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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对农村人口现状及生育意愿问题研究.

时间:2024-03-27 19:11: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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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对农村人口现状及生育意愿问题研究.

关于对农村人口现状及生育意愿问题研究

党的20D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①中国式现代化是一种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其中人口发展问题,尤其是农村人口问题,已经显现为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议题。该问题时刻影响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尽管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和社会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城市化进程稳步推进,但2022年我国农村仍旧有4.91亿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34.8%,其意义不容忽视。我国人口形势正在经历深刻变化,其中农村人口发展呈现出独特的复杂性。具体而言,农村人口总量持续减少,由2000年的8.08亿人降至2022年的4.91亿人,减少约39.2%。②与此同时,农村地区还面临一系列挑战,如“空心化”“老龄化”和“少子化”,以及因人口迁移引发的人户分离、空巢现象和性别比例失衡等问题。这些挑战共同反映了我国农村人口的复杂现状。

“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③是党的20D报告为积极应对人口挑战提出的战略目标。这一战略目标从生育议题着手,对破解我国农村人口问题有重要意义。历史上,农村地区受计划生育政策和地域文化特色的双重影响,其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长期高于城市。但近年来,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引发了这一趋势的显著转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到2020年,中国农村地区0岁至4岁幼儿数量占全国同年龄段幼儿比例已低于农村全年龄人口占全国比。①不仅农村生育水平大幅下降,全国生育率同样面临整体低迷的问题。事实上,我国已成为全世界总和生育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仅为1.3。②根据“低生育率陷阱”理论,一旦总和生育率低于1.5,扭转生育率下降趋势将非常困难。③因此,对我国而言,制定有效政策提升生育水平,破除生育意愿和生育数量所面临的障碍,变得尤为紧迫。而缘于过去生育率相对较高、人口基数大的属性,农村地区自然成为提高全国生育水平的关键突破口。

在此背景下,本研究致力于解答如下问题:第一,我国农村当前的人口态势和生育状况如何?其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和冲突?第二,农村生育意愿的转变有何特征?第三,农村育龄人口如何认识我国的鼓励生育政策?为此,本文将深入分析2000年至2020年期间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以及xx年共青团中央青少年生育配套支撑政策调查数据,④回答上述问题,并为我国农村人口发展、乡村振兴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一、中国农村人口状况

(一)中国农村人口总量分析

伴随着城市化的推进,我国农村人口总量呈现逐渐下滑的态势。2020年的数据显示,农村人口约为5.1亿人,相较于2000年减少了约2.7亿人,降幅达35%。在这20年间,农村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的比例从63.1%下降至36.2%,降幅约为27个百分点(见表1)。

然而,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在不同省份和地区明显不同。例如,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西藏、xx、甘肃和贵州等地,农村人口比重依然较高。比较而言,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北京、xx、xx和广东等地区,农村人口的占比则明显偏低。从农村人口减少的速率来看,⑤xx、江苏、浙江等东部省份的农村人口减少更快。总体来看,西部地区的农村人口占比较高,城市化进程相对缓慢。

我国农村人口的变化受多重因素影响,其中不同世代人口数量的变化值得关注。表2中2000年、2010年、2020年各世代农村人口的数量及变化,揭示出我国农村人口在自然变化和机械变化两个层面的演变特征。较早世代的人口数量变化更多地来自人口的自然变化。例如,2010年的“30后”农村人口相比于2000年减少了36.2%,2020年的“40后”农村人口相比于2010年减少了29.4%,其主要原因在于人口自然死亡。对“80后”“90后”和“00后”而言,人口数量的显著下降更多地受到人口机械变化的驱动,其中以农村向城市的人口流动为主导。特别是在2000年至2010年间,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被视为提高生活水平的主要途径,这成为“80后”农村人口大量流出的重要原因。在随后的2010年至2020年间,“80后”“90后”和“00后”农村人口外流进一步加快。这些因素共同推动了我国农村人口总体数量的快速减少。

(二)中国农村人口结构分析

随着农村人口数量的显著减少,我国人口结构也呈现显著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人口“老龄化”特征,青壮年劳动力大幅减少。表3显示,2000年至2020年间,60岁及以上的人口比例稳步上升,占比从11.0%提升至23.8%。与此同时,20岁至44岁劳动力的占比逐渐减少,从39.8%下降至27.6%。

