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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学生社团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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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社团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学生社团中心、学生社团联合会、各一级协会指导老师和主要学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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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年度总结(15分)。每个学年末,各社团根据考核内容对自身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并提交学年度总结及相应的支撑材料。
(二)考核委员会评价(60分)
考核委员会成员对照考核指标,结合社团工作总结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社团进行评分。
(三)加、扣分项核定
考核委员会根据社团提供的加分项目及相应支撑材料进行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根据掌握的社团工作实际进行扣分,扣分不设上限。
(四)确定结果
考核委员会依据考核结果,评定社团等级,共分为A、B、C、D四个等次。等级评定为A等的社团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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