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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心得6篇

时间:2022-09-09 16:3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心得6篇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心得 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医疗卫生行业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乱象,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秩序,推动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心得6篇,供大家参考。

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心得6篇

篇一: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心得

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医疗卫生行业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乱象,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秩序,推动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卫生健康委,省、市委网信办,省、市通信管理局,省、市公安厅,省、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广电局,省、市医保局,省、市药监局,省、市中医药管理局《xx 省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xx 市医疗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行动),大力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县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建设健康永修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整治医疗美容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以及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一是严厉打击“十种违法违规行为”: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

 药;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出租承包科室;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违法泄露患者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重点检查“十大社会办医活跃领域”:泌尿、消化(内镜检查)、生殖(不孕不育)、妇产(妇科疾病和人流手术)、肿瘤、健康体检、医疗美容、口腔、皮肤、中医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三是重点打击“四类涉医欺骗欺诈行为”:违规借用公立医院名称诱骗患者;违规诱导患者到指定医院购买药品;以“义诊”“网络名医”名义实施医疗诈骗;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或消费;四是重点排查“两类技术”: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技术;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

 (二)严厉打击医保欺诈骗保行为。结合年度打击医保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诈骗医保基金行为,持续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重点聚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四类机构,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以及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非法经营医保回收药品牟利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涉医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医药购销领域虚假宣传行为治理力度,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

 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有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切实净化社会网络环境,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

 (四)坚决查处各类涉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价格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串换编码、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按明码标价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口腔医疗服务,尤其是义齿、种植牙等价格虚高问题,各地要结合举报投诉,因地制宜组织检查。依法查处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专项治理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工信、公安、市场监管、文广新旅、医保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备案等准入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贯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突出基层重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范医疗风险;严厉

 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对专项治理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属地违法违规信息、账号和网站平台及时进行处置。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及虚假宣传行为,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制售假药和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相关行为。

 文广新旅(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整治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违法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或者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为违法违规医疗活动“背书”的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活动时间为 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2 月,分 2 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治理阶段(2022 年 5 月至 12 月)。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各整治行动单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多部门联合工作实施方案,结合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双随机监督抽检等开展集中治理工作。集中治理实现全县医院(含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医疗美容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和医养结合服务机

 构)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等)覆盖 50%以上。

 (二)总结督导阶段(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2 月)。县卫生健康委将全县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市级主管部门并抄报市卫生健康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制定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工作协调、细化工作举措,探索联合执法,协同办案机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部门和人员,要依法严厉问责。

 (二)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行动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医疗乱象整治举报热线和专用公众号,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对整治过程中发现涉及多部门的违法违规线索,各部门要互通有无,联合惩治,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及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不规范的医疗机构,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三)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要强化行业监管责任,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顽疾”和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管。要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执法、结果运用等长效机制,持

 续创新监管手段,深入推进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压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要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体系,推动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守住人民群众健康底线。

篇二: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心得

医院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精品多篇)

 医院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1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院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活动,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整顿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活动原则和要求。及时成立了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卜凡廷院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件人员分工了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及投诉受理、信息宣传等工作,分工负责组织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顿活动的总体安排和部署。

 (二)周密部署,深入宣传。召开医院全体职工启动大会,及时传达了上级相关文件的会议精神,宣布了活动方案,对专项活动进行了重点部暑和强调。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专项活动总体要求、活动目标、活动范围、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要求和详细安排,为活动顺利开展奠定了政策和理论基础。同时,为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重点利用宣传标语、电子屏幕、公开栏开展了宣传动员活动,为专项整顿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整改提高,确保实效。

 1、加强住院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我院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按照住院指征,严格执行收治条件,不存在小病大治,对收治病人仔细核对身

  2 份信息,无冒名顶替、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叠床住院、伪造医疗文书等违规行为。无重复检查、过度检查,不合理用药、过度用药,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

 2、加强医疗收费管理,控制医疗费用。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为人民群众提供费用较低、质量较高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是我院工作的目标,我院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下发的物价标准,无自立项目、分解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打包收费等违规行为。

 3、内部运行管理。各科室已建立明确的质量管理组织,制度明确,能够定期组织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检查科室工作并制订出整改措施,科主任基本按照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管理科室工作,定期组织科室人员业务培训与技术考核,按时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环节质量质控比较及时,能够认真执行会诊制度,及时处理和调节医患纠纷,大部分医生能够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护应急演练比较重视,技术操作比较熟练。外科手术及麻醉工作比较规范。医疗人员对个人职责掌握比较好。我院已实行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不存在向科室和个人下达创收指标,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药品、医用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等违规行为。

 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学习,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让此