第二,农村地区正在经历“少子化”,童龄人口逐渐减少。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农村0岁至9岁的儿童占总人口的比例从14.1%减少到了12.3%,并且呈现出持续下降的趋势。

第三,农村地区的人口性别比例失衡问题日趋严重。从2000年开始,男性人口在农村中的数量持续超过女性,到了2020年,性别比甚至上升到了107.9,特别是农村人口中15岁—19岁、20岁—24岁、25岁—29岁几个年龄段的性别比分别为126.3、123.2和120.9,显著高于平均水平,并远高于2000年和2010年同期水平。

综合考虑,我国农村正同时遭遇“老龄化”和“少子化”的双重压力,并伴随着性别比例的失衡,给农村地区带来了诸多挑战:首先,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供给的下降意味着可能出现劳动力短缺,会对农村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例如,在农业发展中,劳动力“老龄化”可能使生产效率降低,同时老年农户的自发性土地流转意愿较弱,①这可能进一步加剧农村土地撂荒的问题。其次,农村的养老和社会福利负担加重。随着年轻人口流入城市,农村老年人接受的家庭照护可能减少,从而给国家的养老保障体系带来更大压力。此外,农村地区人口性别比失衡直接引致了农村适龄人口的婚配难题。

二、中国农村生育状况

以上对我国农村人口总量和结构的分析,揭示了我国农村当前在人口生育方面遭遇的重大挑战。本文进一步针对中国农村的生育问题进行解析。生育问题也是影响人口结构变迁的重要因素。

(一)中国农村人口生育情况

表4为我国农村人口婚育相关指标,基于这些指标可以有如下发现:

我国的农村新生人口始终是全国新生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农村人均生育率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均高于城市。从2000年至2020年,农村人口的生育比例从11.0%增加到了14.0%,且始终明显高于全国人口的生育比例。此外,在2020年之前,农村0岁—4岁人口占全国比始终高于农村全年龄人口占全国比,两者差值在2010年一度接近10%。此外,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农村地区的平均生育率及生育意愿提高,结婚率保持稳定。

尽管如此,农村的生育状况正遭遇新的困境,即生育潜力减弱。首先,农村人口生育比的增长空间在逐渐缩小。尽管农村人口生育比呈现出上升趋势,但与2020年全国人口生育比的11.6%相比,农村人口生育比的14.0%已属较高水平,进一步增长的空间有限。其次,从农村婴儿数量变化趋势来看,2000年至2020年间,农村出生婴儿数从934.5万人急剧下降至469.2万人,婴儿占农村人口比从1.2%降至0.9%(见表3),农村婴儿占全国人口比也从0.8%大幅降至0.3%

(见表4)。将农村出生婴儿数分解为全国总人口数、农村人口占全国比(全年龄)、农村育龄人口占比、农村育龄女性占育龄人口比、农村结婚率和农村生育意愿的乘积,①可以发现,农村出生婴儿数量的下降是总量和结构两类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②第三,农村对全国生育率的贡献正在减弱。2020年,农村新生人口的引领作用已经出现了逆转,农村地区0岁—4岁人口占全国0岁—4岁人口比从2000年的67.9%下降至2020年的36.0%,降低了31.9个百分点,已低于农村全年龄人口占全国比。相比之下,农村地区65岁以上人口占全国65岁以上人口比在2020年达到47.4%,仍然高于农村全年龄人口占全国比,虽然相对于2000年减少了19.2个百分点,但其下降幅度不及0岁—4岁年龄组。这表明我国农村的生育率贡献大幅削减,同时“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农村地区65岁以上人口的比例高于农村全年龄人口占全国比,这意味着农村地区的“老龄化”问题比城市更加突出,使得农村地区在劳动力供给、医疗保障和社会福利等方面面临更大压力。

(二)中国农村育龄人口结构

农村生育问题受到育龄人口城乡流动的影响。自2000年开始,农村育龄人口在全国育龄人口中的比例从59.4%下降至2020年的29.9%,这一比例普遍低于农村全年龄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见表4),说明我国农村育龄人口持续流向城市地区。

现阶段,我国农村育龄人口结构也呈现出年龄和性别比明显失衡的特征。在年龄结构方面,我国农村育龄人口表现出“大龄化”的特征:30岁以上人口明显多于30岁以下人口,且作为生育主力的年轻人数量在减少(见图1)。在性别比方面,以2020年为例,各年龄段的男性育龄人口均超过了女性,特别是16岁—21岁农村人口的性别比已达到125%以上(见图1)。从2000年至2020年,各年龄段的女性比例持续下滑(见表5)。由此可见,农村育龄女性的结构性问题日益显现,主要表现为育龄人口中年轻女性比例的逐步下降。

