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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评审吗5篇

时间:2022-09-07 10:40: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评审吗5篇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评审吗 国国家家级级绿绿色色矿矿山申报与材料准备国国家家级级绿绿色色矿矿山申报与材料准备 目录前言程国家级绿色矿山的申报与评审程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评审吗5篇,供大家参考。

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评审吗5篇

篇一: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评审吗

国 家 家 级 级 绿 绿 色 色 矿 矿 山申报与材料准备国 国 家 家 级 级 绿 绿 色 色 矿 矿 山申报与材料准备

 目 录  前言  程 国家级绿色矿山的申报与评审 程序  材 国家级绿色矿山的申报 材料  绿 管 国家级 绿色矿山优惠政策与 管理  简 典型绿色矿山实例 简介  几个方面的体会

   前言 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在2007年的“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提出“坚持科学发展,推进绿色矿业”“坚持科学发展,推进绿色矿业” 部规划司将“建设绿色矿山”工作列入“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规划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20年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建立”的总体目标。

  “2008年中国矿业循环经济论坛”上,中国矿业联合会会同中国铝业公司、首钢矿业公司等十一家矿山企业、行业协会,共同发布了《绿色矿山公约》,吹响了建设绿色矿山的进军号。 2009年9月11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意见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9]832号),委托中国矿业联合会开展“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 “2009年中国矿业循环经济论坛”以“绿色矿山”为主题,12家矿山企业介绍和交流了在绿色矿山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做法和经验。 2010年8月13日,国土《 年 月 日 国 资源部发文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中国矿业联合会要切实做好组织和有关业务支撑工作,以及做好绿色矿山建设试点示范的指导工作。

 * * 绿 程 国家级 绿色矿山的申报与评审 程序 申报对象凡是依法生产经营的矿山,不分国营、私营或合资企业,不分矿种和矿山生产规模大小均可申报,但必须是正在生产的单个矿山(含油气企业),须持有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

 程 国家级绿色矿山的申报与评审 程序 申报原则 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凡申报绿色矿山的企业建议签约《绿色矿山公约》。 申报条件 凡具备《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的生产矿山均可申报。国土资源部[2010]119号文公布的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

 全面认识与理解绿色矿山基本条件之间的关系与内涵全面认识与理解绿色矿山基本条件之间的关系与内涵基本条件包括九个方面的重要内容:依法办矿、规范管理 (安全生产)、综合利用、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社区和谐、企业文化。

  依法办矿和安全生产是绿色矿山建设的前提条件。依法办矿和安全生产是绿色矿山建设的前提条件。 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与社区和谐是绿色矿工 工 。

 山建设的 作核心 企业文化和规范管理是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手段。企业文化和规范管理是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手段。 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和土地复垦是绿色矿山建设的保障措施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和土地复垦是绿色矿山建设的保障措施。

 矿 的 绿色 矿山建设 的目标要求 我们认为:绿色矿业(或绿色矿山)就是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矿业,即从地质勘探、矿山设计与建设,采选冶加工,到矿山闭坑后的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的全过程,按照资 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 的要求开发经营,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社区和谐和矿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 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 要实现矿业的绿色健康持续发展,就要以加快转变矿业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矿业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

 申报程序 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矿山企业,向所在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报申报材料。 所在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各省(市、区)矿业协会(或联合会)协助配合下,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推荐意见。 经省(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国土资源部规划司;中国矿业联合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调查、审核和组织评审工作。

 评审原则与程序 评审原则:严格准入条件原则、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行业企业认可原则。 评审程序:专家实地调查、专家评审与企业互评;评审结果报国土资源部审核,并在相关媒体公示和公告,以及颁发牌证。

 * ** 绿 国家级 绿色矿山的申报材料 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书 (申报表、成果报告) 绿色矿山建设成果图册 绿色矿山建设规划 光盘及企业宣传片

 国家级绿色矿山申报书 (申报表) 严格按申报表说明要求填写(见附件1)。但要注意的是:申报条件一栏中,在按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全面概述情况下,要突出重点、亮点和特色。

 国家级绿色矿山申报书(绿色矿山建设成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概况及主要成果:必须“” 按照 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 逐项逐条全面总结。又要突出重点,重点总结有特点、有亮点的重要成果及做法 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主要经验与体会 结束语:包括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结论性概述及其他

 绿色矿山建设成果图册 绿色矿山建设成果图册,要重点反映矿山企业的主要工作特点和亮点,要求图片清晰、图文并茂、精美生动、引人注目 对科技成果、生产工艺、土地复垦、和谐社区、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最好采用新旧图片对比,展示矿山建设的最新进展和先进理念

 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基本内容框架 前言 编制依据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规划方案内容(详细内容见附件3) 编制说明

 *** 绿 矿 政 国家级 绿色 矿山优惠 政策与管理 优惠政策 国土2010119, 国 资源部[ ] 号文规定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对取得“国家级绿色矿山”称号的企业,在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等项目支持、矿山用地、矿业权获取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优惠政策 一是提出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二是提出要研究制定有利于绿色矿山建设的资源配置制度 三是提出逐步完善税费等经济政策 四是提出加强技术政策引导 专项支持

 动态管理 中国矿业联合会将建立全国绿色矿山档案,对获得“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矿山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中国矿业联合会负责组织专家每两年对获得称号的企业进行抽查及年检工作,对照《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提出整改意见; 选择典型矿山进行跟踪调研,建立后评估体系

 下 出现 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撤消其称号: “国家级绿色矿山”的申报、评议和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因违法开采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关闭、破弄“” 产的.弄虚作假骗取 国家级绿色矿山 称号的.因企业行为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经抽查或年检不符合《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的.出现其他重大问题,不宜继续保留其称号的

 **** 绿 典型 绿色矿山实例简介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在全国开展绿色矿山评审与命名工作,就是要通过树先进、立典型,以榜样的模范作用,带动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全面开展,从而推进绿色矿业的健康发展。 2010年首批评选出的37家国家级绿色矿山就是其中的一部分典型代表,这里仅举其中一些典型绿色矿山实例做简单介绍。

