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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执法活动方案9篇

时间:2022-08-27 08:35: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柔性执法活动方案9篇柔性执法活动方案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委编办 县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柔性执法活动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柔性执法活动方案9篇

篇一:柔性执法活动方案

dquo;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委编办

 县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构建职责清晰、队伍精简、协调高效、机制健全、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根据《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2021年法治温州建设重点工作清单》等有关要求,就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建设法治浙江示范区为目标,坚持“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大力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执法改革,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协同执法”体系,加快形成机制创新、标准规范、数字化建设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格局,打造有温州地区辨识度的执法改革成果。

 二、主要目标

 推进“大综合全覆盖、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推动“条线分管”向“条抓块统”延伸,实现部门间、区域间、层级间一体联动,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效能低等问题,形成职责清晰、队伍精简、高效协同、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到2021年底,基本形成成熟完备的全县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市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比例达到12%以上,全面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金字塔型”执法监管结构。

 三、重点举措 (一)建立全覆盖监管体系 1.。

 梳理行政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向梳理行政检查事项,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形成覆盖全县各领域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 年 12 月前)对监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调研评估,及时更新调整。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要求,逐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推进各部门认领监管事项,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覆盖率。(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2022 年)

 2. 锚定整治“ 三不管”“ 多头管”。优化政务网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建立内部投诉举报制度,对“三不管”“多头管”问题线索

 多渠道收集,消除监管盲区,实现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委编办、县大数据局;时间:2021-2022 年)建立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处理机制,推进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委编办、县司法局;时间:2021 年 12 月前)

 3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对于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危化品、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局;时间:2021-2022 年)

 (二)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数字化建设 1.。

 推行掌上执法全域应用。全面推进统一执法监管系统(掌上执法)和统一处罚办案系统的有效应用,推广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 100%。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推进监管数字化改革,提升监管精准度,形成互联网+执法业务闭环。运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建信用评价模型,实行差异化精准执法监督。(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局、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时间:2021 年)整合信息系统资源,集合执法机关基础自建系统,构建集成式数字执法监管平台。打造行政执法在线运行体系,建设网上证据中心,集成执法检查中取得的违法证据信息,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证据

 互认。(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局、县司法局、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2022 年)

 2.。

 创新执法数字化场景应用。开展掌上端亮证执法(电子执法证)试点,建立电子执法档案,统一归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活动信息,强化执法数字化“监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局、县司法局;时间:2021-2022 年)

 3. 加快执法监督数字化转型。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支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运用试点,统一归集全县所有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数据以及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活动信息归集分析,一体推进线上线下执法监督工作,实现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数字化监督。(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大数据局、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2 年)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评议机制。加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科学建立行政执法评议制度及指标体系,对执法制度、监管履职、执法质量、队伍建设、执法绩效等进行“全方位体检式”评议,推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时间:2021 年)

 2. 深化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完善案卷评查标准,建立评查反馈机制,对历年评查中出现的高发易发问题进行归纳提炼,实现评查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通过案卷评查,发现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总结,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予以整改,实现评查一次、规范一片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时间:2021 年)

 (四)加快推进“ 大综合一体化” 执法格局

 1. 建立整体执法事项清单。对 2020 年县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执行情况开展评估,继续梳理优化,在省级 2021 年综合执法事项范围内,推出县级 2021 年执法事项统一目录。(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 年)规范细化专业领域执法事项,制定部门专业执法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 年)以统一目录为界面,动态调整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部门专业执法事项清单,到 2022 年,基本形成成熟完备的全县执法事项清单,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比例达到 20%以上,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达到 25%以上。(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2022 年)

 2. 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

 法责任制和问责制,推广实施告知承诺制,贯彻推行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要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增加的行政处罚种类,结合具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将裁量基准运用情况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建立裁量依据适用及说明理由制度。(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2022年)

 3. 稳步推进基层“ 一支队伍管执法” 。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进一步集中下沉执法事项、力量。完善县行政执法部门与乡镇(街道)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衔接机制,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响应。(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委编办、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2022 年)强化县政府对行政执法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执法监管计划,管理辖区内行政执法活动、调配使用执法力量。(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府办,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2022年)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指导,牵头制定办案业务指引,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划转执法事项的指导培训。(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2025 年)

 4. 全面推行“ 综合查一次”。

 制度。减少多头、重复的检查事项,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解决涉企

 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到2022 年底,将“综合查一次”作为各部门开展行政检查的主要手段和方式,规范涉企等行政检查和处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时间:2021-2022年)

 5.。

 推进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平台建设。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指挥和协作配合工作的指导意见》,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建设统一指挥平台,落实具体办事机构。(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大数据局;时间:2021-2022 年)

 6.。

 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立项建设、规范应用行政刑事执法衔接平台,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保密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直主要执法部门;时间:2021-2022 年)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统筹配置执法资源,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做到职责整合与编制划转同步实施。探索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规范管理,逐步解决执法队伍混编混岗问题,确保人尽其用、履职到位。(责任单位:县委编办;时间:2021-2025 年)根据政府监管实际需要,进一步明确执法机构性质、执法人员身份,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和招录。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时间:2021-2025

 年)建立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2022 年)

 2.。

 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体系和规划。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培训方案,分层分级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开展执法岗位技能练兵活动,交流执法经验,分享执法心得,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实现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双提升”。(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2022 年)

 3.。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待遇保障,从执法制度建设、执法行为规范、智慧执法应用、执法能力提升、执法基础保障等方面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树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推动在执法着装、标志标识、执法行为、技能培训等方面规范统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时间:2022 年)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监督功能,倒逼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协助,将执法改革工作分阶段按计划落实推进。各有关

 单位应将行政执法改革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合力促成部门之间有效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执法改革稳步行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任务节点考核机制、矛盾反馈机制、研讨研判机制、整改落实机制、创新试点机制,改革过程中形成制定任务、贯彻落实,出现困难、解决困难,发现不足,整改提升,推行试点、创造典型的螺旋式推进工作机制。