(三)中国农村人口初育年龄情况

生育行为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除了宏观政策环境、微观家庭决策等因素,生育行为同样受到生育年龄等方面的生理约束。生育这一现象,兼有数量、时间和性别的“三维性”。①初育时间的选择会对整体的生育水平产生显著影响。因此,探寻并理解初育时间的变化规律对于预测未来的生育水平和模式至关重要。

如图2所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受教育年限的延长,我国女性的平均初育年龄呈现持续上升之势,并且上升速度逐渐加快。这不仅揭示了社会经济变迁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同时也指向了我国农村地区的生育难题。2015年数据显示,城市地区女性的平均初育年龄已经超过28岁,而农村女性也突破了27岁。值得关注的是,农村女性与城市女性在初育年龄上的差距正在降低,这也表明城乡女性在生育行为上的趋同。

初育年龄的不断推迟对于农村人口生育具有负面影响。过度推迟初婚初育年龄也会使女性错过最佳生育期甚至无法生育。①当前,我国已经逐步放开生育政策,这对提升生育水平具有正面影响。然而,女性初育年龄的延迟无疑也会降低生育政策放开对提升生育率的作用。

三、中国农村生育意愿与生育观念

人口生育水平是生育意愿的反映,而生育意愿受到生育观念的影响。人口学家常常使用“意愿—行为”模式分析生育水平。邦戈茨(Bongaarts)的生育水平与生育意愿关系理论指出人们的生育意愿到实现生育行为结果的过程受一系列因素的影响。②通过了解个人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观念,可以预测个人的生育行为,进而预测整体人口的生育水平。

(一)生育意愿

生育意愿是个人在生育子女方面的愿望和要求,体现在对生育孩子的数量、时间、性别、素质等方面的期望,其中以数量最为重要。③表6展示了中国各省农村育龄人口的生育意愿情况,④可以发现我国农村生育意愿表现出了如下三个明显特征:

第一,我国农村整体生育意愿偏低,地域、性别间存在差异。总体上,我国农村平均生育意愿为其中,xx、广西与海南的农村人口生育意愿最高,分别为2.04、1.96和1.96;
xx、内蒙古与江苏最低,分别为1.41、1.49和1.49。就性别而言,男性生育意愿普遍高于女性,两者平均生育意愿分别为1.78和1.64;
只有内蒙古、xx、湖南三个省份农村的女性生育意愿高于男性。综合考虑省份与性别差异,甘肃、贵州、xx的农村男女生育意愿差异最大,分别达到了0.43、0.39和0.41;
而新疆、湖南和xx的农村男女生育意愿指数几乎不存在差异,我国农村育龄人口的生育意愿并不强烈且总体走低。究其原因,人口结构的变化、受教育年限的延长和婚姻意识的变化等因素均有重要影响。同时,“不愿生”“生得起,养不好”等现实问题以及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也值得关注。

第二,不同世代群体生育意愿差异大。如图3所示,我国农村不同出生年份群体的生育意愿存在如下趋势:一方面,整体生育意愿先下降后上升。1990年出生群体的生育意愿约为1.7,2000年左右出生人口降至1.5以下,随后迅速回升至1.7以上。这种趋势主要受生育政策调整以及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影响。另一方面,生育意愿的性别差异也随出生年代而呈现扩大的现象。1995年之前出生群体生育意愿的性别差异较小,但此后这一差异明显扩大。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升是形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此外,女性社会角色和地位的变化也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中存在性别不平等现象,如女性在婚育市场中的地位较低以及家庭母职惩罚等都导致了1995年后出生的女性在考虑生育问题时更为谨慎。

第三,生育意愿总体上随受教育水平的提升而下降,但研究生群体生育意愿较高。贝克尔(Becker)较早地讨论了家庭生育成本对生育数量决策的影响。

①随着女性的受教育水平和劳动参与率的上升,生育机会成本逐渐增加,导致她们的生育意愿随之降低。这种关系也得到了相关研究的证实。②从图4中可以发现,我国农村育龄人口生育意愿也从小学学历的1.87降到大学本科学历的1.56。从性别差异的角度观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女性的生育意愿下降幅度较为明显,比具有高中学历的女性少约0.17;
且高学历女性的生育意愿总体低于男性。但值得注意的是,研究生群体的生育意愿达到1.76,明显不同于高学历群体的总体情况,这可能是由于其通常具有较高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从而更有能力承担子女带来的经济压力和其他相关成本。