 煤 同煤大唐塔山 煤矿  ---- 黑色煤炭、绿色开采,建设塔山循环经济园区黑色煤炭、绿色开采,建设塔山循环经济园区

 塔山循环经济园区基本情况塔山循环经济园区基本情况塔山矿矸石电厂坑口电厂塔山循环工业园区高岭土厂煤矸石砖厂污水处理厂甲醇厂水泥厂

 中国神华 集团公司创造了多个世界奇迹中国神华 集团公司创造了多个世界奇迹 上湾煤矿-- 安全环保生产,建设荒漠绿洲

 中国神华集团公司创造了多个世界奇迹中国神华集团公司创造了多个世界奇迹 黑岱沟露天矿----优化产业结构,开发“绿色煤炭”优化产业结构,开发“绿色煤炭”

 中国神华集团公司创造了多个世界奇迹中国神华集团公司创造了多个世界奇迹 灵新煤矿----以人为本,建设“五型”文明企业以人为本,建设“五型”文明企业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坚持科技创新发展,打造“六型”绿色矿山坚持科技创新发展,打造“六型”绿色矿山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济宁三号煤矿----履行社会责任,打造生态文明新矿山履行社会责任,打造生态文明新矿山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协庄煤矿----研究极薄煤层开釆,实现矸石不上井研究极薄煤层开釆,实现矸石不上井

 郑州磴槽集团 金岭煤矿---- 十年磨一剑,再创新辉煌

 首钢矿业公司 水厂铁矿---- 与时俱进,永葆青春

 首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云铁矿----构建绿色生态屏障,创建国家级矿山公园构建绿色生态屏障,创建国家级矿山公园

 股 中国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分公司平果铝土矿 ---- 坚持改革,实现釆矿无痕坚持改革,实现釆矿无痕

 有 金川集团 有限公司  龙首矿 ---- 建设现代化大型有色坑釆绿色矿山建设现代化大型有色坑釆绿色矿山

 有 金川集团 有限公司  二矿区 ---- 合理开发,综合利用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德兴铜矿 ---- 科技兴矿,全面建设现代化绿色矿山科技兴矿,全面建设现代化绿色矿山

 股 金堆城钼业 股份有限公司  金堆城钼矿 ---- 建好钼业基地,还大自然绿色建好钼业基地,还大自然绿色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三山岛金矿 ---- 依托先进工艺装备,黄金釆选冶技术国内领先依托先进工艺装备,黄金釆选冶技术国内领先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城金矿 ---- 奉献黄金白银,留下绿水青山奉献黄金白银,留下绿水青山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归来庄金矿 ---- 坚持科技兴企,建设国家级黄金地质公园坚持科技兴企,建设国家级黄金地质公园

 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  锦丰(烂泥沟)金矿 ---- 强化科学管理,建设和谐社区强化科学管理,建设和谐社区

 股 招金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  金翅岭金矿 ----制 制 制 全过程控制 实现清洁生产

 股 招金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  夏甸金矿 ----保 保 保 狠抓安全环保 实现和谐发展

 贵州开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开阳磷矿 ---- 坚持科学发展,创造“八年再造十个开磷”的发展奇迹坚持科学发展,创造“八年再造十个开磷”的发展奇迹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 昆阳磷矿 ---- 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矿山“汉营模式”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矿山“汉营模式”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 海口磷矿 ---- 大力开展科学研究,攻克世界胶磷矿利用难题大力开展科学研究,攻克世界胶磷矿利用难题

 有 湖州新开元碎石 有限公司  (建筑石料矿)

 ---- 强化社会责任,建设绿色新开元强化社会责任,建设绿色新开元

 有 湖州鹿山坞矿业 有限公司  妙西镇第十矿区 ---- 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打造碧水蓝天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打造碧水蓝天

 个 几 个方面的体会 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就要做到: 坚持观念创新、与时俱进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 坚持科学管理、安全生产 坚持科技兴矿、人才强企

 欢迎申报绿色矿山!谢谢大家!

篇二: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评审吗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两山”理念,从服务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两个大局出发,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政府主导、矿山主建,标准领跑、政策扶持,部门联管、社会监督,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引领和带动我省矿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矿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总体目标

  自 2022 年起,对持有效采矿许可证的生产矿山(以下简称矿山)全面启动绿色矿山建设。通过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70%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新建矿山投产后1 年内要建成绿色矿山。其中,90%的菱镁和大中型建筑砂石土类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全省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资源开发利用更加高效,综合管理能力逐步提升,矿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形成管理规范、集约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

  三、建设要求

  绿色矿山建设依据矿山实际情况实施分类管理。绿色矿山创建条件包括:一是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其他证照合法有效的矿山;二是矿山剩余储量按证载生产规模计算可采年

 限不低于 3 年;三是近三年未受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应急等部门行政处罚或已整改完毕;四是未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五是矿区范围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含水源保护地)。

  (一)符合创建条件的矿山,在规划期内要建成省级绿色矿山。市、县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指导和督促符合创建条件的矿山企业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县、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逐级申报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实行年度目标管理,2022—2024 年全省每年新增省级绿色矿山 100 家。

  (二)目前不符合创建条件的矿山,在规划期内要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市、县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指导和督促不符合创建条件的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通过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报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实行年度进度管理,截至 2024 年底不符合创建条件的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比例不低于 70%。具体分年度创建进度由各市政府自行确定,报省绿满辽宁工程推进工作专班备案(以下简称省工作专班)。

  (三)已建成的绿色矿山,要稳定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已建成的国家级和省级绿色矿山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四、重点任务

 (一)健全绿矿规划体系,完善管理制度标准。科学编制规划,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制定全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全面规范绿色矿山创建、评估和监督管理。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菱镁矿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考评标准,完善菱镁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菱镁矿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各市政府要健全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政府)

  (二)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加强矿山实地监管核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绿色矿山要求的“三率”标准,逐步提高“三率”水平。支持矿山企业开展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减少矿山废弃物排放量,重点推进铁矿、硼矿、菱镁矿等金属、非金属矿山对低品位矿、共伴生矿、废石和尾矿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三废”利用效率。指导矿山企业健全完善能耗核算体系,增加降尘、减噪、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支持矿山企业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和产能,鼓励引进先进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提升绿色开发水平,并在绿色矿山创建中实施历史遗留的高陡边坡等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引导以露天开采为主的矿山在生产、运输、贮存等全过程采取降尘减噪措施,积极利用太阳能、风能、压风机余热等清洁能源,

 提高节能减排效果。(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各市政府)

  (三)加强矿山环境保护,落实恢复治理责任。指导矿山企业对生产区、生活区合理分区,加强矿山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扬尘等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不断消化矿山环境存量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对新建矿山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防止矿山企业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边开采、边治理”监管,严格落实矿山保护与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确保矿业权人全面履行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的法定义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水平明显提高。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政府)

