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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私企经营风险原因分析

时间:2022-11-10 15:05: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文章参考PEST方法对私营企业风险进行分析,指出在作特定的企业风险分析时,可以对PEST模式作适当的归类上的改变。

[关键词]PEST分析法;私营企业;经营风险;原因

[中图分类号]F27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723(2006)08-0021-04

PEST分析法是一个在管理学中经常被用来分析企业宏观环境的分析法,它是指那些可以给企业造成市场机会和环境威胁的主要社会力量,它们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企业的战略管理,包括政治和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科技环境、社会文化环境、自然环境等几方面。笔者认为在分析私营企业风险的时候也可以参考PEST方法来进行研究,但在特定的企业风险分析时,可以对PEST模式作适当的归类上的改变,即,把政治和法律环境(Policy)、经济环境(Economy)归为外部原因,而将科学技术(Technology)归于企业内生性的内部原因。

一、外部原因

(一)社会文化环境分析(Social)

德国社会学家、哲学家、历史学家马克思·韦伯在其《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曾经从宗教伦理层面对中国社会作过深层的剖析,归纳了中国社会的特点。他揭示了中国社会一个至今不应令我们忽视的特点,即宗教上的二元伦理的特征。他认为:中国社会是个二元伦理的社会,宗族在中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他在《经济与社会》这部著作中把社会关系分成两种,一种称为公社型关系(communal),另一种称为社会型关系(Social)。公社型关系就是人们在主观情绪的基础上建立的关系,不管这种情绪是基于情感还是出于传统;社会型关系是人们出于合理的利益的考虑,或在某种臆测的承诺基础上建立的关系,不管这些考虑是基于对绝对价值的合理判断,还是出于利己的动机。

在宗族关系的基础之上产生的伦理观念必然会具有双重性质,即对待与自己亲近的人是一种伦理态度,对待外界的人则又是一种伦理态度。这就形成了对外与对内两种完全不同的办事原则和交往态度。在圈子以内,是完全不讲经济利益的互利互助,对外界则可坑蒙拐骗无所不为。由于这种双重伦理还可以进一步形成一种双重人格,这种双重人格以两种截然不同的首先准则行事,比如义利之辨就带有双重伦理的色彩。

这个理论很好地分析了中国现行社会仍然存在的“圈子”、“小金库”、“小团体利益”之历史积存的社会文化根源。

韦伯还认为,在中国超越个体经济范围的经济组织,如家族的盈利共同体,几乎全部奠基于真正的、或模拟的宗族亲属关系之上,具有宗族共同体和家庭共同体的特性。在乡村如此,在城市也是如此。在城市里的行会组织和商会组织都具有这种宗族共同体的特性。这些组织具有自治与互助的兄弟会的性质。然而,从这些组织中却产生不出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经营方式。在这种伦理指导下,宗族组织内部与外界建立不起具有契约性质、互守信誉、讲求经济核算与效益的经济关系。

宗族关系对中国政治的影响也十分巨大。在农村的宗族组织有很强的组织性,强固的宗族血缘纽带在抵制政府部门官僚制的统治中发挥了强大的作用,使官僚的政治统治不能直接达于农村的宗族之中。这种情况阻滞了官僚制的进一步发展,使它的组织和势力只能及于城市而难以向农村扩展。

韦伯的分析虽然已历史久远,但它对中国社会的二元伦理的分析值得我们借鉴。

(二)政治和法律环境(Policy)

马克思·韦伯论述的宗族组织和宗族观念对中国法律的发展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分析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各个非理性的方面:

1.中国古代的法律涉及社会生活的方面很狭窄,只有刑法而没有保证经济生活正常运行的私法和保证人民权利的各项法律规定和程序。这是由于长期的专制制度造成的,专制君主和各级官吏只知用刑法限制人民的行动而害怕把人民应有的权利交给人民(这就是古代法律“刑不可知,威不可测”的特点)。因为他们认为,一旦这样做了,社会上的人们就会胆大妄为,而不再服从政府的管教。而在社会上,人民既不知保护自己的自由权,又没有保护这种自由权所需的自治和政治力量。

这一专制的特点直接导致了我国在推进现代民主、法治的建设时缺少文化、历史的根基与血缘,中国式的民主需要有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我们现在还处于行进的过程中。

2.在中国,管理与立法、行政与司法长期以来混淆不分,因此阻碍了法律体制的独立发展——法律服从于管理、立法服从于行政就成了一种独特的政治格局。这种情况也正是专制主义人治发展的必然结果。