 (三)建立激励机制。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扬奖励,鼓励先进。积极推广执法改革典型经验和创新实践。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度表 (2021 年度)

 序号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1 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向梳理行政检查事项,形成覆盖全县各领域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县委编办、县直有关单位 12 月底前 2 对监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调研评估,及时更新调整。推进各部门认领监管事项,落实监管责任。

 县委编办、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3 优化政务网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建立内部投诉举报制度,消除监管盲区,实现监管全覆盖。

 县信访局、县委编办、县大数据局 持续推进 4 建立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处理机制,推进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平台建设。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委编办、县司法局 12 月底前

 5 对于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危化品、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监管。

 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委 持续进行 6 全面推进统一执法监管系统(掌上执法)和统一处罚办案系统的有效应用,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 100%。推进监管数字化改革,提升监管精准度,运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建信用评价模型,实行差异化精准执法监督。

 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局、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 12 月底前 7 集合执法机关基础自建系统,构建集成式数字执法监管平台,建设网上证据中心,集成执法检查中取得的违法证据信息,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证据互认。

 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大数据局、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进行 8 开展掌上端亮证执法(电子执法证)试点,建立电子执法档案,统一归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活动信息。

 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局、县司法局 持续进行 9 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运用试点,统一归集全县所有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数据以及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活动信息归集分析,一体推进线上县司法局、县大数据局、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进行

 线下执法监督工作。

 10 加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建立行政执法评议制度及指标体系,对执法制度、监管履职、执法质量、队伍建设、执法绩效等进行评议。

 县司法局 持续进行 11 构建适合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需求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充实配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制定配套法规规章等。

 县司法局 持续进行 12 严...

篇二:柔性执法活动方案

政府系统“强规范、重实干、严督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工作部署,通过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及“四化”抓落实促进区政府各项工作高标准规范、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提升,结合双台子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区第九次党代会、省市区两会等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强化规范意识、树立干的导向、促进担当作为,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加快实力强、活力足、生态美、品质高的现代化北方水城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强规范,推动政府系统全面依法履职尽责

 1.规范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有法可查;严格规范执法,梳理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各类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合规发展;严格执行制度要求,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公平竞争审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做到依规办事、科学执政;坚持用权必受监督,主动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舆论监督,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大事项,广泛听取区人大、区政协意见,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落实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群众知晓率、提高群众参与度。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2.规范履职理政。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实落地;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到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向市政府和区委请示报告;完善区政府工作规则、议事规则,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健全完善政府系统工作体系、指标体系、考核体系,细化量化实化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负面清单,形成全方位全覆盖全链条履职尽责网络;强化规矩意识,建立促进工作涵盖“请示、目标、计划、方案、督办、结果、反

 馈”各环节工作闭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准则条例,规范公职人员行为;强化国有企业运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国资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3.规范从严治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党内监督、工作监督、审计监督,注重思想教育、廉洁教育、警示教育,进一步纯洁干部队伍、优化政治生态;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坚持勤俭节约,真正为基层减负松绑;发扬斗争精神,直面问题、迎难而上,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和“四化”抓落实,全力缩短“四个距离”,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重实干,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稳定经济运行。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保障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合理运行区间、健康稳健发展;强化经济走势分析预判,围绕年初目标任务,逐一细化分解、逐一强化支撑,压紧压实、打牢基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灵活调度、创新举措,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年目标顺利完成。

 牵头单位:各承担经济指标任务单位

 责任单位: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2.狠抓招商引资。围绕国家和省重点战略布局,结合全市打造“1+2+3”制造业和“3+1+X”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链图谱和招商地图,锚定世界 500 强、中国 100 强、行业领军、高科技等企业,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精准开展招商,全力引进一批含金量高、含绿量足、含新量多的产业项目,全年落地项目 50 个以上;科学划分产业结构,围绕开发区产业发展,中试示范基地建设,数字、康养、文旅等产业方向组建工作专班,形成一个产业、一名区级领导挂帅、一个区直部门牵头、一个工作专班推进、

 一套产业链招商图谱、一份重点项目清单“六个一”推进机制,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招商引资攻坚战;实施“重点项目扩量提质”行动,立足产业布局和资源优势,通过引进头部企业以及围绕头部企业布局产业链,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实施“沉睡资源盘活唤醒”行动,全面梳理区域存量低效闲置资源,建立招商资源库,通过腾笼换鸟、借巢引凤、引资扩股、靠大联强等方式,推动辽河左岸酒店、拜斯特科技等一批存量项目有效盘活。

 牵头单位: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投促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镇、区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3.紧盯项目建设。抓好冬季项目施工,抢抓时间,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 2 月底前开工项目 8 个、续建项目 18个、竣工项目 7 个,完成固投 2 亿元,打牢一季度“开门红”坚实基础;狠抓重点项目建设,严格落实“三级领导包扶”和“项目管家”制度,在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专班推进锦连、三力等重点项目建设,增加实物量、加快形象进度,以重点项目实施推动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全年开工项目 25 个、续建项目 41 个、竣工项目 20 个,完成固投 22.5 亿元;深入挖掘一二三产等领域项目潜力,做好项目包装储备,建立从 100 万元到 10 亿元以上各梯次项目储

 备库,形成大项目顶天立地、小项目铺天盖地的良好局面;实施重大项目专班推进工程,确保盘锦火车站东站区核心区、盘锦奥特莱斯城市中心、辽河国家公园博物馆、开发区南拓区等重大工程落实落地、加快建设。

