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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员工降薪通知书5篇

时间:2022-09-21 08:20: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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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员工降薪通知书5篇

篇一:全体员工降薪通知书

降薪通知书模板

  通知书以书面告知的形式,送达到被告知人的手里。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调岗降薪通知书模板,供大家参考!

 调岗降薪通知书模板范文一

 同事:

 现因你。

 公司决定对你予以记过处理,并辅以降职为/降薪至月薪元,希望你。

 部门直属领导:

 部门二级上司:

 年月日年月日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年月日本人已收到《ITAT 降职降薪通知书》,并将在日后工作中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规定。

 员工签名:

 年月日

 调岗降薪通知书模板范文二

 亲爱的***(姓名)同事:

 综合你在任职期间的业绩及出现的问题,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了很严重的负面影响,并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公司不得不决定对你的职位及薪资情况做以下调整:

 职位调整为:***职位

 薪资调整为:***元/月(或根据本公司的薪资方案填写)

 望你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奋进,提升个人能力,为公司

 的发展添砖加瓦!

 特此通知!

 直接上级:

 总经理:

 任职人:

 ***部门

 2015 年 11 月 19 日

 调岗降薪通知书模板范文三

 根据公司《关于市场部薪酬制度与考核标准通知》中考核标准

 第一条:

 客户经理名下客户在交易/托管资产累计总量(M)达到80 万以上,确认为客户经理级别,享受正式员工待遇。三个月为一个考核期。

 因你三个月客户在交易/托管资产累计总量未达 80 万以上。所以公司对你做出基本工资的标准下调 500 元的处理。下调工资不是最终目的,希望你更加努力,争取完成目标。若 9 月份完成目标,工资将于 10 月份恢复。博睿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共同成长! 本次通知 9 月份正式实行。

 被通知员工 :

 执行部门:

 通知下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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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全体员工降薪通知书

2020 年疫情期间 薪酬调整通知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订单大量减少,同时各职员工无法正常到岗,根据公司薪酬福利制度,经公司高层领导视频会议决定,就员工薪酬做出如下调整:

 一、 调整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 调整时间:

 2020 年 3 月 1 日起 三、 调整员工月绩效奖金发放比例 调整前:

 A 月标准工资(××%)=B 基本工资(××%) + C 绩效奖金(××% )

 调整后:

 ×××岗及以上绩效奖金发放为 C*×%; ×××岗绩效奖金发放为 C*×%; ×××岗及以下绩效奖金发放为 C*×%; ……

 公司将根据国家防控要求做好各职员工生活基本保障。后续公司也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并结合公司订单情况对薪资福利发放进行相应调整。

 本通知内容若有不明白之处,请向人资部查核。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篇三:全体员工降薪通知书

劳动法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上的倾向是什么 [保险 ] 收藏 转发至天涯微博

 17r7y74

  2009-1 0-1 4 23:00:59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

 已经审议通过, 将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由于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 并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这部法律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空前广泛的关注。

 与 1 994 年颁布的《劳动法》 相比, 这部法律对劳资双方的权利、 义务有不少变化和调整, 对于已经长期执行《劳动法》 的广大企事业单位来讲, 肯定将带来不少影响。

 日前, 记者就读者最为关注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签订、 经济补偿等常见问题在 《劳动合同法》 的有关条款, 采访了 中山大学法学院劳动法专家黄巧燕老师和亚洲国际大酒店人力资源总监蓝国庆先生, 请他们解读新旧法的不同。

 招聘用工中的订立合同要求细化 《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则让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与其订立书面合同时, 可以通过采取法律行动, 如要求加倍支付工资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第三款则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就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的规定, 体现了

 立法者落实“书面合同”制度的决心。

 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书面形式”问题, 国家在劳动合同法中以更加详细和更加明确的规定将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予以明确, 使得劳动者的权利救济具有可诉性。

 较高的“违法成本”将使用人单位以各种名目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有所减少。

 对比:

 在过去的实践中, 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合同, 往往只负行政责任。

 试用期规定更详细 操作性强 试用期一直是劳动者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多争议的。《劳动合同法》 实施后, 新旧法对“试用期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变化呢?

