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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艺术的内在关联

时间:2022-11-13 13:0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宗教与艺术作为人类的高级精神活动,从表面上看,它们似乎有着完全不同的出发点和归宿,但是从根本意义上讲,它们又都是对人的有限性的反思、对人的生存的关切和对人生终极意义的追问,因此,从严肃的、终极的意义上讲,宗教与艺术是相通的;从宗教与艺术的情感体验上看,两者都表现出物我一体的高峰状态,甚至有的时候它们是交叉在一起进行的,表现出很强的相关性;从宗教与艺术追求的目标上看,它们都追求一种理想的人格境界,都希望以最高的生命存在方式置身生命世界,即两者在道德修养上是一致的。可见,尽管宗教与艺术分属不同的领域,功能与作用也不尽相同,但是水乳交融的混生共相關系,使得两者之间有着太多的关联性,尤其在终极关怀、情感体验、道德修养方面具有深刻的内在关联。

关键词:宗教;艺术;终极关怀;情感体验;道德修养

中图分类号:J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14)06-0109-07

收稿日期:2014-07-18

作者简介:冉祥华(1968-),男,河南商丘人,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博士生,商丘师范学院文学院教授。

宗教与艺术的关系问题,是艺术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命题。长期以来,人们对两者关系的理解,多持否定态度。的确,宗教是一种对神性的追求,带有强烈的神秘性,主体心理倾向于否定自我、否定现实;艺术是一种感性的追求,以感性的沉醉为满足,主体心理倾向于肯定自我,具有强烈的此岸性。这样看来,两者确实存在着不同的出发点和归宿,似乎是完全不相同的。然而,这是一种偏见和误解。如果我们把两者的关系放到人类发展的历史上看,就不难发现,宗教与艺术之间存在着水乳交融、混生共相的复杂关系。

当我们翻开一部宗教史,几乎一半是艺术史,而反过来,翻开一部艺术史,许多名垂千古的艺术杰作大多与宗教有关。马斯蒂曾说:“一切名副其实的艺术都是宗教的。不论它是一种线的创造、还是一种色彩的创造:如果它不是宗教的,它就不存在了。如果它不是宗教的,它就仅仅是一种文献艺术,一种轶闻艺术……艺术也就不存在了。”马斯蒂所言是否有夸张之嫌,暂且不论,但至少他对宗教与艺术之间的密切关系作了高度强调。正是基于对宗教与艺术之间这种水乳交融、混生共相之复杂关系的理解,英国美学家克莱夫·贝尔才说:“艺术与宗教均属于同一个世界,只不过它们是两个体系。人们试图从中捕捉住它们最审慎的与最脱俗的观念。这两个王国都不是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俗世界。因此,我们把艺术和宗教看作是一对双胞胎的说法是恰如其分的。”

无可否认,宗教与艺术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既呈现异中有同、同中有异的差别性质,又存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复杂关系。正因为如此,探讨它们之间的关系会有许多困难。苏联学者乌格里诺维奇曾经说过,有关宗教与艺术的关系的图书浩如烟海,但是,就宗教与艺术的关系以及“宗教艺术的特点、社会职能及其在人类文化体系中的地位加以阐明的概括性理论专著却寥若晨星”。新时期以来,我国学术界在探讨宗教与艺术的关系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例如,1989年,吕大吉主编的《宗教学通论》专门讨论了两者的相同之处;1998年,《宗教学通论新编》出版,作者又增添了两者差异部分的论述。有一些学者,从巫术起源、情感表现、思维方式、表现手段、探究对象等方面,考察了宗教与艺术的相关性。另外,我国学术界还翻译了国外的几本探讨宗教与艺术关系的论著。例如,沃尔斯托夫的《艺术与宗教》试图阐明作为一名基督教徒是如何看待“关于艺术、上帝、人及世界之关系的”;乌格里诺维奇的《艺术与宗教》从起源上阐述了“艺术与宗教在历史上的相互关系”;雅科伏列夫的《艺术与世界宗教》着重探讨了“艺术在这些宗教里的功能问题”。然而,从总体上看,学术界对宗教与艺术的关系的研究仍显薄弱,尤其是两者之间的内在的关联性方面还有深入探讨的必要。深入探讨宗教与艺术的关系,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正确认识宗教艺术遗产,还可以准确把握这两种意识形态的特殊性,对宗教与艺术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指导意义。