 牵头单位: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投促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镇、区直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4.突出企业服务。要以开展“千人助千企”专项行动为抓手,清单化抓好各类企业及市场主体的精准帮扶,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全力推动融资、资金周转、用工、采购、生产、销售、安全环保等领域问题有效解决,使企业及市场主体留得下、转得灵、发展得好;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目的,奔着问题去、迎着问题上、对着问题干,真发现问题、真解决问题,确保影响企业及市场主体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解决、第一时间清零;要持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注重企业感受,体会企业所需,提供企业所要,强化“店小二式”服务,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存在感、安全感。

 牵头单位: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5.做好对上争取。争资金,吃透学懂弄通中央、省、市关于“十四五规划”、“两新一重”、“三篇大文章”、东北全面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辽河国家公园、“一带双创”等各类文件精神,研究新举措、探索新路径、策划新项目、做好项目包装、申报、对接、争取、获批全链条工作,全年完成项目申报 100 个以上,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一般债和专项债、一般转移支付和转项转移支付等资金支持,全年争取资金不少于 15 亿元;争政策、争试点,聚焦“一带三区”、“五大产业功能区”、“六个高质量”等,把向上争取和产业转型紧密结合起来,以转型促争取、以争取带转型,找准结合重点、提前布局谋划,及时跟踪对接,积极做好与中直、省直、市直部门沟通,全力争取各类政策、试点落户。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6.壮大财税收入。控存量,对区内纳税企业实施清单化管理,常态化调度,严防跑冒滴漏;深挖潜,加强与各企业沟通联系,精心做好服务,增强彼此互信,抓早抓小,想尽办法,全力推动各企业域外工程、业务等回归本地结算;扩

 增量,抓实街镇零散税源征管,建立完善区街(镇)财税体制,编制街镇税源清单,实施税收征缴分级分片管理,做实税收留成及奖励返还,各街镇全年共新增税收 5000 万元以上;强贡献,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机制,倒逼企业自我成长、加快发展,全年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做强国有企业财税贡献能力;重清欠,坚持边扶持、边清欠,全年完成企业清欠 4000 万元。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富祥实业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7.推进债务化解。落实国家和省市政策措施控增量、化存量总体要求,拿出足够精力开展融资、化解债务,提前谋划、通盘考虑、清单推进,全年化解债务本息 18 亿元,坚决守住政府性债务风险底线;主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借脑生智,深入挖掘资源潜力,创新融资方式、优化融资手段、丰富融资工具,推动融资工作高效高质运转,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坚实保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科学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在关键处,全年再科学压减“三公”经费 5%以上。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富祥实业

 责任单位:各街镇、区直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8.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对标《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围绕“信用环境、司法环境、执法环境、审批环境、监管环境、中介环境、经营环境、服务环境”八个领域监督重点,逐一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形成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开展治理清查;对标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聚焦只提交一次材料、最多跑一次、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拿地即开工、群众诉求办理等,推出一批特色化、引领性、可复制改革举措,做到全市第一、全省领先;严格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常态化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持续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痛痛快快办事,持续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网格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9.增进民生福祉。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集中攻坚解决一批群众

 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衣、食、住、行、用”等“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就业、老旧小区及街路改造、停车难、回迁等一批民生实事落实落地;坚持一线工作法,走出办公室、走街串巷、登门到户,面对面、心贴心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增进感情,推动群众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化解;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标准,主动站在群众角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雷厉风行、事不过夜、一盯到底,确保每一件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增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10.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加强“党建引领、智慧治理”一张网建设,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保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对标“六个为零”,全力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坚持“三管三必须”,压实“四个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清仓起底攻坚行动,确保问题清零、隐患清零、事故为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智慧开发区建设等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等全面完成;毫不放松抓好“人、物、环境”同防,严防死守疫情防控底线。

 牵头单位: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网格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严督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落地

 1.督办压实责任。围绕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重点督查各部门、各街镇责任机制建立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岗位、落实到环节、落实到细节,坚决打通落实“最后一厘米”,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形成牵头明确、举措务实、齐抓共管、压茬推进的强大合力。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2.督办流程管控。重点督查决策机制建立情况,事前是否对工作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事中是否对工作发展态势进行充分评估,事后是否对工作成效进行充分盘点,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科学执政、廉洁从政。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3.督办跟踪问效。建立完善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考评体系,全面考评工作的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做实“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论业绩”的鲜明导向。强化考核结果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绩效发放等方面的运用,通过真督实考,真正考出导向、考出上下、考出动力。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

