层出入口处的通道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二、孔洞盘板

由于工艺、设备和施工的需要,建筑物或机筑物上,常会出现各种预留洞口、通口、上料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作业人员在其附近工作,称为洞口作业。在深度为2m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井坑及管道孔洞边沿上的施工作业也是洞口作业。

对于洞口作业的防护,一般以孔洞盖板为主。

在各种预留洞口,桩孔上口,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回填土的坑槽,人孔、天窗等处,应设置稳固的盖板。孔洞盖板应满足以下要求:

1、盖板的上表面要有醒目的红、白颜色标志(红白道);

2、盖板底下应有不少于四点的限位块(限位块与孔洞边距25~30mm);

3、盖板边缘应大于孔洞10mm;

4、因施工需要揭开孔洞盖板时,应在孔洞周边设置临时围栏和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红灯,工作结束时应立即按原样恢复。

5、钢盖板要有足够的厚度,以保证刚度,盖板上不应存放重物。

三、安全网

安全网同安全帽、安全带一起被人们称之为施工现场上的“三宝”。安全网是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最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之一。对避免和减轻坠落及物击伤害,也起到重要的作用。

安全网是高处作业必不可少的防护用品。因不同施工项目的不同安全要求,其安全网的规格和架设方法也有所不同。安全网大多采用直径为9mm的尼龙绳(也有用绦纶绳)编结而成。其网眼为10~14cm,网片3m×6m及4m×8m等规格,承载要求不小于160kg/m2。由于安全网是为了保护高处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防止落物伤人,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1、高处作业部位的下方必须张挂安全网;
当建筑物高度超过4m时,必须设置一道随墙体逐渐上升的安全网,以后每隔4m再设一道固定安全网;
在外架、桥式架,上、下对孔处都必须设置安全网。

2、安全网的架设应里低外高,支出部分的高低差一般在50cm左右;
支撑杆件无断裂、弯曲;
网内缘与墙面间隙要小于15cm;
网最低点与下方物体表面距离要大于3m。

3、使用前应检查安全网是否有腐蚀及损坏情况。

4、施工中要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支撑合理,受力均匀,网内不得有杂物。搭接要严密牢靠,不得有缝隙,搭设的安全网,不得在施工期间拆移、损坏,必须到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5、安全网架设所用的支撑,木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cm,竹杆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cm,撑杆间距不得大于4m。

6、因施工需要暂拆除已架设的安全网时,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征求搭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拆除。施工结束必须立即按规定要求由施工单位恢复,并经搭设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要经常清理网内的杂物;
在网的上方实施焊接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焊接火花落在网上的有效措施;
网的周围不要长时间的有严重的酸碱烟雾。

8、安全网在使用时必须经常地检查,并有跟踪使用记录,不符合要求的安全网应及时处理。

9、立网和平网必须严格地区分开,立网绝不允许当平网使用;
架设立网时,底边的系绳必须系结牢固。

10、安全网在不使用时,必须妥善的存放、保管,防止受潮发霉。

11、新网在使用前必须查看产品的铭牌:

①是平网还是立网;

②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③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旧网在使用前应做试验,并有试验报告书,试验合格的旧网才可以使用。安全网的动负荷试验,以120kg重物两块,相距,同时由4—5m高度自由降落冲击,安全网完好无损为合格。

四、速差自控器

速差自控器是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坠落的一种安全防护设施。其在施工现场上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3篇

公司宿舍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集体宿舍的楼房必须有两个安全出口;

每一层楼的主要通道和楼梯间应有安全出口指示灯和应急灯;

安全出口灯应保证24小时长明,应急灯应保证意外停电时起到应急照明作用;

宿舍的每一层楼均应安装消防栓和放置适当数量的灭火器,并保证长期有效;

宿舍的照明电源及其它用电源应有保护接地(零),所有的引电线应有套管,不得有裸露的金属电线;

宿舍的吊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打伤上床工人的头、手等部位;

