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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笼高空作业标准2篇

时间:2022-08-29 16:4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吊笼高空作业标准2篇吊笼高空作业标准 吊装规范要求 篇一:吊装规范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吊笼高空作业标准2篇,供大家参考。

吊笼高空作业标准2篇

篇一:吊笼高空作业标准

规范要求

  篇一:吊装规范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 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 GB 6067 。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 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 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 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 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 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 %。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 好状态。

  6.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6.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 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臵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臵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 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 GB 16179 。

 的规定。

 6.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 大雾及 6 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7 、作业中安全措施

 7.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 合 GB 2811 的规定。

 7.2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 GB 5082 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 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7.3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

  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 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7.4 。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

 7.5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 6 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7.6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

  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7.7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7.8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 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 %。

 8 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8.1 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 执行。

 8.2 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8.3 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臵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臵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4 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臵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臵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 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8.5 在制动器、安全装臵失灵、吊钩防松装臵损坏、钢丝

  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8.6 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8.7 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 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

 8.8 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

  混在一起使用。

 8.9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8.10 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8.11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8.12 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8.13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8.14 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

  置限制器停车。

 8.15 遇大雪、暴雨、大雾及 6 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8.16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9 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9.1 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9.2 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臵有效锚定。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臵有效锚定。

 9.3 吊索、吊具应收回放臵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吊索、吊具应收回放臵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

  保养。

 9.4 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10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0.1 吊装质量大于 10t 》 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 《作业证》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作业证》见附录《作业证》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作业证》见附录 A 。

 10.2 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 5.4 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

  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10.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10.4 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10.5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篇二: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1

 目的

 通过对起重吊装作业的严格计划和管理,降低相关风险,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起重吊装货物的完整。通过对起重吊装作业的严格计划和管理,降低相关风险,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起重吊装货物的完整。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塔里木油田甲乙方各单位。

 3

 术语和定义

 3.1 起重吊装作业

 使用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吊、升降机等起吊设备进行的作业。使用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吊、升降机等起吊设备进行的作业。

 3.2 吊具、索具

 起重吊装设备的附属装臵,如钢绳、滑轮、索环、平衡仪、扣钉、吊架孔、轮箍和挂钩等。起重吊装设备的附属装臵,如钢绳、滑轮、索环、平衡仪、扣钉、吊架孔、轮箍和挂钩等。

 3.3 起重吊装设备的标准负载能力

 由制造商标明的最大吊升能力,与吊臂的长度及半径有关。由制造商标明的最大吊升能力,与吊臂的长度及半径有关。

 3.4 支腿

 起重吊装设备上用于增加其稳定性或负载能力的可延伸且起固定作用的臂。起重吊装设备上用于增加其稳定性或负载能力的可延伸且起固定作用的臂。

 3.5 起吊重量

 在货物起吊中,货物及所有在吊臂顶端悬挂的提升器械的最大总重量。在货物起吊中,货物及所有在吊臂顶端悬挂的提升器械的最大总重量。

 3.6 作业半径

 吊挂货物中心的垂线与吊臂转动中心之间的距离。

 4 标准/ 程序

 4.1 起重吊装作业计划

 4.1.1 计划内容

 为了确保安全和高效,起重吊装作业负责人必须制定起吊计划。计划应该包括:为了确保安全和高效,起重吊装作业负责人必须制定起吊计划。计划应该包括:

 ? 准备执行的任务描述;

 ? 需要的工作步骤清单;

 ? 各个环节的要求;

 ? 该任务的作业负责人;

 ? 作业地点;

 ? 需要的工具和设备;

  ? 约定指挥信号;

 ? 个人防护用品准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滑鞋、手套、高空作业用的全身式安全带、操作设备用的安全带、听觉保护装臵(存在噪音时)等。个人防护用品准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滑鞋、手套、高空作业用的全身式安全带、操作设备用的安全带、听觉保护装臵(存在噪音时)等。