 《劳动合同法》 以法律形式确认明晰了保护与惩罚措施, 对试用期限作出了 更为详细的规定。

 如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这套更为具体的规定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用人单位肆意延长试用期的情况, 将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

 此外, 以往很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发工资, 或者按比例发放工资。

 对于这一现象, 《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

 法》 则提出了试用期最低工资的参考标准, 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一全新的规定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合法权益予以充分保证。

 因此, 在试用期方面, 《劳动合同法》 较以往有关试用期的规章制度有了一些突破或者改进, 更加具体化和更具可操作性。

 对比:

 《劳动法》 中第二十一条规定: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尽管如此, 某些用人单位试图以各种形式躲避法规约束, 以各种名目延长试用期, 甚至很多单位每年都有试用期。

 经济补偿金支付体现劳动价值 《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终止也要补偿, 既体现了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对诚信履行劳动合同员工的一种鼓励, 也体现了 对员工离职后可能面临的“生存权”问题的保护。

 至于补偿标准是否过高,这实际提出了《劳动合同法》 实施后, 企业内部制度和经营管理水平如何同步提高的问题。

 只要是守法的企业, 成本应该不会大增。

 对比:

 在解除劳动合同方面, 按现行《劳动法》 , 过去只有在用人单位“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时, 无过错的劳动者才会获得补偿; 如果是合同到期终止,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会得到任何补偿。

 由此可见, 《劳动法》 中经济补偿金属于劳动合同履行中违约金的性质, 即只有在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 才必须支

 付经济补偿金。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导向在于维持稳定 《劳动合同法》 还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中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中山大学法学院黄老师认为,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 大大增加了 劳动者获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机会, 但是这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终身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并不意味着得到了 可以一劳永逸的“铁饭碗”, 而只是为其提供一种就业的稳定性。

 有不少用人单位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不理解, 但事实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不可解除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 像在劳动者“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法定情况下, 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因此,只要符合法定条件, 用人单位就有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能够解除

 心不着地

  2009-1 0-1 5 21 :48:37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 《劳动法》第 21 条规定: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但试用期最长不

 得超过 6 个月。

 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 996]354 号)

 又作出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 1 5 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 30 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 60 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回答者:

 5878001

 - 试用期 一级

  9-28 1 6:39 我来评论>> 评价已经被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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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 合同 合同约定 试用期

 其他回答

 共 3 条 最长 6 个月。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劳动者进行考察的期限,《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并不是强制性规定,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约定, 不同意的也可以不约定。

 但是约定试用期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规定了试用期, 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考察劳动者的情况, 另一方面, 劳动者也可以考察用人单位的情况。

 在约定的试用期内, 双方一旦发现实际情况与对方介绍的情况不符, 或者一方不能适应另一方的情况, 都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长短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6个月, 试用期过长, 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会带来不利影响,一般来说, 6 个月时间完全可以弄清情况, 当事人双方都可以得出是否应当维持合同关系的结论。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1 996 年 1 0 月 21 日)

 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 5 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以上 1 年以

 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 30 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 60 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另外, 该《通知》 还规定, 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一般地, 用人单位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劳动者都可以约定试用期。

 但是, 在原固定工进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转制过程中, 用人单位与原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时, 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

 大中专、 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 仍然按原规定执行为期 1 年的见习期制度, 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回答者:

 duanxuanke - 秀才 二级

  9-25 1 8:26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3、 按照《劳动法》 的规定,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参考资料:

 http://www.cylaowu.com/zhengcefagui/1 997/1 00024.htm

 回答者:

 ldkpolice - 副总裁 十级

  9-25 1 9:55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1 996 年 1 0 月 21 日)

 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 5 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 30 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 60 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最多不超过 6 个月

