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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保密守则6篇

时间:2022-09-16 12:50: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党员干部保密守则6篇党员干部保密守则 市委机关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规范工作运行,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使共青团工作更好地服务党政大局,服务青年成长,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干部保密守则6篇,供大家参考。

党员干部保密守则6篇

篇一:党员干部保密守则

机关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自 身建设, 规范工作运行, 提高工作效率, 改善服务质量, 使共青团工作更好地服务党政大局, 服务青年成长, 根据党组指示, 办公室起草制定了一些管理制度和措施, 现印发给大家。机关各部室同志要认真学习, 严格执行, 以《共青团邯郸市委机关管理制度》 的建设和执行为新的起点, 把团市委的整体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制度建设是机关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随着形势的发展, 还会有一些新的制度产生, 办公室将根据需要适时作进一步的补充。

 同时,也请机关各部室的同志对《制度》 的不适之处提出意见和建议, 办公室将根据情况作出适当修改, 力争把团市委机关建设成为党性坚强、作风优良、 服务周到、 程序规范的新型机关。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使团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经常化、 规范化、 制度化, 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 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深入贯彻“三个代表” 及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 继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把搞好中心组的理论学习作为团市委领导班子加强自 身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努力提高班子成员 的理论素养。

 二、 以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及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主, 结合学习时事政治; 以学习原著为主, 结合学习辅导材料; 以自 学为主, 结合必要的集中讨论; 以讨论发言作为学习档案的主要内容, 填写《县级干部个人理论学习情况报告表》,每季填写一次, 存入学习档案。

 三、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把理论学习同解决个人的思想认识问题结合起来, 提高自 身素质; 把总结经验同改进工作结合起来, 提高领导水平; 把思考问题同研究解决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 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把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同探索规律结合起来,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

 四、 集中使用学习时间。

 每个成员 参加集体学习时间全年不得少于 15 天( 自 学时间除外)。

 一般每半月 安排学习一次, 每次一天。

 五、 自 学时要做好读书笔记, 为集中讨论交流做好准备。

 日 常自学中重要的体会可随时记录。

 六、 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矛盾, 坚持考勤登记。

 中心组成员 如有特殊情况, 不能参加集体学习, 应向组长请假。

 事后补课并补交学习报表。

 七、 中心组秘书( 总支成员 、 机关党支部书记)

 要紧紧围绕中央、省、 市委工作大局和团市委中心工作, 提出学习重点和讨论内容的建议, 提前作出学习讨论情况记录, 并负责汇报上报。

 机关党支部学习制度

 一、 学习内容。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 继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 方针和政策以及其他有关业务知识, 以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

 同时, 根据市委、 市政府的中心工作, 学习市委、 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 更好地为党委的中心工作服务。

 共同科目 学习内容, 由机关党支部统一组织安排。

 二、 学习时间。

 加大学习力度, 立足岗位实际。

 规定每周一下午为机关党员 干部集中学习时间; 每周四下午为分散学习时间( 若有特殊情况可另 行安排)。

 三、 学习要求。

 为了 保证学习效果, 结合实际, 要求每人学习后坚持做学习笔记, 笔记要详细、 深刻、 有见解。

 同时要求每人每月 写三篇心得体会, 做到有份量、 有深度, 不能敷衍了 事。

 机关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学习笔记。

 四、 学习纪律。

 要妥善解决好工学矛盾,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体学习, 要向机关党支部书记请假, 事后补课。

 机关会议制 度

  一、 党组会议 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召集、 主持, 党组成员 参加, 机关党支部书记列席。

 一般每月 召开一次, 遇有紧急、 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其内容有:

 1、 学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方针、 政策及上级有关决议、 决定、 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 研究制定在团市委贯彻落实的措施和意见。

 2、 研究确定向市委提出重大问题的请示、 报告、 汇报等。

 3、 研究领导班子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研究党员干部和职工关于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4、 研究机关干部的培养、 选拔、 任免、 考核、 奖惩、 调配、 转岗问题。

 5、 研究、 分析机关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提出加强机关综合治理的意见。

 会议议定事项, 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部室负责人, 并按照党组成员 分工, 分头负责贯彻落实。

 二、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规定, 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会前, 由机关党总支征求党员 意见, 并通报给领导同志。

 会上, 领导班子成员 要围绕工作作风、 思想作风、 学习情况等, 沟通思想,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

 三、 书记办公会议 由书记召集、 主持, 各位副书记参加, 办公室主任列席, 其他列席人员 根据需要由书记确定。

 书记办公会议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时间由书记确定。

 其议事范围是:

 1、 酝酿需要提交团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主要包括:( 1)研究全市团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意见;( 2)

 酝酿各县( 市、区)

 和对口 单位团组织负责人任免事项, 提交团市委常委会审定。

 2、 研究制定机关年度和阶段工作计划、 总结、 报告和各项制度等。

 3、 审定全市团的各类评比表彰及向上级推报先进工作, 并通报团

 市委常委会; 必要时提交团市委常委会审定。

 4、 研究决定团的重大活动及会议召开时间等问题。

 5、 研究机关行政管理方面需要书记办公会议定的问题。

 6、 研究各部室提交书记办公会决定的其他议题。

 7、 书记、 副书记在个人分工负责的工作中认为需要提交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8、 研究机关的大项财务开支及其它重大问题。

 各部室需提交书记办公会研究的议题, 应提前拿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并报办公室。

 会议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 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部室, 并按工作分工, 抓好落实。

 四、 团市委常委会议 团市委常委会一般每季召 开一次, 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 开。

 团市委常委会由团市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会议召开时间由团市委书记确定。

 会议议题由团市委常委提出, 一般不搞临时动议。

 议事范围有:

 1、 学习传达中央、 省委、 市委以及团中央、 团省委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对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 讨论决定召开团代会、 团市委全委会有关事项; 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3、 研究决定全市团的建设等方面重要规划。

 4、 研究决定各县( 市、 区)

 和对口 单位团组织负责人任免、 奖惩问题及各基层单位年终考核情况。

 5、 研究审定团市委重要文件和团市委领导同志代表团市委所作的重要报告、 讲话;

 6、 审定团市委年度工作要点。

 7、 研究其他应由团市委常委会决定的事项。

 五、 工作调度会 团市委工作调度会原则上每月 第一个星期一上午召开一次, 由书记召集和主持, 领导班子成员 、 各部门和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主要议题是:

 由各部门、 下属事业单位汇报上月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本月 工作计划安排。

 六、 其它会议 ( 一)

 凡以团市委名 义召开的各种会议, 要严格控制次数, 人数和时间, 提高会议质量。

 ( 二)