  (四)积极引导科技创新,推进数字化矿山建设。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探、采、选、冶、应用、回收等领域的理论研究以及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关键技术的研发,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推动数字化矿山建设,鼓励矿山企业采用计算机和智能控制等技术建设智慧矿山,逐步实现矿山开采机械化、选矿工艺自动化和关键生产工艺流程数控化。提高矿山企业在地质测量、资源储量、采选、运输、节约与综合利用、生

 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信息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政府)

  (五)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实现联合动态监管。省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加大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共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各市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绿色矿山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导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绿色矿山企业,依规将其移出绿色矿山名录,并取消相应支持政策。(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各市政府)

  五、工作安排

  从 2022 年 4 月起,分三个阶段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

  (一)动员部署(2022 年 4 月—5 月)。各市、县级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本地区的绿色矿山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具体工作要求,逐级分解建设目标,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和创建矿山名单。4 月底前,各县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辖区内全部矿山企业签署《绿色矿山建设承诺书》,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19﹞109 号)和国家绿色矿山建设

 行业规范有关要求,编制规划期不超过 3 年的《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将其纳入矿业权出让合同,实行清单化管理。5 月底前,各市政府要将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落实推进情况和《2022—2024 年创建绿色矿山台帐》报省工作专班。

  (二)组织创建(2022 年 6 月—2024 年 10 月)。各地区要组织自然资源等部门认真督促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其编制的《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实施建设,逐年落实建设任务,加快推动矿山升级改造,及时将年度绿色矿山建设进展及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于每年 12月底前形成专题报告报省工作专班。2023 年和 2024 年创建绿色矿山名单发生变化的,应于当年 2 月底前向省工作专班备案。

  对符合创建条件的矿山,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矿山企业开展自评、申报初审,经市级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第三方评估、部门联审、遴选推荐后,于每年 9月底前报省自然资源厅核查。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直相关部门组织核查机构开展实地核查,对符合标准的按程序纳入省级绿色矿山项目库,并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同时,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自然资源部遴选工作要求,从省级绿色矿山项目库中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

 目前不符合创建条件的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后,由市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照《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考评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综合评定,经认定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于每年 11 月底前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作储备管理。

  (三)总结验收(2024 年 11 月—12 月)。市、县级政府要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未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矿山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总结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设经验,于 2024 年 12 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省工作专班。省工作专班将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对各市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政策措施

  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落实土地矿产、财税、金融等方面支持政策,鼓励矿山企业积极创建绿色矿山,支持绿色矿山企业合理有序扩大生产。同时,依法采取约束措施,督促矿山企业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一)支持政策。

  1.土地矿产支持政策。

  (1)鼓励大中型绿色矿山企业以兼并、重组、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整合周边小型矿山企业,提高资源集约节

 约利用水平。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矿业权,各地区在制定出让方案时,应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重要评分因素。

  (2)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可将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中矿山企业的绿色矿山建设急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支持。对于绿色矿山企业的采矿用地,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后,可以采取协议出让、租赁或先租后让方式。允许依据矿山生产周期、开采年限,在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内,灵活选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实行弹性出让,并可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依法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3)绿色矿山企业将依法取得的存量工矿用地复垦盘活为农用地并验收合格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以优先用于生态保护产业发展,节余指标可以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在符合规划和生态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对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进行复垦,将复垦后增加的符合入库标准的耕地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4)绿色矿山企业申请办理用地和矿业权审批登记时,可享受绿色通道。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对于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材料实行承诺制容缺受理;在办理项目批准、核准前,在采矿权许可证确定的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采取“以函代书”方式为项目审批、核准提供前置要件,不需再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在办理省级发证权限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期缴纳审批业务中,由

 省自然资源厅授权市级自然资源部门按照《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预〔2018〕50 号)相关规定审核批准,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执行。

  2.财税支持政策。

  (1)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的矿山企业,在创建过程中可以提前使用已经计提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但不得影响完成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任务。

  (2)省政府对国家级和省级绿色矿山实行奖励制度,对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的一次性奖励矿山企业 15 万元,建成省级绿色矿山的一次性奖励矿山企业 10 万元。由省级绿色矿山晋级为国家级绿色矿山的,一次性补充奖励矿山企业5 万元。

  (3)国家级和省级绿色矿山的单个矿山开采尾矿提取的矿产品免征收资源税。

  (4)市、县级政府可统筹安排地质矿产、矿山环境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地复垦、综合利用、节能减排、智慧矿山建设等方面资金,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对已建成的绿色矿山,可结合本地实际实行奖励制度。

  3.金融支持政策。

 (1)市、县级政府要加强对绿色矿山企业的绿色信贷支持,将绿色矿山企业信息纳入矿山征信系统,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的重要参考。

  (2)鼓励市、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为绿色矿山企业和建设项目提供融资担保、增信服务,自然资源部门要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办理矿权质押手续等开通绿色审批通道。

  (3)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矿山企业赴北京、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及在“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融资、并购重组,促进矿山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约束措施。

  矿山企业未按《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完成年度创建任务的,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可依据相关规定按程序将矿业权人列入异常名录。市、县级政府在组织联合检查中,对发现存在违规违法问题的矿山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停产整顿、不予延续和关闭等措施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于长期停产且根本不具备绿色矿山建设能力的,由市、县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其逐步退出市场。

  七、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绿色矿山建设是绿满辽宁工程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省工作专班下设绿色矿山建设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各市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的绿色矿山建设。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全省绿色矿山建设。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绿色矿山建设日常工作、绿色矿山管理,牵头制定技术标准、绿色矿山管理办法及建设工作目标,统筹协调绿色矿山遴选评估和督导工作。科技部门负责引领矿业领域相关科学理论研究和技术应用创新,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推广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篇三: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评审吗

S 73.080

 D 47 B 10

 DZ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地 质 矿 产 行 业 标 准

 DZ/T 0312—2018

 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Green Mine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of Non-metallic Minerals Industry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发布稿)

  2018 - 06 - 28 发布

 2018 - 10 -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发 布

  DZ/T 0312-2018

  目 次 前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2 5 矿区环境 .......................................................................... 2

 5.1 基本要求 ...................................................................... 2

 5.2 矿容矿貌 ...................................................................... 2

 5.3 矿区绿化 ...................................................................... 2 6 资源开发方式 ...................................................................... 2

 6.1 基本要求 ...................................................................... 2