 cvailbtj

  2009-1 1 -05 1 3:04:40

 一、 以现在的新劳动合同法来说, 你留不留在公司有什么区别? 你有证明你事实劳动的关系的证据, 不留在那里也是一样的。

 他辞退你, 若你没有什么重大过错, 没有收到过他们给你签名的承认过错的通知书, 他就要给你经济补偿。

 但你一时心软, 就软了很多钱去了, 你在降薪通知上签了名, 视为你同意降薪, 也就是说你是同意他这样做的, 这点你就更麻烦了。

 二、 他不给你时间, 也就是即时辞退没有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那就赔你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即要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三、 假的考勤? 你有在考勤上签名吗? 如果有, 那是真是假都一样, 你跟本没有说不的权利了, 如果是没有, 那你可以对他作为举证的考勤表不予承认其真实性, 也就是他给出的考勤表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他们有证人, 证明你 2007 年 7月份以前工作有没有加班, 那倒真是一个不错的证人, 2006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 他是否天天在观察你呢? 如果上到法庭, 你不要让他说你什么时候有没有加班, 你光问他一句:你从 2006 年 7 月 1 日至 2007 年 7 月 1 日, 每天穿什么颜色的衣裤, 你一天一天说出来听听? 那就足够了 !

 能够将这么多员工中的一个你, 每天生活如此了解, 那他对你一定是变态的追求者, 要不, 他的话谁能信? 但你要求他给你付加班费, 那你得反过来举证证明你确实有加班, 没记录又没有什么证明你确有加班, 你又说不出你有加班应该所得的加班费金额的话, 那你想追回加班费的可能性就太低了。

 就算你想追, 那也只能从 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这段时间的加班费追回来, 而前提是你之前到底有没有跟你们公司约定, 是不是固定 1 500 元一个月, 每周干六天什么的来着,除此之外没有加班费, 如果是, 那可以告诉你, 你追不回。

 就我个人了解到的, 《劳动法》 是《劳动合同法》 的上一层,

 而劳动法规定是 6 天一周的, 只是新劳动合同法规定是 5 天一周, 若你坚持要说新劳动合同法才是对的话, 那从发布至今没有改到的劳动法, 这一大法又算是什么? 法律上很多律师不想由于这样的原因跟自己属下发生争议, 一般采用节冲的办法, 5.5 天上班制, 你能说劳动法不对吗? 还是说新劳动合同法才不对?

  四、 首先, 你没有当时的工资条就已经很吃亏, 你知道工资台帐可以保存多久吗? 法律上是要求保留两年, 也就是从 2009 年开始算起, 用人单位只保留了 2007 年至今的工资台帐, 而你手上并没有作证的凭条, 这对你来说很不利。

 有很多人可以作证? 原意出庭吗? 不愿意的话那跟没有没区别。当然你的公司如果不承认你的工资金额, 那他拿出你的工资台帐就行, 若没有证人的前提下, 他做了 假那有谁讲得清?

  五、 确实他不可以以这样的理由说你同意变更合同。

 如果公司拿出这个在庭上, 审判员会不会采纳, 从而判定我们得不到没有签订合同的赔偿呢? 不可能。

  六、 是不能就这样视为你已签定劳动合同? 应该说这样就能说明你是同意签定集体合同吧!

 你公司有没有工会? 就算没有, 只要是全体职工都同意签名, 那么随使找个皇亲国戚来

 代表一下你们签合同, 那集体合同就成效了, 而你们签那个不是什么应付劳动部门, 是应付你们自己去仲裁呀!

  七、 我所在的部门每天要面对很多化学药水, 如钾水, 浓硫酸, 王水, 氟化氢铵, 氢氧化钠, 盐酸, 硝酸。

 镍水, 还要忍受高温和超声波发出的噪音。

 你所说的这种化学药水对你造成职业病了 吗? 你有医院证明你得了 职业病吗? 你说高温或噪音? 他有给你护具吗?你如何证明你的工作岗位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工作呢?

 侮辱我的人格(之前与公司交涉额度时候, 骂我是狗来着)

 就凭他骂你就想告? 行呀!

 你去民事法庭告他, 要他付你名誉什么的损失费吧!

 只怕你告了 他也没有律师给你办这案,你让为你有多大的证据让他赔你钱呢? 赔你的钱够请律师吗?

  八、 说实在的, 你认为国家不保企业, 保民工? 这样行吗?没有企业那有国家发展, 但你要知道, 中国什么都缺, 就是不缺人!

 ...