篇三:柔性执法活动方案

dash; 1

 —松阳县全面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统筹县域行政执法管理,实质性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快理顺执法体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浙委法办发〔2021〕1号)、《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动计划(2021—2022 年)》(浙综改〔2021〕1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锚定打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的目标,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构建协同高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为重点,以“一支队伍管执法”为突破,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为模式,坚持“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协同高效、综合集成”理念,着力推动“一张清单管职责、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网格管巡查、一个窗口管受理、一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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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指挥、一个系统管办案、一个机制管协调”工作机制,全面构建“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全方位的协同联动体系”“全智治的数字执法监管体系”“全要素的执法能力提升体系”,加快形成职责更清晰、队伍更精简、协同更高效、机制更健全、行为更规范、监督更有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二、工作目标到 2021 年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基本建立,“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基本成型。地方法规执法事项和专业执法领域事项清单 100%完成梳理,行政检查事项 100%全认领、全覆盖,基本形成全县整体执法事项清单,其中综合执法事项占比达 12%以上。到 2022 年,县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和平台全面建立;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健全完善。60%的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占整体执法事项 20%以上、覆盖 60%以上的执法领域,60%的行政执法量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承担;下沉到一线的执法力量占比达到 80%以上,下沉到乡镇(街道)的执法力量占比达到 50%以上;执法平台运行率达到 100%;部门专业执法队伍种类精简至“1+8”以内(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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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执法统筹能力、执法水平显著增强,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三、工作任务(一)推进行政执法事项综合集成1. 健全执法事项清单。坚持“省定标准、市县统一”原则, 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基础上, 按照省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项划转进程,按时间节点分批次完成事项划转工作, 进一步优化拓展本县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同时,协助市级梳理专业领域执法事项, 形成“综合执法+部门专业执法”整体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按照浙江省行政权力事项库,开展跟踪评估。具体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2. 科学分类赋权赋能。一体化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赋权工作,进一步推动权力下沉,强化“属地执法”。从《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中,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原则,梳理出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专业技术要求适宜、易发现易处置的执法事项,同时通过“共性+个性”的方式,科学分类,编制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按规定程序赋权 19 个乡镇(街道)行使,其中古市镇结合现状赋权,其他乡镇维持现状(派驻+辐射)。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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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明确执法主体及权限。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执法事项,由县政府进行集中或分批向社会公告划转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公告之日起,相应行政处罚权由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并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调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赋权乡镇(街道)行使的执法事项,由县政府进行集中或分批向社会公告赋权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公告之日起,相应行政处罚权由乡镇(街道)以乡镇(街道)名义行使,并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调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乡镇(街道)应及时移送。未纳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赋权乡镇(街道)的执法事项,由原业务主管部门承担。(二)推进行政执法架构优化升级4. 推进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构建设。加强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和指挥,由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承担统筹、协调、指挥、考核执法监管计划、执法检查、执法力量、执法协作及开展联合执法和跨区域执法等工作,统筹县域“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体系建设,协调解决行政执法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等问题,构建县乡行政执法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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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精简优化行政执法机构。盘点全县行政执法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根据行政执法事项划转情况,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责和执法资源。将全县 11 支专业行政执法队伍(松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20 人、松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30 人、松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18 人、松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12 人、松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8 人、松阳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 7 人、松阳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 16 人、松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5人、松阳县水政执法监察大队 2 人、松阳县殡葬管理所(挂松阳县殡葬执法大队牌子)2 人、松阳县卫生监督所 14 人)整合优化,除中央和省规定的专业执法领域外,其他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执法队伍,执法事项回归机关或划归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形成“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卫生健康” “1+8”执法队伍架构,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等原则相应划转执法人员。6. 推动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基层执法职责和资源,以部门执法人员派驻或联系等方式,深化部门执法编制“县属乡用”,向乡镇(街道)下沉执法力量。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为基础,整合其他派驻部门执法人员及原部门下沉乡镇人员,组建乡镇(街道)统一的行政执法队,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兼任队长,同时乡镇(街道)下沉执法队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等由派驻地乡镇(街道)负责,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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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事项赋权原则,从《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历年)》《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地方扩展目录(2021 年)》中择取编制,结合拟赋权乡镇(街道)根据区位特点和实际需求,分批赋权,编制《**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动态调整。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三)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全覆盖。7. 推进监管事项清单化管理。全面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以“一件事”全过程监管为切入点,从许可前端和处罚末端双向梳理,实现许可、监管、处罚的关联衔接。强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运用,依托省级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由原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日常监管、重点监管计划任务,确定监管目标、内容和举措。8. 推进监管事项闭环管控。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处罚事项划转、监管责任不减”的原则,构建许可-监管-处罚的全流程闭环,推进事前事中监管与事后处罚无缝衔接。加强对危化品、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做到监管、执法全覆盖、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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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探索构建多方共治格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依托村级网格巡查员,强化村级网格巡查员巡查力度,村级网格巡查员负责日常巡查、线索排查上报、发现和劝止违法行为等工作。

 (四)推进行政执法体系高效运行。10. 打造统一协调指挥平台。依托县矛调中心县级综合指挥平台为县统一协调指挥平台,一体化统筹县域内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活动,实行“乡镇(街道)发现、平台调度、部门报到”机制及各类信息互联互通。乡镇(街道)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建立乡镇(街道)统一协调指挥平台,落实指挥协调平台人员力量,实现县乡两级信息共享、跨区域、跨层级联动响应。11. 强化数字赋能整体智治。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政钉 2.0,推广使用全省统一执法监管系统、全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和“浙政钉”掌上执法,实行所有执法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全程留痕可追溯。加快实现数字化执法监督,加大数字化场景应用,加速推广非现场执法等智慧执法。12. 健全协同配合机制。建立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处理机制。建立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之间常态化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应急配合、举报受理、业务培训和案件移送等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强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专业执法部门协调联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响应。业务主管部门及时提供专业领域内的认定、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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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等技术支持和执法协助,有效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对专业技术、政策法规、监管信息等执法需求。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以及双向案件咨询制度。13. 强化 “ 综合查一次 ” 执法检查。统筹组织各部门制订年度执法监管计划,以指挥平台为载体,以执法监管“一件事”为切入口,根据监管场景需求,明确检查计划,优化检查内容,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同时探索建立检查清单,“线上+线下”推进一次性告知、照单逐项检查,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减少重复执法。14 .探索 “ 信用+ + 执法监管 ” 。加强执法、监管信息归集共享,打破部门信息孤岛,强化互通互享,将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转化为信用指标,纳入政府公共信息评价体系。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照信用风险登记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对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并建立起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五)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16.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坚决杜绝运动式、“一刀切”执法。推进乡镇(街道)法制审查队伍建设,推进法制审核全覆盖。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细化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将裁量基准运用情况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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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执法文书、执法行为,将普法融于执法全过程,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推广运用“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和“说理式”“教科书式”等柔性执法方式。完善执法风险防范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17.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科学建立行政执法评估制度及指标体系,对执法制度、监管履职、执法质量、队伍建设、执法绩效等进行“全方位体检式”评议,依法纠正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推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促进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18. 完善执法考评体系。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对乡镇(街道)、部门的督查、评价、考核,倒逼各相关单位共同履行好“许可—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大执法”职责全链条,确保改革落地见效。(六)推进行政执法全要素能力提升19.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统筹配置执法资源,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探索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规范管理,明确执法机构性质、执法人员身份,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和招录。20. 实施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途径,多渠道、多途径开展以会代训、专题培训、业务轮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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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师帮带、岗位练兵、上挂下派等,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素养和专业化执法水平。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1. 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待遇保障,从执法制度建设、执法行为规范、智慧执法应用、执法能力提升、执法基础保障等方面入手,统筹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打造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现代化的行政执法队伍。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党政齐抓,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按改革部署要求,及时研究制定配套方案,倒排时间节点,完善任务分工。强化改革的正向激励,建立改革工作的容错纠错机制,引导涉改单位和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实干担当。(二)压实工作责任。压实工作责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机构调整、人员派驻等工作,统筹制定派驻执法人员考核管理、评优评先和提名任免办法。矛调中心、大数据中心要加快完善数据归集和应用平台整合。综合执法、司法等相关部门要抓好事项划转、监督指导。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划拨和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倒逼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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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严肃工作纪律。改革期间,各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机构改革有关规定,继续按照现有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严禁出现思想混乱、队伍涣散、工作断档现象,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纪律,严禁在改革过程中超编进人、突击提拔干部,严禁干预有关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29 日