 各位领导班子成员 参加的会议, 要及时向书记汇报会议精神; 各部室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 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会议精神。

 七、 以上各类会议, 如书记不在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召开。

 机关行文制度

 一、 合理选择文种 党委机关行文文种有多种, 我委主要选择决定、 通知、 报告、 请示、 批复、 意见、 会议纪要等几种。

 二、 规范公文格式 行文格式一般由眉首、 主体和版记三部分组成。

 1、 眉首包括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字号、 上行文的签发人以及间隔线组成。

 2、 主体部分 :

 应由标题、 主送机关、 正文、 附件说明、 成文日 期、印章、 附注、 附件组成。

 3、 版记部分:

 应由主题词、 抄送机关、 印发机关、 印发日 期和印制份数组成, 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页。

 三、 明确发布形式 我委机关行文发布形式主要有三种:

 1、《共青团邯郸市委文件》, 俗称大字头。

 发文字号为:“邯团[×× × × ]

 × 号”, 团市委大字头主要用于印发经党组或书记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或经书记审签, 部署具有较长时效的重大事项、 重要决策和决定。

 2、《共青团邯郸市委(

 )》, 俗称小字头。

 发文字号为“[× ×× × ]

 × 号”, 其中上行文发文字号为:

 “邯团呈[× × × × ]

 × 号”,字号居左空 1 字, 签发人姓名 居右空 1 字平等排列标识。

 小字头主要用于印发我委对阶段性工作或某一方面工作的安排部署; 对各县 ( 市)、区团委和市直对口 单位团委请示问题的批复; 向不相隶属关系, 但规格较高部门的信函等。

 3、 团市委与其它部门联合行文, 如果团市委主办, 则《共青团邯郸市委》 放在首位, 其它单位名 称放在其下, 发文字号为“邯团联[×× × × ]

 × 号”, 主要用于同其它相关部门联合实施的重大活动、 事项和决定。

 四、 严格行文规则

 1、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 注重效用。

 要坚持实事求是、 精简、 高效的原则, 做到及时、 准确、 安全。

 2、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因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 确需越级行文时, 应当抄报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3、 委内设机构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4、 “请示” 应当一文一事; 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只抄送相关的上级机关。

 “请示”、“报告” 不得混用、 并用, “报告” 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5、 除特殊情况外, 不得以机关名 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 “请示”、“意见” 和“报告”。

 五、 发文处理程序 以团市委名 义制发文件的过程, 主要包括交拟、 草拟、 审核、 编号、 审签、 付印、 登记、 分发等程序。

 1、 交拟。

 一般由书记或主管书记向有关部室交待拟稿任务和意图。各部室也可以根据主管范围内的工作需要, 提请以委名 义发文, 并负责代拟文稿; 涉及两个以上部室时, 一般由一个部室牵头共同起草。

 2、 草拟。

 负责起草的部室要根据领导的意图, 收集资料, 了 解情况, 指定专人负责起草。

 3、 审核。

 各部室负责人负责把好政策关、 文字关、 格式关并填写发文卡( “共青团邯郸市委发文审批卡” 样式附后), 经主管书记审改。

 4、 审签。

 经审核修改后的文稿, 呈送领导审核、 签发。

 ( 1)

 凡属于综合性业务工作范围或重要工作部署, 并以委名 义制发的文件, 由主管书记签署意见, 书记签发。

 ( 2)

 我委与有关部门联合行文, 我委为主办部门时, 由主管书记签署意见, 书记签发; 由其他部门为主办部门的, 我委由主管书记会签。

 ( 3)

 上行文的“请示”、“报告” 经主管书记签署意见, 由书记签发。

 ( 4)

 专项业务工作或阶段性工作安排等以委名 义制发的文件, 由

 主管书记签发。

 ( 5)

 党组会议、 书记办公会议纪要, 由办公室主任( 或党总支成员 )

 执笔起草, 由党组书记、 书记签发。

 审签文件应当提出明确的批示意见, 审核或审批的其他领导同志,应当表示出“拟同意、 同意” 或其他具体意见, 圈阅则视为同意。

 5、 付印。

 打印( 印刷)

 前要办公室编号复核, 复核重点是:

 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 附件材料是否齐全, 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经复核后签署同意打印或印刷份数( 参照“机关文印工作制度”)。

 6、 用印。

 根据“机关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和发文审批程序严格用印。

 7、 分发。

 根据主送、 抄报发文范围, 及时把文件封装发出。

 同时把文件底稿和正式文件送交办公室存档。

 8、 办公自 动化。

 可在“信息魅力” 上处理的文件均应在其上进行处理, 并严格按机关自 动化办公流程进行, 能在“信息魅力” 上处理的文件而未用自 动化办公程序者, 机关将不予打印。

 9、 文件( 包括纸质和电子版)

 应按类归档管理, 由办公室按规定期限统一回收、 归档, 电子文件除留存电子档案外还要留存纸质档案。

 附表:

 市委发文审批卡

 文件 标题

 主 送

 抄 报

 主及 办拟 部稿 室人

 核稿人

 编号

 密级

 办意 公

 室 主

  任见

 会 签 意 见

 团领 市导 委签 发

 共印:

 份

 年

  月

 日 发

 机关文件传阅 制 度

  一、 无论上级或下级发来的文件、 简报一律由办公室专管文件的同志负责启封、 登记, 填写传阅卡, 并及时将文件送有关领导或处室阅办, 当日 取来的文件要当天传阅。

 经书记批示的文件( 或工作)

 由办公室送交相关部室办理并进行记录, 相关部室按规定时限完成后及时向办公室进行反馈并做记录后登记。

 二、 阅读文件只限在机关, 一般不得将文件带回家中, 阅读时因事离开办公室, 要将保密文件入厨上锁, 阅毕要将文件及时送交专管文件的同志。

 三、 对领导批示的有关文件, 有关人员 阅办后, 要及时将文件归还专管文件的同志。

 文件一般不借阅, 如确实需要时, 由办公室按保密规定处理。

 四、 全体工作人员 都要认真执行各级保密委员会制定的保密规定,遵守保密十项守则和领导保密五条纪律, 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机关文印工作制度

 为提高微机等设备的利用率和工作效率, 就加强和改进机关打字文印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 机关各部室文稿...