篇四:全体员工降薪通知书

降级通知书

  杨卫进

  同仁,原为诚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事业

  部门 销售主管

 职务/岗位 员工。

 01

 年 11

 月

 1 日起在我司工作。鉴于该员工在工作期间,存在团队意识弱,管理职责负责不到位等现象。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

  01 年

 1 月 1 日起,予以降级为普通业务员,薪资标准按照普通业务员标准实行,鉴于杨卫进本人认错态度良好,公司给予最长三个月时间的考核,再重新确认岗位职责,特此通知。

  员工本人签名:

  时间 :

  年

  月

  公司授权人签名:

  时间 :

  年

  月

  日

  日

 降级通知书

  韩丽

 同仁,

  原为

 三元宾馆

 部门前台代理主管

  职务/岗位 员工。

 01 年 月

 起在三元宾馆提升为前台实习主管。鉴于该员工在提升后工作期间,存在团队意识弱,管理职责负责不到位,不遵守岗位责任,基本专业知识掌握不到位等现象。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

  015年

 月 1 日起,予以降级为客房实习主管,掌握更专业的技巧,技能,及管理方式等。

 薪资标准按照客房实习主管标准实行,鉴于韩丽本人态度良

  好,公司给予 1-3 个月的考核,再重新确认岗位职责,如在

  工作期间工作成绩优异可提前晋升,如不合格则另行降级或

  做出劝退处理,特此通知。

  员工本人签名

  公司授权人签名

 时间 :

  年

  月

  日

  时间 :

  年

  月

  日

 降薪通知书:

  根据公司《关于市场部薪酬制度与考核标准通知》中考核标准

  第一条:

  客户经理名下客户在交易/托管资产累计总量达到 80 万以上,确认为客户经理级别,享受正式员工待遇。三个月为一个考核期。

  因你三个月客户在交易/托管资产累计总量未达 80 万以上。所以公司对你做出基本工资的标准下调 500 元的处理。下调工资不是最终目的,希望你更加努力,争取完成目标。若 9 月份完成目标,工资将于 10 月份恢复。博睿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共同成长!

 本次通知 9 月份正式实行。

  被通知员工 :

 执行部门:

  通知下达时间:

 员工晋升降级制度

  总

 则

  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为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同样,对于“在其位而谋其政”的平庸者实行绛级处理。切实体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为规范这方面的工作,完善员工的升降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1、管理职责

  1.1 人力资源部是员工晋升、降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升降机制的建立,并对员工的升降工作全程跟踪。

  1.2 各部门对员工的升降必须高度负责,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晋升

  2.1 定义:晋升是指员工服务一定年限后,因为工作成绩优异,经公司考核后由较低的职位上升到较高的职位。

  2.2 作用:

  2.2.1 建立定期晋升制度,激发优秀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积极性。

  2.2.2 建立定期晋升制度,发现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员工团队新陈代谢。

 2.2.3 通过员工晋升,弥补空缺岗位,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行。

  2.2 晋升形式:

  1、员工自荐或者部门负责人推

  2、公司临时出现岗位空缺而产生的紧急晋升需求,不受以上期限限制。

 3、员工工作能力强、表现好的,由部门申报,经股东会批准对员工进行破格提拔的,不受以上期限限制。

  2.4 晋升条件:

  各基层岗位员工在该岗位工作满半年以上,在符合公司晋升条件下,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有充分胜任拟晋升职务的工作能力、技术业务水平。经考核合格者,可晋升上一级岗位。

  2.5 晋升程序

  2.5.1 人力资源部部公布各岗位晋升名额、条件、程序,原则:择优录取。

  2.5.2 部门主管人向行政人事部提交《晋升推荐表》,就该员工工作表现及晋升理由阐述部门意见。

  2.5.3 人力资源部对部门晋升请求进行审核,与用人部门配合安排进行晋升考核,具体晋升考核程序为:员工述职、部门评价、考核小级随机提问、行政人事部评价、考核小组总结。具体考核项目如下: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督导能力、

 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能力;工作表现及在员工中的信誉度;创新、服务意识。

  2.5.4 行政人事部到员工中对晋升者进行基层调查,获取客观信息,实现群众监督,形成调查报告提供参考价值。

  2.5.5 考核后,行政人事部在《晋升推荐表》上签署意见,连同考核、调查情况上报总经理审批。

  2.5.6 员工晋升推荐通过后,发放书面晋升通知,并办公室配合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行政人事部委托用人部门及时向未获晋升的员工反馈信息,指出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2.5.7 员工职务晋升后,行政人事部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将员工晋升日期、晋升职位告知财务部。用人部门根据该员工新岗位的《绩