篇四:柔性执法活动方案

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33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赣发〔202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以巩固提升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成果为主线,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努力把抚州打造成为最维护法律尊严、最守护公平正义、最持续和谐稳定的法治

 高地,为全面建设富裕协调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新抚州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行政执法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效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协同并进,力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功,5-6个县(区)建成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抚州、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任务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优化政府机构职能。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符合抚州实际的机构职能机制。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

 更好结合。(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各级政府高效履职尽责。对照省部门公布的权责清单,编制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严格执行乡(镇、街)赋权清单,编制乡(镇、街)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非禁即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最多报一次”等改革,推广电子保函、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运用,依法下放更多的服务事项到基层,推进“一窗式”系统向乡镇延伸,推动“免证大厅”市县乡三级全覆盖,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应享尽享”,行政权

 力事项全市“无差别受理”“跨区域办理”,加快构建“六办融合”的政务服务新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动“一照含证”“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善投资环境。(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对新业态新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3.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全面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力打造 “四心”营商环境,提高政务办事效率,对企业的合理诉求做到有求必应,让企业获得认同感,全力支持企业扎根抚州并不断做大做强。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对该办的事坚决办、决不能拖;能办的事马上办、决不能等;难办的事

 想办法办、决不能退;需要协调的事合力办、决不能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制度,打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 推进市政府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扣抚州发展需要和实际,大力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立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5.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统筹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健全立法规划实施机制,科学编制立法计划,突出立法项目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落实政府规章实施后评估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完善。(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完善立法调研论证、意见征集、风险评估、立法听证等制度,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牵头单位:立法项目起草部门)

 6. 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文件目录清单。遵循《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杜绝乱发文、发“问题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后评估工作机制,构建权威发布、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三 )健全依行政决策机制

 7. 增强依法决策意识。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落实法律顾问列席市、县(区)政府常务会议,市、县(区)长办公会议制度;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把是否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8.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严格落实《抚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和责任倒查机制要求,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

 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 完善执法体制。根据本级政府事权和职能,深化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逐步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推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建设,有效解决行政执法权限冲突和监管执法碎片化等突出问题。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应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10. 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亮证执法”。全面落实行

 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市、县政府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告。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结合实际制定裁量基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做到“无事不扰”。按照行政执法类型,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11. 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深度应用,实现“双随机”监管事项覆盖率100% ,联合执法检查事项占比提高到30%以上。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推行首违、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引导、鼓励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五)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12. 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完善市、县(区)应急预案,强化各类各层级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和衔接融通,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系统性。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突发事件风险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预警预报、应急救援、灾后重建等机制建设。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严格依法实施突发事件应对举措,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13. 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重大风险识别、系统性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机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

 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牵头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14. 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机制,增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能力,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鼓励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工作,支持专业化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正确引导社会力量有序进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

篇五:柔性执法活动方案

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 —5 2025 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到 2025 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备,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大幅提升,依法化解纠纷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率先取得突破。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优化政府职能。认真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配置,有效承接省政府决定调整由乐山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推进编制

 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2.深化权责清单管理。全面落实《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统筹梳理、动态调整、持续优化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权责事项管理系统。

 3.精简规范行政许可。按全省统一要求,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

 4.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真空,2022 年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

 5.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后,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持续做好证明事项动态清理工作,防止证明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6.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制年度监管计划和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特殊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各级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7.健全社会信用监管机制。充分应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机制。完善全市信用信息平台,畅通政企数据流通机制,加快建设乐山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二期),2023 年实现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共享。

 8.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分类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防止简单化予以禁止或放任不予监管。

 9.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围绕“一网通办”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编制发布“一件事”办事指南,提高网上申报率。完成市级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加快推进“市内通办”“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编制发布高频服务事项清单,统一业务

 规则和标准,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10.推进适老化政务服务。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设置必要的线下服务窗口,配套实施一批有效措施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难题,助力老年人共享数字政务成果。

 11.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及时清理废除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肃查处严重侵害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竞争违法行为。

 12.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惩治力度,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切实保护企业品牌、商誉。

 13.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整合律师和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打造在全省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辐射周边的区域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区。进一步优化服务模式,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商事调解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

 心、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研究中心服务功能,形成纠纷受理、法律服务、司法确认的“一站式”服务流程。深度融合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电话热线、网络平台,创新开展《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实践试点。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领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着力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4.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建立政府立法项目储备库,统筹兼顾、把握重点,科学编制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过程协同,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地方立法权限,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文旅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立法,推进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嘉州古城保护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出台实施。加强改革领域相关立法,确保立法和改革相衔接、相促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15.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立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立法评估制度,持续开展立法前必要性、可行性评估,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后