篇二:党员干部保密守则

22 年七一党课讲稿:打造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牢固防线十五篇

 【篇 1 】党课讲稿: 打造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牢固防线 线 保密工作担负着保安全,保发展的重任,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在革命战争年代,保密就是保生命,而在和平建设年代,保密就是保发展。目前,我国计算机泄密事件令人触目惊心,按照国家保密委原话说: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了。因此,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牢固树立新的理念。

 近年来频频发生计算机泄密案无一不是少数人员违反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规定,使用存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或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所致。从发案情况来看,只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其一,贪图方便。一些涉密人员和部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不能使用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的情况下,为了工作方面,擅自使用存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导致泄密。其二,心存侥幸。少数涉密人员保密意识淡薄,保密观念淡

 化,对保密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估计不足,心存侥幸使他们放松警惕,最终导致泄密。其三,观点错误。一是无密可保的错误认识,有些涉密人员和部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错误认为自己从事的工作涉密不深,自己也没有主动泄密行为,错误认为自己不会产生泄密事件。二是密不可保的错误认识,个别涉密人员错误认为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情报获取能力日益增强,错误认为保密工作作用不大,从而放松了对自己的保密要求,最终导致泄密。其四,不良习惯,在近期发生的泄事件中,相当一部份责任人都是各单位的业务骨干,其泄密几乎都是善意的过失,起因是个人在工作中养成的不良习惯,主要表象:一是盲目搜集资料,却忽视了有关材料是否涉及国家秘密问题。二是不及时清理涉密电子文档。一些涉密人员长年累月处理涉密信息,却没有及时归档保存,计算机内存储的涉密信息数日数量十分惊人,成为严重的泄密隐患。三是公私不分。一些涉密人员长时间在计算机及移存储介质使用上公私不分,有的利用工作用计算机处理私人事务,有的对移动存储介质不加区分,内外网混用,造成泄密。其五,不及时清查和交接。离岗及调任时,不及时地对自己持有的涉密载体进行清理和进行交接,留下隐患,造成泄密。

 鉴于上述存在的问题,做好保密工作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增强保密意识。保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任何时候均不容忽视。然而,在平时的工作中,部份涉密人员、甚至极少数领导干部保密意识有所淡化,保密麻痹思想滋长,认为周边无战事,可以刀枪入室,马放南山了,孰不知当今世界并不安宁,缓和中蕴藏着动荡和危机,特别在科技、经济领域,没有销烟的斗争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因此,要加大保密宣传教育力度,全体人员必须认清:保守国家机密不仅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更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的大事,要绷紧有密必保这根弦。

 二、加强保密技能学习。涉密人员要不断学习保密知识,严格按章办事,熟知和掌握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清退、销毁、归档等操作规程,熟悉并认真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通信、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保密规定。

 三、养成良好工作习惯。在实际工作中,要明确区分工作用和个人用的优盘和计算机,杜绝混用,在工作中接触的涉密电子文件,要及时清理,该归档的要及时归档,不能私自留存,离岗及调任时要对自己持有的涉密载体进行清理。

 总之,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尤其在新形势下,加强对计算机及存储介质的管理,防范其泄密,是当今保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我单位必须要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篇 2】党课讲稿:打造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牢固防线 作为共和国军人,国家安危应被我们视如生命。严格落实保密条令、认真履行军人保密守则、全力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位军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当今世界,政治交流频繁、政治势力复杂、政治氛围严峻,保密工作作为国家政治、国家安全的重中之重,已成为和平时期国家安全的首要防线。为切实抓好保密工作,结合学院具体实际,我给出四点建议:

 一、 加强局域网络建设,筑牢网络防线 为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及应用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学院制定了各项保密制度、规则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条例和制度,保证秘密信息的安全。(一)、充分利用现有的操作系统所提供的保护措施。每位干部、教员、学员都配备个人的用户名和密码,对各保密部位的共享文件都设置相应的用户权限。(二)、采用防火墙技术,防止局域网与外部网连通后秘密信息的外泄。防火墙是建立在局域网与外部网络之间的电子系统,用于实现访问控制,可以阻止外部入侵者进入局域网内部,而允许局域网内部用户访问外部网络。(三)、充分利用加密技术,保护涉密文件。在建立相关信息文件的同时,也对涉密文件进行加密。(四)、严格对文件载体的管理。对于正在使用的文件载体,要求做到需要复制储有秘密信息的磁盘、磁带或光盘等存储介质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二、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筑牢管理防线 建立一支熟悉网络的网管队伍,负责学院的信息网络安全保密工作,对各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严查、严管,及时解决各类危及信息网络安全的失、泄密隐患,及时更新和升级网络保护设备,严防漏洞的出现,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对工作不负责,监管失职,导致网络信息安全发生违规或失泄密事件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网络安全管理员的责任。

 三、 强化保密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大多数失泄密事件都是这造成的,保密工作重在防,必须立足于早,未雨绸缪。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院教职员工的保密意识。通过组织观看保密教育片、组织保密考试、知识讲座、知识竞赛、与院党委联合开设保密课等方式,筑牢保密思想防线,增强保密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 严格落实保密制度,筑牢体制防线 一是全校教职员工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书,切实将保密工作责任化; 二是涉密文件资料统一由院党委办公室整理归档,认真按密件要求进行管理; 三是涉密人员离职、离岗、调动、退休时,必须清退全部涉密文件资料,按要求进行移交,认真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不得私自存留、处理或销毁; 四是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认真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两人在场监督销毁; 五是复制涉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履行报批、登记手续,加盖复制戳记,并到保密工作规定的定点复制点进行复制,复制件按原件要求进行管理; 六是规范手机等通讯设备的使用,为领导干部、教职员工配备工作用机,严禁使用工作用机以外的手机开展工作,严格限制学员使用苹果、索尼爱立信等手机; 七是会议前,与会人员统一关机并拆掉电池。

 【篇 3】党课讲稿:打造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牢固防线 同志们:

 《党章》中明确指出: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保密战线历来是必争、必守、必保的重地,保密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工作,时刻不容忽视、须臾不可放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保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 2016 年 1 月 14 日,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时发表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保

 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总书记的这些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论述高屋建瓴、切中要害,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组成部分,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今天我们的这次保密专题党课,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资委党委、集团公司党组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深入践行“五个坚持”,突出“党管保密、依法治密、科技强密”这个主题,通过回顾党的保密工作光荣历史、优良传统,重点学习保密工作相关知识、政策法规和防范措施,为建设世界一流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打造牢固的保密防线。

 下面,我重点讲三个方面:

 一、党的保密工作优良传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条生命线、中枢线和指挥线,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决定国家之间政治斗争、军事对抗、经济竞争、科技较量成败的重要因素,是维护党和国家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安全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最好的清醒剂”。党诞生以来,已经走过了 97 年不平凡的岁月,这 97 年的历程就是一部无数革命先烈用执着的理想追求、严格的纪律约束,甚至