  3 次活动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把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思想贯穿于我们工作的始终,伴随于每个医务工作者职业生涯。提高患者满意度,“服务好”是我们医疗卫生工作宗旨和作风的体现。医疗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病人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为患者提供全程优质温馨的服务。切实增强人文关怀意识,大力倡导人性化服务,处处体现人文关怀,努力提供温情、便利的医疗服务。大力推行“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工作规范,加强培训教育,转变我们老式医疗服务观念,建立以医德医风、服务质量、患者满意等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体系。

 5、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全院医务人员要加强学习,现已请专家来我院定期进行《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系列培训。此外还要领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精神,熟悉与医疗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经常性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全员质量管理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加强“三基三严”训练,不断提高医护技术质量。

 二、活动取得的成效 1.全体职工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经过活动的扎实开展,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便民惠民服务等各方面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思想认识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活

  4 动效果初步显现。

 2.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有了进一步改进。经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从大方面看,各科室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进,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各方面都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从小方面看,医院管理更加规范严格,工作和服务态度进一步好转。

 3.医院的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结合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的开展,我院进一步加强了单位的制度建设,对现有的工作制度进行了梳理,为整个活动的长效机制建设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4.便民惠民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我院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和办事,进一步完善了各服务窗口的便民惠民措施,改进了服务流程,改善服务软环境,提高了工作效率。

 5.行业作风有了进一步好转。由于整个活动的开展与行业作风建设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既促进了行风建设又促进了活动开展。通过调查结果显示我院今年的医德医风进一步提高,无医患纠纷,医疗服务社会环境也有所好转,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专项整顿活动效果初步显现。

 三、存在的问题 此次专项活动虽然收到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职工认识不到位,有的整改措施还没有落到实处,有效的约束机制还不完善。解决这些问题抓好经常性教育、管理结合起来,真正形成提高思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和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5 **医院 20**年**月**日

 某某医院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

 按照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整顿我院卫生行业作风,优化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结合市卫健委通知要求,医院定于 20

 年

  月起在院范围内开展为期 3 个月的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行风建设视频会和省卫生健康委行风建设视频会工作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以着力解决因医德医风缺失在医疗服务中违法违规违纪、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弘扬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为目标,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坚持纠建并举的行风

  6 工作总基调,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术中加价”、医务人员院内推销高值医疗用品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深入落实医疗机构党委对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行动范围和对象 行动范围:全院各科室。

 行动对象:全院卫生服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纪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科室和医务人员。

 四、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在配合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应当加大对医疗机构骗取套取医保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要重点检查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对于医疗服务人员,要重点检查故意忽略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对一些特殊治疗项目,如肿瘤放化疗、移植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等要进行重点检查。医院主要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应及时移交医保部门和公安部门查处,并予以配合处理。(相关责任股室: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医政科、财务科)

 (二)严肃查处“术中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

  7 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未按要求提供应有服务的问题。设立举报箱及意见簿,对于检查中发现或经举报核实,事前未告知患者取得知情同意,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临时新增收费项目或提高项目收费,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严肃处理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和人员。对于屡犯不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机构要坚决关停,相关医务人员要坚决清理出行业队伍。(相关责任股室:财务科、医政科)

 (三)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是否完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明确监管职责,要求包括药事服务在内的委托外包服务应当有流程、合规定、明权责,切实避免逃避责任、从中谋利的现象。加强院内实习人员管理,实习工作应当在医院分管负责同志的领导下,按照计划统一安排,科室主任或医务人员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承接实习人员。对于未依法依规执业,未经许可擅自执业,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行为,恶意借用、套用他人代码开具处方的行为要坚决打击、从严处置。坚决清理在医疗机构或医疗过程中“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具等谋利行为。加强药品结算行为管理,严格按制度要求时间支付贷款,纠正和防止医院以承兑汇票等形式变相拖延汇款时间的行为。(相关责任股室: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医政科、人事股)

  8 (四)严明行业作风建设要求。立足 20

 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基本要求,严格检查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收取回扣、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重点检查医院在医德医风考评和奖惩机制落实等方面是否存在有章不循、落实不力、激励不强、奖惩不公等问题。要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与考评体系,对于严重违反行风要求的案例要及时通报公布,对于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科室和人员要列入“黑名单”并公之于众。重点检查卫生健康领域便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近期 17 种抗癌药降价进入医保后,在采购、处方过程中是否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患者权益。(相关责任股室:医政科、财务科、医改办)