 评估工作,研究制定《乐山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将立法后评估结果作为政府规章立改废的依据。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强政府立法专家库建设,通过“借智借脑”,提高立法质效。

 16.推进“开门立法”。进一步畅通立法项目征集渠道,健全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立法协商工作机制,落实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工作规范,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立法草案,专门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建立意见建议沟通反馈机制,对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及时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鼓励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

 17.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作出明确规定,或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要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初审职责,对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和内容等方面从严把关。加强制定主体清单管理,各类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不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

 18.强化监督和管理。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努力实现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 100%。按规定开展政府规章清理。遵循定期清理与

 动态清理相结合、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原则,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并视清理情况作失效、继续有效、拟修改和废止处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有效期满后需继续执行的,按程序重新发布。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9.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市委工作运行规则、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市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市、县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不得违反《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和《乐山市市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坚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20.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法律智库”作用,从决策启动、辅助论证、防控风险、化解矛盾等全方位多角度,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21.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深入开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科学预判决策实施的风险。

 22.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决策后评估。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及时掌握执行进度、效果。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停止执行。决策机关依法组织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决策事项目录化案卷化管理,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3.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工作机制,实现线索互通、信息共享、案件会商、执法联动。做实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强化乡镇(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逐步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权随事转、编随

 事转、钱随事转。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有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

 24.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文化旅游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利用互联网制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电信诈骗、损害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和惩处机制。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整治机制,完善涉旅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推进旅游城市、旅游行业、旅游景区依法治理,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良性格局,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提供法治保障。

 25.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有关规定,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推动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健全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2022 年年底前完成全市行政执法证件换发,试行电子行政执法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流程、文书标准。行政机关应当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

 制度,依法依规动态调整行政裁量权基准并公开发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

 26.有效落实行刑衔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切实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平台推广应用,逐步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移送,行政执法部门涉嫌犯罪案件主动移送率达 100%。

 27.推行“柔性执法”。依照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次数、造成的危害后果、改正程度等因素,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行“首违不罚”,行政执法部门应当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责令改正等方式予以纠正,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28.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探索发布本地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加大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的宣传推广、以案释法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导、示范、警示作用,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提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9.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健全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间的衔接,建立健全预案备案制度和应急演练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进一步规范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

篇六:柔性执法活动方案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XX 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保各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各类违法行为能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等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建立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记录和考试结果登记制度。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不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暂扣或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3 月底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主体要按照国家、省、市、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反馈机制,增强行政执法过程的透明度。通过执法文书、执法设备、执法平台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进行真实、准确、完整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执法证据,切实减少和化解行政执法争议。作出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之前,须经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负责人不得签批。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主体要科学编制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在办公场所公示,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建立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按照全省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规范使用执法文书,进一步增强执法文书的说理性,涉及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要说明裁量基准的适用情况。规范行政执法听证活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资格认证制度,申领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资格证的人员,要符合法定申领条件并经培训考试合格。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4 月底 (四)推进严格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主体要认真履行执法职责,通过实地检查、定期抽验、大数据分析、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杜绝执法缺位、失位、怠政、懒政行为;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劳动保障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常态化执法机制,杜绝运动式执法;制定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加强“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和执法礼仪建设,健全完善执法文明用语,明确禁忌言行和行为标准,设定对应责任,提高执法的文明程度。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4 月底并长期坚持 (五)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着力围绕调查、审理、告知、听证、决定、执行等环节开展说理式执法,讲清行政执法行为的事理、法理和情理,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满意程度。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沟通机制,减少、避免执法过程中的对抗和冲突。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对

 当事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以教育劝诫为主,防止“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增强“保护合法、服务守法、制裁违法”的意识,探索推进柔性执法,通过建议、提示、解释、告诫或制发执法建议书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效果跟踪反馈制度,及时了解执法效果,不断改进执法方式。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4 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进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全程性管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加快构建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实行日常检查与集中评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突出行政执法监督重点,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2 年 3 月底并长期坚持 (九)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年度计划。司法行政部门应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按照计划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任务,全面加大我县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

 责任单位: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2 年 3 月底 (十)完善乡镇执法配合机制。通过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执法重心向乡镇下移,切实增强乡镇行政执法力量,解决基层政府“看得见、管不着”和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问题。建立乡镇综合执法平台,完善执法联动机制,由乡镇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完善乡镇配合协调机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 年 4 月底 (十一)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县司法行政部门和各行政执法主体要采取有效举措,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执法部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情形、责任追究方式和结果运用。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在执法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由

 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各行政执法主体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及时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考核,切实做好执法监督工作。

 (二)强化行政执法保障。各行政执法主体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执法条件和执法装备,推进交通工具和执法装备等工作条件的标准化建设,加大行政执法保障力度。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抓好组织实施。各行政执法主体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措施,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确保本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全面有效实施,切实提高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篇七:柔性执法活动方案

22 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XX 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州政发〔2022〕X 号)文件精神,根据《XX 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督导落实,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促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优化政务环境 1、扎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落实。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流程,明确办理程序,加快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办事指南公开公示率达到 100%。(牵头单位:局法制股,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股、局计划基建股、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股、局城

 市客运管理股、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提升窗口人员综合素质,实现“一窗办理”。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全方位为申请人提供审批咨询、指导、协调等服务。(牵头单位:局法制股,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股、局计划基建股、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股、局城市客运管理股、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进一步压减政务服务事项,推进简证便民承诺制改革,按照“一门式”服务工作要求的“三进”原则:人进、事进、权进,提高“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事项的比例。(牵头单位:局法制股,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股、局计划基建股、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股、局城市客运管理股、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全面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1、推行柔性执法。全面落实交通“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清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发生地首次被具有管辖权的