这一特点在现代政府的运行中虽然通过组织架构已经获得了解决,但是权力的执行、监督机制还没有较好地建立起来。在邓小平法制理论中仍然谈到现在的权力运行中主要存在的两个问题:一是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权力过分集中,并且往往不能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二是本来应当相互制约的权力,如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没有分开,不少权力部门自己制定规矩又自己执行,而且权力与部门利益挂钩,导致权力被滥用。这两个问题反映的实质就是我国现行的权力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民主制度化的缺失。

3.中国的法律从内容上看是建立在伦理规范的基础之上,因此韦伯说中国的法律是伦理规范的法典化。在司法过程中,中国的行政官员也经常混淆法律与道德规范的界限。

4.古代中国的法律不重视客观事实和正式颁布实行的法律条文与法定的私法程序,而以人情、政治环境、思想信仰为判案的重要依据。人情关系、政治环境、社会风气的好坏、社会生活的动乱与安定,在案件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而客观事实与法规往往成为参考条件。这就是韦伯讲的不重形式的法而重伦理实质的法,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人情大于王法,政治考虑优于法律考虑。

以现实世界的案例来看,这样的分析仍有其深邃的意义。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是格林科尔。作为上市公司,格林科尔却能够无视法律的存在顺利突破上市公司法律监管的六道防火墙:重大事项表决大股东回避制度;董事会不能由一家股东派人组成;监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中介机构出具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所)。

上述六大监督机制对于格林科尔这样的企业居然层层失效,没有一个能真正阻止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完全丧失了监管的功能,可见中国现实构建的法律环境对于违规企业的监督之脆弱。企业主可以随便利用自己的控股权,以大股东联手管理层侵害小股东利益,造成数亿资产损失,祸及多个关联企业。而这样的企业在中国并不仅仅只有一个。由此可见中国的法制环境与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法制的不健全一方面助长了企业的违规气焰,而另一方面也使进入市场合法运营的企业不能获得公平的竞争,增长了企业的交易成本。虽然马克思·韦伯的这些分析是依据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得出的结论,但因宗教伦理、文化的传承性,有些剖析结论即便是在现代社会中仍然留着它的影子,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他的分析像一面镜子一样可以让现代的企业家们得以借鉴,从人文社会的深层认识本国、本民族血亲社会特点对商业运营的影响,认识什么是中国特色,认识我们所站立的国土上的历史文化背景。

上述分析可以视作PEST分析中的政策POLICY与社会SOCIAL层面的分析。

(三) 现代社会的工商背景(九个悖谬)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现代企业的运营与竞争已经远远不只停留在一个局部区域、地区、一国之内,而更要放在新时代、新的历史阶段、新的技术与生产力的广阔背景下去研究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之路。因此,作为企业家的视野与考虑问题的深度已不能仅仅放在企业管理单一的一个层面,还要能跳出企业,跳出管理看时代风云气候,看社会的发展,人的需求动态,人的思想,把握跟上时代的脉搏,了解变革时代的潮流动向,掌握时代的特点。

英国著名管理大师查尔斯·汉迪在其《空雨衣:变革时代的商务哲学》一书中为我们揭示了这个变革时代不容忽视的九个悖谬,有助于我们从商务哲学的层面来俯视、认知企业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所面临的各种风险的存因。

1.智力的悖谬。

头脑正在代替腕力,对于公司来说真正的资产是他们的员工。我们社会中财富的新源泉是智力成分,智力是新的财产形式,与传统的财富源泉相比——土地、原材料、金钱、技术——都能在需要的时候买到,关键是智力和掌握技术秘诀的人懂得如何用它们。智力是获取和应用知识和诀窍的能力,是财富的新源泉。人能够成为人力资本所经历的三个阶段是:

人——作为成本(公司的劳动成本)

人——作为资产(人所创造的效益与公司的收益持平)

人——作为资本(人创造的效益大大高于公司为他的付出,人成为公司利润的创造效益源泉)

但是智力又存在着悖谬,那就是智力是粘性的,即无法复制、拷贝甚至遗传,即使接受教育也需长时间成型转化。产生的结果是智力型的企业,核心技术人才的流失会造成企业竞争力的急剧下降,甚至企业的倒闭,企业需要为智力人才作出投资。

智力又是难以衡量的,不出现在资产平衡表中,难以被纳税。

智力往往聚集到已存在智力的地方——越是人才高地、智力高地、智力型的企业越成为头脑聚集与倾向的地方。

新的财产形式最可能的结果便是一个越来越分化的社会,除非我们能将整个社会或企业转化为一个永远学习的文化,其中每个人就像寻找自己的家那样热心追求更高的智力份额。

2.工作的悖谬。

企业组织希望用最少的钱换取最多的工作,而单个人希望用最少的工作换取最多的钱,这是一个悖论。产生的结果是:组织结构变革——留下核心部分,其余外包,而对于公司人力资本给出的最佳公式则是:

1/2×2×3

即留住1/2的核心人才,付给他们2倍的工资,让他们产出3倍的效益。也就是说,给更少的人付更多的工资,创造更高的效益,让留下来的人得到更多、更好的工作及报酬,离开的人进入经济中的新成长部门——自为经济。

即留住1/2的核心人才,付给他们2倍的工资,让他们产出3倍的效益。也就是说,给更少的人付更多的工资,创造更高的效益,让留下来的人得到更多、更好的工作及报酬,离开的人进入经济中的新成长部门——自为经济。

3.生产力的悖谬。

将不曾定价的工作转化为定价的工作,从传统意义而言是实现经济增长,而实践的结论是其实原来的工作量下降了。举个例子:

某人自种蔬菜阶段,吃的是免费的,对他来说自产自食是种骄傲。然而当他年长且更富有后,发现这种经济方式的缺点在于没有让自己很好地利用时间,如果改从超市买菜来代替种菜,让节约的时间更多花在其他工作上获得的收益将大于自种蔬菜。于是他卖掉了菜地和农具。后来他失业了,要返回去通过自种蔬菜为自己提供优质的蔬菜机会已经不存在了。最终他的结果是烦恼、贫穷、饥饿。

生产力的悖谬例子提示了当人们对工作进行定价后,便使他毁坏了自己的工作。

4.时间的悖谬。

男人花在工作上的时间决定了他们留给家人的时间有多少,妇女花在照顾家庭上的时间决定了留给家人的时间有多少。对许多人来说,时间的不平衡多于平衡,这将意味着生命也是不平衡的。一些人有太多的时间,比做他们知道要做的事情所需的时间还多,而另一些人有太少的时间,无法做所有他们想做的事。

所以一个好的方法是重新划分时间,制定弹性时间,如:兼职工作、分享工作、计时工作、周末工作。

《过度工作的美国人》一书指出了另一个悖谬:美国人现在比20年前平均多工作164小时,其原因在于组织想要更少的人付出更多的工作时间(节约管理费用的理论)而个人想要更多的钱。但统计结果是,美国几乎三分之一挣工资的全职工人无法使自己摆脱贫困,英国也是成百万的家庭只能通过加班,从事第二职业或家庭中多人挣钱才使收支平衡,得以生活下去。

5.财富的悖谬。

以经济学理论分析,经济增长取决于越来越多的人想要越来越多的东西。但是对于富裕社会而言,其社会发展模式是,越来越低的出生率,与越来越长的寿命,前者导致的结果是带来较少的顾客,后者产生的结果是更贫穷但更挑剔的顾客,因为老年群体是一个对商品性能、质量、价格等层面更为挑剔的客户群。总体是是较少的顾客。这是一个悖论,也是当我们转型进入富裕的老年化社会时所要面对的商务环境。

6.组织的悖谬。

Charles Savage《第五代管理》概括这个悖谬为:经理对新员工说,好消息是你有12万人为你工作,坏消息是他们不了解组织。这就提示了成功企业的两难困境:企业必须是有计划的、灵活的、与众不同的,同时又是综合的,是大的市场者,同时又必须迎合许多小环境,必须引入新技术,但允许职工做自己命运的主人。企业的组织必须具备多样化、质量、流行三个条件的方式。

7.衰老的悖谬。

每一代人的生命周期不同,处于不同历史阶段。孩子们将发现传统的工作和职业更难找,他们的工作生活将开始更晚,结束得更早。所受的教育更长,而工作更晚。

8.个人的悖谬。

社会用两种声音说话:一方面敦促“发现真正的自我”,成为自己,考虑他人时抓住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你代表谁?你和谁有关?来自哪个单位?价值的确定依据因时因地因人的不同将会产生不同的判断结论、观点。

几年前,“我”需要别人才能成为真正的自我,“我”需要“我们”才能成为完全的“我”;然而,向上看看,每个城市的办公隔间,那些小小的文件箱子堆积起一直堆到天空,一个个都不禁要问在这些文件柜和接线终端当中有多少空是为“我”的。

9.公正的悖谬。

有人说,一个人比另外一个人得到更多的给予是不对的,应该根据需求分配。懒惰的科学家比勤奋的清洁工得到更多的给予是不对的,因为根据努力进行分配的原则这不合理。聪明人比愚蠢人得到更多的给予是不对的,因为社会应补偿基因不公平……