 6.2 绿色开发 ...................................................................... 3

 6.3 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 ............................................................ 3 7 资源综合利用 ...................................................................... 3

 7.1 基本要求 ...................................................................... 3

 7.2 共伴生资源利用 ................................................................ 3

 7.3 固体废弃物利用 ................................................................ 3

 7.4 选矿废水利用 .................................................................. 4 8 节能减排 .......................................................................... 4

 8.1 基本要求 ...................................................................... 4

 8.2 节能降耗 ...................................................................... 4

 8.3 污染物排放 .................................................................... 4 9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 4

 9.1 基本要求 ...................................................................... 4

 9.2 科技创新 ...................................................................... 4

 9.3 数字化矿山 .................................................................... 4 10 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 ............................................................... 4

 10.1 基本要求 ..................................................................... 5

 10.2 企业文化 ..................................................................... 5

 10.3 企业管理 ..................................................................... 5

 10.4 企业诚信 ..................................................................... 5

 10.5 企地和谐 .....................................................................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部分矿种 “ 三率 ” 指标要求

 ........................................ 6

 DZ/T 0312-2018

 参 考 文 献 ....................................................................... 7

 DZ/T 0312-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中国地质科学院、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文利、江伟华、于延棠、唐靖炎、毛履平、朱进、鞠建华、郝美英、楚克磊、孙映祥、陈丽昆、曹进成、郭敏、张晶。

 DZ/T 0312-2018

  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非金属矿行业(石墨、萤石、滑石、高岭土、膨润土、硅藻土、海泡石、凹凸棒石、伊利石、蛭石、耐火粘土、石膏、石棉、硅灰石、重晶石、长石、叶腊石、珍珠岩、云母、沸石、硅质原料、红柱石等)绿色矿山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非金属矿行业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3306

 标牌 GB 14161 矿山安全标志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1016 非煤露天矿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HJ 651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技术规范(试行)

 TD/T 1036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矿山 green mine

 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制范围内,实现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

 3.2

 矿区绿化覆盖率 green coverage rate of the mining area

 矿区土地绿化面积占废石场、矿区工业场地、矿区专用道路两侧绿化带等厂界内可绿化面积的百分比。

 3.3

 1

 DZ/T 0312-2018

 研发及技改投入 input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nd technical innovation

 企业开展研发和技改活动的资金投入。研发和技改活动包括科研开发、技术引进,技术创新、改造和推广,设备更新,以及科技培训、信息交流、科技协作等。

 4 总则

 4.1 矿山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依法办矿。

 4.2 矿山应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因矿制宜的原则,实现矿产资源开

 发全过程的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企业文化和企地和谐等统筹兼顾和全面发展。

 4.3 矿山应以人为本,保护职工身体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

 4.4 新建、改扩建矿山应根据本标准建设;生产矿山应根据本标准进行升级改造;绿色矿山建设应贯

 穿设计、建设、生产、闭坑全过程。

 5 矿区环境

 5.1

 基本要求

 5.1.1

 矿区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矿区应绿化、美化,整体环境整洁美观。

 5.1.2

 生产、运输、贮存管理规范有序。

 5.2

 矿容矿貌

 5.2.1 矿区按生产区、管理区、生活区和生态区等功能分区,各功能区应符合 GB 50187 的规定;生产、生活、管理等功能区应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运行有序、管理规范。

 5.2.2 矿区地面道路、供水、供电、卫生、环保等配套设施齐全;在生产区应设置操作提示牌、说明牌、线路示意图牌等标牌,标牌符合 GB/T 13306 的规定;在需警示安全的区域应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符合 GB 14161 的规定。

 5.2.3 矿山应采用喷雾、洒水、湿式凿岩、加设除尘装置等措施处置采选、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应符合 GBZ 2.1 的规定。

 5.2.4

 矿山尾矿、废石等固体废弃物应有专用贮存、处置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应符合 GB 18599

 的规定。

 5.2.5

 矿山应实施清污分流,污水排放应符合 GB 8978 的规定。

 5.2.6

 矿山应具备废气处理设施,气体排放应符合 GB 3095 和 GB 16297 的规定。

 5.2.7 矿山应采取消声、减振、隔振等措施降低采选、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 GB 12348 的规定。

 5.3

 矿区绿化

 矿区绿化应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绿化植物搭配合理,矿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 100%。

 6 资源开发方式

 6.1

 基本要求

 6.1.1 资源开发应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城乡建设相协调,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扰动和破坏,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方式。

 2

 DZ/T 0312-2018

 6.1.2 根据非金属矿资源赋存状况、生态环境特征等条件,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矿山应优先选择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广的资源利用率高、废物产生量小、水重复利用率高,且对矿区生态破坏小的先进装备、技术与工艺,充分实现资源分级利用、优质优用、综合利用。

 6.1.3 应贯彻“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矿山压占和损毁土地。矿山占用土地和损毁土地治理率和复垦率应达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

 6.2

 绿色开发

 6.2.1

 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安全技术应符合 GB 16423 的规定。

 6.2.2 露天开采宜采用剥离-排土-开采-造地-复垦技术,露天矿边坡工程的设计、勘察、稳定性评价、监测和治理应符合 GB 51016 的规定。地下开采应根据矿石、围岩等地质条件,结合矿山技术条件和经济因素,选择合理的可减轻地表沉陷的技术。

 6.2.3

 涉及选矿工艺流程的矿山,应在选矿试验基础上制定选矿工艺,提高主矿产和共伴生矿产选矿

 回收率,推进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6.2.4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指标应符和当地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等规定,部分矿种矿山开采回采率、

 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指标应达到国土资源部公告发布的“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见附录 A。

 6.3

 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

 6.3.1 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建立责任机制,将治理和复垦与生产建设活动统一部署、统筹实施,制定年度计划,及时完成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具体要求如下:

 a)矿山排土场、露天采场、工业场地、沉陷区、污染场地等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应符合HJ 651 的规定。

 b)矿山土地复垦质量应符合 TD/T 1036 的规定。

 c)矿山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安全稳定,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污染,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矿山恢复土地应具备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

 6.3.2

 应建立环境监测机制,配备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a)矿山应对选矿废水、尾矿、排土场、废石堆场、粉尘、噪音等进行动态监测,并向社会公开数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b)矿山开采中和开采后应建立、健全长效监测机制,对土地复垦区及矿区影响范围地质环境稳定性与土壤质量进行动态监测。