 (五)严实医疗机构行风制度和组织建设。各科室在开展专项行动的过程中要注重制度建设,针对易于产生行风问题的招采、财务、人事等重点环节要有完备的风险点管控措施。要探索完善“三重一大”和涉及重大利益问题的个人事项主动申报、主动规避、主动监督制度,要重点落实在医疗机构内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行医德医风的“一票否决”制,在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审和医务人员职务任命、职称晋升、绩效奖金、外出培训等制度安排中要予以充分体现。要严格落实行风建设组织架构建设的有关要求,各卫生医疗机构要指派人员专职负责行风工作。(相关责任股室:人事股、医政科、财务科、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9 五、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结合市卫健委方案通知要求,医院决定成立行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督导交流等日常工作。医院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按照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二)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阶段实施:

 1. 整治阶段( 20

 年

 月至 20

 年

 月)。按照市卫健委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内容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行风建设视频会要求,由院长

  、

 组织召开支部会议,制订本院行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全院各科室要逐一进行排查,不留死角,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排查案件线索,设立举报箱和投诉电话,把重大案件和举报线索作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机构、惩处一批“害群之马”,发挥震慑作用,营造集中打击的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 巩固阶段(9 2019 年 年 1 1 月)。结合上级检查及本级在整治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回头看”,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照工作方案和整改台账,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对重点领域、重点科室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督促整改落实,巩固工作成效;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进行跟踪问效;对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查处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公开通报,强化震慑;要运用专项整治活动中的案例,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10 把警示教育作为以案促改工作的重点,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3. 总结提高阶段( 20

 年

 月 底)。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

篇三: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心得

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深入整治我区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 合理医疗检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 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建立健全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内容和措施 (一)责任作风问题

 1.整治内容 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推动解决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不合理医疗检查等不规范问题易发多发;医疗机构对规范医疗检查的管理不到位、日常监测不够科学有效、医患沟通不够顺畅,在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中有时存在态度生硬、消极应对、查而不处等问题。

 2.整治措施 (1)坚持加强党的建设促进行风建设。局相关科室、局属

 各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党对行风工作的引领作用,党员干部自觉带头,以党风引导行风,以干部带领群众,切实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整治腐败和不正之风各环节。不断总结运用好党风廉政工作中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广大医务人员主动向先进典型看齐,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

 责任单位:略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日常监督、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持续改进的长效闭环管理机制。创新监管手段,探索建立信息化监管手段,逐步实现对不合理医疗检查的自动发现、自动提醒、自动干预。要将技术水平、疑难系数、检查结果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指标,严禁医疗机构向科室或个人下达业务收入指标。发现将医务人员收入与检查检验直接挂钩的分配方式和实行“开单提成”等做法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略 (二)整治非法行医及超出范围医疗检查行为

 1.整治内容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进行医学检查的非法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超出诊疗科目登记或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检查,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未按规定备案擅自开展诊疗相关服务的医疗检查等行为。

 2.整治措施 (1)建立健全依法行医监督检查机制。局综合监督执法局要强化监管职责,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行不良记分。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未经备案擅自执业、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立案处罚。

 责任单位: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2)规范医疗机构依法行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做好日常自查与管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按期校验;对变更事项应及时进行变更,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床位等登记项目与实际情况一致;医疗机构实际开展业务应与登记诊疗科目和备案项目一致;医疗机构执业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资质。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强化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单位:医政科、中医药科、基卫科、社区卫生服务科、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聚焦重点严查快办。结合医疗机构相关信访、投诉举报、政务热线、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等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内容

 和检查单位,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有超范围执业、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情况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程序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三)整治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

 1.整治内容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诊疗过程中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常规和规范等对患者实施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使用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技术开展的医疗检查等行为。

 2.整治措施 (1)推进检查信息汇聚共享。稳步推进医疗、医保等健康大数据资源汇聚应用和跨部门互联共享,打破健康信息壁垒,构建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享,方便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居民个人调阅使用。医疗机构同步做好检验、放射、超声、内镜、病理、心电等数据采集、质控与上传,逐步实现全区医院间检验检查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便捷调阅共享。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医政科、中医药科、基卫科、社管中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推进医学检查结果互认。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等相关质控中心应加强对相关专业的质量控制,扩大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质控范围,通过实施室内质控、室间质评,强化影像资料的片

 质,提高报告书写质量,不断提高各类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同质化水平。

 责任单位:医政科、中医药科、基卫科、社区卫生服务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推进医联体内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依托区域心电诊断、临床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等中心,有序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为患者提供便捷的检查服务。建立利益共享激励机制,逐步提高互认率,降低重复检查率,提升区域检查同质化水平。

 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科、医政科、中医药科、基卫科、信息中心。

 (4)突出重点集中治理。聚焦信访、投诉举报、政务热线、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等途径反映的情况,梳理涉及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患者医疗检查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组织专家对检查必要性、规范性进行论证。对于医疗机构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进行通报,对专家论证为“不必要的检查、治疗且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对医师进行行政处罚。对不合理检查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医政科、中医药科、基卫科、社区卫生服务科、