(二)婚育观念

我国农村人口的生育意愿与婚育观念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新一代青年更加关注婚育在情感和价值方面的重要性。图5详细地反映了xx年农村不同出生年份群体对于婚姻的态度。数据显示农村育龄人口对婚姻的认同程度随着出生年份呈现下滑趋势,而爱情和相伴逐渐成为了其主要的追求目标。超过三分之一的育龄人口不再视婚姻为生活中的必需,展现出对结婚更为开放的态度。这种态度在不同性别和不同世代间存在显著的差异。从性别差异来看,女性比男性对婚姻的认同度低。具体地,超过60%的男性认为结婚是生活中的必需,而在女性中这一比例不足45%。在代际对比方面,较为年长的群体普遍对婚姻持有较高的认同感,但新一代特别是女性群体的婚姻认同程度显著降低。例如,1980年出生的农村女性中有超过70%的人认为结婚是必需的,而2001年出生的农村女性中,这一比例不足20%。总体上,各出生年份的农村女性对于婚姻的认同度均显著低于男性,且这一差距随着时间变化呈现扩大趋势。

从农村育龄人口对婚姻目的的认知来看(见表7),可以发现超过40%的受访者认为婚姻的首要目的是“为了爱情”。“为了爱情”“为了有稳定的性伴侣”以及“避免孤独,有个依靠”成为农村人口观念中婚姻的主要目的,三者占比均超过50%。与此同时,相较于男性,女性更加重视“有了经济依靠”和“保障自己未来的养老”等经济性因素。

在现代化进程中,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个体的婚姻观念与生育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不同于传统观念,个体对于婚姻与生育的认识不再局限于经济因素。特别是,女性的经济独立能力增强,其生育意愿也随之下降。

进一步地,本文对生育观念进行分析。图6和表8清晰地展示了我国农村育龄人口生育认同的性别差异和代际差异,这些差异与婚姻认同差异显示出类似的趋势。在生育目的方面,超过一半的育龄人口认为“孩子是爱情或婚姻的自然结果”(74.84%),这表明农村育龄人口在生育上更具现代意识,而代表传统意识的选项,例如“延续血脉、基因”(68.23%)和“保障自己未来的养老”(64.56%)等因素也受到重视。从性别差异来看,女性对上述生育原因的认同普遍低于男性,但是在“实现父母长辈的愿望”和“遵从社会规范或习俗”等方面则有比男性更高的认同度,这表明女性虽然在传统生育观念的认同度上低于男性,但是更加受到家庭压力和社会压力的影响。

四、中国农村生育促进政策认知

促进生育不仅需要调整生育政策,同时也需要一系列促进生育的社会政策的实施,而社会政策的有效性与个体对于相关政策的评价紧密相关。其中,以医疗卫生、儿童托育以及妇幼保健为核心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构成了家庭生育决策的主要方面。①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可获得性对家庭生育意愿及决策有显著影响。农村流动人口受到的影响更加显著,主要原因在于他们更有可能在缺乏相应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条件下选择延迟生育。从女性人力资本的角度分析,高人力资本的女性并不缺乏生育意愿,然而,在生育意愿到实际生育行为的转化过程中存在诸多顾虑。②生育支持类政策介入的主要目的在于减少“想生”和“不敢生”之间的张力,它与育龄夫妇在考虑生育时面临的经济压力、时间成本以及与职业发展的冲突等问题息息相关。③因此政策的制定应当以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为基础,以缩小生育意愿和生育计划的差距为主要着力点。实际上,在农村人口生育状况、生育意愿和婚育观念剧烈变化的背景下,我国已经陆续推出了一系列促进生育的相关政策。因此,认识农村育龄人口对这些政策的态度及观点对理解其生育意愿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深入讨论了当前我国农村育龄人口对促进生育相关政策的评价(见表9和表10)。