 7 资源综合利用

 7.1

 基本要求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综合开发利用共伴生矿产资源,科学合理利用废石、尾矿等固体废弃物及选矿废水等。

 7.2

 共伴生资源利用

 7.2.1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矿床实际,对共伴生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

 7.2.2

 达到可经济利用价值的共伴生资源,应选用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的技术工艺进行回收利用,并

 妥善处理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之间的关系。

 7.3

 固体废弃物利用

 7.3.1

 矿山宜对废石、尾矿等固体废弃物开展回填、筑路、制作建筑材料等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3

 DZ/T 0312-2018

 7.3.2

 废石、尾矿等固体废弃物处置率应达 100%。

 7.4

 选矿废水利用

 7.4.1

 矿井水、选矿废水应采用洁净化、资源化技术和工艺合理处置。

 7.4.2

 矿山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 85%。

 8 节能减排

 8.1

 基本要求

 矿山应建立生产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采取节能减排措施,控制并减少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8.2

 节能降耗

 8.2.1

 建立生产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矿产资源开采能耗及产品综合能耗等相关指标应符合矿山设计、

 当地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等规定。

 8.2.2

 矿山应利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时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

 的工艺和设备,宜合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

 8.3

 污染物排放

 8.3.1

 矿山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噪音、废水、废气、废石、尾矿等污染物的排放。

 9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9.1

 基本要求

 9.1.1

 重视科技研发和科研队伍建设,推进转化科技成果,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产业绿色升级。

 9.1.2

 建设数字化矿山,实现矿山企业生产、经营、...

篇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评审吗

3 期 20 15 年 6 月 矿 产 保 护 与 利 用 C ONSE R V A TION AN D U TIL IZ AT ION OF M INE R A L R E SOU R C E S No.3 J un.20 15 我 国绿色矿 山建设 实践 、问题及对 策 栗欣 ( 中国矿业联合会 ,北京 100013 ) 摘要 i总结了近几年来我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进展,概述了地方政府积极推进、企业因地制宜探索等方 面的经验做法,尤其是矿山企业在管理创新 、技术创新 、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区等方面的经验,同时指 出来在绿色矿山建设中尚存在着标准不完善、政策不落实、环境治理不协调、保证金使用不合理、建设资金缺 乏等问题和困难,并通过学习借鉴国外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经验 ,对今后如何进一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促进 绿色矿业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绿 色矿 山 ;经验 ;矿业发展 ;建议 中图分类号 :F124.5文献标 识码 :A文章编号 :1001—0076(2015)03 —0001 —05 DOI:10.13779/j.enki.issnl O01 —0076.2015.03.001 The C onstruction Practice.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Green Mine in Our Country L / z ( C hina Mining Association,Beijing 1 0001 3 ,C hina ) A b str act :In this article ,the prac tice an d exploration experience during green mine c on struction in recent years in C hina was summarized .Some practic es imp lemented by loc al governmen ts and mine enterprises in adjusting measures to local conditions especially in enterp rise management innova— tion ,tec hnological innovation ,circular ec onomy develop ment an d harmonious c ommunity c onstrue— tion were also m ention ed . Problems and dificulties existed in incomplete standard ,policy imple- mentation ,inc oordination in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unreasonabl e use of margin ,and lack of constru c tion fund s w ere p ointed out . F inally ,some prop osals w ere p ut forw ard to f urther prom ote th e green mine constru ction and the dev elopment of green m ining. K ey wo rd s :green mine ;experien ce ;mining development ;suggestion 绿色矿 山( Green Mine) ,是 以可持续发展理念 对矿业开发活动中的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和有效保护 生态环境两大基本追求 的生动表述 ,泛指在矿山开 采过程 中充分考虑环境影 响、资源消耗 、科技水平 、 社区和谐等要素 ,体现了对传统的高强度资源开发 、 低层次环境管理的技术修正 ,强调了对矿业可持续 发展的战略考量 ,是公认 的矿业科 学发展 、和谐发 展 、创新发展的必 由之路 。自国土资源部 2010 年颁 布《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 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 以来 ,试行了《国 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 位专家评审办法》、《国家级绿色矿 山试点单位评价 收稿 日期 :2015 —03 —28 基金项 目:2013 年 国土资源软科学研究项 目(201310) 作者简介 :栗欣 ( 1968 一) ,助理研究员 ,绿色矿 山促进工作 委员会 副秘 书长 ,北 京大学 在职研究 生 ,主要从 事矿产 资源 管理研究 。

 矿产保护与利用 指标及评分表》等办法 和标准 ,确定 了 四批 661 家 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通过大力推进绿色矿 山 试点建设工作 ,探索 出了国家级绿色矿 山试点建设 的若干模式 ,为全面带动我 国绿色矿山建设提供 了 良好的示范和宝贵的经验 。

 1绿色矿山建设实践探索 1.1 地 方政府积极推进 近年来 ,各省 、市 、自治区政府 对绿色矿 山建设 高度重视 ,并因地制宜地颁布 了一系列具体 的实施 办法 。例如 ,2012 年 7 月 ,浙江省 国土资源厅会 同 省环保厅 制定 了《浙江 省绿色 矿 山建 设管理 办法 ( 试行 ) 》,提 出并实施了六项 创新 :一是应建必建 。

 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除批准用地红线范围 内的 工程性开采 ,以及开采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 、水气 、 地热等矿种外 ,采矿权 ( 剩余 ) 出让 年限在 3 年 ( 含 ) 以上 的矿 山( 以下简称“ 应建矿山” ) ,采矿权人应当 按本办法建设绿色矿 山,做 到应建必建。二是对符 合应建条件的新出让采 矿权 ,须在采矿权 出让合 同 中明确绿色矿山建设 内容 。三是对未按采矿权出让 合同约定建设绿色矿山 ,未按备案的实施方案开展 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 ,矿产资源开发 利用年度检查 不予通过 ,暂缓办理采矿权延续等采矿权登记事项。

 四是对绿色矿山考核指标进行 了修改完善 。将原办 法 中资源利用 、开采方式 、生产工艺 、企业管理 、闭坑 矿 区五大类 22 项指标调整为依法办矿 、规范管理 、 综合利用 、环境保护 、生态修复 、企社和谐等六 大类 26 项基本条件指标 。五是对省 、市 、县三级绿 色矿 山的建设管理提出了要求 ,与原办法只有省级绿色 矿山建设管理要求相 比,内容更丰富、更全面 、系统 更完整。六是删除了原办法 中的优惠措施 ,改为执 行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的浙 江省地质矿产项 目和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省级 绿色矿山建设项目资金补助标准 :审价后的项目总 投资 × 20% ,且单个项 目资金补助不超过 80 万元。