 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四)整治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的检查行为 1.整治内容 违反相关规定,未经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特殊检查行为。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未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特殊检查没有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违反医疗价格规定,随意提高收费价格,诊疗过程中随意坐地起价。

 2.整治措施 (1)落实知情同意相关制度。诊疗过程中,需要对患者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同意。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和其他医学研究应当遵守医学伦理规范,依法通过伦理审查,取得知情同意。充分整合行政部门、质控组织、医疗机构内控部门等多方面力量,加强日常监管。

 责任单位:医政科、中医药科、基卫科、社区卫生服务科、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到医疗服务价格公开透明。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药品、单独收费的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项目等价格信息。其中药品价格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并应标识是否为纳入医保报销;单独收费的医用材料应公示其品名、规格、型号、价格等有关情况;医疗服务

 项目价格应公示医疗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执行价格等内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公示内容应随收费项目和政策标准变动及时调整,确保公示内容合法有效。

 责任单位: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医政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查找线索严肃处理。聚焦信访、投诉举报、政务热线、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等途径反映的情况,梳理涉及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的检查行为,对医疗机构病历资料进行自查和抽查,对没有书面知情同意书的特殊检查行为责令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随意提高收费价格、诊疗过程中“坐地起价”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移交纪检、公安部门处理。

 责任单位: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医政科、中医药科、基卫科、社区卫生服务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五)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1.整治内容 (1)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整治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通过虚构医疗服务项目、违规收费,篡改基因检测结果、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以及“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

 (2)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整治挂床住院、分解处方、超量

 开药、重复开药;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存在漏洞,自动默认生成疾病名称,不落实实名就医,冒用死亡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及其他参保人员身份信息,或者通过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保凭证骗取医保门诊统筹金以及不上传诊疗明细,对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把关不严格等行为。

 (3)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整治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2019 年以来医用高值耗材使用、纳入医保的靶向药使用、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等重点领域和大型医疗机构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2.整治措施 (1)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区定点医疗机构针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压实定点医疗机构基金使用和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对主动发现问题、退回违规基金并及时整改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

 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健全完善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纪委监委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行刑、行纪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做到应移尽移、应交尽交,加大欺诈骗保行为打击力度。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有关处室、区医保中心。

 三、步骤安排 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整治行动从 2022 年 4 月开始至 12 月底结束。

 (一)部署启动(4 4 月底前)

  (二)自查自纠(5 5 月份)

 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紧扣市纪委要求,全面摸排涉及整治任务的廉政风险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照整治重点,集中排查责任、作风和违纪违法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局相关科室、局属各科室汇总所负责的医疗机构问题清单,明确任务,并填写《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台账》(附件 5)按要求上报。

 (三)检查整改(6 6 月- - 11 月)

 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结合“作风能力提升年”等活动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内容,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市卫生健康委将对区市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为畅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我局通过区纪 检 监 察 部 门 公 布 受 理 问 题 电 话 ********, 邮 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四)总结提升(2 12 月底前)

 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对整治效果做出定量和定性评估,进行专项治理行动总结,完善治理机制,健全档案资料。总结提炼专项整治成果,将专项整治中的鲜活案例、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推广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附件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相应工作组,落实此次专项整治有关要求。局相关科室。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将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作为贯彻落实“作风能力提升年”的重点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同步推进。

 (二)依法依规监管。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医疗检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要健全跟踪问效机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形成工作闭环。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举报热线或专用通道,广泛征集线索,认真调查核实,确保不合理检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和工作成效,密切关注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合理引

 导社会预期,对典型案例及情节严重案例,予以通报曝光,为不合理检查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做好信息报送。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梳理问题清单、明确责任目标、制定整治措施,定期报告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每月 10 日前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附件3、4、5,上月 10 日至本月 9 日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6月、9 月、12 月)2 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含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或建议),通过金宏网报至局医政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篇四: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心得

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大处方、泛耗材和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系统治理成效,持续纠正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切实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XX 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1 年 4 月至 2021 年 12 月,共 9 个月。

 二、整治范围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含中医、妇幼)和社会办医疗机构。

 三、整治内容 持续深化“大处方、泛耗材,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和医疗服务品质”系统治理,启动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聚焦高值高频检查(每次每项或每个部位计价大于 200 元、专科覆盖面广、检查适用病人多的检查项目,如 CT、MRI、B 型钠尿钛前体 NT-proBNP、降钙素原 PCT 和血栓弹力图 TEG 检查等),对违反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

 规定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进行监管,重点整治超适应症检查,违规重复检查、不合理组合检查等行为。