笔者认为,宗教与艺术确实存在着差异性,一个是信仰的层面,一个是审美的层面,两者的目的、功能、作用也各不相同。因此,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否认宗教与艺术之间张力的存在,否认两者之间差异的存在。但是,这种差异绝不是否认两者之间存在内在关联性的理由。宗教与艺术水乳交融、混生共相的复杂关系,决定了两者之间存在着太多的内在关联性。探讨宗教与艺术之间的复杂关系,有不同的视角,本文仅从存在论美学、体验美学、神学美学视角出发,探讨宗教与艺术在终极关怀、情感体验、道德修养方面的内在关联。

一、终极关怀方面的内在关联

人,作为感性生命的存在,具有自身的有限性。“在时间上,人的有限性表现在生命于无尽时间长河中只能占有一瞬,生和死只是一个必然的虚幻起点和戛然而止的终点。在空间上,人同样只能在茫茫太空中占有一小点,在人所据有的一定空间之外,是无限广阔的未知世界”。人的生命本身的有限性与各种欲望的无限性所构成的无法调和的二律背反,在终极意义上决定了人始终处于希望与失望的交替之中。然而,人作为智慧生命的存在,必然会在生死流转的苦海中,通过自己的思维和智慧,反思生命的困境和存在的有限,获得人生意义的理解,并由此找到安身立命之本。这正是人生意义的终极关怀。

宗教,归根结底是人学,是对人的生命、人生意义的终极追问。古希腊德尔斐神殿里,高悬着一条箴言:“认识你自己。”在终极意义上认识自己,正是宗教探求的目标。麦奎利曾说:“正是人,才生活在信仰中,正是人,才探求作为信仰之阐释的神学,所以,如果我们要达到对信仰和神学基础的任何理解,我们似乎就必须通过研究人来寻求它。”人类企望超越有限的肉体生命,探求灵魂的永垂不朽,追求人生的终极意义。人类自从有了自我意识,对这一问题的追问就不曾停止。宗教的产生就是对这种追问的一种反映。由此可以说,宗教是一种意义的象征,它否定此岸、否定现实、否定自我的唯一目的,是为了指向无限和崇高,从而使人的生命存在摆脱现实的困扰,在精神的层面获得一种超越性的根本转变。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宗教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展现了它的实际作用。这种作用可表现为一种深厚的情感;也可表现为通过参加神圣的仪式活动而获得自我认同;或表现为履行一种合乎宇宙秩序的、或体现神圣意志的伦理行为;或表现为经历某种超越意识的状态。在所有这些情形里,信教者都体验到并领悟到终极实体是一种力量,它使他或她得到升华。宗教信徒就是在这种构成生命的终极源泉中确立了自己的存在。人们是在实现自身本质的过程中,使自己的精神变得充实和圆满”。

宗教强调神与人的关系,以沟通神灵、通达天国为目的,但宗教对彼岸的追求是以此岸为基础的。事实上,真正的宗教徒信教的目的,多是为了解脱现实的人生苦难和生活的种种困扰,以求得灵魂的拯救和精神的慰藉。这就是说,宗教不仅含有人对无限性的追求,同时,也含有对自由本真生活的追求。它既面对个体生命的过去,也朝向无限希望的生命未来,更指向生存的当下。尼采宣称“上帝死了”,曾给神学以致命的打击,但是,由此却换来了宗教神学的新生。现代西方神学流派很多,但大都以人的生存为思维基点,从神学的理性思辨转向现实人生,从上帝之思转向人之思。美国著名的存在论神学家保罗·蒂利希认为:“上帝应该不是‘一个’存在,而是存在的依据,它就是存在本身。每个人的勇敢行为都是存在依据存在本身的一种显示。神与人是二合一的,人在神中,神在人中,就没有那种有限的神了。”蒂利希重新设定了宗教与文化的关系,并提出“终极关怀”这一我们熟知的概念。他说:“宗教是人类精神生活所有机能的基础,它居于人类精神整体中的深层。……深层一词是什么意思呢?它的意思是,宗教指向人类精神生活中终极的、无限的、无条件的一面。宗教,就这个词最广泛和最根本的意义而言,是指一种终极的眷注。……终极的严肃,或者终极眷注的那种状态,其本身就是宗教。”因此,我们绝不能在严肃的、终极的意义上排斥宗教。