 是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浇铸的保密史。大家可能都看过的一部经典电视剧《潜伏》有一句经典台词,“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残酷较量。”展现的就是革命战争年代我党地下工作的同志在保密战线上与敌人你死我活的斗争。例如,抗日战争时期,通过周恩来精心安排,陈忠经与熊向晖、申健(申振民)三人打入胡宗南部,构成了一张中共在国民党军队中最重要的情报网,在西安的岁月里,多次获取国民党军政战略动向方面的情报,及时准确地报告党的地下情报组织,为毛主席和党中央研究战略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使中央对西北广大战场的敌情了如指掌,为夺取革命胜利提供了可靠保障。长期以来,我们党的保密工作积累形成了六个优良传统,使我们从胜利走向胜利,也必将迎来伟大的复兴。

 一是党的领导。一直以来,保密工作始终都是由党中央直接领导和管理的,这是保密工作的根本遵循。建党初期,党的保密工作由中央委员会的秘书,直接负责保密工作;1927年 7 月,中央决定设立中央秘书处,“总揽中央的各项技术工作”,党的保密工作由秘书处具体负责。1927 年 11 月,中央在上海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以后,为适应白色恐怖下党开展斗争的需要,决定在中央建立特别任务委员会,简称特委,下设中央特科,周恩来直接领导特科工作,保密工作由特科直接负责。1929 年 2 月,中央成立“中共中央秘密工

 作委员会”,保密工作由秘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管理。同年 3月 28 日,中央秘密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秘密技术工作的规定》,提出了非常具体的秘密工作十项要求;抗日战争时期,先由中央社会部管理保密工作,后改由中央办公厅主管保密工作;1948 年 5 月,中央决定成立中央保密委员会。5 月 19日,制定了《中共中央保密委员章程》,对中央保密委员会的性质、任务、组织及工作方法,进行了具体规范。随后,各级党的保密委员会成立,标志着保密工作在组织上实现了全国统一,保密工作由此进人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党管保密,是保密工作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党管保密的组织体系,在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得到沿袭和发展,为建立“统一的、国家规模的国家保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1951 年 6 月,周恩来总理发布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令,公布施行《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标志着新中国第一部保密法规自此诞生。后来经过 10 年文革动乱后,1978 年 7 月,恢复建立中央保密委员会。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颁布,并于 2010 年 4月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而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也于 2014年 3 月 1 日正式施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保密工作,要求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加强保密教育,落实保密责任,严格保密纪律,完善保密措

 施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对维护国家安全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

 二是绝对忠诚。忠诚信仰是共产党员的高贵品德,这是党的保密工作优良传统的本源。做好保密工作,既要有过硬的本领,更要讲党性、靠得住。没有绝对的忠诚,就没有绝对的安全。没有自觉的奉献,就不能做到万无一失。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从“永不消失的电波”到“两弹一星”元勋们,无数先烈英模用鲜血和生命浇铸了保密工作的钢铁长城,无数涉密人员、保密工作者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筑起一一道道坚固的保密防线,形成了“人在密在”、保密重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风范。这里我讲一下革命烈士张宝泉的故事。他 1925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 年任中共中央机关交通员、交通科负责人。1928 年 4 月 16 日,在执行任务时被捕。上海法租界巡捕房对他施用了一种名为“九尾猫”的严刑。虽被拷打得皮开肉绽,痛苦万分,但张宝泉视死如归,始终未泄露党的秘密。后被国民党特务机关引渡关押于上海龙华监狱。国民党特务机关千方百计想从张宝泉口中得到中央秘密机关住地和秘密文件,逼他供出党的组织和领导人,他始终回答“不知道”。国民党特务得不到我党秘密,在最后一次审讯时,连续暴打 200 军棍,用刺刀对他乱刺乱

 捅,他仍然坚守党的秘密,最后国民党特务向他连开 7 枪,张宝泉同志壮烈牺牲为保守党的秘密献出了生命,时年 26岁。1928 年 7 月,中央秘书处向党的六大报送了纪念张宝泉烈士的表彰材料。周恩来、邓颖超曾多次回忆张宝泉烈士。邓颖超曾心情沉重地说:“他死得很勇敢,是我党的一位很好的同志,我们应该怀念他。” 三是忧患意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苦难的民族遭遇,严酷的斗争环境,激发了中国共产党人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

篇三:党员干部保密守则

纪律包括哪些方面

  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考验的重要内容,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党的纪律相关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党的纪律的内容

  党的纪律按照纪律规范所调整关系的不同可划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等八个方面。

  党的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党依据不同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言论、行为确定的基本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政治纪律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与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之间关系的纪律,主要内容是要求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政治纪律在党的纪律中具有头等重要的地位,它是保持党的高度统一和团结,巩固党与群众的联系,实现党的各项任务的最重要的保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政治纪律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其中心内容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

 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任何背离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论和行为,都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允许的

  党的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原则与规范,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组织纪律的核心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基本内容是:(l)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下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党的宣传纪律。党的宣传纪律是指党对从事报刊、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和党员规定的工作准则和党对宣传工作的要求。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它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报刊必须无条件地宣传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政治观点。对于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各种有重大政治性的理论和政策问题,党员如有意见,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是绝对不允许在报刊、广播的公开宣传中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也不得在群众中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意见。这是党的纪律。"

  宣传纪律要求党的宣传工作必须接受和服从党的领导,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政治性理论问题,对外必须统一于党中央的决定和口径,与党的步调一致,对重大问题,不按党的统一部署进行;擅自发表和宣传与党的决定相反的言论;违反政策规定出版黄色、淫秽有害的印刷品、录音录像制品;违反保密原则,泄露党和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的机密等,都是违反党的宣传纪律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宣传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宣传纪律的重要性,是由宣传工作的特点所决定的。宣传工作的特点是它的公开性和广泛性。党的许多决议是通过新闻媒介传达的,党的许多政策是通过新闻渠道向广大群众宣传和解释的,党的许多工作是通过宣传工作进行指导的,无论是正确的或错误的宣传,影响都是相当大的。所以,党一贯重视宣传纪律,要求一切从事党的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党的人事纪律。党的人事纪律是指党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和程序的规定。党章规定;"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

 贤,反对任人唯亲。""任何领导干部,不得违反党的于部标准和组织原则,将自己的亲属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不得让他们超越职权干预党和国家的工作;不应把他们安排在自己身边的要害岗位上。"违反了这些规定,也就违犯了党的人事纪律。