 (一)持续整治大处方、泛耗材、内外勾结欺诈骗保,提升医疗服务品质。主要包括滥用、冒用、虚记、多计等不合理使用耗材行为,过度使用、定向使用、无指征使用抗生素、辅助用药等重点监控药品行为以及带金销售、违规招投标、欺诈骗保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要固化新冠疫情期间形成的院内科学就诊机制,规范设置发热门诊、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病区管理、预约诊疗、就诊流程优化等,不断提升核酸检测能力,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就医的获得感、体验感、幸福感。

 (二)超适应症检查。主要包括无依据扩大检查范围,增加医疗检查项目,借用会诊增开医疗检查项目,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病人住院以完成各种医疗检查或夸大检查结果临床意义诱导患者进行其他非必需的高值检查。

 (三)违规重复检查。主要包括医务人员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XX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不予互认重新开单检查或人为缩短复查周期开展相关检查。符合相关规定的复查不属于重复检查。

 (四)不合理组合检查。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将应该单独申请的不同检查项目组合申请、组合收费、组合检查或分解项目收费;在检查收费标准之外,套用、打包串换检查项目私自收费。

 四、整治目标 (一)医疗“三监管”不合理线索同比下降。医疗“三监管”不合理用药、不合理使用耗材、不合理检查线索总数较 2020 年明显下降。

 (二)临床路径完成率提高。全市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人完成率同比上升,到 2021 年底,三级医院 40%出院患者、二级医院 45%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

 (三)检验检查互认医疗机构同比增加。2021 年底实现县域内医共体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四)满意度持续上升。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患者总体满意度高于 XX 市平均水平。

 五、整治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 30 日前)。各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动员宣传,开设群众举报专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鼓励群众参与到专项治理活动中,提供重要问题线索。各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全覆盖开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

 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全面提升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安全执业的法律意识、廉洁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 年 5 月 1 日—7 月 31 日)。全市各医疗机构对照实施方案,建立包括高值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在内的开单动态监测制度和高值高频检验检查分析点评制度。各级医疗机构每月至少对医院 10%的临床医师开具的高值高频检验检查申请单分别开展一次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 20 份医嘱和连续开具的 10 份检查检验申请单,对 CT、MRI、NT-proBNP、PCT 和 TEG 检查进行重点点评;建立不合理医疗检查院内每月通报及公示制度,及时反馈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信息,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达标。

 (三)督查整治阶段(2021 年 8 月 1 日—11 月 30 日)。市卫健局组织专家每两月对辖区所有三级医院和 50%的二级医院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点评,切实查处不合理检查问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充分利用医疗“三监管”平台,重点结合医联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临床路径完成率、检验检查收入占比等线索、数据,开展督查整治。对出现不合理检查医嘱 3 次以上或连续 20 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低于平均值的医师,由医疗机构或上级主

 管部门对其进行约谈、诫勉谈话,依法依规提出警告、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认定定期考核不合格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罚,并将处罚结果纳入信用体系管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1 年 12 月 1 日—12 月 31 日)。市卫健局和医疗机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对不合理医疗检查进行认真剖析,形成总结报告。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与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审评价、评优评先等挂钩,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职位晋升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与医保、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绩效分配制度改革、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纳入系统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治理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医疗保障局参加,成立 XX 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市卫健局、市医疗保障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医疗机构按照卫健局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院内不合理医疗检查点评、通报、公示制度,定期分析总结,持续改进;市卫健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不合理医疗检查,每月进行排名并通报,同时要将本次治

 理行动与行业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规范实施。

 (三)阶段有序推进。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开展相关工作,明确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完成时限及材料报送要求。8 月前报送自查报告,8 月到 11 月为我局检查时间,12 月 10 日前报送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报告。12 月 2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四)强化整治质效。各医疗机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对有关严重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处。我局将不定期组织暗访督查和“回头看”,对管理上失职渎职、不作为不担当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宣传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要深刻认识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规范医疗行为。营造卫生健康行业风清气正的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专项治理工作邮箱:XX@XX.com

篇五: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心得

医院整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自查自纠总结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严格规范我院医疗服务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在全市医疗机构开展整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开展整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活动。为贯彻落实整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活动有关要求,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我院开展了自查活动,现报告如下。

 一、 做好宣传,人人参与。

 围绕“整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门诊部、住院病区等醒目处悬挂标语,利用院务公开栏、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宣传开展本次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二、 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我院建立了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将各种各类手术分为大、中、小三级手术,各科室根据规定,确定具体手术级别及手术人员名单。医院对各级手术医生根据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结合工作能力确定其能开展对应级别的手术;医院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制度化;