艺术的研究对象是人,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艺术要反映社会实践,必然把实践主体的人作为自身反映的对象。因而,高尔基提出了“文学是人学”这样一个著名的命题。事实上,艺术特别关注人的灵魂世界,倾向于表现人的自我意识。“艺术家们用心血塑造优秀的艺术形象,都是为了揭示人的内心世界,探求和展示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因此,丹麦文学评论家、文学史家勃兰兑斯曾说:“文学史,就其最深刻的意义来说,是一种心理学,研究人的灵魂,是灵魂的历史。”德国浪漫主义诗论家、诗人费利德利希·希勒格尔也说:“诗的应有任务,似乎是再现永恒的、永远重大的、普遍美的事物。”法国诗人波德莱尔指出:“运用各种艺术可能供给的所有方法,来表现亲切感、精神性、色彩、对无限的追求。”

艺术从诞生那一刻起,便与人的存在、生命息息相关。从远古神话、巫术、舞蹈,到现代各种艺术流派,无不是对终极关怀的不同表达。俄国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出身名门贵族,一直醉心于反省和自我分析。晚年,他弃绝富裕的贵族家庭而出走,10天后死在一个车站。正如韦伯说的那样,托尔斯泰在他出走时一定思考着生命意义的终极问题,他“沉思所针对的全部问题,日益沉重地围绕着死亡是不是一个有意义的现象这一疑问”。事实上,古今中外凡是超越民族、地域,具有永恒价值的艺术作品,“从《俄狄浦斯王》绝望的挣扎,到《浮士德》顽强的探索;从《哈姆雷特》沉痛的反思,到《等待戈多》麻木的期待;从《离骚》的上下求索,到《归去来兮》的古今游荡;从《牡丹亭》的生死之恋,到《红楼梦》的色空之迷……无不具有形而上的终极关怀”。在《红楼梦》中,妙玉见到宝玉问:你从何处来?黛玉葬花词中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从何处来是“生”,到何处去是“死”。这正是对生命的终极追问。法国画家高更有幅名画《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又到哪里去?》,画面从左至右,描绘了人生三部曲:过去(诞生),现在(生活),未来(死亡),形象地表明了对生命的终极之思。高更许多绘画作品的主题都与超验的彼岸世界即“终极实在”相联系,表达着他对人、对生命的终极思考。他说:“我想用这个‘永恒,来画男人和女人,这永恒的符号在从前是圣光圈,而我现在在光的放射里寻找,在我们的色彩的灿烂里寻找。”

美学是艺术哲学,其对人的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是从对美的本质问题的苦苦思索开始的。古希腊哲学家认为,只要找到现象世界背后的普遍性、同一性,也就找到了万事万物的本源、本质,就可以对现象世界、美的世界做出终极解释了。古希腊之后的两千多年的西方美学史,实质上就是对美的本质形而上的追问史。随着西方古典美学的终结,在黑格尔之后,出现了西方现代哲学人文主义思潮,叔本华、尼采、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哲学家,不满足这种形而上的、对外部世界的本体追问,而要求回到具体的、丰富的现实世界,即回到人本身。从此,西方美学开始把目光投向现实生活,投向人的存在的本身。现代德国浪漫美学是这一思潮的典型代表。一百多年来,浪漫美学的主题始终是:人与诗的合一论。海德格尔借用荷尔德林的诗句说道:“充满才德的人类,詩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恰当地表述了浪漫美学的观点和价值取向。在这一主题的背后,深深地隐藏着一个根本的主题:个体生命如何回归自己的精神家园,寻得自身的生存价值和意义,超越有限与无限的对立,去把握超时间的永恒的美的瞬间。

显而易见,宗教与艺术都是对人的有限性的反思,对“此在”的关怀,对人的生存意义与价值的终极追问。尼采说:“倘若人不是诗人、猜谜者、偶然的拯救者,我如何能忍受做人!”克尔凯戈尔也曾说过:“要是一个人想使自己的生活多少有点意思……既不使自己的生活百无聊赖,又不无谓奔忙,那么,就必得要有某种更高的东西存在,通过它,人们可以走向高处。”宗教和艺术都追寻这种“更高的东西”,即人生意义的终极关怀。