  党的人事纪律的具体要求是:1.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按党的干部标准办事,不能搞任人唯亲,不许利用职权拉帮结派;2.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3.干部的任免升降,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不能临时动议,仓促决定提拔任职;4.不许泄露人事机密,讨好个人;5.不许违反编制规定,擅自增设机构和增加职数。

  党的经济纪律。党的经济纪律是指党和国家为了正确处理全民与集体,地方与中央,国家、企业、职工之间以及国家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证党的政策的顺利执行而制定的财经政策和财经制度,以及经济法规。

  模范地遵守党和国家规定的各项经济纪律,一是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党将更加严格地要求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经济纪律,这对于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反对党内腐败现象,从严治党。端正党风,有着重要的意义。

  党的群众纪律。党的群众纪律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处理党组织、党员与群众关系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要求。总的原则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主

 要内容是;1.增强群众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与利益;2.尊重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爱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3.平等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在政治上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4.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上关心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要;5.尊重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和帮助;6.保护和捍卫人民群众的利益,同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党的外事纪律。党的外事纪律是指共产党员在外事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国务院《涉外人员守则》,对所有涉外人员,包括共产党员,规定了 10 条外事纪律。其主要内容为;

  (1)忠于祖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坚持维护民族尊严,不做任何不利于祖国的事,不说任何不利国家的话。(2)在一切对外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3)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不搞大国沙文主义。(4)站稳立场,坚持原则,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5)分清内外,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6)不许背着组织同外国机构和外国人私自交往。不许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营私牟利;不许同外国人私自受授礼品,反对各种不良倾向和不正之风。(7)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注意服饰、仪容。(8)严禁酗酒。在对外活动中饮酒不得超过本人酒量的 1/3(9)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抵制资产阶级的思想侵蚀。(10)加强组织观念,自

 觉遵守纪律,如实反映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顾全大局,协同对外。外事纪律是党的纪律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在实行对外开放的情况下,同外国进行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等各种交往日益增多,内容更加广泛,严守外事纪律也更加重要。

  党的保密纪律。党的保密纪律是指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维护有关秘密事项规定的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密秘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同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实施的党政干部"保密守则",将保密纪律的内容具体归纳为"十不":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l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人公共场所。

  党的纪律处分。《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的纪律处分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党员讲规矩有纪律发言稿

  在 xx 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学习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

  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我们党的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的规矩总的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党章是党的总规矩,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包括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最重要的是党的政治纪律;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党内规矩,全党必须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党的规矩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宝贵财富。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一个鲜明特征,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对于我们这么一个大党来讲,党内规矩须臾不可或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守纪律讲规矩。

  党的规矩是关乎党兴衰成败的生命线。管党治党的实践证明,作

 风、腐败、纪律、规矩是有内在关联的。作风问题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搞腐败必定违反党的纪律,而违反党的纪律往往是从破坏党的规矩开始的。规矩一旦被破坏,势必导致党内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明规则形同虚设,潜规则大行其道;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政治生态恶化,等等。这些必然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的形象,危害党的执政地位。

  党的规矩是完成党肩负重大责任的重要保证。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对国家的前途命运,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负有责无旁贷的神圣责任。如果党的规矩乱了、纪律松了,8600 多万名党员就会成为一盘散沙,我们党就无法形成强大的感召力、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就难以集中和动员 13 亿多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党的执政使命、奋斗目标就会落空。

  旗帜鲜明地反对破坏党的规矩的现象。从近年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看,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非常严重,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这种现象带有一定普遍性,成为"流行病"、"传染病",突出表现为:一是搞小圈子,拉帮结派。有的领导干部为了谋取权力和巩固自身地位,搞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有的以地域、同学、战友或出身、经历划界,立山头、搞宗派,把正常的同志关系扭曲成庸俗的人身依附关系。一些党员干部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加入形形色色的"小圈子",相互盘根错节、结成势力、左右决策、尾大不掉。二是搞本位主义,阳奉阴违。一些地方和单位在落实政策、执行决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这些行为,往往穿上考虑地方实际、鉴于

 特殊情况、有利地方发展等"合法外衣",具有很强的蒙蔽性,表面是工作问题,实质是纪律问题,是不听号令、政令不畅,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搞自由主义,乱发议论。有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负责任地随意发表不一致的言论。有的热衷于编段子、发段子、讲段子,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的形象。有的无密可保,会还在研究的事不胫而走,党内还未传达的事党外已经传开。四是搞虚无主义,信仰丧失。大多数被查处党员干部的"忏悔录"中都有一条,就是理想信念迷失,精神家园失守。

  党的规矩不张,总根子在于管党不严、治党不力。一些党组织对从严管党治党存在片面认识,认为只要干部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就都不要紧,没有必要追究,也不愿意追究;有的干部也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当回事。现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许多不正常现象,并不是党内没有纪律要求,没有规矩约束,而是一些党组织对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重视、不较真,导致这些制度规定没有被严格执行。党的规矩成了不带电的"高压线",严肃性、约束力被"弱化";党规党纪没有得到认真遵守,党的规矩的执行力被"虚化";一些违反党...

篇四:党员干部保密守则

  党的纪律按照纪律规范所调整关系的不同可划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等八个方面。

  党的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党依据不同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言论、行为确定的基本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政治纪律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与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之间关系的纪律,主要内容是要求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政治纪律在党的纪律中具有头等重要的地位,它是保持党的高度统一和团结,巩固党与群众的联系,实现党的各项任务的最重要的保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政治纪律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员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其中心内容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任何背离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论和行为,都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允许的

  党的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原则与规范,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组织纪律的核心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基本内容是:(l)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3)党的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下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党的宣传纪律。党的宣传纪律是指党对从事报刊、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和党员规定的工作准则和党对宣传工作的要求。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它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报刊必须无条件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观点。对于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各种有重大政治性的理论和政策问题,党员如有意见,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是绝对不允许在报刊、广播的公开宣传中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也不得在群众中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意见。这是党的纪律。”

  宣传纪律要求党的宣传工作必须接受和服从党的领导,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政治性理论问题,对外必须统一于党中央的决定和口径,与党的步调一致,对重大问题,不按党的统一部署进行;擅自发表和宣传与党的决定相反的言论;违反政策规定出版*、淫秽有害的印刷品、录音录像制品;违反保密原则,泄露党和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的机密等,都是违*的宣传纪律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宣传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宣传纪律的重要性,是由宣传工作的特点所决定的。宣传工作的特点是它的公开性和广泛性。党的许多决议是通过新闻媒介传达的,党的许多政策是通过新闻渠道向广大群众宣传和解释的,党的许多工作是通过宣传工作进行指导的,无论是正确的或错误的宣传,影响都是相当大的。所以,党一贯重视宣传纪律,要求一切从事党的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党的人事纪律。党的人事纪律是指党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和程序的规定。党章规定;“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任何领导干部,不得违*的于部标准和组织原则,将自己的亲属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不得让他们超越职权干预党和国家的工作;不应把他们安排在自己身边的要害岗位上。”违反了这些规定,也就违犯了党的人事纪律。

