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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 (完整文档)

时间:2022-12-25 08:55:0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 研人员“双聘”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流动到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 ,供大家参考。

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

  研人员“双聘”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流动到科技型企业

  开展技术创新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人民银行昆明中

  心支行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

  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商联、云南银保监局等

  部门配合)

  二、加力政策举措

  (-)加力房租减免。2022年对省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其中,对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鼓励各州、市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

  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

  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减免房租。(省国资委牵头;

  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局,各州、市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力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授权省级出台的各类税

  收优惠政策,梳理公布涉企财税优惠政策清单。加大存量和增量全额留

  抵退税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增值税留抵

  退税政策。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自愿申请基础上,确保在2022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省财政厅、省税务

  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研人员“双聘”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流动到科技型企业

  开展技术创新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人民银行昆明中

  心支行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

  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商联、云南银保监局等

  部门配合)

  (三)加力融资服务。加大财政金融协同力度,制定出台财税金融

  二、加力政策举措

  (-)加力房租减免。2022年对省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其中,对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鼓励各州、市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

  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

  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减免房租。(省国资委牵头;

  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局,各州、市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力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授权省级出台的各类税

  收优惠政策,梳理公布涉企财税优惠政策清单。加大存量和增量全额留

  抵退税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增值税留抵

  退税政策。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自愿申请基础上,确保在2022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省财政厅、省税务

  研人员“双聘”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流动到科技型企业

  开展技术创新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人民银行昆明中

  心支行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

  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商联、云南银保监局等

  部门配合)

  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力融资服务。加大财政金融协同力度,制定出台财税金融

  二、加力政策举措

  (-)加力房租减免。2022年对省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其中,对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鼓励各州、市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

  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

  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减免房租。(省国资委牵头;

  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局,各州、市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力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授权省级出台的各类税

  收优惠政策,梳理公布涉企财税优惠政策清单。加大存量和增量全额留

  抵退税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增值税留抵

  退税政策。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自愿申请基础上,确保在2022研人员“双聘”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流动到科技型企业

  开展技术创新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人民银行昆明中

  心支行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

  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商联、云南银保监局等

  部门配合)

  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省财政厅、省税务

  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力融资服务。加大财政金融协同力度,制定出台财税金融

  二、加力政策举措

  (-)加力房租减免。2022年对省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其中,对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鼓励各州、市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

  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

  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减免房租。(省国资委牵头;

  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局,各州、市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力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授权省级出台的各类税

  收优惠政策,梳理公布涉企财税优惠政策清单。加大存量和增量全额留

  抵退税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增值税留抵

  研人员“双聘”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流动到科技型企业

  开展技术创新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人民银行昆明中

  心支行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

  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商联、云南银保监局等

  部门配合)

  退税政策。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自愿申请基础上,确保在2022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省财政厅、省税务

  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力融资服务。加大财政金融协同力度,制定出台财税金融

  二、加力政策举措

  (-)加力房租减免。2022年对省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其中,对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鼓励各州、市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

  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

  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减免房租。(省国资委牵头;

  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局,各州、市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力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授权省级出台的各类税

  收优惠政策,梳理公布涉企财税优惠政策清单。加大存量和增量全额留

  研人员“双聘”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流动到科技型企业

  开展技术创新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人民银行昆明中

  心支行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

  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商联、云南银保监局等

  部门配合)

  抵退税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增值税留抵

  退税政策。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自愿申请基础上,确保在2022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省财政厅、省税务

  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力融资服务。加大财政金融协同力度,制定出台财税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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