  2 发现抗生素管理不够规范,抗生素使用存在时间过长,规格过量等问题,现已责令其立即整改,今后要继续加大对抗菌药物应用的动态监测力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三、 完善实验室相关制度。

 我院对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我院实验室制度健全,尤其化学试剂使用和保管、危险品保管制度、废弃物处理等,落实到位,相关记录齐全。相关工作人员具有生物安全上岗证。所有检验项目均有收费标准,“三证”齐全。有仪器保养、维修、试剂领用、保管制度,做好室内、室间质控,并有记录。

 四、 医院感染。

 我院设有医院感染办公室,专职负责感染控制工作。对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我院已按质控要求及时制定并完善了医院感染控制 SOP。查看了医院内的重点部门,均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新进消毒液、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均需医院感染管理科签字审核后才能引进、购置。已制定医务人员利器损伤、HIV、HBV/HCV职业暴露的报告及处理制度,并按照质控中心要求进行网络直报;有暴露情况登记,免疫预防效果和发病情况追究记录。发热门诊配有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口罩、眼罩。

 五、 严格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

 院医务科、护理部按照《省医疗机构医疗护理核心制度》

  3 的要求,建立了医疗技术管理档案,落实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同时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业准入、资质准入,加强监督,全院无违法执业行为。认真执行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医师执业的定期考核和评价。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列》,建立健全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服务规范、标准,建立了护士岗位责任制,积极做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

 一、 加强急救工作。

 进一步加强急救队伍建设,强化医务人员急救基本技能训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建立“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制度,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掌握各种急救技术。开展了急救技能大比武,每半年一次,采用单项比武和综合比武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为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三人心肺复苏技术等。考核临床科室医护人员的急救操作技术。通过技能比赛,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综合救治能力,增强我院科室间协调能力,以适应突发情况下应急抢救工作需要。

 七. .

 全面改善医疗机构设置

 我院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合法执业活动;当前医疗机构标识、标牌重新订制合理规范。医疗机构建设

  4 与其规模、功能及业务开展情况相一致。全面改善诊疗科目设置我院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目前开设的诊疗科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准入要求;没有超范围执业;对外没有承包、出租科室。全面改善医务人员执业情况、医务人员是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的规定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资格,并按规定取得医师(护士)执业证书; 我院没有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或进行虚假治疗。全面改善医疗广告发布情况我院当前没有发布任何商业医疗广告。全面改善医疗行为规范我院上月开展了**二医义诊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取得了良好的实效,老百姓得到了很大实惠。医院取得相应资质而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行为;同时引进一名本科生从事母婴保健工作,提高我镇服务水平。我院杜绝超和其它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2022 年是“整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的关键一年,我院将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多措并举,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推动卫生事业稳步前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医院医疗安全活动总结 全面梳理自查自纠、持续改进、提升质量、保障安全

 随着社会物质文化文明的进步,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

  5 越来越高,而现行的医疗条件还不能完全满足所有人群对诊疗的要求,加之部分人群只讲维权,而在维权过程中又拒绝走司法程序,更有医闹参与维权活动;在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发生医患纠纷时医方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医疗机构只有不断通过自律、完善医疗服务、提高质量,以企尽力让所有就诊者满意,最大限度降低医疗风险。在这样的医疗环境下,县卫生局开展了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医疗理念为主题的《**县百日医疗安全活动》非常及时。我院通过开展该活动,领导带头、全院参与取得了实际效果。

 一、 领导干部带头,全院动员,人人参与,形成活动氛围

 县卫生局召开**县百日医疗安全活动动员会,我院在第一时间召开了院办公会及科主任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系统学习了《医疗安全活动实施方案》,制定了我院百日医疗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活动专班人员,制定了百日医疗安全活动时间表、百日医疗安全活动内容要求。

 随后多次召开科主任会议、全院职工大会,在科主任及全院职工大会上,院长做了我院开展百日医疗安全活动的动员报告;报告就领导干部带头、全院职工人人参与、形成氛围;依法执业,加强重点部门、重要环节、重点人群管理;医疗管理重心下沉;科学、严谨评析医疗争议,加强责任心,杜绝非医疗性安全事故及医疗责任事故,严格落实医疗责任

  6 追究等七个方面作了活动内容的明确和工作要求。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全院干部职工积极投身百日医疗安全活动,认真落实我院百日医疗安全活动的实施方案。