  党的人事纪律的具体要求是:1.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按党的干部标准办事,不能搞任人唯亲,不许利用职权拉帮结派;2.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3.干部的任免升降,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不能临时动议,仓促决定提拔任职;4.不许泄露人事机密,讨好个人;5.不许违反编制规定,擅自增设机构和增加职数。

  党的经济纪律。党的经济纪律是指党和国家为了正确处理全民与集体,地方与中央,国家、企业、职工之间以及国家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证党的政策的顺利执行而制定的财经政策和财经制度,以及经济法规。

 模范地遵守党和国家规定的各项经济纪律,一是*员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党将更加严格地要求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经济纪律,这对于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内*现象,从严治党。端正党风,有着重要的意义。

  党的群众纪律。党的群众纪律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处理党组织、党员与群众关系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要求。总的原则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主要内容是;1.增强群众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与利益;2.尊重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爱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3.平等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在政治上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4.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上关心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要;5.尊重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和帮助;6.保护和捍卫人民群众的利益,同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党的外事纪律。党的外事纪律是指*员在外事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国务院《涉外人员守则》,对所有涉外人员,包括*员,规定了 10 条外事纪律。其主要内容为;

  (1)忠于祖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坚持维护民族尊严,不做任何不利于祖国的事,不说任何不利国家的话。(2)在一切对外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3)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不搞大国沙文主义。(4)站稳立场,坚持原则,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5)分清内外,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6)不许背着组织同外国机构和外国人私自交往。不许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营私牟利;不许同外国人私自受授礼品,反对各种不良倾向和不正之风。(7)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注意服饰、仪容。(8)严禁酗酒。在对外活动中饮酒不得超过本人酒量的 1/3(9)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抵制资产阶级的思想侵蚀。(10)加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纪律,如实反映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顾全大局,协同对外。

  外事纪律是党的纪律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在实行对外开放的情况下,同外国进行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等各种交往日益增多,内容更加广泛,严守外事纪律也更加重要。

  党的保密纪律。党的保密纪律是指中国*的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维护有关秘密事项规定的行为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密秘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

 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中国*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同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实施的党政干部“保密守则”,将保密纪律的内容具体归纳为“十不”: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l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人公共场所。

  党的纪律处分。《中国*党章》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的纪律处分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篇二

  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篇三

  党的纪律涉及到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党章是党内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党的总法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党章的重要补充,也是党的重要法规;在党内针对某些问题和从事特殊工作而制定的具体条例、规章制度,都具有党法党规的性质。所有为保证全党行动一致,巩固党的纪律、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所作的各项规定,都是党的纪律。作为执政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遵守国家法律和法令也是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党的政治路线的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政治行动的规范。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的关键,是保持党的高度统一和团结、巩固党与群众的联系,实现党的各项任务的最重要的保证。

 (2)组织纪律。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党组织同党员之

  间关系的纪律,是党维护组织上团结统一的原则与规范。党的组织纪律的核心是自觉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3)宣传纪律。党的宣传纪律是宣传工作者必须遵守的行动规则。党的宣传工作必须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地、无条件地宣传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得在报刊、广播等公开宣传与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言论,不得在群众中任意散布与中央的精神相反的意见。

  (4)群众纪律。就是有关维护群众利益的一切纪律。是中国*、人民政府和人民军队为保护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团结人民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军民关系,对党政干部、党员、军队官兵所制定的关于处理与群众关系的行为规范。

  (5)保密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方面的行为准则。除了上述纪律外,还有一些专项工作方面的纪律,如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外事纪律等都属于党的纪律的内容。

  党的纪律具有自觉的纪律、统一的纪律和铁的纪律三大特点:

  (1)自觉的纪律。是指党的纪律建立在党员自觉遵守的基础上。党的纪律之所以有这种自觉的特性,是因为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全党有着共同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他们有着共同的理想、共同的政治纲领和共同的奋斗目标,这是党员自觉接受党的纪律制约的可靠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础。

  (2)统一的纪律。是指党的纪律具有整体性和一致性,对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有同样的约束力。党内一切成员在政治上和履行党员的义务方面是完全平等的。党的纪律的统一性,是保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必要条件。

  (3)铁的纪律。是指党的纪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党的纪律一经制定,党组织和党员就必须严格地、无条件地遵守。没有铁的纪律,党就不会成为有组织的战斗整体,就不会有高度的革命,也就不会领导革命和建设的胜利。

篇五:党员干部保密守则

区人社局保密管理制度

  蜀山区人社局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实行局长、局属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局保密委员会负责指导和检查局系统的保密工作,督促对窃密、泄密、失密案件的查处。

  第三条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保密措施。

  第四条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涉密工作人员的保密观念,自觉保守国家秘密,坚决同一切泄密、窃密等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五条局属各单位要制订本单位的保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落实保密措施,尤其对档案室、打字室、机房和重点业务科室等保密要害部位,要经常检查督促。

  第二章

  第六条泄露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信息、泄露会对军事设施构成严重威胁的信息为机密级;泄露会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信息、泄露会给我外交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信息为秘密级。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引起的公害病调查的原始数据,在经国家环保部批准公开前,属机密级;核安全审评报告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评中涉及军事设施的部分属机密级;预防核与辐射恐怖事件、化学与生化恐怖事

 件应急预案属机密级。

  各地区全面、系统的水、气、声、固体废物污染、放射性、电磁波的原始监测数据,在经国家环保部批准公开前,属秘密级;尚未对外公布的我参加双边、多边环境事务和国际环境公约谈判的对策,在未公开前属秘密级。

  第七条凡由上级机关下发的绝密、机密、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从其规定;环境保护工作中涉及国家其他部门或行业的国家秘密,从其主管部门的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局系统在日常工作中所产生的不便于公开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涉及国家安全稳定和公共利益的,均属保密范围。

  第八条对不能确定密级,又认为应予以保密的事项,由局保密委员会会同承办单位将该事项提请上级保密机关或主管部门予以确定。

  第三章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密件,统一由局档案室负责管理;局系统所产生的秘密事项经局保密委员会确认密级,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产生该秘密事项的主办单位负责管理。