 行政执法机关发现,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牵头单位:局法制股,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股、局计划基建股、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股、局城市客运管理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深入推进信用监管。做好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黑名单”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标准归集、公示、报送信用信息,进一步规范“红黑名单”管理和联合奖惩机制,重点针对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超载、安全生产等“黑名单”主体实施跨行业领域联合监管。(牵头单位:局法制股,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股、局计划基建股、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股、局城市客运管理股、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应急抢险保障中心、XX 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XX 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3、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完善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和受理投诉举报外,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抽查结果全公开。(牵头单位:局法制股,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股、局计划基建股、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股、局城市客运管

 理股、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应急抢险保障中心、XX 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XX 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进一步优化运输市场环境 1、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严格监管货源单位和涉车企业,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打击私自改装、拼装车辆的违法行为,禁止境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损坏公路的现象,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牵头单位:局路政港航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提高交通运输安全防护能力,优化交通运输经营环境。(牵头单位:局安全监督股,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股、局城市客运管理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公路应急抢险保障中心、XX 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XX 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规范投诉办理 1、及时受理投诉。建立和完善投诉受理和调查处理快

 速反应机制,对企业和群众的投诉,实行快交快办、快处快结,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局法制股,责任单位:局直属机关党委、局机关相关股室)

 2、加大办案力度。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时刻保持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压态势。对索拿卡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等影响营商环境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牵头单位:局直属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局属交通运输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股,具体负责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局属交通运输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和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工作责任。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手段,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举措和成效,引导广大群众关心、重视和支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三)加强督查考核。我局将定期对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优

 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执行不力、落实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八:柔性执法活动方案

22 年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更大力度稳增长保主体的行动方案参考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 xx、xx、xx 以及 x 市场监管局近期稳定经济增长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助力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大盘,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稳增长保主体七大行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以更大力度打好助企纾困“组合拳”,为进一步稳市场、稳经济、稳预期做出部门贡献。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全面实施有密度的政策宣贯行动

 1.汇编政策“一本清”。梳理汇编 xx、xx、xx 市场监管部门各类惠企纾困和释放消费潜能的政策举措,同时,将企业关注度高、咨询频次多的市场监管领域政策解答汇编成册,指导企业更好地运用政策。

 2.实施政策“一键查”。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市场监管“政策一键查”智慧检索功能,让企业通过关键字检索,对相关政策、法规、咨询事项“一键掌握”。

 3.打造政策“一网通”。建立专利、标准化、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业务领域的微信群,细分重点企业

 核心群、政策宣传普及群,将政策精准送到企业身边,为企业提供政策贴身服务,实现由“企业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企业”。

 牵头处室:综合 与应急管理处

 配合处室:办公室、登记注册指导处、科技与信息化处、民营经济协会

 二、深入实施有浓度的“你点我办”行动

 4.“你点我办”解难题。深入推进“你点我办、你评我改”市场监管基层行、企业行、项目行活动,聚焦企业群众自身“难办理”、发展“急需办”、存在瑕疵“办不了”的事项,线上开设“自动点办”专栏,全面开展“帮助办”“加速办”“容缺办”,坚决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5.“你评我改”优服务。重点关注企业群众办事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适时调整清单事项,对企业“难办事、堵点事、急需事”自动进入点办程序,对个性问题,帮办到底,对共性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制度性解决方案,不断构建更加科学完备的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

 6.推行一线工作法。针对企业反映的情况,推行“首诊负责制”,工作专班下移工作重心,第一时间现场服务点单企业,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联动解决的,整合力

 量、集中攻关,做到企业、群众有需求,市场监管有回应。

 牵头处室:人事教育处

 配合处室:办公室、综合与应急管理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三、广泛实施有深度的创业扶持行动

 7.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加大证照“不见面审批”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制定“远程评审”服务标准,扩大远程评审核准范围,深化“让证自己跑”服务,行政许可工作时限平均压缩至法定时限的 20%。

 8.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进一步扩大“一照多址”适用范围,探索“一证多址”行政审批改革,市场主体在其登记住所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登记机关管辖的,可以自主选择经营场所备案或分支机构登记。

 9.大力扶持平台经济。针对众创空间、商务秘书公司、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专业市场及其市场主体的证照申请需求,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指导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盘活用好“老字号”、地理标志等本地资源,让特色产品走出 xx,广开销路。

 牵头处室:登记注册指导处

 配合处室:行政许可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

 四、大力实施有精度的“稳链提质”行动

 10.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药品进口口岸创建工作,力争年内通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现场验收,获批药品进口口岸;加快省特殊医学配方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省医药健康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建成中国(xx)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并运行。

 11.强化重要技术支持。发挥 xx 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协同服务作用,推进中国计量大学标准化学院(xx)标准创新工作站、国家精细化学品检验中心、特殊医学配方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医药健康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专业优势,为企业把脉问诊,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12.放大集成组合效益。聚焦产业发展需求,瞄准产业链关键节点,深化“政产学研检”合作,提供检验检测、质量攻关、标准引领、计量测试、认可认证、品牌打造、专利申报、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精准服务,建立优势叠加、方便快捷的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高效服务机制,打造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一站式”零距离服务模式,助力强链、补链、延链。

 牵头处室:药品进口备案管理处(产业促进处)

 配合处室:质量发展处、质量监督管理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计量处、标准化处、认证监督管理处、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知识产权促进处、商标品牌发展处、知识产权服务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科技与信息化处

 五、持续实施有热度的回暖促销行动

 13.提振消费“大礼包”。大力开展“祥泰之州·温暖有爱”等刺激消费主题活动,通过优惠促销、“折上折”回馈、消费“最燃”企业评选等措施,激发商家和消费者参与热情,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14.深化食品安全“阳光”系列工程。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致力打造食品安全“阳光”系列惠民工程,年内实现农村集体聚餐“阳光宴会厅”突破 300 家、“阳光厨房(食堂)”突破 1700 家、智慧农贸市场“阳光菜篮子”突破 60 家、“阳光食坊”食品小作坊示范点突破 100家。建成以 xx 苏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批市场快检结果“全城通”平台。