 4.1.2 关键性起吊

 4.1.2.1 定义

 当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条件时,可认为是关键性起吊:

 ? 货物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起吊的;

 ? 偏离负载能力标牌上标明的能力或限制;

 ? 吊臂在障碍物另一边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仅靠指挥信号操作;吊臂在障碍物另一边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仅靠指挥信号操作;

 ? 吊臂接近管线、设备或电线 1.5m ;

 ? 气候异常,风、雨、雪、雷电、沙尘暴等。

 4.1.2.2 关键性起吊计划

 起重技师/起吊指挥应该准备一份书面的关键性起吊计划,计划至少应该包括起吊指挥应该准备一份书面的关键性起吊计划,计划至少应该包括

 4.1.1 条及以下内容:

 ? 解释确定为关键性起吊的原因;

 ? 起重机的类型和生产厂家;

 ? 吊臂的长度;

 ? 吊臂的角度;

 ? 操作的半径范围;

 ? 货物的...

篇二:吊笼高空作业标准

或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为确保登高或高处作业施工和检修的安全 参照国家有关安全规程 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层准面 二米以上含 二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作业高度在 25 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5 米以上至 15 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15 米以上至 30 米称三级高处作业30 米以上称特级高处作业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空作业。

 二施工或检修单位在制定施工或检修组织设计或施工、检修方案时必须将预防高处坠落列为安全技术措施或组织措施的重要内容对二级以上的悬高作业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经施工或检修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如实向施工检修人员书面交底。安全措施实施后必须由工地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要求者必须修改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三凡经医生诊断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痢病以及其它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四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熟悉本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五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采用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打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带钉易滑鞋雨天鞋底有泥必须清除后登高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危险的入口和预留孔洞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相对高差三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国际要求的严禁使用。

 六遇六级以上强风、暴风、打雷、下雪及大雾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如遇雷雨大风天气急需抢修时高处作业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才准进行。

 七高处作业所用材料或备件要堆放平稳可靠有的还需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必须抛物时下方人员要撤走并指定专人监护。

 八移动直木梯、折梯、移动或金属直梯等攀登设施符合国家要求梯子应牢固可靠挡距以 0.3 米为宜不得有缺挡现象使用时梯脚应采用防滑措施不得垫高作业单面梯与地面或夹角 6070 为宜使用人字梯时两片夹角为 60 度梯底脚要拉牢不得二人同在一个梯面上操作。

 九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思想集中严禁作业现场嘻戏打闹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十高处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安装人员作业时除外 严禁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十一禁止在防护栏杆平台和孔洞边缘坐靠不得躺在脚手架上或在脚手架下休息。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撑、桁条、墙体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和作业严格站在脚手架杆件阳台、栏杆、墙体和独立梁上操作。

 十二施工或检修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标志未经工地施工或检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移动七拆除。停建工作再建时工地施工人员必须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不准施工。

 十三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设施。

 十四 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建筑物的出入口临近施工或检修区域的行人通道及垂直运输设备的地面进料口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

 十五 夜间及光线不足处进行高空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高处作业使用的各种用电设备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漏电保护器。

 十六 在雷雨季节或雷击区使用钢管脚手架和井架龙门架等设施其高度走过 20米时应采取防雷措施。

 十七 高处作业时应和地面有联系信号特级高处要有通讯设备并由专人负责。

 十八 乘人用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超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十九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严禁攀登脚手架井架上下和坐在栏杆上休息。

 (二十) 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外按顺序进行铺第一板或翻到最后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拆除脚手架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二十一) 泥工在斩砖时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二十二 木工在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户时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钉屋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作业。

 二十三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二十四 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手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二十五 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二十六 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 1.2 米高圈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二十七)

  电工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经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栓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栓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二十八)电工在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

 (二十九) 清洁人员在清扫一楼以上外墙卫生擦窗户等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并参照本规定中高处作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十) 本规定未列的特殊情况有高处或登高作业的按有关专业工种的具体要求执行如无此要求则应在施工方案中具体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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