  第十条签收:属上级机关邮寄的密件应核对信封机要号码,清点份数;属领导开会带回的密件应清点份数,签收姓名、日期要详细登记。属局本级产生的密件应登记好份数。收文后要及时呈请分管领导批示,及时呈阅办理。急件一般件应在 24 小时内处理完毕。

  第十一条发文:密件应坚持只发组织,不发个人的原则,需要寄出的密件应到邮政局办好机要邮寄手续,不得以挂号或普通邮件寄出。不能办理机要邮寄的,应派车专程送达或通知收文单位派员领取。

  第十二条登记:密件和一般件应分类设专本登记,不可混杂。对来文单位、文件号、收件信封号、总份数、密级、发往单位、签收人、日期等,每栏都应填

 写清楚,以便于泄密查处。用于收发、借文、清退、销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登记本(包括表格)用完后至少保存 5 年,绝密级、密码、密码电报的登记本用完后至少保存 10 年。

  第十三条传递: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交由机要通信传递或专车、专人护送。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传递人不得拆阅、启封,不得在途中办理个人私事。绝密件应单独装封,并有两人护送。

  第十四条复制:秘密文件以及发文单位规定不准翻印的文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印;确需要复印时,应当经制文机关或者授权单位批准。复印件应注明复印的机关、份数和日期,按原件规定管理,用后及时收回。

  第十五条阅办:阅办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室或阅文室进行,不得带出办公室或阅文室。呈请领导批示的密件,保密员要及时办理,不得耽误时间。领导批示密件呈批单办理送阅后要保留一年。

  第十六条借文:保密室借出文件、资料(包括密件和内部件)应坚持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绝密件不准外借。借出的文件、资料(密件及普通件)应限期退还,保密员应常检查,到期未还的要加以催促。借出的密件不得横传。

  第十七条清退:清退的重点是涉密件和资料。对上级发来的密件,应经常检查,阅办完毕的及时退回,经请示不退的暂保管到一定时间才销毁。本级下发的密件每季度清退一次,年终全部清退。

  第十八条归档:收集归档的文件、资料,应该是一年来完整文件、资料,保密员应认真检查收、发文本,做到完整无缺,按内容分类立卷装订,卷宗里有密件的,卷面要按里面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的文件标志和保密期限在卷面左上角标明。立卷文件、资料要打印目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随卷装订,一份留在保密室作为查文索引,另一份随卷移交档案局。

 第十九条销毁: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包括内部保密资料)由保密室(档案室)负责;属市委、市政府分发各单位的涉密件、资料,由各单位保密室退回市委、市政府保密室处理。属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涉密件,年终清理时应征求发文部门意见,同意自行销毁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列表造册,实行二人鉴销制度,监销人、销毁人签名。

  第四章

  第二十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阅览密件必须在文件阅览室或本人的办公室内进行,不准携带密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准个人私自存放密件。

  第二十三条禁止擅自翻印、复印、摘录或引用涉密文件的内容。需翻印、复制局内部保密材料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二十四条

  1.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涉及内容的重要程度确定到会人员范围,并对与会人员宣布保密纪律;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二十五条在技术咨询、服务、转让及外单位人员来局系统参观、考察等活动中,需要接触秘密事项的,须经局保密委员会审核,并经局长同意。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对方提供保密内容。

  第二十六条在内网上进行涉密内容存取、处理、传递的,要制定安全保密措施,并经常进行检查。

 第二十七条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涉及秘密信息的邮件应通过机要通信部门传递,不得用平信或挂号信邮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寄给个人(包括领导),应寄送保密室,由保密室统一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情况下,使用电话机、对讲机、传真机、手机等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章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保密室的设置应该在办公楼(二楼以上)高层,人员过往少的房间(最好是单独的),配置铁门、铁窗、铁柜,室内有防火、报警设备,安排专人专管。

  第三十条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2.忠诚老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保密观念强。

  第三十一条

  1.认真学习,熟悉保密法规,严格执行保密法规;

  2.负责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认真登记造册,分类存放;

  3.上级下发和本级产生的涉密文件、资料要做到来龙去脉清楚,分发、呈阅、借阅的要及时清退。秘密级、机密级的每季度清核一次;绝密级的不准借出保密室;

  4.做好文件、资料的完整归档工作。每年年终对上级下达的密件经请示不需退回的以及本级产生的密件都要做好归档和销毁工作。

  第六章

 第三十二条打字员必须熟悉《保密法》,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工作认真负责。打印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图表、讲话等)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进行登记。

  第三十三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打字室,送取材料或校对人员不得随意翻阅与其无关材料,更不准接触涉密载体。

  第三十四条加强复印机的保密管理,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复印的文件资料必须登记。不得复印涉密文件资料,不准复印货币、各种有价证券以及反动淫秽作品。

  第三十五条传真机必须指定思想好,保密观念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专门管理和操作。传真机的管理使用情况列入保密检查的内容,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章

  第三十六条局保密委员会负责保密工作组织领导,每年开展一次全局性保密工作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堵塞漏洞。

  第三十七条

  1.一贯保守国家秘密、忠于职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积极推动保密工作有显著成绩者。

  2.发现他人泄密或可能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

  3.对泄密或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破获者;

  第三十八条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局保密规章制度,故意或过失泄密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篇六:党员干部保密守则

民的保密义务 本文作者:

 闵涛文秘 114 原创投稿

 论公民的保密义务

 闵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

 规定了公民保密国家秘密的义务, 如何理解与贯彻这一规定, 对于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是一个重大课题, 对于全体公民也是一个重大课题。

  一、 保守国家秘密是公民的宪法义务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具有最高

 的法律效力。

 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 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的序言宣告: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是国家的根本法,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全国各族人民、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 各正常和各社会团体、 各企业事业组织, 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 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在宪法的第二章里, 则具体规定了公民的若干义务, 例如第五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保守国家秘密, 爱护公共财产, 遵守劳动纪律, 遵守公共秩序, 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 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不得有危害祖国的案例、 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人们将这两个条文中有关国家安全和利益以及保守国家秘密的要求概括地称之为公民的保密义务。

 公民的保密义务与其他义务, 如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义务, 保卫祖国、 抵抗侵略的义务, 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劳动的义务, 接受教育的义务等等, 共同构成了公民的宪法义务。

  公民的义务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

 对国家的义务; 对社会的义务; 对他人(包括对家庭成员)

 的义务。

 保守国家秘密, 则是公民对国家的义务。

 宪法规定了国家与公民的法律关系, 从一定意义上讲, 公民的宪法权利, 正是国家对于公民应当切实履行的义务; 公民的宪法义务, 也正是公民对于国家应当切实履行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