 效考核细则》,对其进行绩效考核。

  3、降级

  3.1 作用:降级一般是在员工犯错误较严重时才使用,目的是为了治病救人,警示和教育犯错误的人及全体员工。

  3.2 降级条件:

  3.2.1 违反公司重大纪律,造成较坏影响者;

  3.2.2 工作能力、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原岗位。

  3.3 降级程序:

  3.3.1 由部门填写《员工降级表》,注明降级原因,签署部门意见;送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进行调查核实,签署

 意见后呈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找降级员工面谈,指出存在降级原因及努力方向。

  3.3.2 降级员工的接收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接受部门自降级员工调入之日起做好该员工的日常工作跟进与绩效考核工作。

  3.3.3 人力资源部做好相关记录、存档工作,由行政人事部将员工的降级日期、工作降幅告知财务部。

  3.3.4 降级员工如在新工作岗位表现好,符合晋升条件,与其他员工同样享有晋升的权利,但必须在新岗位工作半年以上。

 附件一:

  员工晋升流程

 附件二:

  员工降级流程

 降职降薪通知书

  同事:

  现因你。

  公司决定对你予以记过处理,并辅以降职为/降薪至月薪元,希望你。

 部门直属领导:

  部门二级上司:

  年月日年月日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年月日本人已收到《ITAT 降职降薪通知书》,并将在日

 后工作中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规定。

  员工签名:

  年月日

篇五:全体员工降薪通知书

水泥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员工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生产经营工作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围绕创造和谐团队为重点,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员工必须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公司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公司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

 员工必须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七条

 员工有对管理人员工作进行评议和提建议的权利,对管

  2 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八条

 员工可按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章

 劳动合同 第九条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

 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一条

 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及时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要求辞退或公司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办好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3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五条

 员工应无条件服从正常工作分配。

 第十六条

 员工必须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十七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第十八条

 员工应忠诚公司,保守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十九条

 员工在对外营业窗口或其他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接听电话用礼貌语;客人来访,请字当头,执情接待;客人辞行,以礼相送,须说“再见”,“欢迎再来”,“一路顺风”等;洽谈业务,说话和气,举止大方,处事慎重。

 第五章

 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条

 考勤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指定考勤员负责考勤工作。

 第二十一条

 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二条

 考勤员每天要按时正点考勤,并准确填好考勤表,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按公司要求上报人力资源部

  4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报请公司主管部门和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四条

 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单位和安全部门写事故调查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并报劳动部门鉴定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工资福利 第二十五条

 公司实行岗位效益工资制,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公司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二十六条

 员工可享受每年十一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国庆节三天、中秋节一天。

 第二十七条

 员工可享受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等各类保险待遇。

 第七章

 培 培

 训 第二十八条

 员工需接受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

 第二十九条

 凡经公司批准,指派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

  5 工作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八章

 安全质量 第三十条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三十一条

 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三十二条

 发生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

 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对用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

  6 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五条 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一)对公司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二)为公司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三)为公司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四)为维护公司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 3000 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 5000 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五)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六)为树立社会正气,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七)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公司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八)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九)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

  7 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十)其他应当给予的奖励。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优秀员工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 100 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 50 元,最高为 1000 元。

 第三十六条 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保留职务查看、降职降薪、解聘职务、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三十七条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一)考勤签到代签者,认定一次扣罚责任人 50 元。

  (二)迟到、早退者,每次扣罚 20 元;超 20 分钟以上到班者或提前 20 分钟以上下班者均按旷工半日处理,并每次扣罚 50 元。

  (三)迟到、早退时间当月累计八小时者,视为旷工 1 天。旷工1 天。扣发一个月的月效益工资,扣发一个月年效益工资;旷工 2 天。扣发两个月的月效益工资和两个月的年效益工资

  (四)无故旷工 3 天,全年累计 5 天以上者,按集团公司管理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对迟到、早退、旷工者不接受教育批评,说谎、无理取闹、侮辱工作人员、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者,除按以上条款处罚外,给