 建设绿色矿 山已经成为全面提升浙江矿业整体水平 的有力抓手。

 1.2企业 因地制宜探 索 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因地制宜 ,在推进绿 色矿山建设中进行 了积极 的探索与尝试 ,为全面推 广绿色矿 山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做法 。

 1.2.1 管理创 新驱动 管理创新升级是绿色矿山建设 的基本支撑。山 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 司龙 固煤矿的管理工作 紧 紧围绕实现矿产 和土地 资源利用效益最 大化来展 开,提出 “ 把煤炭 当金子 ,把矿 山当田园,把采矿 当 绣花” ,在实践 中总结出“ 资源不浪费 、采煤不用煤 、 产矸不排矸 、用水不采水 、冒落不破坏 、沉陷不减地 、 土地不荒废” ,取得 了 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

 2013 年实现煤炭 回采率 88.4%,采用巷道充填法充 填 2 591 in,矸石充填量17.49万 t,置换煤量 15.05 万 t。2014 年矿井水处理后循环利用支撑矿区5 000 人的 日常生活 ,年经济效益 2 000 余万元。种植 园 林苗圃 3.72 km ,形成 0.67 km 油用牡丹 特色园 林 ,矿区景色宜人 。

 1.2 .2技 术创新 引领 推广科学技术是绿色矿山建设 的基本动力。辽 宁翁泉沟硼铁矿是上个世纪五十年发现的全国首屈 一指的重要战略资源产地 ,由于选冶技术不过关 ,在 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未能得到有效的开采和利 用。辽宁首钢硼铁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抢 占技术制高 点 ,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 程研究所合作建立 了院士 工作站 ,与国内多家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了 产 、学 、研一体化平 台以及面向国内硼化工行业的研 发服务中心 ,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的资源综合利用示 范基地 ,在共 、伴生资源全 面回收及尾矿 、固体废物 综合利用 方面取 得 了实质性 的突破 ,初 步实现 了 “ 吃干榨净” 的追求 目标 ,获得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 益的双丰收 。

 1.2.3发展循 环经济 发展循环经济是绿色矿山建设 的重要选择 。以 河北钢铁集 团滦县 司家营铁矿有 限公 司为例 ,该公 司在绿色矿 山建设 中立 足高起 点 开局 ,倾力 做好 “ 循环经济” 这篇大文章 。在剥离岩土和尾矿砂综 合利用 、采矿排水及尾矿回水综合利用 、综合 回收利 用低品位铁资源等方 面取得重要突破 ,实现 了较好 的经济效益。更突出的是 ,该企业在延长产业链条 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 ,将矿山开采 与公 园建设一体 化的做法 ,打造出了“ 钢铁是怎样炼成 的” 这一靓丽 的工业旅 游 品牌 ,对 中国矿 山企业 如何 彻底 摆脱 “傻 、大 、黑 、粗” 的传统形象 ,具有重要导向意义。

 第 3 期 栗欣 :我国绿 色矿山建设实践 、问题及对策 1.2.4构 建和谐社 区 构建和谐矿区是绿色矿山建设 的重要保障。其 中最具特色 的是“ 天人合一” 等传统文化 的发扬 和 广大,为绿色矿 山建设注入了生机与活动。辽宁抚 顺罕王傲牛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傲牛铁矿位于大清王 朝的发祥地 ,继承 了得天独厚 的文化积淀 。他们 以 企业文化建设为载体 ,积极主动地承担社会责任 ,对 外 以慈善帮扶为切人点 ,对 内以人本文化为抓手,对 矿山企业 的外部环境 改善发挥 了重要 的作用。此 外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 司金坛盐矿“ 贤文化” 建设 ,山东美银矿业 有限公 司“ 仁 、诚、善 、礼 ” 企业 文化建设 ,都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 了良好的示范。

 2绿色矿山建设进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2.1 国家级绿色矿 山标 准需要进一步完善 由于矿山企业 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现行 的绿 色矿山标准中定性指标较多 ,定量指标较少 ,这导致 对绿色矿山建设优劣评价的相对 困难 ,且无法进行 行业 间的横向比较,不利 于企业按照更 高标准进行 建设 。

 2.2对绿色矿山建设的优惠、辅助政策不明 朗 ,不落 实 目前 ,我国尚未出台明确的对 于矿 山企业开展 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 的相关优惠政策 ,全 国仅有 4O 个矿山享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 设 的资金支持 ,绝大部分企业还没有得到 国家及地 方的专项优惠政策支持,完全靠企业 自觉承担这项 艰 巨的义务 。

 2.3对跨省域的矿 山环境如何协 同治 理 ,目 前没有较好的解决办法 以江苏省冶山矿区为例 ,该矿区毗邻安徽省 ,公 司投入 了大量资金进行环境整治与矿 山公 园建设 , 但在矿 山公园毗邻安徽省一侧由于相关企业进行露 天采矿活动 ,造成 山体植被破坏 、水 土流失 、环境恶 化 ,严重影响矿山公园的整体形象和冶山矿业 的绿 色矿山建设。

 2.4矿 山环境保证金 尚未建立返还渠道 企业治理矿 山开采产生 的环境 问题 ( 土地 塌 陷 、生 态环境恢 复等) 需要花 费大量资金 ,与此 同 时 ,矿山又需交纳环境治理保证金。因此 ,有的省因 为保证金尚未建立返还渠道 ,矿 山无法将缴纳 的保 证金用于环境治理 ,这使矿 山企业承担了双重 的资 金压 力 。

 2.5绿 色矿 山建设 企业资金缺 口大 绿色矿 山建设是一项全方位 的工作 ,在企业管 理 、资源综合利用 、环境保护 、社区和谐建设 、企业文 化建设 、企业社会责任等各方面均需要投入大量的 资金 、人力和物力 ,多数矿 山难负其重。特别是部分 老矿山整体效益下降 ,环境欠帐多 、社会保障问题突 出 ,需要企业支 出很高的成本。辽宁金凤矿业 2013 ~2020 年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计划总投资为 6 490 万 元 ,年均 927 万元 ,如按 2012 年实现利润 3 472 万 元计算 ,绿色矿山建设投入 占企业年利润的26.7% , 如果矿业经济形势继续下 滑 ,则企业 的相关支出将 难 以为继。