 就此规定了更为具体的内容,“一切国家机关、 武装力量、 政党、 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见保密法第三条)

  二、 保密义务与其他义务的区别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保密义务, 与其他义务相比较, 有明显的区别。

  首先, 保密义务与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规定的区别:

  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规定, 包括宪法的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这两个条文都全面地规定了劳动与受教育具有的双重法律性质, 指出, 它们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不仅仅是公民个人的事情, 同时也是国家对公民的要, 作为权利可以放弃, 作为义务必须履行。

 它们开快车每关系, 都不立即涉及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公民的保密义务, 则是国家对于公民的单向要求, 丝毫马虎不得, 那是因为一旦不履行这项义务, 则可能立即危害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其次, 保密义务与兵役义务、 纳税义务的区别:

  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保卫国家、 搪缸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这两条义务, 无疑地都是很重要的公民义务, 神圣、 光荣、 责无旁贷。

 但是, 它们在文字上都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限定, 即“依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下简称兵役法)

 以及一系列的乘法,对于公民服兵役与纳税, 都有着实体与程序的规定。

 例如, 兵役法规定了公民服兵役的年龄条件、 身体条件以及其他条件; 乘法规定了税种和税率。

  公民的保密义务, 则简洁明了地规定“公民必须……保守国家秘密”。

 何等的斩钉截铁!这正是因为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涉及到的是全体公民的长远利益。

 属于这一为的公民义务还“维护祖国的安全、 荣誉和利益的义务”(见宪法第五十四条)

  当然, 以上的分析仅仅是是从一个侧面, 从研究的角度进行的, 并非说明公民的保密义务高于或者重于公民的其他义务。

 理解了这一点, 可以使我们充分认识公民保密义务在公民权利义务体系中的定位, 防止对于宪法有关规定的片面理解, 更准确地贯彻宪法精神。

  三、 我国公民保密义务的基本要求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

 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

 根据宪法的这一规定, 在华居住的外国人、 无国籍人不属于中国公民。

 他们不必要履行宪法专门为中国公民规定的义务。

 当然, 这样理解不等于说非中国公民可以不遵守中国法律, 他们遵守中国的法律, 是根据其他法律的规定, 例如, 关于税收的法律规定, 关于许多行政管理的法律规定。

  公民保密义务的主要内容

 公民履行其保密义务, 根据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精神, 应当遵守的 原则是:

 已经知悉的要保住, 尚未知悉的不好奇, 制度有令则行, 制度有禁由止。

 具体的要求可以包括:

  1、 不该说的国家秘密, 不说; 2、 不该问的国家秘密, 不问; 3、 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 4、 不该持有的国家秘密, 不持有; 5、 不该记录的国家管, 不记录; 6、 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 7、 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 8、 不在没有保密

 保障的处所存放国家秘密; 9、 不用普通电话、 明码电报、 普通邮局传送国家秘密;10、 不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参观、 浏览和探亲访友; 11、 严密注意和防范计算机泄密问题, 在拉入互联网等方面, 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 涉密 U 盘与非涉密 U 盘的交叉或者混用等方面, 令行禁止; 12、 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 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 单位。

  公民保密义务的限度

 公民保密义务是有一定限度的, 不可能也不应该做出千篇一律、 千人一面的要求。

 按照保密法的规定,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 实行积极防范、 突出重点、 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要突出重点, 在人员管理方面, 对于公民中的公务员、 涉密人员、 党政领导干部, 应当有更高的保密要求。

 例如:

 宪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保守国家秘密……”。《公务员法》 规定:

 公务员必须“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党章》 规定:

 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于领导干部, 中央保密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 明确规定了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保密守则, 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保密工作职责, 以及保密工作实行谁主管, 谁负责, 主管什么业务, 同时领导和管理该项业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 业务工作一级, 其中的保密工作也同时管到哪一级的原则。

 由于涉密人员所在岗位和所承担工作任务的特殊性, 法律法规对涉密人员在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方面的规定较其他人员更加严格具体。

 法律法规关于单位和个人保密义务的规定都是必须履行的, 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刑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等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保密规定都有相关处罚条款。

  公民保密义务的自觉性养成

 公民对于保密义务的理解和履行, 需要教育和养成。

 如同公民的法律意识、 道德意识一样, 保密义务的教育, 要从儿童和少年抓起, 使他们从小养成做守法小公民的意识。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 绝大多数公民都在一定的组织内生活工作, 学校、 机关、 企业事业和其他单位、 城乡基层组织, 都在一定程度上负有教育所属公民做守法公民的职责。

 因此, 有效发挥我国的教育和管理优势, 完全有可能把保密义务自觉性养成教育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四、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

 在公民保密义务的教育养成方面,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同样负有重要的职责。

 尤其是在对于全社会的保密宣传方面, 应当采用多种形式, 公层次地宣传履行保密义务的重要性, 表彰先进, 督促后进。

  在公民保密义务的教育方面, 还可以借鉴管理学上的“木桶定律”与“八二法则”。

  “木桶定律”是指一个木桶可以容纳多少水不是取决于最长的那条林木板, 而是取决于木桶中最短的那条木板。

 任何工作都会存在一个共同之处, 即参差不齐、 优劣不一, 不平衡。但劣势牵扯优势, 劣势决定成败, 这就是“木桶”定律的短板效应。

 从全局来看, 保密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健全、 保密科学技术手段更加有效, 保密工作的硬件、 客观条件有很大程度的, 这是优势, 是“木桶”的“长板”。

 然而只看到长板是不够的, 这些年来, 泄密事件时有发生, 是什么成为了保密工作的短板呢? 保密义务观念淡漠, 侥幸心理滋生, 是值得认真对等的。

 因此, 保密义务教育一定要加强, 特别是对于保密义务观念较弱的人群。

 管理学上的八二法则又称“是省力法则”, 该法则主张:

 在因和果、 努力一收获之间, 存在着不平衡的特点。典型的情况是:

 80%的收获来自 20%的努力, 其他 80%的力气只带来 20%的结果。

 保密工作方针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积极防范, 保密和窃密之间存在着“予”与“盾”的此消彼长关系。在保密工作的人防、 物防、 技防三大板块中, 人的因素是投入少、 成效大的因素。

 经过努力,在保密装备设备、 科学技术手段达到相当水平的情况下, 人的因素、 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能以最少的投入带来最大的收获。

 保密义务自觉性的增强, 可以使我们在各行各业工作学习的公民更广泛地了解对方的“予”, 更好地磨砺自己的“盾”, 为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履行保密义务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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