二、情感体验方面的内在关联

尽管宗教与艺术分属两个不同的文化领域,但是,两者的情感体验性质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伽达默尔曾对“体验”一词作为过词源学考察。他认为“体验”与人的生命、存在相关,“体验”不同于“经验”、“经历”,它本质上是“主体的一种直接生命感性活动”,通过体验“丰富、扩展人的生命状态”。宗教体验与艺术体验都是高级的情感体验,如马斯洛所说的“高峰体验”一样,是狂迷、狂喜、沉醉、销魂、极乐等意思的总概括。西方有学者甚至认为:“艺术与宗教具有相同的渊源、相同的题材和相同的内在体验。宗教与艺术两者在其被有意识地视为人类的不同兴趣之前,不外是一个事物或同一回事。世界级艺术珍品不乏以宗教为主要题材的。宗教信仰的体验与美的体验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同一性。”

费尔巴哈指出:“宗教的前提,是意志与能力之间、愿望与获得之间、目的与结果之间、想象与实际之间、思想与存在之间的对立或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关系,摆脱人的精神痛苦,只有通过宗教崇拜——在人与神的沟通中去完成。而这一沟通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宗教体验的过程。施莱尔马赫认为,宗教体验不同于生活经验,它是一种先于概念分别的情感性经验,就是说,它是以情感为核心的,是“自足的、直觉的,无须以概念、观念或实践为中介”。在他看来,宗教情感,就是人们的“敬虔感”,本质上就是“对绝对依赖的状态的意识;或者换句话说,是对与神联系的状态的意识”。这里所谓“敬虔”,是“直接的自我意识”:人们关于自己对一个绝对者的依赖的直接意识。“敬虔”是一切宗教的基础。所以,情感不是简单的感觉,而是对一个“绝对的他者”的持续的、深刻的意识——这个“他者”就是上帝,是所有存在之物的源泉与基础。

鲁道夫·奥托继承和发展了施莱尔马赫的观点,他认为,上帝的神圣性是我们无法用理性来把握的,只有依赖情感。宗教情感不仅仅是一种情感,而是包含着依赖感和虔诚感在内的多种情感复合体,它具有“圣”和“神圣”的意义。他把对这种复杂情感的体验称之为“令人颤栗的奥迹”(mysterium tremendum)。他在描述“奥迹”情感变化时写道:“对奥迹的感情如不时卷来的温柔潮汐,它使心灵弥漫着一种安宁的、深深的敬慕之情;继而使灵魂转入一种更坚定持久的状态,不断震颤回响,直至淡然消散——灵魂重又恢复它日常体验的‘世俗’的、非宗教的情绪。这种感情会随着阵阵痉挛从灵魂深处突然爆发,或者形成最奇特的兴奋,令人陶醉的激动、狂喜的入迷状态。”威廉·詹姆斯曾谈到一位叫圣·特里萨的修女,把最高的神秘的宗教体验称之为“圆融祈祷”(orson of union)。她写道,在“圆融祈祷”的时候,灵魂能够充分地觉悟上帝,“一天,做祈祷的时候,我有幸在刹那间觉察到万物是如何见之于上帝之中、蕴涵于上帝之中的。我并不是在万物的特有形式中觉察到它们的,然而,我所见到的景象无比地纯净,并且一直生动地铭记在我的灵魂中。这是上帝所曾降予我们的恩泽中之最非凡的一个……这个景象如此微妙精英,以至于理解力无法把握它”。可见,在宗教体验的高峰状态下,虔诚的宗教徒所感受到的,是人与神的合一,人与神的交流。在人与神的对话中,领悟到神的启示。当宗教徒感觉到自己的精神脱离肉体飞升的时候,就会产生强烈的激情,甚至超越生死、视死如归,由此获得巨大的精神满足和愉悦。