 15.大力开展“祥泰”系列创建。推进实施“祥泰冷链”“祥泰餐厅”“祥泰药房”等“祥泰”系列创建。推动冷链系统追溯范围扩大至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实现闭环溯源。年内创成 100 家“祥泰餐厅”、60 家“祥泰药房”,引导市民文明健康就餐,打造药店监管 xx 模式。

 16.全面提升“泰有品”品牌知名度。将地理标志品牌作为推动消费升级的重要增长点,深化“一镇一品”地理标志挖潜工程,建立健全“重点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培育”“老字号•非遗”数据库,加强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管理和保护,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竞争新优势,让地方土特产“有名有姓”走向市场。

 牵头处室: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配合处室: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餐饮安全监督管理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商标品牌发展处

 六、积极实施有温度的柔性执法行动

 17.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出台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适用规范,推出首次不罚、减轻处罚、免于处罚“三张清单”,明确救济方式、简化程序途径、加强规范约束。对当事人无主观故意、属于首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具备整改条件的市场主体,以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指导书、合法经营承诺书置换《行政处罚决定书》,切实提高执法包容度、规范度和发展宽松度。

 18.建立新经济容错纠错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内的市场主体,设置监管“包容期”、

 纠错“观察期”、处罚“缓冲期”,充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书面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营造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

 19.建立健全贯穿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信用监管体系。全面归集涉企信用信息,加强信息研判运用、推行企业信用承诺、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失信联合惩戒、守信激励等系列制度,完善基于企业信用等级的“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让监管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建立并完善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助力企业重返市场。

 牵头处室:稽查处

 配合处室:政策法规处、信用监督管理处

 七、依法实施有强度的权益保护行动

 20.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为载体,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纵深开展。年内实现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突破 310 家、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总量突破 6000 家。

 21.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库,成立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工作小组,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培训和辅导,强化专利侵权纠纷调处工作,实现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与快速维权。

 22.强化商业秘密保护。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厉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和打击平台强制经营者“二选一”,彻底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

 23.加大涉企违规收费的治理力度。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继续收取已取消的收费项目,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机关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坚决杜绝信贷、助贷、征信等环节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打通降费惠企“最后一公里”。

 牵头处室:反 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

 配合处室: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知识产权促进处、知识产权服务处、知识产权保护处、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处、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处

 各市(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相关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分工协作,完善监管方法和服务手段,及时总结宣传工作做法和经验成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找出根源、对症下药,做到情况清、问题明、服务优,确保各项行动举措落地见效。市局稳经济增长保市场主体工作专班及下设综合协调组、梳理交办组、跟踪督查组要梳理汇总市场主体遇

 到的困难问题,形成工单、分办处理,并跟踪督促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质效。

篇九:柔性执法活动方案

县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我县法治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完善执法监管模式,执法中坚持教育指导为先,查处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法治政府,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柔性执法理念全面树立,执法方式不断完善,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能力明显增强,行政相对人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基本原则

 --合法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实行行政柔性执法,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消极履行或不履行法定职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合理原则。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相

 关因素,全面权衡公共利益、个人利益和行政目的,理性、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注重运用多种手段引导行政相对人选择最小成本的行为方式,给予相对人一定的灵活度自我纠错,体现执法手段多样式和调节方式的适度弹性,避免执法冲突,达到法律目的。通过非强制执法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以人为本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依职权主动实施行政柔性执法,秉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选择合理、必要、适当的行政执法方式,为行政相对人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融处罚于教育之中,增强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效果。

 --公平公开原则。行政机关从事执法活动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全面认定事实,正确准确适用法律,努力实现执法活动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主动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行政柔性执法的依据、内容、方式、程序,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工作任务

 (一)执行“免罚清单”制度。免罚清单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过罚相当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及“不予行政处罚”规定的细化和明确,

 是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和促进执法环境改善的务实举措。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

 (二)坚持严格审慎执法。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涉企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严格审慎的原则,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或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条件的一般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决定;对于拒不改正或改正后短期内再次违法的,应当依法予以严惩;对触及安全底线、环保红线、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三)推进包容柔性执法。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监管活动中,要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的方式,通过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说服教育、示范帮助等,教育、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主体,应当以柔性执法手段代替行政处罚,采取警示、告诫、回访、复查等多种方式单独或综合运用,督促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要加大对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力度,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努力让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有温

 度的执法”,依法维护健康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健全并完善内部制约程序和制度,要建立“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行政处罚程序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处罚权。对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不予处罚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市场主体档案记录、信用惩戒管理等配套制度。要进一步细化市场主体“同一事项再次违法”后的处罚标准,市场主体受到行政处罚情况应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五、工作步骤

 (一)大力推行实施。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本部门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柔性执法措施落实到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好免罚清单的认领和具体实施,要做好行政执法记录,结案后按照一案一卷的原则分类归档。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清单内容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管理,适时组织对清单实施情况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成时限:2022 年 6 月底前) (二)总结亮点经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柔性执法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季报、年报制度,;认真梳理汇总柔性执法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形成典型经验总结材料

 以上材料首次报送时间为 8 月 20 日前,以后每季度末月 20 日前报送至县司法局。(完成时限:2022 年 8 月底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把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作为助力全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真正使这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注重统筹衔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与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使柔性执法成为基层改进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三)强化监督指导。县司法局要加强执法协调监督,积极推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探索推行符合本县、本领域适应新业态特点的柔性执法方式;对在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将可复制、可操作的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出来,精准指导,扎实推进,做到行政执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四)强化典型宣传。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积极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渠道,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宣传柔性执法的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和实施效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推行柔性执法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做法及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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