宿舍的每一层楼应贴有逃生线路图,工人应熟记逃生线路,熟练掌握逃生技巧。

入住公司宿舍必须按照公司宿舍行政部的安排入住,未经行政部同意不得私自换宿舍或床位。

严禁在宿舍乱接乱拉电线。

严禁在公司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等强度耗电用具。

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或从事其它工作。

吸烟者的烟头应把它淋熄后丢进拉圾桶,不可到处乱扔,不可躺在床上吸烟。

点蚊香睡觉应把蚊香放置在绝对安全的位置,保证不会烧着被盖、衣服等可燃物质。

上下楼梯应手扶护拦,不要蹦蹦跳跳的,防止摔作。

在宿舍应保持安静,不要在宿舍放音响等制造噪音,影响他人的休息。

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未经公司有关部门允许,不得留宿他人或把他人带进宿舍。

不得把水到处乱倒,必须倒进下水道。

节约用水用电,用完水后立即关水,人离开宿舍时应当关电。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宿舍从事违法活动。

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4篇

一、总则

1、公司各职能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公司质安部经理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经营部、财务部对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
工程部对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负责;
工程技术组对总工程师负责。

3、安全生产是公司一项综合性工作,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分管的职责范围内,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和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
协调处理好部门之间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

二、各职能部门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质安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质安部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的监督。

2)、负责组织制订(含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经审定后监督执行。

负责制订公司制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实施。

负责汇总并参加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负责审核各职能部门、生产班组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审核或参加重大、高危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

5)、负责组织落实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技术的交**度的实施。

6)、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状况,发现“三违”现象或事故隐患下达安全文明生产整改通知书,并监督检查整改。

7)、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8)、负责组织制订公司职业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计划。

9)、负责公司施工机械(机具)、电气设备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审查工程分包(合作)、租赁单位和设备的安全资质和安全技术。

11)、负责组织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对新聘人员或临聘人员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三级安全教育的落实。

12)、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

13)、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做好事故统计,报告的归档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并按规定上报。

2、经营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公司年度“防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简称两措计、划)编制年度“两措计划”资金计划,保证公司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必须的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

2)、负责工程项目预算中所列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优先安排。

3)、负责建立分包工程(含合作工程、设备租赁)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审查分包(含合作或租赁方)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
严禁分包单位再转包;
必须签订书面的分包(合作或租赁)合同(协议),并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4)、参加公司的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工作检查。

5)、参加事故(含严重未递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财务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两措计划”资金的拨付,并检查、监督该资金的有效使用。

2)、负责检查、监督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对违规使用或挪用安措费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4、工程技术组组长

1)、负责技术质量部对公司安全技术工作的管理、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的编制和会审工作。

2)、负责组织或指导编制和审查包含安全文明技术措施在内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对高危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3)、配合组织施工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4)、配合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工程部、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交底工作。

6)、参加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5、工程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制和会审工作,并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本部门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配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审批程序批准后贯彻执行。

2)、领导本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组织施工的同时,布置、安排和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负责“两措计划”的落实,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3)、组织编制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技术措施,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审查或参加会审,并负责组织落实,确保施工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4)、负责组织对重点项目或高、危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对高、危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负责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三级交底和班组安全活动。

6)、负责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

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5篇

为加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业务知识和水平,增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学会在紧急时刻的自救与逃生,特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制度。

一、凡入厂职工(包括适用期员工、合同工、实习生等)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消防教育。

二、三级安全消防教育的主要内容

1、一级(公司级)安全消防教育

新入厂职工报到后,由办公室负责组织,防火、工业卫生、保卫、安全意识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教育内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法令、法规和规定;

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本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常识等;

公司的纪律、规定和入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

典型事故及其教训。

经一级安全消防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否则各部门不得接受。

2、二级(部门级)安全消防教育:

由部门分管领导或指定专人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教育内容:

本单位概况,生产及工作特点,注意事项;

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以往的事故及其教训。

经二级安全消防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3、三级(班组)安全消防教育:

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表演相结合的方式。其主要内容为:

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本岗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消防器材、安全设施、安全监测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办法;

本岗位事故教训及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应急处理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

三、日常消防安全教育

1、车间每年春季应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的培训教育活动。

2、消防安全培训的内容包含:

①、学习安全消防文件法规、通报、安全规程及安全消防技术知识;

②、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事故教训。

③、组织开展事故预防和各类应急预案的实际演练。

④、检查安全消防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表扬安全消防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⑤、开展安全座谈会、攻关和其它安全消防活动。

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6篇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贯彻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用火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安全疏散指

示标

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志是否在位、完整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灭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灭火预案。

第七章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7篇

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国工作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等安全课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7、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习。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8篇