在艺术创作和审美活动中,情感既是审美体验的内容、过程,又是情感体验的原动力。在审美体验的过程中,审美者所面对的世界,绝不是抽象的、干瘪的死物,而是活生生的、有灵有性的生命。他周围的世界(包括他),都因情感的浸染而变得生机盎然,这种情感不仅是心理的,也是生理的,它像一股电流迅速传到人的每一根神经。歌德在《瑞士信札》中这样写道:“只要我看到可供描写、可以入画的风景,立刻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不安。我感到,两只脚的小指尖在颤抖,象(像)是拼命要去亲吻大地,而我的手指头也在一阵阵抽搐,这时候我就从人群中跑开,投身于美丽的大自然。我坐在一个最不适舒的地点,想用我的目光来拥抱它,把它钻透,再把它印人脑际,这时候,我会抚摸着一片平淡无奇的树叶,它对我来说无比宝贵,因为它使我回想起我的拙作给我带来的幸福时刻。”这里,歌德完全是以情人的目光审视自然、体验自然,在他的心灵中涌满的绝不是什么抽象的概念、推理、判断和归纳,而是令人身心激荡的情感。审美情感使歌德的目光变得时而热烈、时而温柔;这目光使观察的对象变得情意绵绵。难怪黑格尔说:“艺术家就不能用纯粹是思考的心灵活动形式,而是要守在感觉和情感的范围里,或者说得更精确一点,要用感性材料去表现心灵性的东西。”

在审美过程中,主体摆脱功利、实用目的欲求,完全倾注于审美对象的关照之中,身心解放,精神自由,由此产生一种由衷的喜悦,即审美愉快。主体一旦体验到这种情感,强化后就会获得天人合一的高峰体验。波德莱尔在回忆一次审美经历时写道:“一天,我在旅行途中,来到一处风景极美极佳的地方,我的心灵里产生了一种奇特的感觉,思想也同这景色一样飘飞起来;此时此刻,肉麻的爱情,低级的仇恨,一切庸俗的情感,就像我脚下山谷中的云雾一样,离我远远地飘开去了;我的心如此纯洁、宽阔,就如同这庇护我们的苍穹……”这是一种精神的享受,是一种自身的解放,是一次生命的升腾,是人于瞬间所达到的自由圣地。在这里,一切的一切都具有了灵性,到处都充满勃勃的生机。这种高峰体验,柏拉图称之为神赐的“迷狂”,“凡是高明的诗人……都不是凭技艺来做他们的优美的詩,而是因为他们得到灵感,有神力凭附着”。叔本华则把这种高峰体验视之为生命的极致,他认为,人在审美中会不知不觉地自失于对象之中,对象也被吸引到主体之中,从而进入无意志、无痛苦、无时间的纯粹的忘我之境。

可见,从艺术与宗教追求的精神境界以及对这种境界的情感体验上看,它们确实存在着深刻的内在关联或相契合的地方,甚至有的时候,宗教情感与审美情感是交叉在一起进行的,很难分清彼此。雨果的《悲惨的世界》有这样一段精彩的心理描述:“他在那里,独自一个人,虔诚,恬静,爱慕一切,拿自己心中的谧静去比拟太空的谧静,从黑暗中去感受星斗有形的美和上帝的无形的美。那时,夜花正献出它们的香气,他也献出了他的心,他的心正像一盏明灯,点在繁星闪闪的中央,景仰赞叹,飘游在造物的无边无际的光辉里。”这种心理活动,很难说是审美的还是宗教的,只能说是宗教体验与审美体验的融合。因此,克莱夫·贝尔指出:“艺术和宗教是人们摆脱现实环境达到迷狂境界的两个途径。审美的狂喜和宗教的狂热是联合在一起的两个派别。艺术与宗教都是达到同一类心理状态的手段。”正是在心理高峰角度上,我们说宗教体验与艺术体验上是一致的。

三、道德修养方面的内在关联

宗教与艺术作为人类的高级精神活动,都在终极的意义上关切着人的在世命运,并通过对生命有限性的反思,给人的生存一个新的向度:无限、永恒,而到达此境的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超越。超越是一种向上的运动,它“意味着人的生命存在方式的提升……以最高的生命存在方式置身生命世界,以最高生命的眼光看待生命世界”。这种生存方式就是理想的人格境界。