 3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可供借鉴的经验 从 20 世纪 70 年代开始 ,澳大利亚 、美 国、加拿 大、英国等发达国家通过制定具体的法律 、法规来规 范和限制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对环境 所造成 的破 坏 ,甚至在某些地 区,出于环境保 护的需要 ,停止 了一切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开发投资行为 ,或者说 ,环 境保护上升到了“ 一票否决 ” 的高度 ,决不允许矿业 经济 的发展建立在 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基础之上。

 3.1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颁布 了《环境 和生物多样性 保护法( 1999) 》( EPBC) ,明确要求对可能造成较大 环境影响的投资项 目必须在环境方面进行评估和审 批。建立了“矿 山关闭基金” ,事前 向矿 山企业进行 资金征缴作为抵押 ,主要来源于矿山企业 的上缴 ,专 项用于矿山关闭后 的设施拆除、生态恢复 以及企业 转型。在按标准完成上述工作后 ,剩余 的上缴资金 能够予以返还。矿业公司依据 通过州政府审批 的 《开采计划与开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一般需做以 下工作 :植被恢复 ,土地复垦 ,酸性废水的处理 。

 3 .2 美国 美 国矿业界每年花费数十亿美元用于按标准恢 复生态环境。州地质调查局 的主要职责之一即是保 护地质环境和防治地质灾害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认 真做好环境保护 、土地复垦以及废石 、尾矿 、废气 、废 水的处理工作 ,对包括海域在 内的各种矿产资源开

 矿产保护与利用 发 ,政府均要在矿 山开发将 可能产生 的环境影响及 防治措施做出审核。主要方法和程序有 :一是提交 《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是 向矿 区所在地政府及 民众 征集意见 ;三是向有关政府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3.3 加拿大 加拿大矿业管理部门分为联邦和省两级 。省级 矿业管理部 门的职能 ,包括矿产资源 的勘探 、开采 , 以及矿山的建设管理 、清理改造和关闭复垦的全过 程 。其 中矿 山关 闭及复垦制度包括 :在颁发采矿许 可证前提出关闭计划 ,并采取多种方式执行 :( 1) 现 金支付 ,以单位产量为收费依据 ,积 累资金 ,在矿业 活动结束后返 回;( 2) 资产抵押 ,矿山企业 以有效净 资产作为抵押 ,以保证复垦活动的资金需求 ;( 3) 信 用证 ,银行代表矿业企业 向国家机构 的买方签发信 用证 ,以保证它们之 间合 同的履行 ;(4 ) 债券 ,采 矿 公司通过购买保险,由债券公 司提供债券给复垦管 理部 门;(5) 法人担保 ,由财政排名高过一定程度的 法人担保或信用好 的公 司自我担保。

 3.4 英国 英 国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大致可以分为 三个阶段 :一是矿产开发前的准入管理。需要 了解 许可证准人制度 。二是矿产资源开发过程 中的监督 管理。全面开展了 IS0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污 染物排放...

篇五: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需要评审吗

1

 贵州省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

 评审工作指南

  二〇二一年六月

  目

 录 一、总则 ........................................................................................................ 1 二、评审程序及要求 .................................................................................... 3 三、审查要点 ................................................................................................ 7 四、强化过程监管 ...................................................................................... 10 附录 A ........................................................................................................... 12 附录 B ........................................................................................................... 21 附录 C ........................................................................................................... 50 附录 D ........................................................................................................... 51 附录 E ........................................................................................................... 57 附录 F ............................................................................................................. 1

  1 贵州省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

 评审工作指南(暂行)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转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引导传统矿业转型升级,建设绿色矿山,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集约节约水平,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资源供给,助推贵州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要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制定本指南。

 一、总则 (一)充分认识三合一方案评审的重要性 本指南所称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三案合一,简称“三合一方案”。

 三合一方案评审是矿产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既是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生态优先的战略,又是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和方向的转变,减少矿产开发过程中对土地、地质环境的损毁和扰动,以绿色矿山建设为载体,发展绿色矿业带动矿地和谐发展的指南

  2 针,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基础性、法制性。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评审机构、评审专家、矿山企业都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加强领导和队伍建设,以公平公正、全面真实、科学合理、准确可信为前提,切实保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土地复垦、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和权威性,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矿产资源管理提供全程、及时、准确的监督管理保障。

 (二)适用范围。贵州省省级及以下发证权限内的固体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均适用本指南,地热、矿泉水绿色开发利用可参考本指南执行。办理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矿区范围、主矿种、开采方式)登记以及原矿山土地复垦方案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到期的,应当编制三合一方案,并提交评审。三合一方案由矿山企业自行或委托其他中介机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矿山实际编制,编制质量由矿山企业和编制单位负责。

 (三)评审权限划分。三合一方案评审实行同级管理、分级负责。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发证权限的三合一方案评审、随机抽查及实地核查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建省级专家库。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本级专家库,也可利用省级专家库。

  3 (四)评审机构资格。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服务的方式确定省级评审机构,评审经费纳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年度预算。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本级评审机构,评审经费纳入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年度预算。

 二、评审程序及要求 三合一方案评审工作原则上采取会审方式。评审程序包含申报受理、确定评审专家、专家独立审查、专家会审、报告修改、出具专家组评审意见、公示、出具评审意见书、资料存档等。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申报受理。申请人将三合一方案及其相关资料报送评审机构(申报资料清单详见附录 A.1),并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齐全性负责。

 属于评审机构受理评审范围,且申报资料齐全、符合受理要求的,评审机构应当接收申报资料,出具受理回执,并在受理后2 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及资料内容一致性逐项核对和检查。对申报资料齐全、清晰、对应、有效并有相应签章,评审机构应当予以安排评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说明退回理由或应补充(正)的资料。

 (二)确定评审专家。确定申报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评审机构应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随机抽取确定评审专家成立专家组,专家组组成应符合《贵州省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

  4 案(三合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评审时间后,3 个工作日内将三合一方案及相关资料送达专家组成员。在评审会开始前,评审机构应对专家组成员名单保密,不得向申报单位和编制单位等相关人员泄露专家名单。

 (三)专家独立审查。专家组成员在收到评审机构送达的申报资料后,按照国家和贵州省关于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准入条件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等规定,按照“从上”、“从严”原则,对三合一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准确性以及矿山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核对审查。审查过程中做好标记、记录,并及时对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在评审会召开之前出具个人评审意见。