为了加强和规范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保障酒店内旅客、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酒店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1、酒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酒店领导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消防演习、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酒店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部门须具备完整的消防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酒店内有各种明显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酒店人员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值班负责人、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统计好值班经理安全消防巡查记录。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酒店内所有区域,包括停车厂、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酒店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酒店内部门开关必须有专人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冰箱开关等统一由专人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部门下班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

13、前台、餐厅吧台、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度过高引起火灾。

14、吧台酒水及装饰物的摆放要与照明灯、射灯、装饰灯、警报器、消防喷淋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酒店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值班经理,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同时酒店经常组织小组不定时的检查线路及电源,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整改。

2、部门经理、主管每周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口头或书面材料)。

3、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
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
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4、检查酒店员工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以上规定希望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仓库、厨房特别注意事项

仓库

1、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2、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3、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50cm。

4、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5、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6、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厨房

1、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直至隐患消除。

2、使用燃气,须设有当班安全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

3、燃气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不懂燃气知识,不得操作燃气具。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

5、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操作。

6。不要将重物压在输气管上。液化气罐禁止碰撞敲打,严禁用火烤等方法对液化气罐加温。

7、燃气操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8、使用炉灶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得离人,防止中间火焰熄灭,漏气遇火发生爆炸。点火时,必须遵循先点火、后开阀放气的程序。

9、经常检查灶具及管道有无泄漏、软管有无老化,发现漏气应立即停用,打开门窗,不准动火和电气开关,同时报告供气部门。

10、对安全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检查,不得挪用。

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9篇

为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商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商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控制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订商场安全经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并定期检测。

(2)相关消防设备定期对其进行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1)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3)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如需拉线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一旦发现将给予责任人严厉考核。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

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0篇

一、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预防企业发生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督促各级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保护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部门及全体员工,也适用于到本企业服务的外来相关方。

三、各级人员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 企业法人代表职责:对本企业的防火安全负全责。

2) 生产副总经理职责:协助总经理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负直接领导责任。

3) 各分线领导职责:对分管范围的防火安全负全责。

四、 各单位负责人职责(车间、部室) 1)对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本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督促职工遵章守纪,树立强烈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定期组织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点防火部位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或上报协调整改,主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4) 积极支持本单位义消队员参加企业的消防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紧急疏散演练,提高处置紧急事件的应变能力。

5) 对本单位存放的灭火器材进行妥善管理和检查、维护,发现过期、失压、损坏、遗失灭火器材时,应主动及时报告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整改。

6) 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申报审批制度、严格定点吸烟管理、严格重点防火管理部位的监督管理。

7)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通报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同时,及时组织抢救,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参加或组织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五、 班组长、安全员职责

1) 负责协助单位领导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单位领导布置的防火工作任务。

2)教育、督促员工遵守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违章行为,监督考核定点吸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积极协助和支持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

4) 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申报审批制度、严格定点吸烟管理、严格重点防火管理部位的监督管理。

5) 对本单位存放的灭火器材进行妥善管理和检查、维护,发现过期、失压、损坏、遗失、使用过的灭火器材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整改。

6) 定期组织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电气防火、易燃易爆重点防火部位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或上报协调整改,主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7)发生火灾时,迅速向单位领导或保卫部、安技环保部报告,并带领员工积极进行抢险救灾,做好抢救伤员、疏散人群、保护现场工作。

六、员工职责

1) 遵守企业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工作责任区的防火安全负责,自觉做好防火检查和整改工作。

2)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不违章作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爱护消防器材,不在消防设施周围乱堆杂物,不得擅自动用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

4)发现火警要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灭火救灾;
已用消防器材应及时通知更换。

5)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定点吸烟管理制度、严格易燃易爆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

七、 动火作业的审批

1) 公司各单位及外来施工方在本企业范围内实施动火作业时,必须向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并填写《动火作业申请单》,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2) 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接到动火作业申请后,消防管理人员应到现场查看确认,根据动火作业审批意见,认真做好现场巡检工作,督促实施单位做好动火作业监护工作。

八、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保养

1)各单位应对消防设施做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不在消防设施周围摆放杂物,不得擅自动用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已用消防器材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更换。

2)安全环保管理部门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做好消防器材定期年检、换新、演练工作,确保消防系统设施能正常使用。