宗教讲神,讲彼岸,神是真、善、美的化身,因此,对神性的追求必然包含道德的内容。“爱”是一切的道德基础,作为世界三大宗教的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都把爱作为最基本的道德准则,也是最高的美德。因此,“纯粹的宗教体验决不会完全脱离道德理想。即使信仰一种似乎并不包括道德法则的宗教,实际上也涉及到了对道德体系的选择。因此,每种宗教实践都包含了道德内容”。“宗教的目的乃是意识到自我之真谛的‘空’,它在最深刻的层次上排除了自我。一旦达此境界,真正的博爱、诚实与正义就会油然而生。人们借助于破除对自我的幻觉,能够在最深刻的层次上意识到存在,同时也能够作出不会导致恶与痛苦的行动决策。”普列汉诺夫说:“宗教是同道德相联系并作为道德准则的、对精神实体的信仰。正因为如此,所以在许多人看来,宗教的本质就是道德。”可见,“道德是宗教的核心,离开道德而言宗教,则宗教会变成邪魔外道”。道德之于宗教犹如内容之于形式,一个真正的宗教徒是以追求道德完善为宗旨的。

在宗教中,人与神的关系不是对立的关系,人是现实中的人,神是理想中的人。神与人的关系,就是理想与现实的关系。作为人格化的神是现实中人的道德范型,即推动人自我完善的目标设定。简单地说,神就是高度理想化的人,人与神的道德关系,从根本意义上讲,就是“现实之我”与“理想之我”的道德关系。神是人的道德人格榜样,“由信仰神而走近神,分有神性,也就是主體通过将宗教道德戒条内化,而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实现未然之我的过程”。毋庸置疑,释迦牟尼之于佛教徒、穆罕默德之于伊斯兰教徒、耶稣之于基督教徒,几乎都是完美的道德化身,其道德中的所有表征,都是虔诚的教徒们反思、检讨、修正自己行为的唯一标准。

这说明,宗教中的神具有理想化的道德人格,是人的本质的外化,是理想的未来之人,他是全知的、全能的、全在的、全德的。因此,信仰宗教正意味着信仰道德至善、人格完美,真、善、美是其理想。人对神的敬畏,就是人对理想之我的期盼,对自身全面发展的一种渴求。正如檀传宝指出的那样:“实际上,神是现实人的精华,也是人渴望获得全面发展的反映。神作为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面对现实中的人时,就会使人有一种对现实人性的不满足感和向上的趋动或追求(成佛、成圣等),不断追求自身的完善。这一过程一方面是信仰的实践过程,另一方面也就是道德人格不断完善的修身过程。”今道友信认为,宗教是人对神的态度,同时,也是神对人的相关方式,宗教的本质是一种回归,即通过人对神的崇拜,回归人应有的“本然”。在他看来,人是一个不完全的存在,但人总是祈盼成为“完人”,而宗教则是使人趋向于完善的重要途径之一。

可见,信仰宗教并不止于信仰,更重要的,它还是道德人格修炼的过程,即对神性的追求过程。“人的神性追求的意义,并不在于人最终能否成为神,而在于人只能在这种向‘神’的逼近的超越性追求之中,才能真正拥有自己‘人’的本质。……荷尔德林说道:‘人一旦成其为人,也就是神,而他一旦成了神,他就是美的”’。威廉·詹姆斯《宗教经验种种》一书中也说:“宗教的意义并不在于使信仰者得到什么,而在于使信仰者做到什么,在不断追求与终极境界趋近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情感和经验就已经给予了信仰者全部的宗教承诺。”

审美不讲神、不讲彼岸,审美是现实世界的感性沉醉,但又不止于感性,更重要的,它始终是人类精神向上努力的坐标。艺术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审美精神的集中表达。艺术的永恒魅力在于运用生动的艺术形象,表达对人的生命的终极关切,同时,为现实生活中的人提供一个完美的道德人格范型,以理想人格的光辉照亮人们前行的道路。伽达默尔在论述美的本质时写道:“美的本质恰好并不在于仅仅是与现实性相对立,而是在于,美即使仿佛像是一种不期而遇的邂逅,它也仍然是一种保证,要在现实的一片混乱中,在所有现实的不完满、恶运、偏激、片面以及灾难性的迷误中最终保障,真实不是遥远得不可企及,而是可以相遇的。美的本体论功能在于它沟通了理想与现实的鸿沟。”