 (四)专家组会审。原则上确定评审专家组后 10 个工作日内,评审机构应召集专家组全体成员、申报单位、编制单位项目负责人、主要编制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召开评审会议,会议由评审机构负责人或其委托人主持。原则上专家组成员不得缺席,申报单位、编制单位项目负责人、主要编制人员缺席时不得召开评审会。评审会议一般程序:

 1. 由会议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身份。主持人宣布开会,并宣读评审专家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和评审会议纪律,并介绍三合一方案的申报、受理情况。

  5 2. 申报单位或编制单位的主要编写人、项目负责人介绍三合一方案的主要内容。

 3. 评审专家询问三合一方案编制的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对于现场评审存在重大疑问,需到矿山现场核实的,可中止会议。

 4. 专家组长宣读《专家组评审意见》(讨论稿)。专家组对《专家组评审意见》(讨论稿)有分歧时,可暂时休会,由专家组进行合议。经合议和修改后仍不能达成一致,但不影响三合一方案通过评审的,指明分歧意见,通过《专家组评审意见》(讨论稿)。若存在严重分歧意见,三合一方案不能通过评审的,不能通过《专家组评审意见》(讨论稿)。

 5. 主持人宣布会审主要结论性意见。未通过评审的,评审机构应将申报资料全部退回申报单位,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被退回的三合一方案重新申请评审时,应报送原评审机构组织原专家组成员重新评审,评审费用及其它费用由申报单位自理。

 (五)方案修改。三合一方案原则通过评审,尚需修改的,申报单位应根据专家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时限;小型规模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中型规模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大型规模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完成补充修改,并将补充修改完善后的三合一方案纸质资料、电子文档送达评审机构。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方案修改的,应重新向原评审机构申报评审,由原评审机构组织原专家组成员重新评审,评审费用及其它费用由申报单位自理。

  6 (六)出具专家组评审意见。专家组应对申报单位补充修改完善后的三合一方案进行复核,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对复核通过的三合一方案出具专家组评审意见。

 (七)公示。评审机构在收到专家组评审意见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专家组评审意见(含专家组名单)、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信息表提交发证权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自动进入下一程序。公示期内存在对三合一方案评审程序及评审结论有异议的,评审机构应针对异议问题,组织原评审专家组成员进行核实并书面答疑,若评审机构和原评审专家组不能解决异议的,由发证权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重新抽取专家对三合一方案进行评审,届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员及提出异议者可参会。异议问题解决后,自动进入下一程序。

 (八)出具最终评审意见书。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问题解决后,评审机构应在公示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出具由本单位盖章的评审意见书(含专家组名单)。申报单位或编制单位凭受理回执原件到评审机构领取评审意见书。

 (九)资料存档。省级评审机构应将方案(含文本、附图、附表、附件等)最终稿、最终评审意见书(含专家组名单)、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信息表纸质材料扫描刻制成

  7 电子光盘存档,每 10 个工作日向贵州省自然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移交纸质材料和电子光盘,由贵州省自然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定期统一送至贵州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矿山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查,并按资料存档管理办法的要求,将纸质材料定期移交贵州省地质博物馆存档备查。

 市、县级权限内的三合一方案及评审相关资料,按照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资料存档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档备查。

 三、审查要点 (一)目的任务和服务年限的审查。审查方案目的、任务可行性,矿山服务年限合理性。

 (二)开采储量的合理性审查。开采储量确定所依据的地质资料是否通过审查,是否做到矿产资源合理利用、贫富兼采、综合回收利用。

 (三)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审查 1. 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审查。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是否符合现行国家的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本行业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

 2. 矿区总体部署方案的审查。根据矿区总体部署方案,审查井位、工业场地、选(冶)矿厂及尾矿库、排渣(矸)场的确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本行业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是否不占或少占耕地;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是否

  8 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条件,不符合占用条件的不能占用;是否符合占用林地相关要求。

 3. 矿山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的审查。矿山建设规模应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规定的现行规模要求。对有资源储量保障、适合大规模开采的矿产,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避免大矿小开、整矿零开;产品方案原则上应是附加值较高的深加工产品,且满足就地转化和深加工要求。

 4. 对开拓运输方案的审查。矿山开拓方案依据矿区地形地貌、矿体(层)赋存特征、生态环境(林地)、土地利用现状等,通过方案比选(新建矿山)确定;井下运输方案及其设备不应属于《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修订稿)》规定的淘汰技术。

 5. 对采矿方法的审查。采矿方法应遵循“安全、高效、合理、经济和环保”原则进行确定,尽量减轻对地质环境、生态环境扰动,非煤地下矿山优先采用充填采矿方法;对“三下”(建(构)筑物、铁路、水体)开采矿山,应对其采矿方法进行专项审查。

 6. 选(冶)方案的审查。应根据矿石选(冶)试验成果进行方案比选确定;原矿中的有价元素须综合回收利用,对技术原因暂不能回收的有价组分,《方案》应提出有效的处置措施。

 (四)矿区地质环境现状、保护与恢复的审查

  9 1. 审查编制单位实地现状调查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包括采矿引起的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不稳定斜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情况。编制单位应提交矿区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编制人员现场调查的照片。

 2. 评估范围(应包括采矿权登记的矿区范围和采矿活动可能影响的范围)的确定是否合理;矿区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是否合理。

 3. 针对矿区地质灾害、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现状、预测评估是否合理、全面,新建工业场地是否进行了评估。

 4. 治理分区的划分是否合理,提出的预防治理与治理恢复措施是否具体、可行,经费来源是否有保障,监测工程及总体工作部署、年度安排应合理、有可操作性。

 (五)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复垦的审查 1. 审查编制单位实地现状调查资料是否详实、完整,对压占、挖损、塌陷、污染等不同类型损毁土地调查是全面、准确,土地调查包括但不仅限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位置、土地利用现状类型、数量、质量、等级和权属等)、土地损毁情况调查(损毁类型、损毁特征、损毁程度等)、土壤调查(挖掘测制典型土壤剖面,调查土壤类型、土层厚度,分析土壤质地、pH 值、有机质含量等)、植被调查(植物群落的类型、组成、结构、分布、

  10 覆盖度或郁闭度和高度等)、田间道路及灌溉与排水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等。应提交损毁地块土地调查表和调查人员现场踏勘工作照片。

 2. 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是否准确,土地调查及基础设施调查是否详实;水土资源平衡分析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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