九、火灾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

1) 当火警发生时各单位应严格按火灾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及时开展初期救护和灭火、疏散人群、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上报救援。

2) 应急报警电话:
内部:安全环保、火警、抢险5929556-110;
生产制造部:5929556-107;
保安室:5929556-101 厂外:全市联动救援治安110 火警119交通122医疗救护120 十、 应急准备:

1) 配备消防水栓,自来水水源,其供水应充足、水带、水枪应齐全完好。

2) 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主要有:干粉、麻布口袋、河沙、铁铲等灭火器材。

3) 配备应急照明灯、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防毒面具、口罩、手套、防护服、防护鞋、绳索、强制通风设施等。

十一、 应急响应:

1)迅速切断电源、气源,扑救初期火灾,开展自救和互救,避免混乱、防止烟气吸入、及时报警、保护现场。

2) 抢险救灾人员及时出警,专人指挥,迅速抢救伤员、疏散被困人员、抢救贵重物资、评估灾情、上报救援。

3) 坚持先救人后灭火,先控制后灭火,先重点后一般原则,防止事故扩大。

4)正确选择灭火技术和方法控制火势,灭火时尽量选择上风位或侧风位、正确着装及个人防护,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救援工作。

5) 医疗救护队做好现场急救或转院急救,注意救援人员身体状况和健康。

6) 做好清场工作,清点抢险救援人员,评估灾情,并及时汇报。

十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1)发生无人伤的火警小事件的调查处理由事故单位召集相关人员针对火警事故的发生原因、责任、防范措施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办事,并记录建档保存,上报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备案。

2)发生有人伤或财产损失较大的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召集相关人员对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责任、防范措施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办事,并记录建档保存。

3)奖惩办法按《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抵押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十三、培训教育

1)新进厂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基本知识及企业消防管理制度、灭火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

2)外来人员由接洽单位召集,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实施培训、教育,并做好对相关方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3)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消防培训或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灭火或紧急疏散演练,提高火灾初期的补救和应急救援能力。

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1篇

一、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二、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火灾情况记录;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2篇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市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场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市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规定》 要求,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节组织领导

第四条丰乐市场是广州市黄埔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处是市场消防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对全市场消防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丰乐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市场场长是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处是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计划和协调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市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市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各部门根据需要配备一名兼职消防人员,确定本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员,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

第六条各部门要按照《 规定》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按照《 规定》确定的各级消防安全职责要求,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各职能管理部门要在管理范围内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八条要根据消防法规和丰乐市场的实际情况,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初发火灾的能力。

第九条要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对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处要建立、健全专门档案。

第十条管理处是丰乐市场用电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用电安全管理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各部门要认真遵守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气线路的安装由总务科委托水电班按规范进行。

第三节 实施与监督

第十一条按照《规定》要求,市场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下属部门至少每周检查一次。

第十二条各重点要害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实行严格管理,并按照要求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第十三条各部门要按照防火巡查要求,安排消防专管员对本部门辖区内的重点要害部位每日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要有防火管理人员或消防专管员随时进行巡查,营业结束后要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第十四条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火险隐患整改制度,对存在的火险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按火险隐患整改的程序进行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进行整改。

管理处要及时掌握各部门存在的火险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加大对火险隐患的查处力度。

市场对难以解决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险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险隐患整改报告,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新上岗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六条要按照要求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年根据预案进行一次演练。

第十七条每年11月上旬举行一次“11 . 9 ”消防月活动,学习、宣传消防法规、知识,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第十八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备。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各部门要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堵塞、占用楼道、楼梯及消防通道。

第十九条管理处对建筑消防设施、自动消防设施、配置的消防器材等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查、测试、保养和维修。

第二十条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严禁使用明火。

第二十一条凡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起火单位或个人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发生的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消防、管理处调查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第四节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丰乐市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3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公安消防机构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安全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及各部门的防火安全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势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明确消防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

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防火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公安消防机构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灭火疏散演练不少于二次。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专门的防火保卫方案。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除火险隐患。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
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
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
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火栓、软管卷盘、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班组和要害部门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
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总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热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应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并留出行走通道,由专人堆放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情,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事故发生的。