 通过办墙报、妇幼风采专刊,以科室为单位开始讨论,写学习笔记及心得等活动,使全院职工认识到了医疗安全的重要性,深刻领会了医疗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民生民利,事关医务人员职业操守的形成与培养,医疗安全是立院之根、发展之本,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进步的根本,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认识到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全心全意服务病人不仅是医务人员职责所在,也是社会责任。大家以“医疗安全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细微中做起”为医疗行为准则。我院根据自身特点将所有人员分成行政、财务、病区、医技、门诊等 13 个科室,院领导分片包干管理与参与,做到医疗安全活动不漏一个科室、一个人员,形成了开展医疗百日安全活动的浓烈氛围。

 二、 全面梳理、自查自纠、积极整改、完善制度

 2021 年我院开展创二级优秀妇幼保健院评审活动,医院按“二优”标准已制定了完善的医疗管理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问题的出现,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必然出现有些制度的缺失和不完善,我院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理念,以及坚持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原则进行院、科、个人三级自查。

  7 自查的主要方法为: :

 院领导行政值班查、职能科室每天、周、月查、科主任平时、上、下班、晚上查及访问病人查等形式发现问题,纠正缺陷。如针对围手术期存在的部分缺陷及不足,我们完善了围手术期管理制度,印制了手术安全核对记录表。针对当前我院药品较去年同比药品总收入比例由 32%上升至 38%,病人反映“贵”,药物开的较多、杂,不仅影响了效果,同时也增加了注射室工作量,我们以医院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加强药品使用等管理的通知》,主要是门诊处方限价(不超过 60 元),门诊输液限组(不超过 3 组,每组配伍药物不超过 3 种),门诊禁止使用第四代头孢菌,违者进行罚款处理,并取消了药品提成。

 针对医疗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我们进行疏理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强调行政总值班制,业务院长查房制度,职能科室重心前移,注重教育等 17 条,及在处理医患纠纷时具有指导意义、可操作性强的《医疗争议应急预案》共 4 章 19 条。各科室以规范诊疗操作为目的进行自查,来完善科室制度及诊疗规范,消除安全隐患。其中院级自查发现 10 个方面问题,临床医疗 31 条,护理 30 条,医技 16 条,药剂 9 条缺陷,各科室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整改。

 产科完善了新生儿交接记录单,新生儿出生时戴手圈,

  8 儿科完善了新生儿出院、出科登记交接签字记录本,新生儿入科告知同意书,以防止新生婴儿出生、交接、转科、离院时出现差错。临床病区实行二线值班制;检验科完善了《危急值报告制度》,明确危急值项目及相关参数及报告交接制度。后勤科每月一次水、电、电梯,医用气体的安全检查,对易摔倒、易滑等不安全地方放置醒目提示牌,以防止非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贵重仪器实施定期养护及运行准确性进行评估;人事科对医院的人员进行了清理,严格人员资质准入。

 另外,每个业务人员自查自己在执行制度和规程中的不足,查工作态度,敬业精神,沟通的满意度等,并写出体会和认识及整改举措。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高超的医疗能力是医疗安全的前提,医学理论、观点更新快,医疗技术也随科学发展而不断进步完善,医务人员要不断进行医学继续教育,更新知识,才能满足患者的诊疗需要,医院采取了派出去、请进来(会诊)及以科室为单位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至少每月一次,提高了广大医护人员医疗能力;针对我院的病人群特点选派了两名医生到省妇幼保健院学习颅脑 B 超和乳腺超声,提高了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颅脑出血、脑发育不良的诊断水平及妇女乳腺疾病尤其是乳腺癌早期发现起到极大作用。对科室的抢救设备、仪器使用前对医务人员进行模拟使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操作

  9 使用。年妇科、儿科(新生儿科)分别各派了两名医生到省级以上三甲医院进修一年,目前已回两人,已成为业务中坚。妇、儿两大科主任及学科带头人一年超过两次,每次一星期以上到外地考察访问,学习讲座,使科室团体业务实力得到了明显提升。

 现在我院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已成为全县知名专科,今年我院已申报省市级专科。重视环节质量、重点部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环节质量贯穿整个医疗过程,环节质量可变性极大,有时可能是瞬间的,环节质量直接影响医疗质量,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可能产生严重后果,且难以纠正,环节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终末质量,因此在医疗质量管理中尤其要加强环节质量管理。

 履行岗位职责: :医院各岗位人员都有自已的岗位职责,必须要严格履行好,否则为岗位不作为或不能胜任岗位的工作,我院改变职能科室工作作风,要求医疗管理工作下沉,贴近科室、贴近临床,医务科、护理部每天二次至科室巡视,发现问题现场督导、改正,重大缺陷要记录在案。

 加强运行病历质量检查,病历是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医疗质量水平。科室质控员每天要对科室的运行病历进行检查,科主任对重点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危重病人)每天查看一次,医务科每天对运行病历抽查,一般缺陷当面纠正,重大缺陷要记录,并给予当事人处罚,对终末病历实