  8 予责任人及单位加重处罚。

 (六)在工作时间内脱岗、串岗、聚岗的,每人次处罚 50 元,同时违纪时间视为旷时。

 (七)工作时间内睡岗者,每人次扣罚 100 元;集体睡岗者,免责任人全月的月效益工资。

 (八)在班时间干私活者,每人次扣罚 50 元;对使用公家原材料做私活的,扣罚责任人 100 元,并按使用原材料价值进行全额赔偿,对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

 (九)对两次以上使用公家原材料做私活的,扣罚责任人 200 元,并按使用原材料价值进行全额赔偿,给予责任人记大过处分。

  (十)违反浴池管理规定者,每人次扣罚 20 元,扣罚责任人单位每人次 50 元;扣罚浴池管理人员每人次 20 元。当月违反浴池管理规定两次及以上者,按双倍标准扣罚,给予责任人警告处分。

  (十一)发现酒后上岗、在班喝酒,立即停止其工作,停止工作期间按旷工处理,停发工资,并对责任人扣罚 300 元。违反两次及以上者,按双倍标准处罚,责任人待岗,处以记过以上处分。

  (十二)对酒后闹事、屡教不改、影响工作或造成事故的,给予责任人记大过以上处分直至按有关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在班期间打扑克、下棋等违纪者(不属赌博性质)给予警告处分,扣罚责任人每人 200 元。违反两次及以上者,按双倍标准予以扣罚,同时给予责任人记大过处分,责任人待岗。

  (十四)在班赌博的,除按以上规定处理外,视情节给予责任人

  9 留用查看以上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按法律规定处理。

 (十五)双方无论何种原因打架斗殴,均扣罚全月效益工资,待岗,分责任人不同情况,处以记过以上处分,扣罚责任人 200 元。认错态度不好,性质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十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者,从调令下发之时起至未报到时间止,按旷工处理。

 (十七)对处罚后仍不执行者,按双倍标准予以处罚,并给予本人行政处分、待岗、直至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十八)警告处分,扣罚 3 个月年效益工资;记过处分,扣罚 6个月年效益工资;降职降薪,扣罚 6 个月年效益工资;保留职务查看、解聘职务、解除劳动合同,取消全年年效益工资。

 (十九)违反工艺规程及作业指导书者,扣罚责任人 50 元。

 (二十)未按工艺指标调整通知书要求及时调整操作者,一次扣罚责任人 100 元。情节严重的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处罚。

 (二十一)由于操作违反规程造成工艺指标连续三次以上不合格的,按一般质量事故处理,扣罚责任者 100 元。

 (二十二)巡检不及时,未转牌者一次扣罚 50 元。造成事故者扣罚 100 元。其它未尽事宜按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二十三)工作不精心,造成断料、混料、跑料等现象,出现产质量波动的责任者情节视扣罚 50——200 元。

 (二十四)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责任者扣罚 200 元。造成的经济损失原则上由责任者和

  10 责任单位承担。情节严重者同时给以行政纪律处分。

 (二十五)岗位记录填写不及时、不规范、不整洁、不齐全。每张扣罚责任者 5 元。

 (二十六)不执行工作指令扣罚责任人 100 元。严重者给以纪律处分。

 (二十七)工作推委、扯皮,斤斤计较及推卸责任者每次扣罚100 元,给工作造成影响的给以纪律处分。

 (二十八)不能正确解决内部矛盾,造成矛盾上交,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扣罚责任者 200 元。

 (二十九)由于思想工作不扎实,对相关事件不能解释清楚,造成集体上访事件责任者给以扣罚 500 元,并给以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以降职或免职处分。

 (三十)对公司提出的问题,不能在相关会议说清楚的扣罚 100元。

 (三十一)对违纪现象的扣罚,车间领导、相关管理人员及班长视情节承担相应的联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留职查看、解聘职务、解除劳动合同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二)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三)损害公司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

  11 影响或损害的; (四)擅自挪用公司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五)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六)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七)经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八)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九)偷窃公司、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十)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十一)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十二)工作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十三)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章

 卫生守则 第三十九条

 办公室、生产车间各岗操作室、更衣室、工具箱、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四十条

 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

  12 赤膊上班。

 第四十一条

 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国财产、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十一章

 附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于二○一一年三月一日施行。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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