亚里士多德把宗教与艺术的情感作用,称之为“卡塔西斯”,意思主要是指净化、宣泄。艺术对情感的净化,主要表现在对人的心灵的陶冶,即通过艺术作品所展示的合乎人性理想的品质和心灵,引导人们情感上的赞美和向往,从而使人格更加趋于健全、完美。罗伯特·舒曼在他与青年人的通信中,曾谈到自己一次创作钢琴演奏曲的感受:“当我在写完这首曲子的时候,我竟在这首曲子中感受到了英雄林代尔的故事情节……开始时,他陷入了汹涌的波涛——她呼唤着,他应答着——紧接着是他劈波击浪,向站在陆地上的她游着——她把胳膊伸向他,热烈地拥抱,随之波浪又将他卷开——最后是黑夜将一切吞没……”舒曼描写的正是生命力的奋斗、失败、再奋斗的拼搏过程。罗杰斯在为鲍桑葵的《美学史》写的附录中也曾谈到对舒曼的《在夜晚》这首曲子的感受,他写道:“在一个大风呼号的夜晚,月亮在乌云中挣扎着——轮番地一会儿出现,一会儿消失。……以后,代之而起的是一层厚厚的乌云,有很长时间连一点光亮也透不过来,终于,每隔一定的时间,有些光亮透过来了,但时间间隔有些不规律,而且光亮比以前更加凄凉一点了,更加短暂了。最后,光亮完全熄灭了,暴风雨压倒了一切。”虽然舒曼和罗杰斯描写的是两种不同的景象,但显然他们感受到了同样的生命历程,因为无论是人与海浪的搏斗,还是月亮与乌云的搏斗,都展现了生命力与命运的搏斗。这是真正的审美感受,正是在这样的感受中,人的心灵、境界得以提升。

德国浪漫主义美学家、诗人席勒的一生是追求自由的一生,审美是他的最终归宿。他目睹了现代人完整的生命在近代工业化社会中被支离成碎片,造成人性的分裂:片面、畸形、精神空虚。面对下层阶级表现出的粗野,有教养的阶级令人作呕的懒散和腐化,他指出:“要使感性的人成为理性的人,除了首先使他成为审美的人以外,别无其他途径。”黑格尔曾把艺术置于宗教和哲学之下,但他不得不承认,“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叔本华是一位悲观主义哲学家,在他看来,人生就是罪恶,而摆脱这种罪恶的途径只有两条:一是禁欲,二是审美。而尼采则变叔本华的悲观为乐观,认为人在理性文明中走向颓废、堕落,而能够拯救人生于这近于腐烂文明之中的,只有恢复古希腊的酒神精神,在这种酒神状态之中,“每个人感到自己同邻人团结、和解、款洽,甚至融为一体了。摩耶的面纱好像已被撕裂,只剩下碎片在神秘的太一之前瑟缩飘零。人轻歌曼舞,俨然是一更高共同体的成员,他陶然忘步忘言,飘飘然乘风飞扬”。

显而易见,宗教与艺术在道德修养上是相通的。法国画家罗丹说:“真正的艺术家,总之,是人类之中最信仰宗教的。”英国美学家克莱夫·贝尔说:“一切艺术家都属于宗教型。”诚如中世纪罗马神学家普洛丁说的那样:“如果眼睛还没有变得合乎太阳,它就看不见太阳;如果心灵还没有变得美,它就看不见美。所以,无论何人,如果有心要观照神和美,都要首先自己是神圣的和美的。”这些话,似乎可以从这样的角度去理解:一位真正的艺术家,他一定会用神性的尺度度量自己。法国现主义画家米勒一直牢记祖母的庭训:“要我见你违背神训,宁愿见你死!”“你要做画家,须先做基督徒!”“为永远而作画”。

综上可见,尽管宗教与艺术分属不同的文化领域,但是其水乳交融、混生共相的复杂关系,使得两者之间存在太多的相关性,尤其在终极关怀、情感体验、道德修养方面具有深刻的内在关联。也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宗教与艺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在对立和统一中发展自己。宗教艺术这一独特的艺术种类,正是它们相互结合的产物。探讨宗教与艺术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准确把握这两种意识形态的特殊性,避免“非驴即马”的简单判断;也有助于我们以开放的心态培养多元的文化精神,促进宗教与艺术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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