从各种社会政策来看(见表9),住房养老政策和就业政策对促进生育具有较为明显的效果。认为养老相关政策(例如为老人随迁提供支持)、住房相关政策(例如为新婚夫妇、多子女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有帮助的农村育龄人口占比均在60%左右,认为提高工资水平有帮助的农村育龄人口占比超过60%,其中认为工资政策“非常有帮助”的占比超过40%。住房、养老和就业政策在促进生育方面的积极作用也得到了相关研究的支持。④这也表明基本生活状况是影响个体生育决策的重要原因,如果社会政策能够改善个体的生活状况,就有助于提升其生育意愿。提升育龄人口对结婚和生育的社会价值的认知可以起到促进生育的积极作用。其他与减少育龄人口生活压力相关的政策,如规范“996”现象、整治婚嫁陋习等政策也能够进一步释放农村育龄人口的生育意愿。

生育、养育与教育成本往往是影响个体生育决策的直接因素。从个体的服务类生育政策评价来看(见表10),有如下发现:首先,生育方面,超过60%的农村育龄人口认为“多孩生育津贴”对促进生育具有重要作用。其次,养育方面,各种有助于提高养育质量的社会政策与社会投入也对促进生育具有积极影响。超过50%的农村育龄人口认同“3岁—6岁幼儿园教育普惠化”相关政策的作用。最后,教育方面,提供免费、高质量的教育、消除“教育焦虑”被认为对促进生育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免费普及高中教育”最受农村育龄人口认可,认为该政策有作用的人数占比超过55%。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人口发展是国家发展的基础,农村人口发展是我国人口发展的重要方面。本文利用人口普查数据及生育配套政策调查数据对我国农村人口及生育问题进行研究,主要研究发现如下:第一,我国农村人口规模呈现显著的下降趋势,且存在“老龄化”“少子化”和性别比失衡等问题;
第二,农村育龄人口———特别是年轻群体和女性———不断向城市迁移,导致农村地区生育潜力日益衰退;
第三,随着教育发展和婚育观念转变,农村人口的生育意愿普遍较低,而且在不同地域、性别、世代间存在明显差异;
第四,在促进生育的相关政策中,农村育龄人口最为关注的是住房、养老、就业政策以及针对多孩家庭的生育津贴和推动教育公平的举措。

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现代化,预计城镇化水平将达到75%左右,届时农村人口将在3.5亿人左右,相当于美国当前的人口总量。未来我国农村人口发展需要有效应对当前农村人口发展所面临的“老龄化”“空心化”与“少子化”问题。客观地讲,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不可逆转,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会更加严重,农村人口总量的减少也必然使得部分农村地区出现更加显著的“空心化”现象。因此,提升农村人口生育水平抑制和改善“少子化”问题以及应对“老龄化”和“空心化”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我国整体人口发展质量具有积极作用。基于本文的实证研究发现以及旨在促进农村人口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本文给出如下政策建议。

首先,以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应对农村人口“空心化”。要基于不同农村地区的产业发展潜力和人口基础,在空间上科学布局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重点支持那些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产业聚集人口能力强的农村地区,以产业发展为牵引吸引人口回流,进而增强提升农村地区生育的人口基础;
对于产业发展基础薄弱的农村地区,要积极加强各类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

其次,加快补齐农村养老社会服务短板以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未来农村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持续上升是客观趋势,应切实落实《“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积极拓展农村养老服务空间,提升医疗服务保障水平,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实现对农村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的集中供养,夯实农村养老兜底能力,逐步实现***总书记提出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第三,完善农村生育水平的政策激励体系以应对农村人口“少子化”。除了通过农村产业发展留住育龄人口以外,还需要通过积极的社会政策充分挖掘农村生育潜力。相关政策的制定应充分考虑不同区域、年龄、性别的育龄人口的生育意愿以及对于生育促进政策的需求。相关政策涉及生育、养育和教育等方面,其中包括:倡导有助于乡村社会发展的婚育文化,引导农村育龄人口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育观和家庭观;
拓展深化生育关怀,完善农村生育服务体系以提升优生优育水平,推进落实农村居民生育保险保障制度,建立对生育多孩家庭的阶梯式生育津贴补助机制,降低农村地区家庭生育负担;
构建社会服务体系,帮助解决农村婴幼儿照护、儿童早期发展、婴幼儿医疗服务等难题,提升对农村婴幼儿成长与发展的社会支持能力;
必须充分认识到女性对于农村社会活力的根本性支撑作用,为此需要积极为妇女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赋能和创造机遇,这包括制定旨在促进农村女性职业发展的计划,充分发挥妇联、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在促进妇女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源为乡村女性提供覆盖范围更广、质量更高的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
对于女性生育后再就业给予积极的就业援助,消除农村育龄女性对于生育后就业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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