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4篇

一、客房、公寓、写字间

客房、公寓、写字间是现代宾馆、饭店的主要部分,它包括卧室、卫生间、办公室、小型厨房、客房、楼层服务间、小型库房等。

1、客房、公寓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烟头、火柴梗引燃可燃物或电热器具烤着可燃物。发生火灾的时间一般在夜间和节假日,尤以旅客酒后卧床吸烟,引燃被褥及其他棉织品等发生的事故最为常见。所以,客房内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均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窗帘一类的丝、毛、麻、棉织品应经过防火处理,客房内除了固有电器和允许旅客使用的电吹风、电动剃须刀等日常生活的小型电器外,禁止使用其他电器设备,尤其是电热设备。

2、对旅客及来访人员应明文规定: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宾馆,凡携带进入宾馆者,要立即交服务员专门储存,妥善保管。

3、客房内应配有禁止卧床吸烟的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图、宾馆客人须知及宾馆、饭店内的消防安全指南。服务员在整理房间时要仔细检查,对烟灰缸内未熄灭的烟蒂不得倒入垃圾袋;平时应不断巡逻查看,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

二、餐厅、厨房

餐厅是宾馆、饭店人员最集中的场所,包括大小宴会厅、中西餐厅、咖啡厅、酒吧等。这些场所内部可燃装修多,可燃物数量很大,并连通失火率较高的厨房。有的餐厅,为了增加地方风味,临时使用明火较多,如点蜡烛增加气氛,菜肴加热使用炉火等,这方面已多次发生事故。

厨房内设有冷冻机、厨房设备、烤箱等,由于雾气、水气较大,油烟积存较多,电器设备容易受潮和导致绝缘层老化,造成漏电或短路起火;厨房用火较多,油锅起火是十分常见的。因此,餐厅和厨房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主要是:

(一)留出足够的安全通道,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餐厅应根据设计用餐的人数摆放餐桌,留出足够的通道。通道及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二)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到每个员工的工作岗位。如餐厅内需要点蜡烛增加气氛时,必须把蜡烛固定在不燃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供应火锅、烧烤风味餐厅,必须加强对炉火的看管,使用酒精炉时,严禁在火焰未熄灭前添加酒精,酒精炉应使用固体酒精燃料。餐厅内应在多处放置烟缸、痰盂,以方便宾客扔放烟头和火柴梗。

对厨房内燃气燃油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发现燃气燃油泄漏,首先要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燃气库房不得存放或堆放餐具等其他物品。楼层厨房不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管道应从室外单独引入,不得穿过客房或其他公共区域。

厨房内使用厨房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并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潮。油炸食品时,要采取措施,防止食油溢出着火。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燃气燃油阀门,切断气源、火源和电源后方能离开。厨房内抽烟罩应及时擦洗,烟道每半年应清洗一次。厨房内除配置常用的灭火器外,还应配置石棉毯,以便扑灭油锅起火的火灾。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宾馆饭店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宾馆饭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饭店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宾馆饭店应当设置(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明确相关方责任。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并对共用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确定责任人,实行统一管理。

三、组织防火检查。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五)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八)厨房烟道、洗衣房排风道定期清洗情况;

(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客房是否按照要求配备防烟面罩和应急手电筒;

(十)按委托合同规定,技术服务机构每月进行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四、开展防火巡查。宾馆饭店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2小时一次。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及设有值班的厨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锅炉房、配电房、发电机房等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5篇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管理制度。

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3米,墙距1—米,堆距—1米,垛距—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米。

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消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6篇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规则,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规则旨在加强我校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学校财产及全校师生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防火安全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年级组均实行防火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学校防火责任人由校长担任,各年组防火责任人由年级主任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学校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防火工作,各年级组设兼职的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学校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到达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学校防火责任人和年组安全防火责任人分别对学校和年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责任人的职责是:

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教学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现象,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处理本学校防火安全工作。

制定学校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组织防火检查,组织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招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都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教职工及全体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余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部们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
各年组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年组的安全防火工作做一次检查;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
每月进行一次抽查;
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七条教学楼、宿舍楼等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水龙头、水管、灭火器等要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不得借故移做它用。

第十八条对电工、锅炉工、易然易爆等特殊岗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各实验室、仓库存放的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规则》的要求进行堆放和管理,对易然易爆有害物品,更要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组织参加扑救。学校接到报警后,应即使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灭火。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一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地表彰和奖励。

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的。

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其它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二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和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三条对**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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