  10 施评审,科内对所有出科病历进行质控评分,医务科抽调临床医生对归档病历进行评审,每月一次,抽查病历数要达到10%,以后逐步提高,至年终要达到 50%以上,确保甲级病案率 90%以上,无丙级病历。

 加强科室急诊急救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急诊、急救水平体现医院实力,根据我院实际,我院急诊、急救分别在产科、儿科病区,科室制定了急诊制度,急救小组人员进行了急救培训,急诊、急救设备处于备用状态,急救人员熟练掌握急救设备的使用。

 加强药品管理,实施处方点评制度。对门诊处方、住院医嘱按《医院处方点评规范》实施定期点评,做到每月一次,督导医师合理用药,正确使用抗生素,抗生素实行分级使用原则,认真执行了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管理。切实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保障医疗安全。各科室都有《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及《医院感染管理手册》。

 重点加强了新生儿室、产房、手术室、供应消毒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实施医院感染监测,尤其是重点科室做到了每月 1 次,人人知晓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疗废物回收按规范执行,职业暴露实行报告、评估、干预;对放射从业人员实施有效防护。

 加强重点部门、重要环节、重点人群管理。对重点部门如手术室、新生儿室、产房、消毒供应室有独立专职质控员,

  11 对科室质量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严防不安全事件发生,病区实行二级...

篇六: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心得

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包括各类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病理学检查等,下同)行为,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制度规范,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推进建立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的其他机构。

 三、重点内容 (一)治理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严肃

 处理。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治理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组织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患者医疗检查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组织专家对检查必要性、规范性进行论证,对于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进行查处,责令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治理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重点治理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引导医疗机构强化落实知情同意和院务公开要求,加强科普宣教,公开本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要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对于特殊检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

 (四)治理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推动将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检查结果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指标,引导建立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方式。

 (五)治理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加强对有关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

 理,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予以查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责任分工 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检查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检查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医保部门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药品监管部门对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开展检查活动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中医系统医疗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实施。

 军队卫生部门负责军队系统医疗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3 月,分 4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21 年 4 月—5 月)。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培训宣贯,对专项治理行动内容、要求等进行强调部署。

 (二)自查阶段(2021 年 5 月—8 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专项治理自查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覆盖 5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21 年 9 月—2022 年 1 月)。各地有关部门对本区域内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处理,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对部分地区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总结阶段(2022 年 2 月—3 月)。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对本区域内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对于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医疗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

 职尽责,切实落实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自查和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依法依规处置。各地各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医疗检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卫生健康领域相关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不合理医疗检查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认真调查核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对于典型案例及情节严重案例等,要予以通报曝光,组织开展跟踪式报道。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和工作成效,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各地要指导医疗机构针对发现问题狠抓整改落实。针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创新监管手段,纳入医疗服务监管日常工作,推动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常抓不懈。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质控中心、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切实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坚持正向引导与问题整治相结合,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诊疗规范化水平,推进薪酬制度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持续发力,形成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良好政策环境。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对本区域内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质量量化统计表》,并汇总各部门治理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和建立的制度化政策等,形成报告材料,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2022 年 3 月 15 日前,将半年报告和全年报告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附表:1. 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量化统计表

 附表

 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量化统计表

  省(区、市)卫生健康委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专项治理覆盖机构数量统计

 机构类型

 办医主体

 辖区总数

 自查数量

 抽查数量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公立

  民营

  二级以上专科医院 公立

  民营

  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 公立

  民营

  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 公立

  民营

  独立设置的医学影像、病理、检验中心 公立

  民营

  其他 公立

  民营

  总计 公立

  民营

 发现、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数量 单位 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检查

 起 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

  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检查

  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

  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

  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检查工作

  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无依据检查

  开展非诊疗需要的重复检查

  开展特殊检查无知情同意书

  未公开医疗检查项目及价格

  对科室或医务人员设置业务收入指标

  业务收入与医务人员薪酬直接挂钩

  违反配置规划,擅自采购、配置大型检查设备

  违规捆绑收取不必要费用行为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协议处理)机构情况 数量 单位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数量

  个 停业整顿医疗机构数量

  责令限期整改医疗机构数量

  罚款医疗机构数量

  予以行政处罚的机构总数

  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疗机构数量

  罚款总额度

  万元 处理人员情况 数量 单位 吊销执业证书 医师

  人 护士

  暂停执业 医师

  护士

  其他行政处罚 医师

  护士

  其他人员

  合计 行政处罚总人数

  检查费用数据 单位 时间段 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业务总收入 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检查收入 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20年1-12月

 2021 年 1-6 月

  2021年1-12月

  纳入统计的医疗机构数量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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