资本主义流行的第一种分配公正的定义是:获得最多成就的人应该得到最多。但有前提,即在民主的社会中,大多数人都有平等的机会追求那种不平等。

查尔斯·汉迪的上述九大悖谬是站在现代社会的整个发展的背景下提出来的,揭示了现代社会发展中存在着的悖论。这些悖论构成了现代社会商务的背景,把握社会的这些特质,观察社会价值观念的转型会更有助于我们认识社会的特点,便于企业在管理、组织架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作进一步的研究与探索,从而预见、规避风险。

二、内部原因

(一)权利监督缺失,决策独断专行

与国有企业相比,私营企业最大的内部风险不是财务、战略决策,也不是组织架构的科学性,而是企业家本身,是人的问题。

当前我国大多数民营企业都是沿用传统的家族制和业主制、合伙制等形式进行经营,其产权结构是单一主体,即多数是业主式家族私有自然人产权,基本上处于所有者和经营者同一、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的状态,产权结构的一元化。

其结果就是,与国有企业及集体所有制企业相比,私企监督制衡机制缺失,没有第三方监管,私营企业的所有权归属于私营业主个人,或者是私营业主处于一股独大的地位,因此私营企业事实上是没有一个法定意义上的监督人,是一个监督缺位的企业。企业主就是自己企业的“君王”,拥有对企业任何事务的绝对决策权。其最大的风险也正在此。

我国的私营企业还处于成长期,大量企业并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有效制衡的组织结构,以及科学的分析与决策机制,即使有些大型企业设有相应的机构,也只是辅助决策,许多私企外聘管理者被授权后时常行至半途就会被企业所有者断然剥夺,即所谓的管理者“出师未捷身先死”。产权结构一元化的私营企业,切断了人力资本与货币资本的结合,且大多数民营企业中,不仅重大经营方针,而且日常的经营管理事务都是由企业主决定,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主来说一般只具有参考意义。由于企业主的个人能力和个人精力的限制,当企业达到一定规模时,如果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仍然集中在企业主手中,结果是一方面将导致企业主不堪重负;另一方面也容易降低决策效率,甚至引致决策的失误。反映在市场中就是有什么样的企业主就有什么样的企业以及什么样的企业文化。企业主的个性、文化层次、认知能力、个体的意愿、抱负、理性决定了企业的未来命运。

在这样一个权利失衡,没有任何约束,没有任何决策评判机制的企业里,因“君主”思想,一人拍脑袋决策造成的企业瞬间崛起,而又一夜崩溃的企业比比皆是。这种“君主”思想的典型体现为:

其一,在企业发展上,缺少对自身企业理性的战略定位与资源配置分析,盲目扩张。

其二,藐视现行法律,权钱交易,通过权力经济做大做强。

其三,公司管理僵化,存在着农业文明时期专制主义的特征,企业创造力不强。

中国的文化背景本就有着受专制主义封建思想浸润很深的特点,私营企业产权一股独大,如果企业家本身不能在企业文化、组织制度构架上创造一个平等有活力的发展空间的话,那么这样的企业便很容易危机频发:管理思想僵化,把人当机器看,企业文化形同沙漠,最终造成企业创造力低下,优秀的员工不断流失,企业市场竞争力下降。

(二)企业家管理素养差,管理理念落后

这一点在上文中已经提及,中国第一代私企业主普遍文化层次较低,出身低微,凭着一股改变命运的创业激情闯入市场,他们中多营销型的人才,少管理型的企业家,尤其是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的素养。他们多丰富的实战经验,却缺少理论上的提高,不利于面向新世纪的商业环境与竞争的格局下的企业发展,不利于与有着丰富市场经验的外资企业的竞争角逐。特别在企业的战略决策、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研发、风险防范上多数都没能从制度架构上制定相应的机制确保企业的平稳发展、因此,提升企业家自身的管理素质与管理理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树立风险意识,将在私企求得可持续发展中有着重大意义。

三、结语

总之,分析企业的风险存在原因是为了更好地防范、规避风险。企业必需根据自己的独特情况、自身的特点建立自己的风险防范机制,作为产权一元化的企业主需要有“吾日三省吾身”的风险意识,建立企业风险预警机制。笔者以为中国的私营企业在做好风险规避与应对时有必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与研究:

1.树立依法治企的经营理念;

2.合法融资,做大做稳企业;

3.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内部决策机制;

4.与时俱进的家族制企业是抗风险能力较强的企业模式;

5.规避拓展国际市场过程中的风险。

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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