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为《百家讲坛》,我们从中国的古典里找到了很多很有价值的经验教训;莎士比亚的著作也可以这样来看,莎剧是人类社会的百科全书,西方人甚至认为是世俗的圣经。有趣的是,中国的四书五经本来就是世俗的,教导我们如何做到社会和谐,但《三国》等作品却常常告诉我们如何勾心斗角。这就是辩证法吧,和谐与勾心斗角综合成了中国的文化。而莎剧两面都有。如果我们全都钻到《三国》、《水浒》勾心斗角的权术里去,对中国人现代精神的构建未必是一件好事;最好还有另外一种思想营养的平衡,莎士比亚在很大程度上就可以起到这种作用。
莎士比亚也写了很多宫廷斗法的故事,但他又很有现代性,这一点他和同时代的汤显祖也很不一样。《牡丹亭》是中国古代最好的剧本,是博物馆里非常精美的艺术品,但能不能想象《牡丹亭》的故事发生在现在,让演员穿连衣裙、夹克衫上场?观众恐怕要笑死了。杜丽娘的故事只可能发生在古代,不能用现代性来要求它。但是莎士比亚的戏剧大都可以穿现代服装演,在英美甚至连台词都不改,观众绝不会笑场,觉得就像发生在今天一样。
哈姆雷特为何不动手?
我们来看《哈姆雷特》,最有名的中译叫《王子复仇记》,这个翻译有问题。这个戏是莎剧中最长的,不删要演五个小时,但如果仅仅是复仇的话,根本不用那么长。哈姆雷特在外国留学,家里出事赶回来,看到父亲的鬼魂,鬼魂明确告诉他:我是被你叔叔害的,你要为我报仇。如果哈姆雷特马上就去报仇,这个戏15分钟就可以结束了。因为他并没有障碍,他叔叔并没有防备他、不准他带凶器,要复仇上前一剑就可以刺死他,然后宣布为什么杀他。因为哈姆雷特是正宗的儿子,继承王位也顺理成章,那就不会有悲剧了。但是,莎士比亚这个戏的特点就在于哈姆雷特不复仇。为什么不复仇呢?历来有种种说法,比较有名的一个说哈姆雷特的性格就是犹豫,到了这时候还在犹豫。为什么犹豫?一定要找出它背后的动机。犹豫什么呀?导演会说,回去想好了做什么再来。也有人说,还犹豫什么啊?你父亲说得那么清楚了,为什么还不行动?弗洛伊德提出了一个有名的解释,说哈姆雷特有恋母情结,他是恨这个叔叔,按理说你恨他就应该杀他啦,但是他潜意识里面害怕,一旦杀了叔叔以后,就要取代他,就要钻到母亲的床上去,这太可怕了,所以就犹豫了。这个说法比单纯说犹豫更实在一点,但也有很多人不同意,因为恋母情结是不是那么普遍,特别是在这个戏里面是不是真的那么重要,有不同的看法。
哈姆雷特到底为什么不动手呢?最重要的原因是,他把人的生命看得极重,他觉得杀一个人来报仇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万一杀错了怎么办?任何人都不是随随便便可以消灭的。对他父亲的鬼魂所说的话,他必须反复求证,才能决定是不是要相信他的话去杀人。所以他先是装疯来隐蔽自己的怀疑,他去试探他的母亲,还要请戏班子来演一个谋杀戏给叔叔克劳狄斯看,他要“测谎”。可惜的是,他“测谎”一成功,克劳狄斯也就看穿了他,先发制人向他动手了,导致了最后的悲剧。这样解释就接触到了莎士比亚最伟大的地方——人文主义,拿到今天来看还是极有价值。
凭什么替皇家的
孩子去死?
可以比较一下中国的一个真正讲复仇的戏《赵氏孤儿大报仇》,情节跟《哈姆雷特》很像,都是关于一个皇家的孤儿。赵氏孤儿才半个月大,哈姆雷特已经成人;剧中的仇人在杀了父亲以后,都把孤儿认作养子。在《哈姆雷特》里,鬼魂要他去复仇,他老也下不了手,他的主要动作是求证。而《赵氏孤儿》的主要动作是一连串的人为了保护这个孤儿,或者自杀,或者把自己儿子交出去送死,没有一个人有半秒钟的犹豫,所有人的生命都比不上那个还没有思维能力的皇室后裔。现在我们说这叫“愚忠”。
《赵氏孤儿》是第一个传到西方的中国剧本,法国的伏尔泰读了后很感兴趣,改写成《中国孤儿》,里面有一个重大的改动。他写程婴要把自己那也是半个月大的婴儿调包交出去送死的时候,他妻子不同意了。程妻说的话不像是中国传统女子的话,她说,为什么要把我儿子的命送掉去保他呢?每个人的生命都有同样的价值。这个概念古代中国人是不会有的,怎么能说有同样的价值呢?他是皇家的孩子,我们家孩子算什么?当然应该去替死了。伏尔泰用人文主义质疑了中国经典里一个根本性的主题。
人是美妙的杰作
《哈姆雷特》有一段台词大家经常引用,把它看成文艺复兴时期人的意识觉醒的典范,“人是多么美妙的杰作,崇高的意识、无限的能力、优美的仪表,举止好像天使,灵性可媲神仙,他是天之骄子,他是万物之灵。”这句话反映了走出中世纪以后,神权压抑下的人得到了解放,正可以回答前面的问题:为什么哈姆雷特迟迟不采取行动?就因为“人是多么美妙的杰作”,不仅他自己是这样,所有人都是这样,任何人在可能要终结他人的生命之前,都必须三思而行,必须找到足够的证据。
这个理念近年来在中国社会也开始被广泛接受了,现在我们对死刑的判决越来越慎重,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死刑复核权,因为放在下面容易给不该死的人判死刑。任何法律都不可能完美无缺,有时候误判难免会发生。欧洲很多国家干脆取消了死刑,美国还有死刑,但要处决一个人,哪怕判了死刑也可能要等上十年,允许他上诉。中国以前有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说法,而且是一判马上拉出去,当场杀一儆百。而现代的法律是,如果证据不足,宁可放走一千,不可错杀一个,杀人千万要慎重。几年前广东发生了大学生在收容所被打死的事件,政府很快作出重大的政策改变,把收容所取消了。这就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和《哈姆雷特》的精神是一致的,跟《赵氏孤儿》倒是相左的。
(摘编自《文汇报·每周讲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